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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貿經營范圍范文1
第二條外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投資道路運輸業適用本規定。
本規定所稱道路運輸業包括道路旅客運輸、道路貨物運輸、道路貨物搬運裝卸、道路貨物倉儲和其他與道路運輸相關的輔助及車輛維修。
第三條允許外商采用以下形式投資經營道路運輸業:
(一)采用中外合資形式投資經營道路旅客運輸;
(二)采用中外合資、中外合作形式投資經營道路貨物運輸、道路貨物搬運裝卸、道路貨物倉儲和其他與道路運輸相關的輔助及車輛維修;
(三)采用獨資形式投資經營道路貨物運輸、道路貨物搬運裝卸、道路貨物倉儲和其他與道路運輸相關的輔助及車輛維修。
本條第(三)項所列道路運輸業務對外開放時間由國務院對外貿易經濟主管部門和交通主管部門另行公布。
第四條外商投資道路運輸業的立項及相關事項應當經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批準。
外商投資設立道路運輸企業的合同和章程應當經國務院對外貿易經濟主管部門批準。
第五條外商投資道路運輸業應當符合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制定的道路運輸發展政策和企業資質條件,并符合擬設立外商投資道路運輸企業所在地的交通主管部門制定的道路運輸業發展規劃的要求。
投資各方應當以自有資產投資并具有良好的信譽。
第六條外商投資從事道路旅客運輸業務,還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主要投資者中至少一方必須是在中國境內從事5年以上道路旅客運輸業務的企業;
(二)外資股份比例不得多于49%;
(三)企業注冊資本的50%用于客運基礎設施的建設與改造;
(四)投放的車輛應當是中級及以上的客車。
第七條設立外商投資道路運輸企業,應當向擬設企業所在地的市(設區的市,下同)級交通主管部門提出立項申請,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請書,內容包括投資總額、注冊資本和經營范圍、規模、期限等;
(二)項目建議書;
(三)投資者的法律證明文件;
(四)投資者資信證明;
(五)投資者以土地使用權、設施和設備等投資的,應提供有效的資產評估證明;
(六)審批機關要求的其他材料。
擬設立中外合資、中外合作企業,除應當提交上述材料以外,還應當提交合作意向書。
提交的外文資料須同時附中文翻譯件。
第八條外商投資企業擴大經營范圍從事道路運輸業,外商投資道路運輸企業擴大經營范圍或者擴大經營規模超出原核定標準的,外商投資道路運輸企業擬合并、分立、遷移和變更投資主體、注冊資本、投資股比,應由該企業向其所在地的市級交通主管部門提出變更申請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請書;
(二)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
(三)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復印件;
(四)外商投資企業立項批件復印件;
(五)資信證明。
第九條交通主管部門按下列程序對外商投資道路運輸業立項和變更申請進行審核和審批:
(一)市級交通主管部門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依據本規定提出初審意見,并將初審意見和申請材料報省級交通主管部門;
(二)省級交通主管部門自收到上報材料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依據本規定提出審核意見,并將審核意見和申請材料報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審批;
(三)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自收到前項材料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符合規定的,頒發立項批件或者變更批件;不符合規定的,退回申請,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第十條申請人收到批件后,應當在30日內持批件和以下材料向省級對外貿易經濟主管部門申請頒發或者變更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
(一)申請書;
(二)可行性研究報告;
(三)合同、章程(外商獨資道路運輸企業只需提供章程);
(四)董事會成員及主要管理人員名單及簡歷;
(五)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企業名稱預核準通知書;
(六)投資者所在國或地區的法律證明文件及資信證明文件;
(七)審批機關要求的其他材料。
第十一條省級對外貿易經濟主管部門對上述材料初審后,將申請材料和初審意見報國務院對外貿易經濟主管部門或者其授權部門。國務院對外貿易經濟主管部門或者其授權部門收到申請材料后,在45日內作出是否批準的書面決定,符合規定的,頒發或者變更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不符合規定的,退回申請,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第十二條申請人在收到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后,應當在30日內持立項批件和批準證書向擬設立企業所在地省級交通主管部門申請領取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并依法辦理工商登記后,方可按核定的經營范圍從事道路運輸經營活動。
第十三條申請人收到變更的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后,應當在30日內持變更批件、變更的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和其他相關的申請材料向省級交通主管部門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相應的變更手續。
第十四條申請人在辦理完有關手續后,應將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以及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影印件報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五條取得外商投資道路運輸業立項批件后18個月內未完成工商注冊登記手續的,立項批件自行失效。
第十六條外商投資道路運輸企業的經營期限一般不超過12年。但投資額中有50%以上的資金用于客貨運輸站場基礎設施建設的,經營期限可為20年。
經營業務符合道路運輸產業政策和發展規劃,并且經營資質(質量信譽)考核合格的外商投資道路運輸企業,經原審批機關批準,可以申請延長經營期限,每次延長的經營期限不超過20年。
第十七條申請延長經營期限的外商投資道路運輸企業,應當在經營期滿6個月前向企業所在地的省級交通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并上報企業經營資質(質量信譽)考核記錄等有關材料,由省級交通主管部門審核后,報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由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商對外貿易經濟主管部門后批復。
外貿經營范圍范文2
一、我國外貿制度的歷史沿革
我國外貿制度始于20世紀80年代。1980年國家開始允許專業外貿公司從事外貿業務。1984年國務院在有關體制改革方案中首先使用了“外貿”一詞。1986年《民法通則》規定了直接制度。1991年外經貿部頒布了《關于外貿制的暫行規定》,確立了我國外貿制度的基本框架。1994年通過的《對外貿易法》第13條規定:“沒有對外經營許可權的組織或者個人,可以在國內委托對外貿易經營者在經營范圍內代辦理其對外貿易業務”。《對外貿易法》正式以法律形式確認了我國外貿中的委托經營方式。1999年《合同法》規定的間接、不公開身份等制度,進一步填補了我國制度的法律空白。2004年新對外貿易法在第8條和第9條擴大了對外貿易交易主體的范圍,放開了對外貿易經營權,準許個人作為對外貿易交易主體取得外貿經營權,同時將對外貿易經營實行的許可制改為備案登記制。新對外貿易法在12條繼續保留了對外貿易制,規定對外貿易經營者可以接受他人的委托在經營范圍內代為辦理對外貿易業務。
二、信息不對稱對我國外貿市場的影響
(一)賣方模式
1.賣方模式。賣方模式以我國外貿經營權的審批制為基礎,是國內出口商與國內商簽訂出口協議,然后由國內商與國外客戶直接接洽并簽訂國際貨物買賣合同,此時,國內商與國外進口商之間分別作為買方和賣方,彼此之間構成買賣關系。具體關系如下圖所示:
2.信息不對稱帶來的影響。信息不對稱對賣方的影響體現在以下兩個方面:一方面,出口商對商的激勵不足和機會主義行為而產生逆向選擇問題。激勵不足主要是外貿人承擔的經營風險和收取的手續費不相稱,這一做法使得合同的產出分配不均,商缺乏積極性。出口商對商的機會主義行為表現為外貿公司開發國際市場收取各種信息及相關資料需要大量的前期投入,其回收是一個長期的過程。但這些資料一旦被生產企業掌握并與外商取得聯系以后,出口商傾向終止關系而甩掉外貿公司。另一方面,商可以通過隱藏自己的信息來謀取利益,對出口商和進口商產生較大的道德風險。因此,國外客戶需要尋求更簡便的、直接的進貨渠道,希望繞開國內商直接與生產企業取得聯系。進口商與商進行買賣談判時,其擔心由于對供貨商的信息及出口國價格水平的了解不足而處于信息劣勢的一方,因而需要擺脫這種供求雙方在談判和交易時的信息不對稱的局面。
(二)買方模式
1.買方模式。買方模式主要體現在目前我國各類大型展會中出現的“代購”方式,其當事人之間的關系與賣方模式相比發生了根本的改變。此時,商接受進口商的委托直接與出口商進行國際貨物買賣談判。出口商與商結成的是國際買賣關系,而商與進口商形成的則為國際關系。相對于出口賣方模式而言,出口買方模式重要的差別表現為買賣關系由國際轉為國內,關系由國內轉為國際。
2.信息不對稱帶來的影響。買方的模式對于進口商而言使得其國際貿易變得簡單。在這種模式下,進口商只要在出口國選取一個可靠的值得信賴的商,而由此支付的有限的費遠比自己作為買家時由于信息不對稱產生的道德風險、對出口國市場的了解不夠帶來的損失和額外交易成本要小得多,在國際間簽訂合同遠比簽訂買賣合同要簡單得多。出口商則主要處理好與商的買賣關系,即國際貿易的“國內化”。此時,出口商的交易風險和成本會相對下降許多,受信息不對稱的影響也要小得多。對商而言,其業務范圍由國內拓展到國際,業務方式由出口與進口并存。
三、我國外貿模式發生變化的原因
1.中國外貿大國地位和開放程度加深。近年中國在世界各國進出口總額中的排名分別名列前茅,中國外貿大國地位日益鞏固,國內有名的市場如義烏等日益國際化,正成為世界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中國制造的產品被越來越多的國外客戶所了解和喜愛。迅猛增長的貿易規模需要更多樣化的貿易模式。
2.外貿經營權的放開和經營主體的多樣化。我國新外貿法的實施和外貿經營權放開后,越來越多的企業和個人可以從事對外貿易或外貿業務。國內生產企業可以委托更多的企業從事進出口業務。外貿商數量的增加導致市場的競爭更加激烈,外貿市場模式急需變革。這是因為一方面,國內生產企業由于取得外貿經營權后可以繞開商而直接與國外進口商簽訂買賣合同,外貿業務也有不同程度地萎縮;另一方面,更多的人可以加入外貿行業,同行業的競爭使得商急需尋找新的業務模式,開拓新的服務領域,例如開展跨國業務,為進口商提供進口服務等。
3.進口商規避交易風險的理性選擇。雖然允許個人或自然人從事對外貿易業務是我國應對WTO要求的反應,更是中國外貿經營主體向市場化、規范化、自由化、專業化和信息化發展的必然要求,但個人外貿及當前的外貿市場仍面臨著許多困境:如無可操作性的法律法規、政策不健全、經濟環境不完善、從業人員專業能力和素養的限制、個人外貿的無限責任帶來的巨大經營風險、誠信問題、非經濟規模問題等。這勢必造成外貿市場經營主體在規模和誠信上良莠不齊。從信息經濟學的角度看,信息不對稱使得商擁有更多關于進口商、出口商和同類產品市場的信息。進口商由于缺乏對國內市場的了解,甄別出口商需要花費很大的交易成本,簽訂外貿合同又要承擔較大的信用風險和由于高價而產生的價格風險。此時,進口商可以通過花費有限的費用,直接聘請專業外貿公司來完成。進口商承擔的不再是交易風險,而是國際風險。進口商只要慎重選擇商就可以有效規避這類風險。目前,比較理想的做法就是直接委托在出口國的子公司或者分公司擔任出口商,或者尋找大型的知名的商。
4.出口商規避道德風險的次優策略。在外貿市場上,外貿公司良莠不齊,外貿市場缺乏信譽好、實力強、效率高的商。人屬于何種類型,是否能順利完成任務,出口商無從得知。由于市場體制的不完善和信息傳導機制等方面的缺陷,出口商需要花費大量的成本才能找到合適的人,一旦這類成本過高,生產企業在和自營的選擇上就會選擇自營。作為出口商的次優策略不是在我國市場尚不規范和完善的情況下冒很大風險尋找合適的商,而是直接在國內與買方人簽訂國際買賣合同,將國外的交易風險內移至國內,以圖更好地規避和減少人的風險。
四、實現我國外貿市場動態平衡發展的策略
1.外貿公司積極開拓新的外貿模式。外貿公司要在新的環境下生存和發展,必須積極尋找新的模式。目前,商除了為出口商做出口外,還可以幫助國外客戶開展“代買”或稱“代購”業務,或者為國內客戶國際采購業務,以及為國外客戶在國內銷售業務。外貿模式的多樣化有助于拓展外貿公司的生存空間。
2.加強外貿市場的監管。加強外貿市場的監管就是要變無序競爭為有序競爭,形成一種自由的進入退出機制,通過人之間的充分競爭,動態地顯示人的能力和努力程度。出口商或進口商依據這一市場信號可以選擇那些資信好的人,從而可以降低或弱化在外貿中的道德風險、逆向旋轉等問題。此外,政府有必要引導外貿行業的職業道德建設,尤其是要處理好個人外貿盲目“單干”和“掛靠”引起的市場無序競爭以及外貿從業人員與外貿公司間的互信問題。此外,在為外貿自由化架橋鋪路時,還必須考慮建立科學的外貿市場準入機制,將那些投機分子以及資信差的人排斥在外,以維護我國市場的國內、國際聲譽,增強進出口商對商的信心。
3.健全外貿市場的信息批露機制。疏通信息渠道和完善信息披露機制可以有效減弱外貿中的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問題。一方面,政府可以建立人資格認證制或政府管轄的權威的信息咨詢機構等,為我國外貿制度的推廣排除障礙。另一方面,雙方要注意加強信息交流與溝通,在確立關系時通過委托合同反映雙方的身份信息、賬號信息等基本信息,明確雙方信息交流的義務。此外,行業協會或銀行等中介機構就企業外貿企業的資質、資信等所作的認證、評定也可以間接傳遞外貿人的真實背景,從而加強信息傳遞,減少逆向選擇的不良影響。總之,信息時代的便利條件為完善我國外貿市場的信息披露機制提供了良好的外部條件。
4.積極開展國際合作。隨著展會代購現象的日益盛行和我國外貿公司國際業務的不斷拓展,市場中的各種矛盾將不斷凸現。為及時、有效地處理這些問題,也為商提供必要的法律保障,我國應該盡快與國際接軌,積極加入《國際貨物銷售公約》。未來,我國外貿市場將進一步向著市場化、規范化、自由化、專業化和信息化方向發展。
參考文獻:
1、靖繼鵬.信息經濟學[M].北京:清華大學出版社.2004年
2、賴茂生,王芳.信息經濟學[M].北京大學出版社.2006年
外貿經營范圍范文3
第一條為加強水路運輸管理,維護運輸秩序,提高運輸效益,特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適用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沿海、江河、湖泊及其他通航水域內從事水路運輸和水路運輸服務業務的單位和個人。
第三條水路運輸分為營業性運輸和非營業性運輸。
營業性運輸是指為社會服務,發生費用結算的旅客運輸(含旅游運輸,下同)和貨物運輸。
非營業性運輸是指為本單位或本身服務,不發生費用結算的運輸。
第四條交通部主管全國水路運輸事業,各地交通主管部門主管本地區的水路運輸事業。
各地交通主管部門可以根據水路運輸管理業務的實際情況,設置航運管理機構。
第五條水路運輸在國家計劃指導下,實行地區、行業、部門多家經營的方針。保護正當競爭,制止非法經營。
第六條從事水路運輸和水路運輸服務業務的單位和個人,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交通部的水路運輸規章。
第七條未經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部準許,外資企業、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不得經營中華人民共和國沿海、江河、湖泊及其他通航水域的水路運輸。
第二章營運管理
第八條設立水路運輸企業、水路運輸服務企業以及水路運輸企業以外的單位和個人從事營業性運輸,由交通主管部門根據本條例的有關規定和社會運力運量綜合平衡情況審查批準。審批辦法由交通部規定。
對水路運輸行業管理影響較大的非營業性船舶運輸的審批辦法,由交通部會同有關部門另行規定。
第九條設立水路運輸企業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與經營范圍相適應的運輸船舶;
(二)有較穩定的客源或貨源;
(三)經營旅客運輸的,應當落實客船沿線停靠港(站)點,并具備相應的服務設施;
(四)有經營管理的組織機構和負責人;
(五)有與運輸業務相適應的自有流動資金。
第十條設立水路運輸服務企業,必須具備第九條第四項規定的條件,并擁有與水路運輸服務業務相適應的自有流動資金。
第十一條水路運輸企業以外的單位和個人從事營業性運輸,必須具備第九條第
一、
二、
三、五項規定的條件,并有確定的負責人。
第十二條交通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水路運輸企業和其他從事營業性運輸的單位、個人的管理水平、運輸能力、客源貨源情況審批其經營范圍。
第十三條交通主管部門對批準設立的水路運輸企業和其他從事營業性運輸的單位、個人,發給運輸許可證;對批準設立的水路運輸服務企業,發給運輸服務許可證。
第十四條取得運輸許可證和運輸服務許可證的單位和個人,憑證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營業登記,經核準領取營業執照后,方可開業。
第十五條水路運輸企業、水路運輸服務企業和其他從事營業性運輸的單位、個人停業,應當向交通主管部門和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停業手續。
第十六條交通部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交通主管部門負責對水路運輸計劃分級進行綜合平衡。
需要進行蹤合平衡的重點物資、聯運物資、外貿物資的運輸計劃,屬于全國性的,由交通部按國家計劃組織綜合平衡;屬于長江、珠江、黑龍江水系干線省際間的,由交通部派駐水系的航運管理機構組織綜合平衡;屬于省、自治區、直轄市以內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交通主管部門組織綜合平衡。
第十七條經綜合平衡確定的運輸計劃以外的貨源和客源,水路運輸企業和其他從事營業性運輸的單位、個人,可以在批準的經營范圍內自行組織承運。任何單位和個人均不得實行地區或部門封鎖,壟斷客源、貨源。
第十八條營業性水路貨物運輸的承運方和托運方,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水路貨物運輸合同實施細則》的規定,簽訂運輸合同。
第十九條水路運輸企業和其他從事營業性運輸的單位、個人,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計收運雜費用,并使用交通部規定的運輸票據。
第二十條從事營業性運輸的個體(含聯戶,下同)船舶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保險。
第二十一條水路運輸企業和其他從事營業性運輸的單位、個人以及石油、煤炭、冶金、商業、供銷、外貿、林業、電力、化工、水產部門,必須按規定向交通主管部門和統計主管部門提供營業性和非營業性運輸統計表。
第二十二條水路運輸服務企業不得壟斷貨源,強行代辦服務;不得超出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服務費用。
第二十三條海、河民用港口應當按照國家港口管理規定和計劃安排,向運輸船舶提供港埠設施和業務服務。
船舶進出港口必須遵守港口規章,服從管理。
水路運輸企業和其他從事營業性運輸的單位、個人同港埠企業之間,可以根據自愿原則,按照有關規定簽訂業務合同。
第二十四條水路運輸企業和其他從事營業性運輸的單位、個人必須按照國家規定繳納稅金、規費(港務費、船舶停泊費、航道養護費)和運輸管理費;從事非營業性運輸的單位和個人必須按照國家規定繳納規費。
規費和運輸管理費的計征辦法由交通部會同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制定。
第二十五條全民、集體所有制單位和個體船民經營水路運輸,其合法權益受國家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均不得向其非法收取或攤派費用。
第三章罰則
第二十六條違反本條例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按照下列規定給予處罰:
(一)未經批準,擅自設立水路運輸企業、水路運輸服務企業,或者水路運輸企業以外的單位和個人擅自從事營業性運輸的,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l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3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的罰款;
(二)水路運輸企業、水路運輸服務企業超越經營范圍從事經營活動的,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
(三)違反國家有關規定收取運費或者服務費的,沒收違反規定收取的部分,并處2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的罰款;
(四)未使用規定的運輸票據進行營業性運輸的,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或者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
(五)未按照規定繳納國家規定的規費的,責令限期繳納;逾期仍不繳納的,除責令補繳所欠費款外,處欠繳費款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并可以暫扣許可證;
(六)壟斷貨源,強行代辦服務的,處l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并可以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
第二十七條當事人對交通主管部門的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級交通主管部門申請復議;對上一級交通主管部門的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復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當事人期滿不又不履行的,交通主管部門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外貿經營范圍范文4
國家鼓勵外商在華投資設立研發中心。現將外商投資設立研發中心合同、章程審批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外商投資研發中心的形式及經營范圍
(一)外商投資研發中心的形式可以是外國投資者(包括外商投資設立的投資性公司)依法設立的中外合資、合作、外資企業,也可以是設在外商投資企業內部的獨立部門或分公司;
(二)研發中心是從事自然科學及其相關科技領域的研究開發和實驗發展(包括為研發活動服務的中間試驗)的機構,研發內容可以是基礎研究、產品應用研究、高科技研究和社會公益性研究,研發科目不包括《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禁止類項目,也不得從事非本研發技術成果的其他技術貿易和除中試外的生產活動。研發中心可以轉讓自己的研發成果,可以委托或聯合開發的形式與國內科研院所開展合作研發。研發中心不包括培訓中心。
二、外商投資研發中心的設立條件
(一)有明確的研究開發領域和具體的研發項目,固定的場所、科研必需的儀器設備和其它必需的科研條件,研發中心用于研發的投資應不低于200萬美元;
(二)研發中心應配備專職管理和研發人員,其中具有相當本科以上學歷的直接從事研發活動人員占研發中心總人數的比例應不低于80%。
三、外商投資研發中心設立程序
(一)外商以合資、合作、獨資形式投資設立研發中心,由省級審批部門進行審批;
(二)外商投資企業(包括投資性公司)內部設立研發中心:1、設立研發分公司或獨立研發部門,由外商投資企業設立的審批機關按相應權限審批,但如屬限額以下限制甲類企業,一律由省級審批部門審批(或按下款受理備案);2、已設立外商投資企業內部設立獨立研發部門,如企業經營范圍已包含“研究”或“開發”業務的,應補報獨立研發部門的有關材料「見本條第(三)款向原審批機關備案;如企業經營范圍中未包含上述業務的,應修改合同、章程,報原審批機關批準。備案及增項企業的資格認定條件同第二條。
(三)上報審批機關的申請報告應增加下述內容:l、研究開發的方向、領域,主要任務和實施計劃;2、場所、人員及有關科研條件的情況;3、進行研發所需資金的來源、具體用途、數額,相應的財務預算報告;4、在投資總額內或自有資金進口自用設備及其配套技術、配件、備件及研發過程中的研究樣品、化學試劑清單;5、關于研發內容先進性的說明及研發成果的歸屬。
四、其他有關規定
(-)外商投資研發中心應依法開展研發經營活動,設立研發中心的投資必須用于從事研發經營活動;
(二)以獨立部門或分公司形式設立的研發中心所需經費應在設立該中心的企業的年度財務預算中單獨列帳,單獨核算;
(三)限制甲類外商投資企業設立獨立部門和分公司形式的研發中心的投資不得高于企業投資總額的50%;
(四)研發中心每年應將其上一年度研究開發進展及經營活動情況于3月31日前上報審批機關;
(五)研發中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優惠政策見附件。
特此通知。
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
二000年四月十八日外商投資研發中心政策
一、投資總額內進口自用設備及其配套的技術、配件、備件(不包括《外商投資項目不予免稅的進口商品目錄》中的商品和船舶、飛機、特種車輛、施工機械),且限于不構成生產規模的實驗室或中試范疇的,免征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稅。
二、利用自有資金進行技術改造,按照《海關總署關于進一步鼓勵外商投資有關進口稅收政策的通知》[署稅(1999)791號的規定,在原批準的經營范圍內進口符合前條條件的自用設備及其配套的技術、配件、備件,免征進口關稅及進口環節稅。
三、自行研發技術的轉讓收入免征營業稅。
外貿經營范圍范文5
珠航局黨組書記、局長王建華表示,航運企業要對標安全責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訓到位、安全管理到位、應急救援到位“五個到位”,建立健全安全生產機構,落實安全管理責任、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加強企業安全誠信建設、做好從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
據了解,珠江水系10家危險品運輸企業都取得了安全管理體系證書和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證書,符合國家有關要求,近年來沒有發生過一般以上安全生產事故,安全形勢總體平穩。但在督促檢查中也發現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例如,企業對自身經營范圍不清晰、證件更換不及時、重大事項發生變化不報備等。
為此,珠航局起草了《珠江水系省際危險品船運輸經營人經營資質動態跟蹤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并在水系各有關管理部門和企業征求意見。其內容包括編制依據、適用范圍、動態跟蹤檢查的內容和標準、年度核查、不定期檢查、重大事項備案、問題的處理等。
近年來,珠江沿線大量化工園區沿江集中布局,西江干線危險品運輸量快速增長,給危險品貨物運輸的安全管理帶來了嚴峻挑戰,必須通過建立珠江水系危險品運輸動態監管和經營情況統計的相關制度,及時掌握經營人經營資質動態情況,有效控制危險品運輸風險,建立完善上下游事故信息通報制度,提高應急處置能力,推進各有關部門共享危險品運輸相關基礎和動態信息,進而形成監管合力。
珠航局運輸管理處處長王平安介紹,目前珠江水系省際危險品運輸企業共有10家,省際危險品運輸船舶58艘,共計38976總噸,平均載重噸為1029噸,其中,散裝化學品船35艘,成品油船23艘。運力方面,比2011年的110艘、70603總噸減少了近一半。據了解,從2017年3月1日起,珠江水系即將開始執行企業自有運力不得少于3000總噸的新標準。目前,珠江水系還有幾家企業不能達到,或除去已禁航的單殼液貨船運力后不能滿足要求。王平安建議企業早做考慮,通過政策允許的方式,盡快增加運力,或者把經營范圍變更為省內運輸。(虞飛虎)
南沙港區開通韓國國際滾裝班輪航線
6月26日上午11時,在南沙汽車碼頭,120輛“韓國雙龍”小轎車從“Dresden”輪緩緩卸下,標志著“韓國平澤港――廣州港”國際滾裝班輪航線成功開通。這是繼中東航線之后,南沙汽車碼頭開通的又一條國際滾裝運輸航線,也是首條亞洲國際航線。
自2014年完成口岸開放和整車進口口岸驗收以來,南沙汽車碼頭積極爭取口岸聯檢部門的政策支持,努力創優碼頭環境,為船舶靠離港、商品車集港提供便利條件,加快推進整車進口業務發展。與此同時,汽車碼頭不斷改進工藝流程,提高碼頭作業質量,得到船公司和客戶的一致認可,為新航線的開通奠定了堅實基礎。
外貿經營范圍范文6
[關鍵詞]跨國公司 范圍經濟競爭優勢
跨國公司(又稱國際公司或多國公司)是指由兩個或兩個以上國家的經濟實體所組成,從事生產,銷售和其他經營活動的國際性大型企業。跨國公司以全球市場作為自己的經營范圍,是與社會化大生產相適應的現代企業組織的高級形式。當前,經濟全球化使世界經濟的發展以產品、服務、資金和技術的跨國流動為紐帶,進一步擺脫國家的限制,互為聯系、互為依存,這一特點為跨國公司提供了廣闊的發展空間。
范圍經濟的概念是與聯合生產密切聯系在一起的。如果企業聯合生產兩種以上產品或者經營兩種以上勞務時,會引起平均成本下降,這就是范圍經濟。與大量生產同一產品不同,該類企業或生產單位通常是從生產或提供某種系列產品的單位成本中獲得節省。范圍經濟在一定范圍內可以產生最大的經濟效益。
跨國公司不僅通過生產多種產品或經營多種勞務,使平均成本下降,而且通過跨國公司企業之間的經營分工與協作、技術創新與交流等進一步引起成本的節約。具體分析,跨國公司可以從以下幾方面形成范圍經濟:
(1)跨國公司投入要素的共享使投入要素具有多重使用價值,從而提高了資源的利用效率,因此可以節省費用,使成本具有范圍經濟;
(2)跨國公司可以在全球范圍內調控資源,節約資源流動成本,形成資源配置的范圍經濟;
(3)跨國公司能分攤技術創新的成本,可以更好地節約新產品開發成本和研制費用,形成技術匹配上的范圍經濟;
f4)跨國公司能充分利用其無形資產的優勢,分攤品牌的擴散成本,利用網絡資源節省營銷、管理成本,形成網絡營銷和網絡管理的范圍經濟。
傳統的跨國公司理論、企業理論和產業組織理論等曾對跨國公司的競爭優勢作了很多理論分析。下面從形成范圍經濟的幾個方面分析跨國公司在世界市場上的競爭優勢。
一、成本優勢
1 從生產成本方面分析,在一般企業的生產中,一種原材料只能用來生產一種商品
在跨國公司的生產過程中,可以充分利用原材料的使用價值,使一種原材料具有多種功能,用來生產不同種類的產品,從而提高了原材料的利用率和生產設備的利用率。在垂直型經營的跨國公司生產中,產品的生產階段之間具有較強的聯系,上一道工序生產的產品,可以為下一道工序提供生產條件或者原料。例如,跨國公司生產的許多零部件或中間產品具有多種組裝性能,可以用來繼續生產或組裝不同的產品,以獲得連續生產效率。跨國公司這種投入要素的共享使投入要素具有多重使用價值,從而提高了資源的利用效率,這種生產成本的范圍經濟性使生產要素具有競爭優勢。
2 從管理成本方面分析,跨國公司在企業間或各部門的管理上存在相關與交叉的特點
當跨國公司在擴大經營范圍,增加其他產品和業務時,可以充分利用原有的管理體系、管理經驗和管理人員進行拓展,還可以將在一種業務經營中被證明有效的管理方法移植到另一業務經營中去,而不必增加新的投入,從而節約管理成本、減少管理人員的培訓費用。這種管理體系的拓展與管理移植可以產生范圍經濟,使管理成本具有競爭優勢。
3 從運營成本方面分析,與一般企業相比,跨國公司具有全球范圍的運營能力
全球運營能力優勢在于公司的全球范圍的資源運營與組合。在跨國公司的不同業務之間,可以進行原材料、研發活動、生產過程、成品裝配、設備使用等方面的資源運營整合,節省運營成本,這種運營成本的范圍經濟性使跨國公司具有運營層面上的競爭優勢。
二、資源配置優勢
1 跨國公司具有資源選擇上的優勢
資源通常可以分為優勢、一般和劣勢三類。經濟全球化使得當今世界大多數國家的市場對全球企業開放,各種資源都可以在世界各地流通。對于一般企業,包括傳統國內外貿企業,由于自身條件限制,只能局限在當地的資源稟賦,不能充分利用世界范圍內的優勢資源、摒棄劣勢資源。而跨國公司具有廣闊的經營范圍、多樣的產品組合,可以充分利用、按需選擇世界范圍內的優勢資源,并以優勢資源為基礎,有效地融合其他類型的資源,組合成跨國公司的資源優勢。例如,跨國公司根據內部信息傳遞的各地需求狀況及未來市場前景,及時對全球范圍內的各種資源進行整合,抓住商機,生產出能夠滿足顧客急需的產品,占領市場,取得先發優勢。
2 跨國公司具有共享流動性資源的優勢
跨國公司可以對流動性較強的資源在全球范圍內進行調配,實現共享利用。特別是跨國公司可以共享流動性人力資源,尤其是從事高新技術研發的人才和從事高層管理的人才資源。例如,在跨國公司的內部人才培訓中,公司的各種專家一起工作,共同從事研究開發,可以在創新產品的同時提高人員整體水平,實現高層次人才的共享。高素質人才在跨國公司內部流動,會使先進技術和管理經驗在公司內相互傳遞,在各個企業中發揮效益,提升跨國公司的整體競爭能力。
3 跨國公司具有整體價值鏈上的優勢
對于一般企業,不能在價值鏈上的所有環節上都有優勢。為了獲得整體價值鏈上的優勢,跨國公司可以在全球范圍內合理的配置其科研機構、人員和研究經費,同時通過戰略聯盟或其他形式利用其他外部科研資源,進而保證跨國公司比其他一般企業能更快、更經濟地確立其在這些方面的競爭優勢。而對于在一個企業沒有比較優勢的非核心價值鏈環節,完全可以外包給那些在這些環節有優勢的企業,同時把主要資源投入到有競爭優勢的環節,以使原有優勢更優,從而保證跨國公司整條價值鏈的成本最小化,價值最大化。
三、技術創新優勢
在現代社會的競爭中,技術是一種利器。如果一個企業的技術比其競爭對手先進,在競爭中就確立了優勢。國際市場上的新產品、新技術的激烈競爭對跨國公司形成一種強大的外在壓力,同時也使跨國公司深刻認識到只有不斷技術創新才能不斷推出新產品和新技術,才能迅速適應市場、擴張市場,獲得可觀的超額利潤,在競爭中占據優勢。所以當今跨國公司十分重視對新產品、新技術的開發,實施創新發展戰略,優化各方面的要素資源,努力形成在新產品和新技術開發能力上的優勢。由于現代化生產所需的技術日益復雜,新產品開發難度越來越大,所以科研開發的成本也越來越高,為了獲得新技術和新產品的投入也越來越大。對于一般企業而言,不具有技術創新的優勢,也缺少技術創新的動力,這是因為巨大的投資往往只能獲得單方面的較小效益,不能充分發揮開發成果的效用。另外,有些企業難以承擔整個開發
過程所需的費用,經不起投資風險。而跨國公司具有技術創新的優勢,因為一項技術開發的成果可以用于多種產品的生產,每種產品分攤的研發成本可以很低。而且,跨國公司的不同業務之間也可以共享新的研發技術,這種技術匹配上的范圍經濟可以使跨國公司的科技創新保持良性循環,并且,雄厚的資金基礎使跨國公司具有抵抗投資風險的能力,可以根據市場急需和發展趨勢,調整創新思路,進行技術儲備。持續的創新活動使跨國公司在應用新材料、采用新工藝、培養創新團隊、加強市場調研等方面獲得突破,最終將形成強大的整體技術創新優勢。
四、無形資產優勢
1 品牌優勢
在國際市場上產品的競爭就是品牌的競爭。品牌作為企業的無形資產,是企業競爭力的綜合體現,也是企業國際競爭力的象征。跨國公司的形象很大程度上來源于品牌戰略。跨國公司長期培育的品牌信譽,可以使經營的多個產品共享,這種品牌擴散效應帶給跨國公司巨大的經濟效益。創建一個全新品牌的產品需要耗費巨大的廣告費用,而在原有品牌的基礎上推廣一種新產品則可使廣告費用大大降低。跨國公司的品牌效應可以大大降低新產品的廣告支出,借助原有知名品牌的聲譽推廣企業的新產品,還有利于新產品迅速得到市場的認可,能夠消除消費者接受新產品時的心理抵觸,可以誘導消費者將其對原有產品的印象和好感轉移到新產品上,促使消費者迅速接受新產品。另外,通過這種品牌效應使得跨國公司的多種產品類別共用同一品牌,使品牌維護的費用有效地分攤到多種產品上,這種范圍經濟效應使跨國公司形成一定的成本優勢。
2 網絡優勢
跨國公司的網絡優勢表現在網絡營銷和網絡管理兩個方面。
跨國公司在內部建立的網絡營銷平臺上,利用原有的渠道銷售多種產品。在銷售過程中對具有相似性質、相近范圍、相同檔次的市場,可以通過網絡篩選共同的分銷渠道和中間商,從而節約營銷成本。這種與網絡營銷相匹配的范圍經濟性使跨國公司具有營銷成本優勢。
網絡組織比市場組織的連接更快捷、更持久,更廣泛,也比常規的層級組織結構更平等、更互動。這種基于相互信任與支持的組織形式,使各節點企業問能及時傳遞更為精細、微妙的默示信息和知識,創造出一種使行動者能夠方便溝通和解決問題的組織系統,具有更強的組織能力和生存能力。與一般企業相比,跨國公司的網絡組織不僅包括公司的內部網絡,而且還有通過合作協定、許可協議,分包、關系合同以及戰略聯盟等形式形成的公司外部網絡。跨國公司的網絡在其垂直方向允許不同級別的子公司具有相當大的獨立性,而在水平方向又鼓勵不同部門問的交流與協作,從而使整個網絡組織的信息和任務可以在任意層級和方向上流動和分配。例如,通過采用POS系統可以改善庫存,物流、銷售活動;通過VAN和EDI系統,訂單可以轉換成統一的標準化、結構化、規范化的電子信息,在網絡上傳遞:通過CAD可以提高技術開發活動的效率。處于貿易鏈上的各個成員都可以通過網絡迅速得到有關信息,并通過內部轉換系統,直接和自有信息系統結合,使自身組織融八公司整體管理。可以看出,跨國公司這種網絡組織的范圍經濟性可以充分發揮信息技術快捷、高效的作用,使價值鏈各個環節緊密聯系,形成網絡組織管理的競爭優勢。
五、提高外貿企業競爭優勢的途徑
經濟全球化使外貿企業面臨難得的機遇和巨大的挑戰,如何抓住機遇迎接挑戰?如何在國際市場中維持相當的市場份額?下面借鑒跨國公司的競爭優勢,對外貿企業如何培育競爭優勢提出幾點建議。
1 優化資源配置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激烈的市場競爭會無情地淘汰效率低下的企業,只有高效率的、產品和服務有鮮明特點的企業才能生存下來。因此,企業要實行專業化戰略,將有限的資源集中到專業化上來,把企業自身的優勢領域做專、做精、做強,力爭提高企業在市場競爭中的不可替代性。另外,企業要把自己的人力、物力、財力投向企業的經營管理關鍵環節上去,集中力量發展核心業務。只要關鍵環節得到強化,就能帶動其他環節的提升。而對非關鍵環節只要做到合格,達到正常運轉狀態即可。只有企業在某一關鍵環節的競爭力比對手優越時,才能使企業具備獨特的競爭優勢。
2 重視人才
市場競爭的核心就是人才的競爭,誰能掌握第一流的人才,并能調動這些人才的積極性,使其才能充分發揮,誰就能掌握競爭的主動權。因此,企業要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占有一席之地,就必須建設一支高素質的人才隊伍。所以人力資本是企業競爭能力的最大資本,有效的人才隊伍建設和人力資源管理,將是企業在競爭激烈的國內市場和充滿機遇的國際市場獲得競爭優勢的重要途徑。
3 重視技術創新
沒有技術創新,競爭力就無從談起。面對經濟全球化的趨勢,企業要想在競爭中處于不敗之地,就必須進行技術創新和產品創新,并努力提高技術開發能力和產品創新能力。企業在競爭中要不斷創新知識、創新技術、創新工藝和采用新的經營管理模式,提高產品質量,開發新產品,開拓新市場,提供新服務,占據市場并實現市場價值。通過技術開發與創新,尋求新的利潤增長點,創造未來市場需求,使企業取得長期競爭優勢。
4 塑造知名品牌
品牌是一個企業品質與文化的象征,是企業核心競爭力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品牌資產是企業的一種重要的戰略資產。尤其是在品牌時代的今天,打造品牌、爭創名牌更是提升核心競爭力的重要途徑。具有獨創性的品牌可以吸引顧客,贏得企業競爭優勢。擁有一個強勢品牌,就意味著擁有消費者的忠誠。因此,一個強勢品牌本身具有極高的市場價值,能夠為企業帶來遠遠超過同行業平均水平的銷售額和利潤額,成為企業戰勝競爭對手贏得市場的強大武器。
5 加強企業信息化建設
企業信息化的本質就是應用信息技術實現企業管理的過程。應用信息技術進行管理,可以實現管理流程的優化,改造傳統產業、調整行業和產品結構,提高管理效率,促進企業體制創新、技術創新和管理創新,增強企業核心競爭力。總之,企業信息化是帶動企業各項工作創新和升級的重要突破口,運用信息化手段,可以使企業優化資源、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從而增強企業核心競爭力。
參考文獻:
[1]劉永:相關多元化經營戰略與范圍經濟[J],經濟論壇,2005(1 2)
[2]羅 芳許春野:跨國公司經營的競爭優勢及其選擇[J],工業技術經濟,2005(6)
’
[3]楊葉飛 陳 亮:淺議跨國公司競爭優勢的培育[J],商業研究,2005(6)
[4]陳友駿孔平:跨國公司差異化競爭戰略中的品牌延伸邊界研究[J],社會科學家,20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