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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信詐騙真實案例及分析范文1
一、我國電信詐騙案件的特點
近年來,隨著互聯網和手機的應用,以虛假信息作為載體的詐騙犯罪不斷滋生,自2008年以來,廣東、北京、上海、福建、深圳等地電信詐騙案件呈高發態勢,犯罪分子利用高科技手段實施高智能、非接觸、跨省跨境、有組織、有明確分工的新型犯罪,與傳統意義上的犯罪手法迥然不同。犯罪分子通過電話、網絡和短信方式,以受害人涉嫌犯罪、銀行卡透支、電話欠費、低價購物、中大獎、購車(房)退稅、低息貸款、親人出事、冒充熟人、彩票預測、推薦股票等借口設置騙局,對受害人實施遠程、非接觸式詐騙,誘使受害人給犯罪分子打款或轉賬。基于此,筆者總結出該種案件的幾種特點。
(一)犯罪活動范圍不斷擴大,危害不斷升級。電信詐騙最早起源于臺灣,到2000年,才蔓延至臺灣的周邊地區,像日本、韓國、朝鮮、菲律賓,中國的福建、廣東、上海、北京等地,到近兩年,電信詐騙已遍布全球,特別是在中國,已成泛濫之勢。并呈現出由沿海到內地,由發達地區到欠發達地區,由中心城市到中、小型城市蔓延的趨勢。
(二)作案手段不斷更新,花樣不斷變化。在90年代初期,詐騙分子一般采取諸如拋貴重物品、易拉罐中獎等方式進行詐騙,此種形態的詐騙呈現涉及范圍小,打擊處理相對容易,危害性不大。但近幾年,犯罪分子利用境外服務器開設詐騙網站,多重,使用CDMA、VOIP等技術,使公安機關打擊難度增大,人民群眾防不勝防。
(三)犯罪更加趨向職業化、組織化、集團化。犯罪分子多以集團自居,以團伙為結構,以公司為管理模式,分工明確,從搜集受害人信息、預選目標、實施詐騙、提取現金、轉移贓款,詐騙團伙內部都進行嚴格分工,且主要的犯罪人員大都以詐騙為生。反偵查意識及技術趨于成熟,作案人員會將作案用的手機和生活用的手機嚴格的分離開來,詐騙成功用過一次的銀行卡和電話卡不會再用第二次,團伙居住采取分散與集中相結合的策略,且規模不斷擴大。
(四)地域性特征突出。表現的比較突出的是:利用電話恐嚇:河北豐寧縣;冒充領導:湖北武漢、黃岡、孝感、紅安縣、大悟縣;以提供假證為名:湖南雙峰、婁底;冒充熟人:廣東廣州、深圳、電白、廣西南寧、柳州;利用網絡:海南海口、瞻洲、瓊中;利用VOIP:臺灣、東南亞等境外組織。這些電信詐騙作案人員按作案的手段逐漸形成了區域性的分類,或以家庭為單位,有的甚至以村莊為單位。
(五)犯罪呈非接觸性,越來越隱蔽。電信詐騙不同于傳統中的其它犯罪,有著固定的作案時間、地點,作案人員大都會與受害人或者與受害人相關聯的人或物有直接的接觸。電信詐騙利用手機、互聯網等作為工具,具有遠程操作性、作案區域隨機性與作案人員隱蔽性。
(六)違法所得資金轉移快、群眾損失難以挽回。大多數的電信案件被偵破后,犯罪嫌疑人都不能按數返還原物。被騙群眾一旦把錢匯入其指定賬戶中,作案人員會迅速將錢以現金的方式提取或以其他手段轉移到境外,讓公安機關查無所查,追無所追。
二、當前公安機關打擊處理時遇到的難點
電信詐騙作為一種新型的侵財性犯罪,對傳統的偵查模式帶來巨大沖擊。從接案到立案,從立案到偵查,從偵查到結案,步履維艱。盡管近幾年公安機關已加強對電信詐騙的偵辦力度,但現實的警務工作中卻依然遇到諸多問題。
(一)對電信詐騙案件打擊處理不夠及時。面對電信詐騙,首先是派出所接警,派出所根據案情上報刑警大隊,由刑警大隊最終處理,對報案人不僅要現場登記報案信息、作詢問筆錄、立案、報領導審批,最后制作相關文書,才去銀行等金融機構實施查詢、凍結等。電信詐騙犯罪不同于其它的傳統犯罪,違法所得轉移快,犯罪分子就利用公安機關這段“反應時間”完成資金轉移。
(二)犯罪分子真實身份信息難以追蹤。電信詐騙中的嫌疑人一般使用未實名登記的電話卡或套用未使用本人實名辦理的銀行卡。從實際中來看,大多數作案人員一般是通過低價買通農民工,使用其真實身份證開戶辦理銀行卡后供其使用。同時,電信詐騙所用網站也是以虛假資料登記或租借國外的服務器,且使用無線上網技術維護網站,因此,公安機關在偵查時,幾乎很難查明有價值的身份和地點信息。
(三)處置過程中技術支持存在不足。隨著計算機技術的不斷更新,作案人員使用更加先進的技術條件,為其本身的隱蔽性、專業性提供支持。為逃避偵查,犯罪團伙甚至把窩點設在山區、地下等技術控制難度大的地點。另一方面,公安機關技術長期未更新,設備陳舊,難以適應新形勢偵查模式的需求。
(四)專職警種基數太小。根據電信詐騙的特點,偵查過程中,需要大量的警力和技術力量相結合,拉長戰線,才能成功破案。但在實際中,區縣級分局刑警大隊才設有電信詐騙專案民警,民警數量一般為2-3人,且這類民警一般還兼職其它,如打黑、侵財、大案等。基于這一實際情況,不難看出,基層對電信詐騙案件的偵破方面投入警力和精力都太少,難以滿足日益增長的電信詐騙犯罪率的需要。
三、對當前我國電信詐騙案件打擊防范措施的幾點思考
(一)打擊措施
1.建立專門針對電信詐騙案件的快速打擊機制。公安機關應該采取非正常措施、走非正常程序。可由公安部聯合中國人民銀行,報國務院審批,建立專案合作機制,制定相應規章。各地公安機關根據規章與各銀行、金融機構達成共識,遇到此類案件,可采取緊急措施,由公安機關電話通知銀行快速將涉案賬號的資金凍結,事后公安機關再及時補辦相關的證件手續。
2.多警結合,全國警察大聯動,施行1+N模式。首先是多警種聯合行動,電信詐騙不僅僅是刑警的專職作業,其它如網監、巡特警、經偵等部門也要參與進來,多警共作,打擊犯罪。其次是區域警察的聯合行動,例如A省發生電信詐騙案件,在辦案過程中,發現信息來源于B省,或者犯罪嫌疑人存在于B省,那么A省的工作人員就無需親自去,可以采取網上協作平臺或通過傳真或其它通訊工具將需要查實或需要抓捕人的信息發給B省,由B省的公安工作人員去核實查證或實施抓捕,最后將查證結果發回A省或者由A省的公安工作人員到B省將犯罪嫌疑人帶回A省審查,這樣既可以節約辦案經費,節省大量時間,又不會錯失調查、抓捕機會。
3.挑選專業人才,組建專業隊伍。刑警大隊應設置專職電信詐騙打擊機構,加強和網安部門的聯系。同時,公安機關可采取以打代訓、集中培訓、視頻授課、案例點評等多種形式,盡快為基層培養出一批偵辦電信詐騙犯罪的業務骨干,著力提高電信詐騙的偵查破案能力。
4.案情高發地點,重點防護,主動出擊。對于案情高發的省份和城市,要重點管控,公安機關可成立專案組,長期有針對性的對電信詐騙的案件開展偵查、信息收集等工作,對捕捉信息及時研討。同時,專案民警還可以結合當地的其它警種不定期的對酒店、旅館、出租屋、城鄉結合部和其它治安環境復雜的地方進行檢查,重點排查網吧、大規模家庭用電腦,VOIP電話用戶、400電話用戶等,主動出擊,爭取在苗頭上將其消滅。
5.加強警界內部交流合作,建立信息共享機制。電信詐騙案件偵破的一個重點就是信息的獲取,諸如嫌疑人的身份,居住地,作案時所用電話等,這些往往不是一個偵辦單位能同時獲取,往往需要多部門的合作,甚至是幾個省市的協調,特別是新警綜平臺、治安管理系統和SIS的建立,使得信息交流更加方便、常態,因此,公安機關可以在內部建立長期有效的合作交流機制,將信息共享,以達到資源利用最大化和偵查破案的有效化。
6.改變對400電話、VOIP電話偵查模式。400業務又稱主被叫分攤付費業務,是運營商為被叫客戶提供一個全國范圍內的唯一號碼,并把對該號碼的呼叫接至被叫客戶事先規定目的地的全國性智能網業務,且該業務的通話費由主、被叫分攤付費。目前我國通信運營商400號碼主要有以下幾類:4006:中國聯通,4007:中國移動原鐵通,4008:中國電信,4001:中國移動新號段。400號碼現行的查詢方法共有三種:第一,通過受害人話單查詢;第二,通過網絡監察部門查詢;第三,通過商查詢。目前警界最常用的是第一種,還停留在一種比較原始的狀態,這種方法存在諸多弊端,公安機關應該著力發展第二種查詢方式,因為網監部門的查詢具有易協調性、專業性、全面可取性、迅速性等特點。VOIP(Voice over Internet Protoco)即網絡電話,是以IP網絡為基本傳輸網絡,在此基礎上構建語音和視頻傳輸系統,并與傳統電話網(PSIT)互聯互通實現語音交換的通信技術,也就是人們常說的互聯網電話或IP電話。由于VOIP網絡電話是經過互聯網然后再轉到傳統的電話交換網才傳來語音的,基于這一特點,它擁有幾個特性:第一,資費低廉;第二,絕大多數只能主叫不能被叫;第三,可以自由設定被叫方來電顯示的號碼,號碼甚至可以設置成110、120、119、95599、95533等公安機關、醫療機構或者銀行機構的電話號碼。針對網絡電話這一特征,公安機關在偵查破案時可注意以下方面的思路:第一,通過市級電信查詢數據來源;第二,利用其調試的特點查獲維護人員的身份;第三,根據租用的線路和數據庫計費系統查找號碼源。
(二)防范措施
1.加強對群眾信息的保護。電信詐騙案件作案人員大多以獲取信息作為實施犯罪的第一步,沒有受害人的信息,作案人員將很難下手或者說無從下手。公安機關應該建立針對性的保護措施和方案,從源頭著手,強化對網絡通訊方面的監管,加強對人才交流中心和人才市場信息的管理,特別是要加強對公安機關內部人員的管控,堅決不能讓信息從公安內部泄露出去,給違法犯罪人員以可趁之機。對于以金錢、物質或其它利益為交換條件出賣個人信息的人員,一經查獲,從嚴、從重處理。
2.嚴格對諸如電話卡、銀行卡等實名登記制度。公安機關應嚴格登記制度,加強對相關信息登記部門的監督。在未嚴格施行實名制登記的今天,作為辦案機關,裝備欠佳,所獲信息不多,有心辦案,卻因為線索斷裂而無法破案,導致人民群眾的財產蒙受損失。當實現理想化的登記制度后,公安機關就可以簡單的通過這些信息找到源頭,揪出犯罪嫌疑人,挽回人民的經濟損失。
3.加大對網絡工具的管理力度。電信詐騙一般涉及到通訊工具,而最普通也是作案人員應用最廣泛的是電話和計算機,由此可見對網絡工具監管的重要性。在偵查過程中,弄清楚案情出現的各個電話號碼的關系尤其重要,分清每個號碼的作用,比如同一個案件中作案、聯系、發送信號、轉接、混用等,同時,通過對電話號碼的分析和受害人的陳述,可以基本斷定電話的角色,從而推斷出作案團伙的內部分工特征和組織特點,這樣可以使復雜的案件簡單化,使復雜的團伙結構明確化。
4.注重電信詐騙的相關宣傳防范工作,盡量減少電信詐騙發生。凡事預則立,不預則廢。特別是面對像電信詐騙這種特征性極強的犯罪,我們更應該注重宣傳防范,從源頭上減少電信詐騙案件的發生。從當前形勢來看,公安機關的宣傳力度是遠遠不夠的,通過國家統計網得知,全國電信詐騙宣傳做得好的幾個省市發案率要比宣傳力度明顯不夠的省市低很多,這說明電信詐騙的宣傳防范工作做好還是很有成效。關于宣傳防范,公安機關可以將此任務由上而下,細化到派出所、警務室,定期,定時,定地的向人民群眾宣講關于電信詐騙犯罪分子的各種詐騙手段、防止上當受騙的方法、發現上當受騙后的處理方法,向人們發放宣傳單,宣傳冊,在小區拉橫幅等,讓人人都知道電信詐騙,人人都懂電信詐騙,從而減少電信詐騙的發生、減少人民的財產損失。
總之,公安機關不能被動等待,要行動起來,盡快溝通好本地與電信、銀行之間的關系,建立完善長久的機制,確保調查固證的通暢,同時,在打擊防范工作中,遇到漏洞問題,要及時上報有關部門,不斷總結、不斷提升,力爭遏制電信詐騙案件的發生。
參考文獻
[1]黃明同志在打擊電信詐騙犯罪專項行動動員部署電視電話會議上的講話.
[2]張新楓副部長在全國公安機關“社會治安整治行動”動員部署電視電話會議上的講話.
電信詐騙真實案例及分析范文2
移動支付就是允許移動用戶使用其移動終端(通常是手機)對所消費的商品或服務進行賬務支付的一種服務方式。在移動支付業務中,費用支取一般有兩種途徑:一是通過手機賬單收取費用,用戶在支付其手機賬單的同時支付了這一費用,在這種方式中,移動運營商為用戶與商家之間達成合同關系提供了信用;二是費用從用戶的銀行賬戶(即借記賬戶)或信用賬戶中被扣除,亦即將銀行卡和手機卡捆綁使用。這種業務在業界又稱為“手機錢包”業務,將用戶的銀行賬號或信用卡號與其手機號聯接起來,手機用戶可以通過短信、語音、WAP和GPRS/3G等方式完成金融理財、繳費和小額購物。這里,手機只是一個簡單的信息通道。
盡管,移動支付目前還僅普及于小額支付,但從其功能特點及其發展勢頭分析,這種方式在現代商業活動中將“錢景無限”。
二、移動支付的隱患
1、濫用運營商的委托權
從法律關系的角度來講,移動支付這一簡單的支付行為,中間存在著兩組法律關系。一是移動運營商與消費者之間的服務與被服務的關系(實際上是一種買賣合同關系),二是信息服務商與移動運營商之間的一種委托關系。第一種關系很好理解,消費者通過支付相應的費用獲得移動運營商的相關通信服務。而一般情況下,信息服務商或者網站等經營商在經營過程中,很可能委托移動運營商采用手機這樣一種便捷的支付方式來收取相應的服務費,這就是我們所講的第二組法律關系,移動運營商與信息服務商(網站經營商)等之間的一種代收信息服務費的委托關系。那么在實際運作過程中,移動通信商就極易利用這種權限濫收消費者的手機話費,從而構成了對消費者權益的侵犯。事實上,這種侵權事件每天都在發生。
2、踐踏消費者的公平交易權
公平交易權是消費者無論在接受服務還是在購買商品時的最基本的權利。《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4條和第8條分別規定:“經營者與消費者進行交易,應當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實際運營過程中,消費者與商家本身就處于一種信息不對稱的地位,所以消費者對手機常常出現話費莫名其妙被扣的情況也并不知情。其中相當多就是信息服務商所為。無形中給消費者強加了某種服務,使消費者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接受,這種行為無異于明目張膽地強取豪奪。這是對消費者公平交易權的踐踏,同時也是對消費者知情權的剝奪。
3、漠視消費者的隱私權
在利用手機進行支付的過程中,大多數情況下往往以提供電話、為應用程序的項目業務的條件,或到的電話費、電話號碼,而在之前交易的經營者的個人信息,這種意愿獲得用戶和之后都應做保守用戶個人信息的附加的義務,其實可以在商業利益的驅動夏,或對用戶個人信息泄露給第三方的很多 SP導致第三方肆意發送 SMS 垃圾廣告,或直接憑借自身優勢肆意的主用戶信息發送垃圾短信廣告。這些未經用戶許可來發送垃圾郵件的行為是隱私的違反了用戶。
三、移動支付的規制
針對這種支付方式日益普及以及無數通過移動支付侵犯消費者權益的案例,目前還沒有一個國家對移動支付出臺相關的法律法規,所以一旦產生糾紛和侵權,很難在法律上有準確的定義和判斷。對于我國來說,當務之急也是國家完善相關的法律法規,給移動支付這種新生模式予以保障和約束。
1、從行政法的角度來看。在沒有出臺單獨的關于移動支付的相關法律制度之前,繼續嚴格執行《電信條例》、《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和《中國互聯網行業自律公約》。信息產業部(電信部門)要對信息服務商(網站運營商)以及移動通信運營商進行嚴格的監管,規范商家的經營行為。為 SMS 欺詐行為越來越多地洪水、信息產業部制定調查了短信陷阱的詳細部署:第一步,發出的規范文件,在手機短信收費快遞,和自定義,和使用,并背集和投訴處理、鏈接詳細的規范,這已在 4 月完成 ;第二步,兩個月內、6 大電信運營商手機 SMS 自查自糾正 ;第三步,乏技術手段監測、和檢查運營商和服務提供商(SP)是規矩。對違反相關規定的商家要從嚴從重處罰直至吊銷其營業執照,并將其列為永久性限制進入者。
2、從民事法律的角度來看。無論是委托權、公平交易權還是隱私權等都必須通過民事法律規范的完善來實現之。首先,應當將《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納入到因移動支付引起的消費者權益的侵害上來,通過《消法》使得消費者的公平交易權、知情權等權利得以實現。其次,健全消費者權益損害的民事賠償機制。當消費者因為移動通信商的亂收費或者強制消費等行為給消費者造成損害時,消費者有權得到民事救濟來彌補其損失。我們認為,這里不僅僅是原有損失的補償,應當規定一種懲罰性的賠償,以促使商家能自覺踐行法律。
3、從對移動支付進行單獨立法來看。盡管很多地方(如廣東、湖南、上海、重慶等地)已出臺了相應的關于規范短信市場以及移動通信收費等的規定,但這些規定還很局限,僅僅規范規制了短信業務等。針對已發生的一些案例,與外交有關的法例是有益的。澳大利亞通過法例,要求營銷人員要遵循“決定參加”的原則。如果用戶不要求或不需要用戶接收,營銷人員必須不向用戶發送文本消息。市場營銷人員必須為用戶提供易于使用、方便、低成本的程序,并且必須在用戶放棄請求將在 48 小時內生效。該國一些地區也開始了大膽的嘗試。其他如廣東、湖南、重慶等都作了相應的規定。我們認為,針對移動支付業務市場日益擴大的勢頭,應當單獨制定有關《移動支付法》,或者將利用移動支付這種方式欺騙、侵害消費者權益納入與信用卡支付詐騙同等重要的位置(因從移動支付的發展勢頭來看,其前景并不亞于信用卡)。(作者單位:江西九江學院)
電信詐騙真實案例及分析范文3
由于我國商業銀行受傳統的計劃經濟體制影響深遠,內部控制措施相對陳舊,從業人員的內部控制意識、風險管理意識不足,導致我國商業銀行案件頻發,例如:交通銀行2億巨額詐騙案、中國銀行高山案、齊魯銀行票據詐騙案、溫州假運鈔車案等,使得中國銀行業面臨的會計風險問題越來越突出,全面建立我國商業銀行會計運營內部控制體系己經迫在眉睫。
一、當前我國商業銀行會計運營中存在的主要風險
1. 核算風險
商業銀行各項業務在辦理的流程中,存在著部分人為可控的因素。有些人員為了操作的快速便捷,沒有嚴格地按照操作流程規范的工作,在授權過程中缺乏審查核實的意識,使風險控制的效果沒有達到。部分銀行為了追逐經濟利益和政績,違反了《會計法》的相關規定,隨意使用會計科目,修改會計報表,導致商業銀行會計工作應有職能不得真實發揮,會計信息不實,風險加大,從而嚴重影響銀行的安全和運營。同時,賬務不清晰、賬表不符、總分不符等亂象,為一些不法分子利用銀行票據作案提供了條件。
2. 監督風險
會計監督風險是指因為金融會計監督職能還相對軟弱,對那些經營的不合理或者不合法的行為沒能進行有效的監督,從而產生了損失的可能性。這一風險對我國商業銀行的發展影響很大。如:(1)商業銀行改革后,經濟效益觀念不斷增強,然而不少銀行或其分支機構卻只求存款數量,不注重存款結構的合理性,從而變相抬高了存款利率;(2)僅憑文件的檢查,發現的只有一些淺表的問題,但對于一些資金、結算和清算業務的錯誤卻不能很好地校正。很難監督和對商業銀行會計核算系統進行總體控制,導致原本就滯后的監管風險的降低、及時的控制和有效防范風險變得非常艱難。
3. 信息風險
會計具有對經濟業務的反映、監督、促進三大基本職能作用。其反映作用主要是通過提供各項信息資料和數據來實現。會計信息風險是指由于“三假”和“落后單一”導致的風險。“三假”即假證、假表、假賬直接誤導社會公眾和投資者,擾亂了金融秩序;“落后單一”就是指會計信息獲得手段落后,采集速度慢,偏重于事后信息。上級部門各自按需求索取,會計信息不交流,內外部封閉運行,從而使會計信息的可加工性和相關性變差。一級法人不能夠及時的擁有全行性的權威會計信息。
二、商業銀行會計運營內控工作面臨的主要問題
1. 治理模式欠缺
總分行制是我國商業銀行目前普遍采用的管理模式,其“三級管理、一級經營”的特點,造成商業銀行的部門過多、管理人員臃腫。過多的管理層級和管理人員,使信息傳遞時間明顯增長,易導致信息失真現象。同時,過多的管理層級和管理人員,造成溝通和協調困難,在發生風險時不能及時處理和解決。此外,“小而全”的機構設置違背了成本效益的原則,導致機構重疊和資源配置的浪費。
2. 制度不完善
近年來,商業銀行的業務發展很快,涵蓋的范圍越來越廣,銀行原本的管理規章制度、業務的操作流程以及崗位責任制等比較分散零亂,缺乏一定的科學性和連貫性,已經不能夠適應其發展和經營管理的需要;而一些新開展的業務,在經營核算和內控管理上,還沒有制定明確的操作和管理制度,致使有些商業銀行在新業務的運作、內部控制管理和監督中出現盲點,導致錯誤和漏洞的產生,不利于銀行會計內控的發展;有些為新業務發展制定的會計內控制度,由于太過簡略、內容不夠詳細,在具體實踐中缺乏操作性,不能為銀行會計運營業務的開展提供實際有效的指導作用。
3. 風險意識淡薄
在實施經營過程中,由于受到金融市場和銀行體系內的競爭等諸多因素的影響,商業銀行普遍重視經營規模,營銷與銀行員工的收入以及銀行自身的利益息息相關,而對于內部管理,則相對乏力,以至于內部會計制度只是追求形式化,在管理中未全面有效運用。
4. 分工不明確
商業銀行實現會計核算管理一體化后,業務的核算由銀行的會計結算部門負責統一管理,由于會計工作沒有與其他部門工作進行明確的職責范圍界定,造成一些業務共同管理,又有些業務卻相互推諉,不僅管理上容易出現漏洞,還會給會計工作人員帶來工作負擔,甚至會影響會計工作的準確性和正常開展。
5. 風險預警系統建設不完善
目前,商業銀行雖然設立了風險管理部門,但缺少以風險管理部門為中心的集中、獨立、完善的風險預警系統,風險控制的手段單調。首先,風險管理組織機構設計不科學。我國商業銀行普遍按照行政區來設置分支機構,機構下設風險管理部門,銀行風險管理的層次過多,對市場信號的反應遲鈍,事先風險預警能力弱。其次,內部控制缺乏應有的獨立性,崗位職責不明晰。相關的業務部門和分支行內部并未設置受總行風險管理部門垂直領導、與相關業務部門和分支行相互獨立的風險管理崗位,風險管理缺乏總體上的統籌與設計,風險管理流程也未實現標準化,風險管理人?T獨立行使職能時要受到很多限制,影響了銀行風險預警機制的正常運行。
三、完善商業銀行會計運營內控的對策
1. 加強會計人員隊伍建設
銀行會計運營內控中,會計人員的素質是重要影響因素,提高會計工作人員的素質,是保證銀行會計運營內控的正常并有效運行的關鍵。
(1)提高從業人員素質和強化行為準則,防范道德風險
強化內部職業道德培訓與學習工作,通過各種形式的宣傳教育活動來幫助員工樹立科學的崗位責任意識,提升其職業操守,使會計人員在工作中自覺的遵守銀行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不受利益的誘惑,能夠抵擋各種不良之風的侵蝕。
(2)定期進行專業培訓,提高業務素質
商業銀行在會計人才培養方面,應根據自身業務發展的需要,開展有針對性的會計知識和能力的培訓,通過業務知識比賽等活動,激發會計人員的學習熱情,通過業務理論研討,加深自身的業務能力。與此同時,還應該及時向員工提供最新的業務動態以及金融風險態勢,讓員工認識到風險防范工作的必要性,使得其自覺的遵循內控制度,不斷提升防范風險的能力,強化業務能力。
(3)采用科學全面的激勵評價制度
加強科學合理的考核評價機制的建設,在對員工的實際工作狀況有一個準確而全面的把握下,借助合理的獎懲措施來提升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利用考核評價工作來提高控制制度的執行力。
2. 建立健全適應商業銀行經營要求的會計運營體系
(1)致力于三級核算管理體制的建設
從當前形勢來看,國內商業銀行主要沿用“集中統一領導、分級授權管理”的核算管理體制,這種模式會計核算層次以較為冗雜,潛在增加了核算風險。在這個背景下,應盡快構建銀行統一會計信息系統,進而逐步推廣“大集中、管理型”的三級核算新體制,即充分發揮總行、區域核算中心以及基層分行這三級核算主體的作用,明確各級主體的權限與職能;總行主要負責統一的核算與管理,區域核算中心主要承擔了基層分行會計數據的管理與處理工作,使會計信息的一致性得以增強,全面提升商業銀行會計信息的安全性與可靠性。
(2)加快推進業務流程再造,提高會計治理效率
通過業務流程再造工作對會計風險進行科學而合理的把控,實現以下目標:
①會計出表路徑的集中優化,逐步從“自下而上”的路徑過渡到“自上而下”的路徑;
②對高風險的業務操作集中處理,克服現行的風險控制方法大多為事后監督以及檢查輔導的模式,時效性欠缺且覆蓋面不夠的弊端;
③積極參考國際上先進的管理經驗,逐步推廣前中后臺流水處理的業務處理模式,業務處理以及控制風險的任務分別落實到前臺與中臺,后臺主要承擔手工復核前臺交易數據以及賬務處理的任務,克服了分行職能重合率高的傳統弊病,使得專業力量被有效地集中起來,避免發生操作風險,有效地控制了成本。
3.建立有效的會計核算操作內控機制
銀行會計運營內控的實現,要從控制會計核算過程開始,根據獲取的會計信息對銀行經營過程中的預測、決策以及管理活動等進行有效控制,以此來達到降低銀行會計風險的目的。這種會計內控機制包括三個方面,事前控制、事中控制和事后控制。
(1)銀行在新業務開展的時候,要避免業務先行、內控落后的現象,必須建立一套有效、嚴密并合理的會計控制體系,這主要包括制定相應的會計核算制度和具體操作規程。
(2)建立嚴密的賬務組織體系,會計科目和各類賬戶的使用,要嚴格按照會計核算一體化的要求進行正確使用。嚴格執行會計交接制度,保持工作上的連續性,同時明確會計工作交接雙方所承擔的責任,防止一些不必要的損失。
(3)事后監督應重點對業務核算依據、業務核算結果進行重點復查和全面抽查,能保證監督的有效性,達到約束銀行會計業務核算行為的目的。同時,事后監督要遵守時間、空間和人員分離的選擇,并且要對核算的業務進行連續、有針對性的跟蹤監督,以及時發展核算業務中出現的問題,進行解決。另外,還需要建立定期通報制度,理清會計業務處理中的薄弱環節,控制會計業務差錯的發生,及時堵塞漏洞,發揮好事后監督“把好關”的作用。
3. 完善制度建設
會計業務的制度體系是銀行內部控制機制的組成部分,完善的會計制度,有利于堵塞漏洞,充分發揮內控制約機制。在加強會計業務制度體系建設時,要注意它的全面性、規范性、適用性和協調性,也就是說,這一制度體系在會計業務中的覆蓋面要寬廣,操作上要規范,不能脫離客觀實際,能有效地與其他部門工作相配合。
4. 完善風險預警機制
(1)注重風險預警目標設定
目標設定是銀行風險管理委員會根據環境、風險偏好,制定的統一政策要求,是開展風險管理活動的前提。風險預警目標要有明確的戰略目標,戰略目標應成為風險預警目標設定的指導思想,包括長期與短期兩方面,長期目標與銀行的愿景和使命相配合,與長期目標相配合的短期目標應對于風險的識別具針對性,運營風險預警目標主要以衡量銀行盈利的相關指標為依據。
(2)提升事項識別能力
事項識別即是指商業銀行對機遇和風險的識別,影響著管理層對于潛在事項的應對態度和決策方向。商業銀行應當結合內外部因素,綜合運用多種技術方法或聘請專門人才來識別事項,以提高事項識別能力;同時委派各部門對各業務條線的信用風險、流動風險、操作風險的識別進行細分,并利用數據庫將信息采集統計,形成敏銳的監測系統,便于管理人員的快速判斷,提高事項識別的有效性。
3.提高風險評估的準確度
(1)引進先進的風險評估模型,并開發適合自身發展的動態模型和評級體系是提高風險評估準確的有效途徑。例如市場風險的內部模型法、操作風險的高級計量法、信用風險的內部評級法(IRB)等技術工具。
(2)建立?c風險評估系統相適應的數據資料庫,支撐風險評估中數據的準確、真實和全面性,這是持續、整體分析風險的關鍵。
(3)運用定性與定量方法的結合的方法,根據環境變化及相關聯的評估事項定期對評估系統的數據來源、參數設置、前提假設進行調整修正。
四、商業銀行會計運營內控案例分析――以BT分行反洗錢運營內部控制為例
2013年1月至2014年9月,BT分行對公跨境電匯匯出127筆、折合6685萬美元,對私跨境電匯匯出320筆、折合715萬美元,均未要求客戶提供收款人地址信息,并以銀行地址作為匯款人地址,與人民銀行相關規定不符。上述在辦理業務時核心業務系統未錄入有關信息,該留存信息不完整、不準確的情況,還會進一步造成與這些跨境匯款交易有關的境外機構,也無法獲取客戶地址信息,不符合境外反洗錢監管要求。
2014年起總行專門成立了內控合規部,對一級分行的運營風險管理評價納入內控評價體系。 由總行各部門分別打分,失分點很具體。如2014年BT分行在“業務流程優化”一項失分較多,主要原因就在于對公跨境電匯操作中留存信息不完整,致使失分明顯,加分項如“分行主動發現內控缺陷問題并整改,自查發現、成功堵截、防范案件和資金損失”及“操作風險管理體制、機制、流程等創新”均有得分。總行在下發的運營風險管理評價結果反饋書中,將每一評價指標的失分情況予以提示,以加強合規性。
案例中關于留存信息不完整所引發的運營風險,按反洗錢規范強化運營內控管理如下:
(1)關注媒體報道涉嫌造假洗錢情況的風險提示,提高從業人員警覺性。認真開展銀行卡客戶身份識別工作,強化批量開卡、開戶、異地開戶等高風險業務的開戶審核和持續識別。
(2)認真學習電信詐騙的犯罪特征和洗錢交易特征,有效開展可疑交易監測分析工作。發現疑似電信詐騙犯罪的行為和交易,及時上報可疑交易報告,并重新評估客戶的風險等級。
(3)強化對高風險客戶與產品的客戶身份識別與盡職調查。對私人銀行、電子銀行、跨境金融服務、貿易融資、投資理財等洗錢高風險領域或業務涉及的客戶,強化盡職調查,了解相關客戶信用狀況、資產情況、資金來源及用途合法性等,了解實際控制客戶的自然人和交易的實際受益人。
上述措施得到BT分行的嚴格貫徹與落實,采取措施后BT分行對公跨境電匯留存信息完整率達到100%,同時在2015年得分中,主要業務流程優化得分上升值4.2分,運營風險得到有效控制。
電信詐騙真實案例及分析范文4
如今,趙潤龍僅用一年時間就迎來了創業路上新的輝煌,成為飛速發展的互聯網金融公司――網利寶的創始人及CEO。他每天都在鉆研金融與互聯網,研究如何打造更好的產品去服務用戶,目標是“讓網利寶成為中國第一家互聯網私人銀行,打破傳統理財的限制和模式,以專業、高效、貼心的金融服務為客戶帶去極致的投資體驗和私人理財的服務。”
趙潤龍絕非一位簡單的創業者,他帶領的團隊僅用8個月便連續獲得1000萬美元A輪投資和4000萬美元B輪投資。2014年2月,網利寶還未上線便已獲得IDG的A輪資金注入。“這一年多時間里,網利寶的估值升值超過10倍,相信我們會成為IDG投資后回報百倍的經典案例。”趙潤龍表示。這份自信,源自其投行出身的背景,以及網利寶團隊和利用大數據對未來精準的判斷。
夢的啟航
7月的北京天氣炙熱,而趙潤龍帶領團隊創業的熱情遠比天氣熱烈。走進位于北京市朝陽區海南航空大廈的網利寶公司新址,記者看到所有人都在專注地工作,這個團隊已從當初的幾位核心成員擴展到全國300余人,目前還在加速擴張。看著團隊從無到有并飛速壯大,看著公司平臺上不斷增加的新用戶,趙潤龍在感覺喜悅的同時也深感責任重大。“創業非常耗體力,我每周基本沒有休息日,除了周日打打籃球以外,剩下的時間都在工作。很多人只看到創業者表面的光鮮,但卻不了解他們全年無休的超常付出和汗水。”趙潤龍感慨道。
既然創業讓一個正值壯年、精力充沛、愛好冒險的人都會叫苦,為什么還要創業?“我的創業熱情是流淌在血液中、存在于基因里的,我從19歲就開始創業,后來在摩根士丹利、美林等世界級投行從業多年。在與前美銀美林中國區主席劉二飛先生共同創辦中國概念基金的過程中,獲得了更加豐富的金融行業經驗。通過這些年國內外金融行業的從業經歷以及中外對比,我認為互聯網金融在中國迎來了空前的發展機會。”提及創業的原因,趙潤龍如此表示,“傳統銀行因為是持牌經營,所以對企業貸款、個人理財設置的門檻都比較高,中國的中小企業普遍面臨融資難、融資貴的問題,而投資人又找不到適合自己的理財渠道。”這正是網利寶誕生的目的:跟準趨勢,解決用戶痛點。有好的商業模式,優秀的團隊,以及國際頂級風投的支持,這也是攜帶互聯網基因的創業團隊的發展特點。
企業的發展有三個因素最為重要:大趨勢、差異化產品、團隊。其中,好的商業模式和經驗豐富的團隊決定著公司的運營速度和成功概率。在去年2月之前,組建核心團隊是趙潤龍最首要的任務。他用煞費苦心組建的明星團隊印證了自己的話――網利寶是互聯網金融公司里最“金融”的公司。“核心成員包括前美銀美林的中國區主席、曾獲評‘CCTV十大經濟人物’的劉二飛,他在網利寶任董事;曾擔任華夏基金CIO的陸曉野,是基金行業中互聯網金融的早期推動者;曾任淡馬錫旗下風投機構祥峰投資(Vertex)總經理的李培勤,也曾任新加坡經濟發展局(EDB)中國區總負責人;曾任沃爾瑪中國區財務總監的蔡景鐘;還有曾任職于全球最大的20家對沖基金之一、資管規模超600億美元的Fortress Investment Group的季楠,以及在金融證券領域具有多年從業經驗的徐海通等人。可以說,我們的團隊在全國互聯網金融領域都是首屈一指的。”談到這些,趙潤龍的自豪之情溢于言表。若創業團隊成員在其各自領域都有很深的積淀,當創始人為他們搭建出施展才華的空間,讓他們的個人價值在有限的時間和空間里實現最大化,取得1+1遠大于2的聚合效應時,創業風險自然會減小。
在為這個堪稱豪華的明星團隊挑選成員時,趙潤龍有自己的標準:“一是選擇對這個行業有足夠熱情,對網利寶的發展模式、發展前景有足夠信心的人;二是核心團隊成員要有非常強的狼性,現在是一個拼執行、拼速度的時代,我們不僅要‘高大上’,更要‘快準狠’;三是要有良好的心態,從傳統企業出來的人尤其要打破固有的思維方式,要把很多積累下來的陳舊的東西與新的元素融合,適應新的企業需求,初學者必須具有快速的學習能力和強大的成長速度。”
夢的實現
據有關數據統計,截至2014年年底,中國互聯網金融的行業規模已突破10萬億元,有統計數據的P2P網貸平臺數量超過2000家,2014年半年的成交金額接近人民幣1000億元,接近2013年全年的成交金額,2014年全年累計成交額更是超過3000億元。截至2014年12月,P2P網貸行業從業人員數量約39萬,服務的企業超過200萬家,帶動的相關行業就業人數達到6000萬人。
未來的互聯網金融行業一定是個競爭激烈的紅海,市場會幫我們篩選出一批真正優良的企業。在中國經濟發展最為快速的時期,網利寶在競爭最為激烈的行業中實現了順勢高速增長。趙潤龍用什么商業模式讓網利寶成為了互聯網金融細分行業中的No.1?
“網利寶的商業模式是業內獨創的‘產融結合’模式,是以行業為切入點,深耕行業細分領域,挖掘每個細分領域內具有融資需求的中小企業,并設計具有行業特點的理財產品,滿足投資人的理財需求。實際上,在每個細分領域里,網利寶基本上都在和龍頭企業做產業銀行。”趙潤龍表示。
產融結合,即產業資本與金融資本的相互滲透與融合,以深入的金融合作關系為紐帶,根據企業實際需求出發開發安全的金融產品。產融結合是產業資本發展到一定程度,尋求經營多元化、資本虛擬化,從而提升資本運營檔次的一種必然趨勢。從世界范圍來看,產融結合大體上可以分為“由產到融”及“由融到產”兩種形式。由產到融,是指產業資本把旗下部分資本由產業領域轉到金融領域,形成強大的金融核心;由融到產,是指金融企業深入實業資本,全方位地幫助企業做大做強,而非簡單地提供資金支持。由融到產的投資一般會投長線產業或是具有光明前景的新興產業。
趙潤龍將這種產融結合的特點歸納為,“一是降低了風險,將風險控制在貸款之前,打造風險閉環,保證投資人的資金安全和收益;二是可以深度了解該行業生態圈中借款企業的情況,并通過IT風控系統積累信貸數據、交易數據、抵押物數據等,系統性地降低了項目風險。”
這種產融結合的方式大大降低了P2P公司的運行風險,“比如,網利寶推出的‘紅木抵押貸’,一般來說,在網利寶融資的紅木企業都有真實明晰的業務背景,例如接到一個兩個月后要交貨的訂單時,已經收到了20%的定金,此時需要采購原材料進行加工。依據它們的資金周轉特點,網利寶對其提供2個月的貸款服務,同時每一筆貸款都確保有超過貸款金額的質押物作為質押。在這種情況下,借款企業有明確的現金還款來源,能一次還本付息,還提供了木材做抵押、家具做質押,可以充分保證投資人的資金安全。”趙潤龍介紹,“網利寶可以自豪地說,我們的行業數據的精準度已經廣受行業認可,比如在紅木方面,行業的紅木指數也向我們采集數據。”這個實例表明,網利寶通過后臺IT系統,收集、整理核心數據,通過模型分析,給企業做信用評級,確定是否符合信貸標準,這是一種通過大數據建立的風險閉環的模式,把所有的風險都控制在交易之前。
一個企業要獲得成功,必須在其所處的環境中通過交換來獲取所需資源,這需要企業與外部組織相互作用,同時這也有助于企業實現長期績效。這里涉及的外部組織包括供應商、競爭者、客戶、政府部門等。在與合作伙伴建立關系的過程中,企業可以加強對關鍵資源的控制,以獲得雙方技術和資源的優勢互補。
網利寶如何選擇合作伙伴?“首先,網利寶會用投行的思維選擇有價值且符合要求的產業。具體來說,一是行業規模要足夠大,二是發展空間要一直往上走,三是這個行業中本身要存在眾多中小企業,而且它們要有比較強的融資需求。其次,網利寶會與產業中的龍頭企業進行戰略合作,通過穩健布局,建立起一個平臺與產業資源對接的渠道。一方面,通過龍頭企業的推薦、數據的分析指導篩選出每個細分領域內優質的借款企業,以細分行業為切入點給中小企業提供信用貸款和抵押貸款;另一方面,雙方協同研發行業的龍頭產品,然后在網利寶平臺上進行分銷。”在這種方式中,龍頭企業在網利寶和中小企業之間牽線搭橋,并通過與網利寶進行戰略合作來加強與中小企業的聯系,拓展主營業務,擴張商業版圖,由此得以鞏固其已有的行業核心地位。而對中小企業來說,只要業務指標健康、有真實業務場景、處于正常盈利狀態,就能以較低的成本在最短的時間內借到錢,保證企業順利運轉。
夢的風險
前不久,在宏觀經濟下行的壓力之下,一部分P2P網貸的不良貸款增多,壞賬集中爆發,企業不堪重負導致跑路事件頻發。據銀監會披露的數據,截至2014年7月,跑路的P2P企業有150家,平均每個月有六七家。業內人士分析稱,其中有些企業是懷著不良目的卷款跑路,這屬于惡意詐騙,也有些企業是因專業能力和資本不足造成經營困難,從而卷款跑路。在全國2800多家互聯網金融P2P平臺中,逾期及壞賬率長期居高不下已是公開的秘密。粗略估算,壞賬率平均在8%左右,逾期率更是普遍超過20%。不僅初出茅廬的小公司容易陷入壞賬泥沼,連知名的老牌企業紅嶺創投、陸金所等也在不久前紛紛爆出了壞賬新聞。
對于這樣的客觀形勢,趙潤龍分析認為:“壞賬說明有風險存在,這是傳統金融行業中一直存在,也一直在努力解決的難題。”他進而表示:“互聯網金融的本質是金融,而金融的核心競爭力是風險控制。壞賬率是衡量P2P平臺風控水平的重要指標,也是外界判斷P2P平臺風險的重要依據。壞賬率越低,說明P2P平臺的風控水平越高,也就更能獲得外界的信任。”
“自貸自融、跑路基本都屬于道德性風險,操作者明知不可為而為之,而且即使有監管也難以徹底杜絕。”趙潤龍指出,“判斷一家P2P公司是否優秀要綜合考量多個因素,比如有沒有好的風控模式,創始人團隊是否具有專業背景,平臺是否自設資金池,有沒有第三方擔保,收益是不是合理等。在投資之前,用戶一定要做足功課,對多個平臺進行對比。對比產生差異,才能知道哪個平臺好,哪個平臺不好。此外,廣大投資者也可以從資本市場的維度辨別平臺的風險,一般業務模式清晰、發展迅速、風控做得好的平臺更容易受到國際頂級風投的青睞,比如網利寶便得到國際知名風投IDG的注資,就是因為網利寶在業內獨創了‘產融結合’的業務模式,還擁有一個強大而又專業的創始人團隊。互聯網金融是個新興行業,用戶應該多學習,多了解行業情況,只有隨時掌握行業動態、平臺動態,才能盡快做出正確的決策。”
有人認為,P2P本質上可以視為一種違約風險較大的高收益債券,即使是優質平臺,其產品的違約風險也遠高于銀行理財產品。對此,趙潤龍表示:“其實不然,至少對網利寶來說,不能簡單地說我們的風險高于銀行。銀行貸款或者銀行理財產品主要面向大型企業,而網利寶的模式針對的是垂直細分領域中的優秀中小企業。”
“對于大客戶,銀行在銀企關系、貸款成本等方面擁有天然的優勢。但對于中小客戶的小規模融資需求來說,銀行很難憑借純人力風控的方式去看每一個項目。”趙潤龍指出,網利寶的優勢恰恰在于,“我們通過細分垂直領域、與行業龍頭企業合作,加上行業IT數據風控系統的支持,能比傳統銀行更準確地判斷及規避所在行業中小企業的壞賬風險。所以說,銀行有銀行的優勢,我們有我們的長處。網利寶的垂直領域貸款都有真實的業務場景,有數據支撐以及我們對行業的深度了解。從結果上看,我們目前沒有任何壞賬,這個成績非常喜人,甚至好于一些傳統的金融機構。”
夢的挑戰
互聯網金融誕生以來,線上理財產品的利率往往高出銀行理財產品幾倍,參與門檻也低很多,吸引著越來越多的人開始關注P2P平臺。許多業內人士表示,未來“80后”“90后”將進一步顛覆傳統理財觀念,大家會更多地選擇互聯網金融公司做理財。面對此情此景,傳統金融企業該何去何從?
“互聯網金融是基于傳統金融行業的不足而產生和發展起來的,兩者應該是相互補充的關系。傳統金融機構要接受嚴苛的監管,偏愛大客戶;而互聯網金融偏草根,可以滿足大量中小微企業的融資需求和眾多客戶的理財需求。”趙潤龍分析道,“目前,雖然互聯網金融的發展速度非常快,但與傳統金融相比,規模仍然很小,只是冰山的一角。另一方面,銀行流失客戶說明其服務沒有滿足這些客戶的需求,所以銀行也需要向互聯網金融學習,要加快服務轉型和業務升級,真正了解在‘互聯網+’時代客戶的需求是什么。”趙潤龍認為,應當營造出一個讓傳統金融與互聯網金融合理競爭、相互學習的社會環境,既要給互聯網金融這個新興行業以足夠的成長空間,也要給傳統金融機構創造轉型的條件和機會。
“互聯網金融公司要發展,就要不斷尋找傳統銀行的短板,對其進行改善和優化。我認為,真正的互聯網金融企業,包括任何要向互聯網轉型的傳統行業企業,都不能簡單地把互聯網看成一個工具,看成一個網站,一個App,這些只是最基礎的、小學級別的ABC。”趙潤龍強調,“真正優秀的互聯網公司是有互聯網精神的公司。互聯網精神強調開放合作,強調唯快不破,強調以精確數據為基礎做出分析、決策,更強調高效的執行力,尤其是對于創業公司來講更要追求‘快、準、狠’。要從小學水平提升到大學水平,只懂得ABC顯然是遠遠不夠的。真正能在互聯網金融領域笑到最后的贏家,是那些把互聯網精神、互聯網思維滲透到自己血液中的公司。”
夢的未來
對于互聯網金融企業來說,上市無疑是提高企業知名度、促進企業快速發展的重要渠道。對此,趙潤龍直言不諱:“網利寶有明確的上市計劃,但目前細節還不方便透露,大家可以隨時關注我們的動態。”談到公司通過上市能獲得的好處,趙潤龍表示:“上市會給我們帶來很多好處:一是提升網利寶的品牌和影響力,增強用戶對網利寶的信賴;二是能夠得到更多資金支持,有助于我們未來的發展;三是能夠提升網利寶的透明度,更加開放;四是能讓網利寶的投資人也參與到網利寶的股票投資當中,多一個維度來回饋支持我們的投資人。”
對于國內眾多活躍的P2P公司,趙潤龍認為,只要企業肯下功夫狠練內功,未來很有可能打入國際市場。“我認為,中國的P2P公司絕對有機會。國外的傳統金融相對比較成熟,改善的空間較小。而中國的傳統金融行業還有很大的空間,對于中國的互聯網金融企業來說,我們擁有更大的市場、更多的機會,這些是國外的互聯網金融公司所沒有的。”趙潤龍表示,“這是我們先天的優勢,真正能抓住這個機會并走向國際化的中國互聯網金融公司,一定是模式足夠優秀、戰略足夠清晰、視野足夠長遠、執行力足夠強悍的公司。我們自己有這個雄心,我們核心團隊中的一半成員有華爾街從業經驗,相信在不久的將來網利寶就會代表中國站在華爾街的舞臺上。”今年7月,作為中國互聯網金融行業的唯一受邀代表,趙潤龍首秀新加坡高峰論壇“2015慧眼中國環球論壇”,不僅擔任了演講嘉賓,還與新加坡總理李顯龍,全國政協副主席、前香港特董建華同臺交流,借此將網利寶和中國互聯網金融的創業潮帶出國門,并獲得了廣泛關注。
電信詐騙真實案例及分析范文5
近年來,這一領域的和實踐也日益引起的經濟學家、金融學者的興趣和關注。尤其是即將走過三年歷程的中國銀監會,在以勇氣和智慧開啟中國銀行業監管新局面的過程中,已經基本完成了一個具有國際視野的制度框架的構建工作,其探索和創新更為中國銀行監管理論的形成和奠定了基礎。
為了進一步推動當代銀行監管理論與本土實踐的結合,加快中國銀行監管理論的建設和,本期《理論前沿》周刊專門邀請兩位專家從不同角度撰文對銀行監管理論進行介紹。
閻慶民博士曾任中國銀監會銀行監管一部主任,出版過《中國銀行業監管問題研究》、《中國銀行業風險評估及預警系統研究》等多部專著。他認為:總體來看,金融理論研究呈現出既分化又綜合的發展趨勢,這一點在銀行監管問題研究方面表現得尤為突出。一方面,銀行監管研究的對象越來越精細,研究范圍從最初的防止銀行擠提,到后來的金融管制直至的銀行風險監管。發展到現在,銀行監管問題已分化為并表監管、功能監管、跨境監管以及彈性監管等眾多的研究領域。但另一方面,銀行監管問題并沒有像其他經濟學領域(如經濟增長理論、通貨膨脹理論、匯率理論、利率理論、市場失靈理論等)一樣形成獨立、完整的理論體系,大量理論性的觀點、和思路均是散布在各類中,為闡述特定問題而出現。在此情況下,銀行監管研究與其他經濟領域出現了綜合、交叉和滲透現象,利益論、喬治·J·斯蒂格勒管制理論、佩茨曼價格決定模型、波斯納管理理論、美國經濟學家愛德華·凱恩的管制辯證法理論等許多新興的經濟學理論和方法被移植于銀行監管問題研究,一些其他經濟管制部門(如電信、鐵路)的研究方法和案例也被引入到銀行監管研究中,20世紀60年代以來風行西方經濟學界的博弈論、線性規劃和計量經濟學更是對銀行業監管研究產生了革命性的。
正是根據上述研究方法,理論界對銀行監管的經濟學原因進行了研究。經濟學家從不同的角度提出了許多監管理論,有的是從監管的原因出發,有的是從監管的實際效果出發,有的是從監管的機制出發,不同的側重點形成了金融市場失靈論、金融社會崩潰市場論、政府掠奪論、特殊利益論和多元利益論等理論解釋。閻慶民博士通過《當代銀行監管理論的發展》一文為我們闡釋了這些代表性理論的精華所在。
潘文波博士來自銀行監管一線,對中國銀行監管工作探索規范化、專業化和國際化的努力有著切實體會,他通過《中國銀行監管理論與實踐的新發展》一文展示了中國銀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致力進行監管制度、方式和手段創新的有效嘗試。
新春伊始,我們推出本組文章,希望在中國銀監會成立三周年前夕,有更多的學者和實踐工作者能夠加入銀行監管理論的研究行列。相信借助國際視野與本土資源的雙重優勢,針對中國銀行監管的理論探討也能成為最前沿的金融學術研究。
當代銀行監管理論的發展
在現代市場經濟條件下,商業銀行是獲得外部融資最重要的渠道。格利和肖強調指出,銀行把借款人需要的長期信貸組合轉變為短期的存款組合,降低了交易費用。為此,各國政府對銀行監管給予高度重視。但對于為什么要進行銀行監管,監管的效果是怎樣的?經濟學家從不同的角度提出了許多監管理論。
一、金融市場失靈理論
《新帕爾格雷夫經濟學大辭典》對“管制”的解釋為:管制是政府為控制企業的價格、銷售和生產決策而采取的各種行動,政府公開宣布這些行動是要努力制止不充分重視社會利益的私人決策。經濟學家將經濟管制理論于金融監管,認為在不存在信息成本或者交易成本很低的前提下,政府對銀行強有力的監管能夠提高銀行的公司治理水平,從而提高整個社會的公共利益,使社會福利水平最大化,實現帕累托最優。這一理論被稱為公共利益理論,或者稱為官方監管觀點,其政策含義是,私人部門一般缺少相應的信息、動力和能力去監控企業和銀行機構,因此,迫切需要一個強有力的政府機構對銀行進行監管。
(一)市場失靈
暗含在公共利益理論背后的經濟學現象是金融市場失靈。西方經濟學家認為信息不對稱是市場失靈的主要原因。因信息缺乏而在金融制度上造成的問題可能發生在兩個階段:交易之前和交易之后,分別導致了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問題。逆向選擇是在交易之前由于信息不對稱造成的問題。金融市場上的逆向選擇指的是:那些最可能造成不利(逆向)結果即造成信貸風險的借款者,常常就是那些尋找貸款最積極,因而是最可能得到貸款的人。例如,風險企業或詐騙者往往最積極地尋求得到貸款。逆向選擇使得貸款可能招致信貸風險,貸款者可能決定不發放任何貸款,即使市場上有信貸風險很小的選擇。道德風險是在交易之后由于信息不對稱造成的問題。金融市場上的道德風險指的是:借款者可能從事從貸款者的觀點來看不希望其從事的風險活動,因為這些活動很可能使這些貸款不能歸還。例如,由于使用的是別人的錢,借款者可能將原本用于生產的貸款投資于高風險的股票市場以獲取高收益。由于道德風險降低了貸款歸還的可能性,貸款者可能決定寧愿不做貸款。
(二)銀行危機的外部性
銀行危機的外部效應也是需要政府監管銀行一個重要原因。外部效應的最主要特征是存在著人們關注但又不在市場上出售的“商品”。微觀經濟學已經證明,外部效應的存在使得社會資源的配置不能達到最優化,影響到經濟運行的效率。信息不對稱也可能導致金融機構的廣泛倒閉,產生金融恐慌。由于向金融機構提供資金的廣大儲戶不可能清楚金融機構的經營是否穩健,因此,一旦對金融機構的經營狀況發生懷疑,就會出現“傳染效應”和“羊群效應”,單個銀行的風險問題或者倒閉很容易產生連鎖反應而導致銀行的系統性風險,好的銀行和壞的銀行概莫能外,由此而使公眾蒙受巨大損失,并對整個經濟造成嚴重打擊。在現代金融體系中,金融機構財務的高杠桿特性,也使得這種外部效應更為明顯。
(三)的不完備性
現實社會是變化的,而法律具有穩定性,當初制定的法律并不能完全反映后來的變化,即存在時間的不一致性。因此,法律具有不完備性,不可能達到最優。而如果人們知道法律的局限,就會鉆法律的空子,法律就失去了最優的阻嚇作用。由于法庭必須是中立的,不可以成為主動執法者,因為主動執法意味著執法者必須介入案件,要有自己的立場。因此,需要有一個與法庭相分離的機構,即“監管者”。從功能上來說,法庭與監管者的不同在于,法庭的執法方式是被動的,執法只有在上訴后才進行,監管是一種主動的執法方式,可以在有害后果或事件發生之前監督、調查、甚至要求停止某一行為。因此,在法律不完備時引入監管機構的主動式執法就可以改進執法效果。監管是政府行為,不同于法庭。
(四)科斯定理
根據科斯定理,如果沒有交易成本,只要有法庭來執行合同,根本不需要另外的機構——政府、監管者,等等。科斯定理所依賴的最關鍵假設是有效依法履行復雜合同的可能性。法官必須能夠、更重要的是愿意去閱讀這些復雜的合同,核實特殊條款的約定事實是否真正發生,以及解釋籠統、含糊的語言。法官要依法適用法律,就更需要做到這些,對法規細則的解釋和適用甚至需要投入更多的精力。事實上,許多國家的法庭資金匱乏,法官缺乏動力,不懂得如何適用法律,不熟悉經濟問題,甚至還發生腐敗行為。
由法官實施法律的一種替代策略是由監管者執法。法官和監管者的關鍵區別在于后者較容易有懲罰違規者的激勵。由于轉軌國家的司法制度與發達市場經濟國家相比效率低下而且落后,核實特定案件情況和解釋法律規則的成本很高,法官也許沒有足夠的激勵去執法。監管者執法則有強大的激勵和傾向性,或許可以更有效地保護產權。當利益集團還沒有充分組織起來,而且政策制定者獨立性強、非常關注公眾利益,監管者就能實行審慎監管,這種情況下監管執法就更為強有力。因此,就解決市場失靈而言,政府規制成為低效的司法程序的替代方式。
(五)金融約束
著名經濟學家斯蒂格利茨等人從“金融約束”的角度就政府對銀行的市場準入控制等提供了一個新的框架。他們認為,發展中國家政府的兩個重要目標是提高金融部門的穩定性,建立激勵機制以使高質量的金融機構得以發展。限制銀行業的競爭,保持銀行業的效益性從而維護其“特許權價值”(即營業執照的價值),就可以提高金融體系的安全性,這對整個經濟具有重要的正外部效應。為了規制銀行業的競爭行為,政府需要控制向銀行業的進入。太多的進入會妨礙大多數競爭者達到一個有效的規模,從而減弱它們長期投資的能力和意愿,惡化銀行的整體質量。
當然,除了限制市場準入之外,金融約束的相關政策是要防止現有銀行機構的過度競爭,過度競爭或無效競爭只會導致社會資源的浪費,導致銀行“特許權價值”的降低和銀行體系安全性的下降。此外,還有一個重要的金融約束政策是限制資產替代性的政策,即限制居民將銀行體系中的存款轉化為其他資產。否則,就會導致銀行體系資金的減少,效益性的下降。這涉及資本市場的發展問題。
二、金融社會崩潰市場論
該理論認為由于銀行業的特殊性,銀行在金融市場中所面臨的信息不充分、信息不對稱、壟斷、公共品、規模經濟遞增以及外部性等問題不僅僅會導致局部“市場失靈”,而且會導致社會性的“經濟崩潰”,金融系統具有強烈的信息不對稱和不確定性,這些因素使它具有強烈的不穩定性,從而通過干擾國家的貨幣供給機制和信貸形成機制,對實體經濟產生強烈的沖擊,并且由于金融系統的放大作用,將使這些沖擊具有毀滅性的副作用。因此,國家應當對銀行業進行全面的管制。
金融市場失靈論和金融社會崩潰市場論在本質上是一致的,都強調了金融監管的合理性方面,基本上是在新古典經濟學的框架中來構建的理論,并假定了國家和其他監管主體具有監管的能力,且它們的目標是與社會利益一致的。因此,這兩大理論構成了主流經濟學家銀行監管理論的基礎。在瓦爾拉的理想世界中,所有的金融制度都能達到金融資源有效配置的最佳狀態。
三、政府掠奪論
“/監管俘獲理論”是與公共利益理論相反的另一種監管理論,從實證的角度探討了公共利益理論的現實性。該理論認為金融監管機構的政治家(監管者)在監管工作中并不是將整個社會的福利最大化,而是將其個人的福利最大化。這樣,政治家(監管者)經常將銀行的資金轉移到與政治相關的企業,而不是一般的社會企業;或者實力較大的銀行將會“俘獲”政治家(監管者),誘導銀行監管人員從銀行的利益出發而不是以社會的最佳利益為出發點進行監管。這一觀點也得到了許多實證研究的支持。實證研究表明,從實際效果上看,對銀行進行官方監管的結果是降低了銀行配置社會資源的效率,特別地,如果一家政府監管機構的權力過大,甚至會影響到一般社會公眾和企業獲得信貸資金的能力。也就是說,市場失靈是政府監管存在的必要性,但是“政治/監管俘獲理論”卻強調了政府失靈的可能性。
為此,經濟學家在探索市場失靈(這是政府干預的借口)和政府失靈(這意味著政府監管并不必然能夠解決市場失靈問題)同時存在的機制方面進行了大量研究。有人提出,為解決這個問題需要建立一種的機制,既能避免政府監管的“掠奪之手”,同時又能夠提高整個社會的福利,也就是利用政府的“扶持之手”。我們可以將之稱為“權衡理論”。有人提出,在適當的激勵機制下,設立一個獨立的銀行監管機構可能是解決政府失靈和市場失靈的方法。該機構不僅獨立于政府,而且應獨立于銀行,既能克服信息不對稱,又避免被銀行所俘獲。
四、特殊利益論和多元利益論
近年來,經濟學家提出應進一步強化私人(債權人)對銀行的監督權,因為私人(債權人)數量眾多,與單一的政府監管機構相比,很難被銀行或者政府部門俘獲。該理論的政策意義是,銀行監管的戰略應是通過強化銀行的信息披露要求,降低私人(債權人)獲得信息、處理信息的成本,提高其監督銀行的動機和能力;與此同時,限制政府監管機構的權力,以防止其利用銀行達到特定的政治目的。經濟學家也觀察到,借助私人機構(債權人)對銀行進行監督,必須注意設立科學的存款保險制度,如果一國政府建立的存款保險制度過于慷慨,則會大大降低私人(債權人)對銀行監督的動機。除此之外,由于現實中廣泛存在著“搭便車”現象,利用存款人來監督銀行的設想很難達到理論上希望達到的實際效果。
在強調私人監管方面,有人認為可以由銀行代表儲蓄者從私人保險公司(而不是像美國的聯邦存款保險公司)購買存款保險,他們認為私人保險公司比政府的存款保險公司更有動力去精確地衡量銀行的風險并據此收保費。當然,私人保險公司的提倡者并不是主張完全摒除公共監管。但反對這一觀點的人認為,主張私人存款保險公司的觀點忽視了銀行業的系統性風險。由于銀行危機的外部效應,在宏觀經濟的沖擊下,即使是資本充足的銀行也會失去清償能力。最后,政府不得不出面作為最后貸款人,向銀行業注入大量公共資金。
在現實生活中,由于銀行的大多數債權人,對銀行的經營狀況了解確實比較少,特別是廣大儲戶、缺乏銀行專業知識的非金融企業,使這些債權人暴露在風險之下,在沒有存款保險制度的條件下,更容易出現銀行擠提現象。因此,建立或明或暗的存款保險制度是一個相對較好的制度安排。當然,并不排斥其他大額債權人對銀行的監督,如次級債券持有人對銀行的監督。
對銀行監管盡管有上述的爭論,但典型的銀行監管還是通過公共部門來進行的。公共監管有兩大途徑:相機監管和非相機監管。相機監管是指當銀行的清償能力降低到某一臨界點時,監管機構擁有相機性的權力去控制這家銀行。非相機監管是指當監管機構獲得銀行的控制權后,監管機構可以出售銀行或者將銀行清算。同時,如果銀行的股東愿意增加股本投資,則股東可以重新獲得對銀行的控制權。一般來說,銀行清償能力越低,股東保留控制權的代價就越高,管理層受到干預的可能性就越大。
總的來說,銀行監管理論是現代經濟學的前沿理論之一。經濟學家對監管問題的研究日益重視,但到今天也沒有形成統一、完整的理論體系。隨著人們對監管問題的重視,相信會有更多的研究成果問世。銀行監管與實踐的新
學理論認為:“銀行業監管無非是一般公共監管理論在現代銀行業的具體”。中國銀監會及其派出機構作為政府的代表,肩負著銀行監管的重任。三年來,銀監會系統致力進行監管制度、方式和手段創新,有力推動了銀行監管理論和實踐新的發展。
一、資本約束監管
從風險監管的角度看,資本是一個緩沖器,資本高低直接關系著銀行承擔風險和抵御非預期損失的能力,對銀行自身安全具有特別重要的意義。所謂監管資本,即指監管當局規定銀行必須持有的最低資本,包括核心資本和附屬資本兩部分。監管當局以資本充足率為核心制定并采取的一系列監管標準、和行動稱為資本監管。資本監管成為當今對銀行業實施審慎監管的核心之一。
我國從1996年開始也實行了資本監管,但在不少方面與國際標準差距較大,導致資本充足率明顯高估,此外,對資本充足率偏低的銀行,也沒有規定明確的監管措施。在全面借鑒巴塞爾新、舊資本協議的前提下,2004年初,銀監會了《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管理辦法》,標志著我國銀行業資本監管有了新的突破。
兩年來,該辦法確定的資本約束機制發揮了極其重要的作用。一方面,銀行的資本約束意識明顯增強,紛紛采取“分子”和“分母”對策,通過敦促股東注資,調整資產結構,改善經營狀況,引進合格戰略投資者,發行長期次級債券、可轉債,上市或增資擴股等多種方式補充資本。另一方面,銀監會加強了對資本充足的監管檢查。到2005年末,資本充足率達到8%的銀行已達40家,達標行資產占比約達73%。從我國實際出發,銀監會今后把我國銀行業實施新資本協議的基本策略確定為“兩步走”和“雙軌制”,積極鼓勵國內大型銀行加快內部評級體系建設,提升風險管理水平。
二、風險為本監管
縱觀國際銀行業監管模式的演進,可以清楚地歸納出這樣一條發展軌跡:一是合規性監管階段。即監管銀行是否執行有關金融規定,監管主要是基于對資金價格、業務范圍、市場準入等的直接控制。合規性監管主要是一種事后查處,這種方法市場敏感度較低,不能及時全面反映銀行風險,相應的監管措施也滯后于市場發展。二是資本為本監管階段。在20世紀90年代中期,開始強調銀行須持有足夠的資本抵御風險。但是在復雜的經營環境下,僅有簡單的關于資本的定量比率是不夠的。三是風險為本監管階段。以香港為例,風險為本的內涵為:先確定和衡量銀行營運時所面對的各種風險,進而敦促銀行采取有效的管理措施,防范和化解風險。其基本特征有:必須建立在對銀行風險的識別與計量之上;將風險劃分為潛在風險數量和風險管控質量兩部分,分別進行評價;風險評估須通過標準化的方式進行,風險分類及評估方法應符合國際慣例和最新要求;根據風險評估結果,盡可能地將監管資源集中在銀行機構所面對的最大風險環節;風險為本監管是一個持續監管的循環過程。風險為本的監管模式,滲透和充斥著更多的數據收集以及分析與預測,標志著銀行監管邁上了更高層次。
銀監會適時順應和升華了國際銀行業監管實踐的變遷,在成立之初就啟動了銀行業金融機構監管信息系統建設工程——“1104工程”。逐步確立了風險為本監管的基本框架,實行現場檢查與非現場監管的分離,建立非現場監管與現場檢查相互銜接,相互配合的有效協作機制,逐步向風險為本監管方式過渡。“1104工程”的實施,是實現風險為本監管體系的重大舉措,是我國銀行業監管方式的一次革命。
三、法人公司治理監管
20世紀80年代以來,隨著銀行以及東南亞金融危機的爆發,使得銀行的公司治理問題越來越受到關注。1999年,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了《加強銀行的公司治理》,使商業銀行的公司治理成為了全球性的課題,也有助于監管當局對銀行公司治理質量進行評估。近年來,關于銀行公司治理的重要性和特殊性的日益深入。在我國,公司治理已經由一個起初的學術概念演變為當前銀行改革實踐的核心內容。2005年,銀監會劉明康主席多次對良好銀行公司治理的核心內容進行了全面闡述。“從監管的角度看,公司治理就是董事會和高管層為領導和管理銀行運作而設定的架構和制度。廣義的公司治理還包括:銀行內部各個組織機構清晰的職責邊界,獨立有效的內部控制體系,風險調整后的回報率基礎上的考核機制,科學的激勵和約束機制以及先進的管理信息系統等五個方面,這也是良好銀行公司治理的五個特征……”
從2002年開始,人民銀行就開始制定法人銀行公司治理的相關規定,陸續頒布了《股份制商業銀行公司治理指引》、《股份制商業銀行獨立董事和外部監事制度指引》。銀監會在負責公司治理改革的指導和監督工作中,相繼了《關于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公司治理改革與監管指引》和《股份制商業銀行董事會盡職指引》(試行)等,致力引導商業銀行以國際先進銀行為標桿,對治理架構、經營管理體制和內部流程進行再造。
四、激勵相容監管
激勵相容監管是激勵理論在規制學中的應用。在對銀行業的監管中,監管當局渴望獲得可靠的信息,使監管結論更為科學、合理,且具有警示作用。而銀行機構作為行為主體的另一方,往往出于利己考慮或其他原因,總是千方百計提供虛假信息,或隱瞞不利信息,使監管結論偏差或失效。監管當局要想獲取銀行的真實信息,或者說保證銀行作出對監管目標有利的舉措,就必須設計和建立一個有效的激勵機制。正是由于認識到了這一點,”激勵相容“這一概念才被用以概括銀行監管的發展方向。
所謂激勵相容監管,強調的是銀行監管不能僅僅從監管的目標出發設置監管措施,而應當參照銀行機構的經營目標,將銀行機構的內部管理和市場約束納入監管的范疇,引導這兩種力量來支持監管目標的實現。
激勵相容監管還沒有非常完善的、得到廣泛推廣的機制。國際銀行界對激勵相容規制的實踐與理論研究始于1995~1996年前后,以《巴塞爾資本協議市場風險修正案》的推出和“預先承諾制”(PCA)理論為標志。
激勵相容監管的理念,在銀監會成立后得到了應有的重視和應用,主要就是在監管中強調融合銀行的內部管理目標。如,對銀行實行分類監管,按銀行的不同風險程度,實行差別監管。還如,在資本管理中,突出了激勵與約束相互協調的原則。在加強對商業銀行資本約束的同時,為商業銀行提高資本充足率提供激勵。鼓勵資本充足率高的銀行優先發展,擴大信貸規模。對資本不足的銀行則實施糾正和制裁措施。上述措施,充分激勵和促進銀行朝著監管者要求的目標和方向發展,實現了監管收益最大化的目標。
五、銀行監管的鏈接
公共監管理論認為,銀行業是外部效應和信息不對稱性均十分突出的公共行業,因而需要政府管制。以監管當局為代表的外部監管正是一種使公共利益不受侵害的強制性制度安排。但是這種監管的核心作用也是有限度和邊界的,諸如監管法規的滯后性、監管彈性不足等,從而使有效監管受到限制。與此同時,中介、行業自律、內部控制、市場約束也具有一定的監管優勢,成為防范銀行經營風險的重要防線。從而在銀行監管和上述各主體之間形成了一種相互整合、有機鏈接的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