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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范文1
關鍵詞:焊割作業;火災原因分析;預防措施
中圖分類號:U673.4 文獻標識碼:A
1 焊割作業的危險性
1.1 焊接的熱傳導引起火災事故。由于電焊通過電弧將金屬熔化后進行焊接的,而在焊接過程中溫度高達6000°以上,容易使焊件另一端接觸的可燃物著火。
1.2 高空掉落和焊渣飛濺。當熾熱的火星飛濺到或接觸到木材、棉、麻、紗頭等可燃物上,就會發生火災;當接觸到易燃氣體時可能就會引起爆炸。
1.3 一般焊割作業點與起火部位不在一個立體層面,火災發生初期不易被發現。
1.4 在噴漆、油漆車間或易燃易爆場所進行電焊作業時,揮發的易燃氣體遇電焊火花容易引起爆燃起火。
1.5 電焊機的連接電源在操作過程中經常拖拽、磨損,容易造成線路絕緣老化損壞、超負荷工作、焊把線電纜壓頭不牢,發生短路引起可燃物起火。
1.6 在積存可燃氣體、可燃蒸汽的管溝、深坑和下水道內及其四周、容器內作業或切割各種容器時,未對容器內的易燃氣體或易燃殘留物進行有效的置換清洗處理引起的爆炸。
2 焊割引起火災的原因分析
2.1 焊割工人無證上崗
經分析大部分現場火災發生原因,主要由于焊割作業違章作業、違反操作規程引起的。根據《安全生產法》和《關于印發的通知》(建質『2008]75號)的要求,從事焊接、切割作業人員必須取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個別小公司使用的都是無證焊割工,僅會開、關焊機,能夠起弧而已,沒有更多的技能,更談不上什么安全意識。另外個別特種人員培訓機構不具備培訓資質,卻采用依附正規培訓機構申報考核,以正規機構名義招生的手段開展運作,造成部分學員未經培訓或學時不足,這類培訓機構做不到培訓的規范化、制度化,盡管培訓人員取得了證書,但操作能力和消防安全意識達不到規定要求,以致釀成火災事故。
2.2 操作工缺乏消防防火知識
現場雇傭的焊割工人流動性大,沒有經過嚴格的管理和消防安全知識培訓,消防安全意識淡??;不熟悉基本的消防知識,不會利用滅火器撲救初期火災,不會報警,不會組織人員疏散。操作人員在焊割作業前,未對密閉容器內氣體成分取樣分析,對各種可能存在的易燃易爆氣體、液體或可燃固體的粉塵進行檢測,未對作業面的內部結構進行熟悉。
2.3 電焊機焊接回路故障引發的火災
現場電焊作業時,二次接地線經過的電流大,現場管理人員為了節約成本,未使用YHS橡皮護套多股銅線電纜線,而是采用的普通電源線,或者使用截面積較小的普通絕緣導線臨時替代,造成導線過高負荷而發熱燃燒.造成周圍的可燃物燃燒引發火災;或者電焊時產生的高熱能通過金屬構件傳導到另一端.可引起金屬構件另一端的可燃物發生燃燒。
2.4 現場消防管理、配套設施不到位
施工現場往往聚集了大量的可燃物。如果對這些物品管理未設置專門倉庫,防火安全距離不當,極易引發火災。雖然大部分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健全,但也只是掛在墻上,沒有真正落到實處,而個別的工地連消防安全制度也沒有,更談不上消防安全管理了。新建工程在施工期間,投入使用之前,有相當長的時間消防器材沒有到位,僅在地面上設有少量的消火栓和手提式滅火器,而沒有配置與現場情況相適應的消防措施,一旦發生火災,由于滅火能力不足。勢必貽誤戰機,不能將火撲滅在初起階段,而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2.5 現場防火宣傳和應急救援不到位
部分施工現場未設置專門的防火標志,宣傳標語,現場工人甚至對報警電話不知如何使用。一旦有火情,不知道如何借助外部消防部門的援助。部分項目現場未編制火災應急救援預案或雖然進行了編制,但未組織過應急演練,工人對施工現場逃生路線不清楚,也不能掌握正確的逃生方法及火災事故的應急防范技能比較差,不能通過演練驗證預案的有效性。
3 焊割火災的安全預防措施
3.1 加強焊機的安裝與驗收
(1)電焊機運到現場或在使用之前,應由主管部門驗收合格,露天放置應穩固并有防雨措施,每臺電焊機有專用的開關箱和一機一閘控制,并由專業電工負責安裝。(2)電焊機接線應規范,接頭壓接緊密,防護罩完好。一次側的電源線長度不應超過5m,二次側電纜的長度應不大于30m,二次側焊接電纜使用YHS橡皮護套鋼芯多股軟電纜,電纜無接頭,與電焊機接線柱采用接線鼻子連接壓實,防止隨意纏繞造成的松動接觸不良、過熱、火花現象。焊把線應完好無損,焊鉗夾焊把線應完好無損。焊鉗應完好,當焊鉗夾有電焊條時,不得帶電沿導電物物體移動,以免電擊傷人,引發火災。(3)電焊機的一次側和二次側都應裝設觸電保護裝置,并安裝二次空載降壓保護裝置。(4)按照現場安全用電的要求電焊機的外殼應做保護接地或接零。
3.2 加強儲存氧氣、乙炔等易燃易爆物品管理
儲存要設立專用倉庫,要求與其它建筑物保持至少15m間距,不得超量儲存;作業前要仔細檢查管道和焊具是否漏氣,以防氧氣或乙炔在室內或容器內大量聚集引起火災,作業時,電、氣焊的乙炔發生器、氧氣瓶、電焊機等相關設備都不能放置在室內,室內作業要保持空氣流通。
3.3 現場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現場實行項目經理安全負責制。負責成立義務消防隊,負責日常的防火巡查工作,加強動火證的申請、審批、管理工作,并對動火地點周圍有無易燃易爆物進行檢查,特別是罐區、容器內作業或切割各種容器時,作業前必須認真仔細地對作業環境的情況調查清楚,必須經過取樣分析.通過對所處環境氣體檢測達定規定要求時,才能進行焊接作業;同時采用非燃材料板遮擋并清理干凈其周圍可燃物,防止焊珠四處飛濺引發火災?,F場配備消防器材,并確保其在有效期:并指定專人負責停工前后的安全巡視檢查工作。施工現場應加強焊割作業工人持證的檢查,一經發現無證人員作業,要果斷取消其從事焊割作業資格。
3.4 工人的宣傳教育,要遵守“十不燒”原則
進行消防安全教育,使工人熟知基本的消防常識、會報火警、會使用滅火器材,會撲救初期火災,特別是要加強對電焊、氣焊作業人員的消防安全培訓,要通過火災事故案例的宣傳報道,增強員工的防火意識,變被動為主動,并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作業時遵守“十不燒”原則,在經常進行焊割作業的場所應張貼焊割防火須知及有關防火規章制度。
3.5 應急演練
施工現場定期組織職工進行滅火演習.提高職工的消防安全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提高現場遇到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能力,降低人員的傷亡風險。
結語
綜上所述,加強現場焊接工程的施工質量,減少焊接失誤次數,加強工人的宣傳與教育,為焊接火災的預防工作做好準備。
參考文獻
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范文2
【關鍵詞】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在建筑施工中一定要十分重視施工現場的消防管理,因為這對于施工人員的安全和建筑工程的順利完工有著巨大的意義,但是在我國建筑施工中,還存在著很多的不足,只有采取相應的措施才能更好的保證施工現場的安全,降低施工現場發生火災的可能性,從而也有利于工程按時完工,保障了工程的施工質量。
一、建筑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存在的問題
1施工人員消防安全意識淡薄
在建筑工程中,施工現場臨時招募的人員較多,這些人大多文化水平低,消防安全意識淡薄。而工程管理人員往往只注重趕進度,將消防安全置于腦后,隨意讓無證電工、焊工等操作人員上崗,建筑施工中動火、用電不按有關規定辦理審批手續等現象時有發生。一旦發生火災,這些人不懂基本的防火、滅火常識,缺乏必要的自防自救能力。
2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制不落實
由于建設單位的領導認為對工程實行承包后,施工安全就會隨工程轉包而轉嫁到施工單位, 對安全工作撒手不管,疏于督促;監理單位往往只重視施工質量,忽視施工安全;施工單位為了縮短工期,只求施工進度,消防管理流于形式。有的建設單位對建筑工程進行層層分包,但消防安全責任制卻沒有逐級落實,且有的分包單位甚至無施工資質。施工單位往往把辦公室、施工人員宿舍設在建筑施工現場,存在嚴重的“三合一”火災隱患。許多施工單位沒有制定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滅火疏散應急預案,沒有定期對施工人員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和消防安全培訓。
3工地違章用火、用電導致火災發生
施工現場一般都離不開電焊、氣割等,由于施工人員缺乏對消防基本常識的掌握,導致火災隱患較多,表現在:一是違章用電,不按電氣安裝使用規定,私自亂拉亂接電線,極易引起電線短路;二是不根據用電設備功率大小選擇相應的電線規格和任意增加用電設備,形成電線負荷過載而發熱起火;三是在焊割作業中,熾熱的金屬火星飛濺是引起火災的主要原因, 焊割作業時的熱傳導,也會引起火災,施工人員焊割前不對焊割作業的現場及周邊環境進行檢查清理,也極易引起火災。
4施工現場沒有配備相應的消防設施
由于施工隊伍大多只重經濟效益、求速度,而忽視安全,一般施工現場均未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有的即使配備了消防器材,大都是個擺設,滅火器材也大都失效、過期,根本無法使用。許多建筑工地都沒有落實臨時水源,最多就是利用周圍道路的市政消火栓,但往往有些市政消火栓離建筑工地距離有幾百米遠,一旦發生火災,不能及時取水撲救。此外,消防水源、消防車道被占用或堵塞的現象也時有發生。
二、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及管理措施
1加強施工現場平面規劃布局,增強消防安全意識
根據施工現場平面布置的實際情況,合理劃分各作業區,特別是明火作業區,易燃、可燃材料堆放場地,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庫房等區域,設立明顯的警示標志。加強儲存氧氣、乙炔等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儲存要設立專用倉庫,要求與其他建筑物至少保持15m 間距,不得超量儲存,同時派專人負責收發登記。要盡量采用難燃性建筑材料,減低施工現場的火災荷載,提高臨時建筑的耐火等級且相互間留有足夠的防火間距。嚴禁堆放建筑材料堵塞消防車道,確保施工現場的消防車道不得少于兩處,且寬度不小于4m。
2制定并落實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施工單位要對用電用火進行嚴格管理,要明確一名經過消防安全培訓的電工從事安裝及維修,要經常檢查電氣線路、設備的運行情況;要嚴格落實危險場地動用明火審批的制度,對于焊接作業,要派監護人,配齊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在焊接點附近采用非燃材料板遮擋以防止焊珠到處噴濺;要在火災危險處設立醒目的嚴禁吸煙等消防安全標志,必要時設置吸煙室;加強對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設立專用的倉庫,不得超量儲存,同時要派專人負責收發登記。
3加強施工現場的用電管理
施工單位要確定一名經過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電工正確合理地安裝及維修電氣設備,經常檢查電氣線路、電氣設備的運行情況,重點檢查線路接頭是否良好、有無保險裝置、是否存在短路發熱、絕緣損壞等現象;電氣設備周圍是否有可燃物,尤其是危險物品庫房內電氣設備、燈具是否符合防爆要求。
4配備齊全的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
建筑施工現場的各個樓層和重點防火部位,要設立臨時消火栓,要配備齊全的手提式滅火器、消防水桶、消防沙袋等滅火器材。各種消防器材一定要放在明顯和方便提取的位置, 并作“消防用品,不得挪用”的明顯標志。要落實建筑施工現場的臨時水源供給,在設備安裝施工階段,宜最先安裝消防水管及其相關設備,提前供水。建筑工地內要設置標明樓梯間和出入口的臨時醒目標志,及時清理建筑垃圾和障礙物,特別是那些可燃、易燃的物品更要堅持每天清理,確保發生火災時現場施工人員和消防人員下行、上行暢通快捷。
5加強現場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可燃材料管理
施工現場往往大量采用易燃、可燃材料,如木龍骨、膠合板、寶麗板、塑料板、刨花板、麻袋、聚氯乙烯材料等,這些材料隨意堆放現象十分嚴重。在施工現場電焊、氣割濺出的高溫火花及灼熱物體以及其它明火( 如煙頭) 掉在易燃、可燃材料上,極易引起火災。施工現場還經常使用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如油漆、汽油、香蕉水等,這些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存放常常無專用倉庫,隨用隨放,且不采取相應的防火、防爆、通風等安全措施。施工作業中不嚴格遵守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儲存、使用、操作規定,極易引發爆炸等傷亡事故。
6合理規劃減少易燃可燃建筑構件的使用
一是留出必要的防火間距,防止火勢蔓延;二是加強現場道路管理,保證發生火災時消防車輛有足夠的消防通道通行;三是易燃、可燃建筑構件、裝修裝飾物品倉庫應單獨設置或存放,并遠離火源和人員住宿區;四是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應配置滅火器、消防水池、手抬機動泵、沙池、火鉤等消防設施和器材,并布置在明顯和便于取用的地點。
7職能部門應當加強外部監督和管理
建設主管部門要在源頭上加強對轄區建設工程項目各方責任主體的監督管理,在對建設單位審核發放施工許可證時,應當對建設工程是否具備保障安全的具體措施進行審查,不具備條件的,不得頒發施工許可證。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要加強對轄區內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尤其是高層建筑施工現場的日常消防監督檢查,對于不滿足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條件、施工現場消防安全責任制不落實的要依法督促整改。公安消防、建設主管部門要密切配合,建立協作機制,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地減少火災,最大限度降低火災危害,確保施工現場消防安全。
總之,建筑工程施工現場的消防管理任重道遠,只有不斷加強消防宣傳工作,提高建設方、施工方、監理方三者的消防安全意識,才能真正做好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管理。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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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范文3
關鍵詞:醫院 消防安全 對策
中圖分類號:R19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4-098X(2014)07(a)-0188-02
隨著社會經濟和醫療事業的發展,越來越多的大中小型醫院出現在人們的生活環境里,為廣大人民群眾就醫提供了良好的環境。由于醫院人流量大,設備多,易燃易爆物品多,建筑密集,弱勢群體(病人)居多,一旦發生火災,可能造成重大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近幾年來,醫院的群死群傷火災事故時有發生。2003年11月8日1時30分,江蘇省淮安市淮陰區人民醫院住院部病房因電氣線路短路發生火災,造成7名住院治療患者死亡,過火面積495m2,直接財產損失40萬元。2005年12月15日16時30分,吉林省遼源市中心醫院配電室因供電電纜短路引燃可燃物起火,過火面積達5714平方米,火災造成39名患者死亡,182名患者受傷住院治療,火災直接損失821萬元。2011年12月9日,印度東部城市加爾各答一家醫院于凌晨3點左右發生火災,造成89人死亡,其中大部分為病患。本文就醫院在日常管理中存在的火災隱患及防火對策進行探討,提出針對性解決措施。
1 醫院日常管理工作中存在的消防安全隱患
1.1 建筑結構容易留下先天患
近幾年,隨著醫療事業的蓬勃發展,各類大中小型醫院層出不窮。當然,對于一些新建的醫院來說,工程在施工前和投入使用前當地消防部門都會對工程圖紙設計及工程施工進行嚴格審查驗收,基本能夠杜絕先天性的火災隱患。但對于一些利用原有非醫院建筑進行改造時尤其是近年來發展迅速的民營私立中小型醫院來說,涉及到改變原有建筑的使用功能,以及現行國家技術規范中關于對醫院的消防設計要求,往往需要進行大規模的改造,包括新增自動消防設施、安全疏散等難度較大,一旦把關不嚴或其他一些客觀因素容易留下先天性的火災隱患。
1.2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不暢現象普遍
據調查和平時工作時發現,大多數中小規模的醫院考慮的防盜的要求,經常性的將部分安全出口的門上鎖;同時,部分樓層的疏散通道也時常被一些醫療設備等物品堵塞。這些違法行為導致一旦發生火災,嚴重影響人們的疏散逃生和消防隊員的滅火救援行動。
1.3 易燃易爆物品管理不嚴
醫院中涉及到易燃易爆的場所部位較多,常見的易燃易爆場所有燃氣鍋爐房、高壓氧艙、液氧供應室、消毒間、化學試劑儲藏室、藥品庫房等,當然,醫院一般對于大家熟知的認為容易發生易燃易爆的場所或部位管理比較嚴格,但對洗衣房、被服中心、病區小倉庫、放射科儲片室、病案室、圖書室、手術室、病理科、檢驗科、制劑室等場所或部位的管理卻常常被忽視,例如手術室中所使用的麻醉劑、生化檢驗及實驗室每天都要接觸和使用各種化學試劑,有時還需使用的酒精燈、煤氣燈等明火和電爐、烘箱等電熱設備,如果管理不當,也極易發生火災,造成嚴重的后果。
1.4 忽視電氣線路
目前醫院大型設備與日俱增,不少醫院舍得投資幾百萬購置先進設備而不愿拿出幾萬元更新陳舊線路,部分場所或部位因線路老化而為及時進行維護,還有就是對于新增或新調整的設備臨時亂拉亂接電線,新建筑也常因調整科室、更改原設計用途、電力超負荷等出現火災隱患。
1.5 依賴消防設施,忽略技能培訓
目前,各類醫院內配備的消防設施應該說是比較齊全,自動化程度也比較高。而大部分醫院的消防力量卻尤為薄弱,只是僅僅依靠消防控制室的僅有的幾位員工或是保衛科的幾名員工負責全院的消防安全,而忽略了義務消防組織的建立和對醫護人員消防知識和技能培訓。一旦發生火災,緊靠現有的消防力量很難自救。因此,每一位醫護人員消防安全素質高底,直接影響火災預防和撲救。
1.6 重視明火,忽視高溫
多數醫院都對食堂煤氣爐、科室電爐、施工使用電焊和吸煙做出很多安全規定并定期檢查。但常忽視對治療用的紅外線、頻譜等電加熱器以及電烘箱、電取暖器、電熱水器、電消毒碗柜的檢查和監督,一旦使用不當或用后不及時斷電,其火災隱患不次于明火。如放射機房裝有固定或移動的X線機。X線機常見電路故障有斷路、短路和零件損壞等,進而造成電器起火。X線機使用的電壓要求較高,當電子的能量在轉化為X射線時,同時也會產生一定的熱能,具有潛在的火災危險性。
1.7 設備維修使用電氣焊監護不力
在設備維修動火過程中,不按照動火審批程序的要求,隨意性很強,監護人員和設施不到位,發生火災后小火釀成大災。
可以說,醫院作為人員密集場所,必須執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才能杜絕各類違法行為和火災隱患,才能成為老百姓放心的救死扶傷的場所。下面,筆者結合工作實際,談談醫院消防安全隱患的對策及措施。
2 醫院消防安全隱患的對策及措施
2.1 嚴把消防審批關
對于新、改、擴建的醫院,建設單位應該按照要求在工程施工前將工程消防設計圖紙報當地消防部門審核或抽查,未審核或審核不合格的不得動工;工程在竣工投入使用前,同樣應向當地消防部門申報驗收,經驗收合格的方可投入使用。當地消防部門應當加強工程施工檢查,及時上門服務,幫扶指導建設單位整改問題。同時,要加大對違法行為的懲罰力度。
2.2 加強醫院消防力量建設
各類醫院要建立院長為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各科室主任(科長)為本科室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的消防安全體系,并設立專門的消防管理部門,負責對全院的消防安全進行管理。以科室或樓層為單元成立義務消防組織,負責本區域的火災撲救、人員逃生等。加強對消防控制室的管理,嚴格落實24 h值班制度,嚴格落實持證上崗制度。
2.3 堅持防火巡查制度,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堅持做好每日防火檢查,“誰檢查、誰負責”,切實整改火災隱患每日防火檢查是確保醫院消防安全的重要手段。醫院消防管理人應對醫院消防工作采取“嚴防死守”的措施,每天堅持下病區、宿舍區進行消防安全檢查,對消防設施、滅火器材的完整及性能進行逐個查看、測試,對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進行疏通,對雜物間進行清理,發現的火災隱患進行認真記錄。能現場整改的,當場檢修或更新;不能現場整改的,要及時上報院領導進行限期整改,如果自身無法整改的應及時向消防部門報告,將火災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
2.4 加強管理,重點監控
對醫院的高壓氧艙、病理室、手術室、藥房等重點部位進行重點監控,對易燃危險藥品應限量存放,一般不得超過一天用量,以氧化劑配方時應用玻璃、瓷質器皿盛裝,不能用紙包裝。手術室內非防爆型的開關、插頭,應在施行麻醉前合上、插好。必須等手術完畢,乙醚蒸氣排除干凈后,方可切斷或拔去插頭。室內應備有二氧化碳滅火器。
2.5 定期對員工進行應急疏散演練,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和演練情況不斷修正和完善應急疏散預案,提高其實用性。同時經常組織醫院的醫生、護士參加疏散演習,增強對火災危害性的認識,學習實用的滅火技巧,以提高內部員工的綜合消防素質。
2.6 抓好防火宣傳,加強消防知識的普及與培訓,擴大防火群體
醫院消防工作的好壞,很大程度上取決于防火宣傳和消防知識的普及培訓。接受消防知識教育的人群越多,發生火災的幾率或火災受損的程度就會越小、越低。這就要求醫院主管消防安全的領導定期對專兼職消防員、重點工作人員、臨床各科醫護人員、新分配職工、保潔員工等各類人群進行消防知識培訓,不定期抽查、考核;并經常邀請消防部門專業人員到醫院開辦消防知識講座,同時在病室中廣泛開展消防知識宣傳教育,以擴大防火的社會覆蓋面,增強防火力量,充實消防隊伍,盡可能地減少火災的發生或在火災發生后將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2.7 嚴格執行設備維修動火制度
單位動火要嚴格動火審批制度,按一、二級動火審批要求進行報批,同時要落實監護人員和必要的消防設施,對動火現場的可燃易燃物品要進行清理,確認安全后方可動火。
做好醫院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還需要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不斷提高自己的理論素養和實踐水平,不斷的完善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只有真正做到制度措施明確,設施器材完備,管理責任到位,才能有效預防和減少火災事故的發生。
參考文獻
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范文4
關鍵詞 冶金工程 實驗室 安全體系 安全教育
中圖分類號:G647 文獻標識碼:A DOI:10.16400/ki.kjdkx.2017.03.086
Abstract Laboratory safety management is the key content of safety work of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aiming at the common problems of metallurgical engineering laboratory safety and management, Soochow University School of Shagang iron and steel from strengthening infrastructure construction, improve the laboratory laboratory management system, implement safety responsibility of the specific content of the safety management system of the laboratory system. Colleagues strengthen the training of experimental personnel safety knowledge, strengthen the laboratory safety management.
Keywords metallurgical engineering; laboratory; safety system; safety education
蘇州大學沙鋼鋼鐵學院成立于2010年成立,是蘇州大學與江蘇沙鋼合作創辦的新型鋼鐵學院。學院下設冶金工程系、資源循環科學與工程系、金屬材料工程系、復合材料工程系及實驗中心,共有實驗室36個,實驗室及校內實習基地6000平方米,校外實習基地4500平方米,儀器設備697臺套。
實驗室是實驗教學和科研創新的重要場所,是培養創新人才的重要課堂。①近年來,高校實驗室事故頻發,實驗室安全關系到實驗教學與科研能否順利進行、實驗室財產與實驗者人身安全能否得到保障。②對于冶金實驗室,如高溫動力學實驗室、金屬熱處理實驗室、電化學實驗室等,若操作不當,會引發消防、爆炸等安全事故。因此,分析冶金實驗室常見安全事故,制定相應的實驗室安全管理體系顯得尤為重要。
1 冶金實驗室常見安全事故
冶金實驗室具有高溫、高壓、有毒及易燃、易爆等危險因素,易發生安全事故。冶金工程實驗室中常見的安全事故有以下幾種形式。
1.1 電氣安全
冶金實驗室中高溫爐等設備的運行都涉及電,若通電時間過長,會因過熱而發生電氣火災,因此該類設備運行時,禁止實驗人員長時間脫崗。實驗室中電線的老化或者電路容量不足時,使用大功率設備會造成電路過載、發熱引起火災。此外,電流還能直接作用于人體,造成觸電事故。
1.2 中毒
冶金工程實驗中常使用各種化學藥品,部分化學藥品具有毒性,若違反實驗操作規程或管理不當,易造成有毒藥品外流,導致實驗人員中毒。實驗室中還會涉及有毒氣體,如鐵礦石還原性能測定實驗中,采用CO和N2的混合氣體進行還原性實驗,若氣體管道發生泄漏或尾氣處理不當,很可能會發生CO中毒事件。
1.3 爆炸與噴濺
實驗室中壓力氣瓶經強碰撞會引起爆炸,鋼瓶存儲應避免明火和熱源。存放可燃、爆炸性氣體氣瓶的房內照明設備必須防爆,嚴禁易燃易爆氣體與氧氣等同室儲存。
部分實驗向液態鋼液中加入Ca、Mg等活潑金屬的合金時會發生噴濺。某大學冶金實驗室在熔煉鋁合金過程中加入金屬鋰時發生噴濺,由于沒有佩戴防護面具,導致實驗老師面部及眼部重傷。
1.4 機械傷害
冶金專業實驗涉及到鋼鐵材料的加工、制備,常見的機械傷害有割傷、撞傷、飛出物傷害等。某高溫熔煉實驗室研究生在更換爐管時手指砸傷,指甲脫落。實驗人員在進行落錘沖擊、拉伸等實驗時,需做好防護措施。
2 實驗室安全管理體系的建立與實踐
實驗室的安全管理直接影響到科研與教學效果,是實驗人員生命安全與實驗室財產安全的關鍵。實驗室人員,特別是學生的安全意識和安全技能相Ρ∪酰在面對突況時,如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可能會造成重大損失。針對冶金實驗室常見的安全事故產生原因以及管理過程中的不足,沙鋼鋼鐵學院建立了實驗室安全管理體系。
2.1 加強實驗室基礎安全設施建設
實驗室基礎設施主要包括實驗臺、水電、通風設施等。作為新建學院,沙鋼鋼鐵學院在實驗室基礎設施如實驗室整體規劃、布局、電路容量、水管布置、實驗臺及通風設備位置等做了全面規劃。
冶金實驗室中幾乎所有實驗都有水、電的要求,為了保證正常的教學和科研環境,水、電的布置顯得尤為重要。在設計實驗室布局時,保證每個實驗室安裝總水閥和分水閥,水池需安裝滲水裝置。部分冶金實驗室中大功率高溫爐,為防止突發斷水而影響實驗進行,如真空感應熔煉實驗室等應配置循環水冷卻塔。需要氣氛控制的實驗室應配置壓力氣瓶,并用鐵鏈固定。實驗室電路的排布符合需方便、安全。根據各實驗室的設備具體情況設計電路容量,選擇合適的電線或電纜,禁止超負荷用電。在冶金實驗中常會用到有毒試劑,為營造安全的實驗室教學環境,實驗室必須安裝通風設備。配制有毒、有害試劑時必須在通風廚中進行。此外,對于有刺激氣味的藥品,實驗室設置了一個專用通風櫥來擺放。
2.2 建立及完善實驗室管理規章制度
荀悅曾曰:“防為上,救次之,戒為下”,實驗室安全必須防患于未然。建立完善的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是確保實驗室安全運行的基礎。③沙鋼鋼鐵學院建院初期相關管理制度、條例還處于空白狀態。隨著學院的發展,各專業教學與科研實驗室先后投入使用,實驗中心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學校相關管理制度,結合學院的相關課程設置,先后制定了:實驗室安全隱患排查與治理制度、實驗室安全管理責任制度、實驗室安全事故報告與調查處理制度、實驗室儀器設備管理制度、特種設備及特種作業管理制度、危險源安全管理制度、實驗室安全培訓制度、實驗室學生實驗守則、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氣體鋼瓶的安全使用與管理辦法、安全專業設備檢測和維護管理制度、安全文件和檔案管理制度等實驗室管理制度。
與其事后痛哭流涕,不如事前遵章守紀。在建立健全各項實驗室安全規章制度的基礎上,學院將逐步完善并細化現有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強化實驗室安全意識。
2.3 落實實驗室安全責任制
實驗室安全工作不僅要有健全的制度作為保障,還要明確崗位分工、明確工作職責、明確管理范圍,確立并實施實驗室安全工作責任制,做到職責分明,責任到人,提升實驗室安全管理水平。④沙鋼鋼鐵學院為進一步加強學院實驗室安全管理,推進實驗室安全工作的制度化、標準化、常態化,實行了院長總負責,實驗中心主任與各實驗技術人員具體負責的安全制度的執行。
教學實驗室由實驗中心統一管理,落實實驗儀器設備管理、消防安全等責任制,并確定各實驗室安全負責人。負責人針對實驗室具體情況,在實驗室放置相關安全資料,并在醒目位置張貼“注意高溫”、“禁止觸摸”等各類警示標志、應急事故處理聯系人及聯系方式等,墻上張貼安全標語,應急疏散圖。實驗技術人員對所負責實驗室定期組織安全檢查,主要包括用電有無違章、各警示標志是否完整、消防設施是否完好,滅火器材配置是否在位等,落實安全隱患整改,對涉及實驗室安全的重大問題及時匯報并處理。
節假日及寒暑假期間安排專人值班,制定并實施相應的實驗室工作計劃,保障教師科研工作的順利進行。科研實驗室教師簽訂安全責任書,由教師負責個人科研實驗室的安全責任。此外,沙鋼鋼鐵學院還建立了實驗室安全獎懲制度,對違規操作實驗設備,造成的火災、污染、人身重大傷害以及大型精密儀器設備損壞等事故,安全負責人應立即向實驗中心報告,實驗中心要及時對事故做出處理,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實驗室安全容不得半點大意,只有建立從院領導到實驗人員安全事故人人有責的觀念,做到安全責任層層落實,責任到人,才能有力保證實驗室安全運行。
2.4 制定事故應急預案,降低事故危害
實驗室工作人員安全意識的強弱和應對事故時技術水平的高低,對能否確保實驗室的安全有著決定性影響。
針對實驗室可能發生的消防事故、用電事故、放射性事故等,實驗中心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了相應的應急預案。對于X射線衍射儀、高壓壓力容器等特種設備,由負責人根據其不同的特點和要求,制定專項緊急預案,并將應急處理的要求和具體操作寫入設備操作規程,張貼上墻。以確保發生實驗事故時,能夠及時有效地實施緊急救援,盡可能地減少事故的危害和損失,保證實驗操作人員的生命安全和實驗室財產安全。
根據應急預案的不同,實驗中心每學期采取實際演練、桌面演練、討論式演練等多種應急預案演練形式,對實驗室人員及研究生開展應急演練工作,并根據實際效果,及時評價和改進應急預案內容,盡量將事故的危害降到最低。
2.5 深化實驗室專項管理
2.5.1 危險化學品管理制度
部分實驗室在實驗中涉及危險化學品使用,危險品的安全管理與使用是實驗教學與科研順利進行的保障。因此,學院對易燃易爆物品及有毒有害物品設專人保管、發放、專處存放。
沙鋼鋼鐵學院建立了危險化學品領用登記制度,危險化學品進入實驗室后存放在專用藥品柜中并由保管員記錄每次使用情況和存量,隨用隨取,各教學、科研實驗室只能存放當日使用量,嚴格控制物品的存放量。申請人領用危險化學品時,需經實驗室主任及危險藥品管理人員的批準后方可領用。使用過程中,實驗人員必須佩帶防護用品以保障安全,并詳細記錄危險品的使用量;實驗結束后,剩余或者菏輩揮玫奈O掌沸柙諼O棧學品領用登記簿上注明,并由實驗中心回收,統一存放在危險化學品儲藏室,不得隨意丟棄或任意存放,防止危險品外流。實驗危險廢棄物實行分類收集,做好無害化處理、包裝和標識。
2.5.2 大型儀器設備專人管理制度
沙鋼鋼鐵學院嚴格執行學校關于大型儀器及特種設備的預約使用及操作培訓制度。為提高實驗儀器的使用水平及效率,更好地為全院師生的科研服務,實驗中心對大型儀器實現專人管理。特種設備如X射線衍射儀、掃描電鏡等儀器管理人員必須經過專門的培訓后方可上崗;高壓壓力容器設備等操作人員需要取得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設備管理人員主要負責儀器的操作分析及日常保養維護,并且做好設備使用情況的記錄,主要包括:儀器預約情況、使用開始及結束時間、設備使用前后運行狀況、操作人姓名及聯系方式及導師姓名等。通過記錄設備使用情況,設備管理人員可以了解設備運行狀況,發生設備故障時可以及時進行維修,使儀器的功能能夠得到充分的利用。同時,如果由于違規操作發生安全事故導致人身安全和財產損失,通過該記錄表可以追溯到責任人,并且根據沙鋼鋼鐵學院實驗室安全獎懲制度對相關人員進行處罰。
為了培養研究生及本科生的實際操作能力,實驗中心定期舉行大型儀器的操作培訓,鼓勵高年級的本科生參加該類培訓,考試合格后由實驗中心發放操作許可證。實驗室實行操作人員準入制度,取得資格證的人員方可操作。
3 強化實驗室安全知識教育培訓
實驗室中的主體是操作人員,為了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及提高實驗人員應對緊急事件的處理能力,對實驗人員的安全培訓是必不可少的。⑤低年級的學生在進入實驗室時還存在儀器設備操作步驟不明確、實驗技術不熟練、實驗室安全觀念淡薄、處理實驗室突發事件不成熟等問題。了解實驗室儀器設備的操作規程及相應的事故應對機制是進行安全實驗的前提,本科生在進入實驗室開始實驗前,根據各創新實驗室的不同情況,由導師對其進行實驗室儀器設備的操作培訓,并介紹實驗過程中的注意事項。具體實驗過程中,必須由指導教師或研究生指導3次以上方可獨立實驗,這不僅完善了實驗室中“傳幫帶”的機制,還有效地避免了安全事故的發生。
此外,實驗中心針對實驗室安全管理人、教師、實驗技術人員、研究生和本科生等不同崗位人員,分別制定實驗室安全教育培訓計劃。沙鋼鋼鐵學院實驗中心本著“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宗旨,積極組織全院實驗技術人員、研究生及進入創新實驗室的本科生參加相應的教育培訓工作。研究生及本科生只有通過該考試后方可進入實驗室進行實驗。依托于蘇州大學實驗室安全教育網的培訓考試模塊,組織實驗師及學生對實驗室安全相關的課件資料、規章制度等進行集中培訓,再利用業余時間對化學危險品、實驗室安全、消防安全、新生安全、用電安全等各知識點自學。在此基礎上,學院實驗中心組織實驗室安全知識培訓考試,通過測試,成績合格者可獲得電子證書。
實驗中心通過組織實驗室安全知識培訓考試的活動,提高了進入實驗室的研究生、本科生的實驗室安全意識,目前實驗室未發生重大安全事故。只有在保證實驗室安全的前提下,才能有效地開展科研創新實驗,從而將理論與實踐相結合,達到培養人才的目的。
4 結語
實驗室安全直接關系到實驗人員的生命安全和學校實驗室財產安全,沙鋼鋼鐵學院作為一個新建學院,在實驗室安全建設方面借鑒國內外實驗室管理的先進經驗,建立健全了實驗室安全管理體系。在實踐中落實到責任到人,深化危險化學品及大型儀器管理制度。實驗室安全是一項長久的工作,只有堅定地落實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加強對實驗人員的安全知識教育培訓,讓安全意識成為每一個人的習慣,做到“實驗室安全無小事”,才能有力地保障實驗室安全。
注釋
① 董麗萍,劉寧.面向應用型人才培養的實驗教學體系研究[J].實驗技術與管理,2007.24(9).
② 車將,廖允成.實驗室安全的規范管理探索[J].實驗科學與技術,2010(5).
③ 張勇.新建院校實驗室環境與安全管理工作探討[J].實驗室科學,2008.4.
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范文5
1.1通過“棄舊圖新,與時俱進”減少?;返氖褂梅N類環境工程專業化學品的使用種類雖然不是十分龐大,但是增加的速度卻十分迅速,這些藥品主要用于實驗教學和科學研究。在本科實驗教學過程中,大部分實驗的目的僅為了幫助學生強化書本的知識,而在實際工作中卻很少使用。例如,各類水質指標的測定是環境工程專業最重要的專業課實驗。水中溶解氧、酸堿度的測定是其兩個常規指標,傳統的測定方法一般采用碘量法和酸堿滴定法。隨著科學技術的不斷發展,大多數檢測公司并沒有采用此類方法,而是采用溶解氧測定儀和酸堿度測定儀直接測量,不需要添加任何化學試劑。大部分高校仍然采用傳統的測定方法,學生在課堂學習的內容與其走上社會所需要的技能不相符,同時采用傳統的化學測定方法需要大量重金屬鹽和強酸強堿,難免對實驗者本身及環境產生危害。再例如,《環境監測》課程中有空氣中苯系物的測定實驗,其原理是使學生了解空氣中揮發物性的測定以及液相色譜儀的使用。實驗內容中要用到苯、甲苯和二甲苯,由于甲苯有劇毒,屬于公安部門管制藥品,因此在實驗內容中完全可以取消甲苯的測定項目,這并不影響學生對實驗原理的理解以及對儀器使用方法的了解。既然學生掌握了苯與二甲苯的測定方法,對于甲苯的測定肯定是會的。增加了甲苯的測定項目不僅增加了危化品管理成本,同時也增加廢液的回收處理成本,更重要的是在該類藥品整個管理以及實驗課的過程中增加了突發毒性事件的風險。在科研過程中,也存在著諸多類似的現象。例如,氮素污染是水體污染的主要物質之一,很多廢水處理課題中幾乎都要測定水體中氮素形態,包括氨氮、亞硝酸鹽氮、硝酸鹽氮等。傳統的國家測定標準一般采用納氏分光光度法測定氨氮。納氏分光光度法中需要添加碘化汞,而汞是目前土壤與水中重金屬污染的主要殺手之一。我們完全可以采用其他新型的測定方法代替。如離子色譜法就是一個很好的測定方法,在整個測定過程中無需任何有毒有害的物質添加,完全依靠膜分離技術。同時,采用離子色譜法測定這類物質時能夠很好地避免一些其他物質干擾,數據的可靠信遠遠優于分光光度法。就環境工程而言,在實驗目的及原理不改變的原則下,很多實驗內容都可以與時俱進地進行改變。這不僅可以減少危險化學品種類的使用,同時,也使學生學到更接近社會需要的專業技能。
1.2通過測定標準的改變減少危化品的使用量危化品使用量的減少,特別是易燃易爆物品的減少,可進一步減少實驗室及藥品庫房突發危險化學品事故的風險。在實驗教學過程中,很多實驗教學方法的改進都有可能大幅度地減少?;返氖褂昧?。例如,環境監測實驗過程中有水中油類含量的測定,而其萃取劑是石油醚,極易揮發,屬于易燃易爆品。標準的環境監測方法要求采用50mL的比色管定容,然后進行標準曲線的繪制。一個標準曲線一般需要6支比色管,也就是每名學生需要使用300mL的石油醚,每年該實驗需要消耗200瓶的石油醚。如果我們對該實驗進行改進,在不改變實驗目的和原理的情況下,完全可以采用10mL比色管進行該實驗。這不僅不會影響學生對專業知識的理解,同時也降低了?;返牟少徚亢臀;瘡U液產生量。再例如,在高校實驗室中,高壓氣瓶配合各種儀器使用越來越常見,氣瓶是具有潛在危險性的特種容器,瓶內充裝的氣體具有高壓力、可燃性、氧化性、腐蝕性、化學不穩定性等特點,使用時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否則容易產生?;肥鹿?。倘若我們使用氣體發生裝置,則可以完全避免這些氣體鋼瓶的危害。目前市場上有銷售各種氣體的發生儀,包括氫氣、氧氣、氮氣、臭氧等,完全能滿足大部分儀器的需求。
2管理制度還需進一步完善
2.1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責任明確健全的管理制度體系是實驗室安全有序地開展實驗教學和科研的前提。學校應根據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結合自身的實際情況建立具有符合實際,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強的“實驗室?;钒踩芾碇贫取?。該制度應該涵蓋?;愤M出庫管理、使用人員培訓、落實相關責任人的責任、事故應急預案等。使實驗室的危化品安全管理工作做到有章可依、有據可循,確保安全工作落到實處。
2.2加強危險化學品進出庫管理國家相關部門加強了危險化學品的監督管理,所以大部分高校均采用了統一申報,校保衛處、公安局統一備案的采購途徑。但是危險化學的事故卻常常出現在儲存和使用環節。如何實現?;愤M出庫和使用安全,這是眾多高校面臨的問題。建立、健全使用?;返陌踩芾硪幷轮贫群桶踩僮饕幊?,保證危化品的安全使用,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1)各學院應根據?;返男再|將?;愤M行分類分級,對于危害性較大的?;沸枰扇√厥獗9苤贫?,例如“雙人雙鎖”制度等;(2)?;窂膸旆款I出后,要求領用人詳細記錄領用時間用量等,下次領用前需核對上次領用量和使用量是否匹配;(3)對具有劇毒和巨大危害的?;?,學校實驗中心應該不定期抽查,明確領用者的責任;(4)所有?;奉I用者和管理者需要進行相關培訓,了解危化品使用注意事項和一般應急處理措施,明確其相關責任,培訓合格者發放培訓合格證書,否則不給予?;奉I用資格;(5)對危化品廢液、存儲容器需要及時回收,在下次領用?;窌r需要上交廢液,并將其納入是否具有再次領取資格的考察項目;(6)有條件的學??梢越⑽;飞暾?、入庫、領用、存量的網絡平臺,方便查詢?;返牧飨?。只有建立健全詳細的?;繁O管制度和時刻掌握危化品流向,才能夠最大限度地降低?;吩谑褂眠^程中產生的危害。
2.3建立高校化學品突發事件應急體系在加強和完善實驗室管理制度建設的同時,各高校應該依據實際情況,建立和完善自己的?;吠话l事故應急預案。根據危險化學品存放地的化學品類型、數量和事故危害程度建立相應的預案等級,同時配有相應的應急救援物資,包括消防滅火設備、事故警鈴、煙霧探測器、救生設備。校醫務室要根據學校?;返奈:μ匦院妥陨砭仍α浚鎯ο鄳仍幤贰T陬A案體系建立的過程中要根據預案內容及等級,組織保衛、設備、科技、實驗室管理、校醫務室等部門,并明確各部門職責。平時要組織演練,使各部門組織迅速、配合默契。當突發危險化學品事件發生時,能夠在第一時間啟動應急預案,減少突發事故產生的危害。
3結束語
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范文6
財產的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我
省實際情況,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凡在本省行政區域內的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村(居)
民委員會以及其他組織和公民(以下簡稱單位和個人),必須遵守國家消防法律、
法規和本條例。
第三條消防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堅持“誰主管、誰負
責”的原則,實行“群防群治”。
第四條消防工作由公安機關依法實施監督。
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設立的消防監督部門具體負責消防監督工作。
人民駐豫部隊、國有森林(包括城市市區以外的林木、林地)、礦井地
下部分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部門實施監督,公安機關予以協助。
第五條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消防工作的領導,組織、協調
各部門做好消防工作。
政府各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本系統的特點,做好消防工作。
城市街道辦事處和鄉(鎮)人民政府,應當督促街道、鄉鎮企業、個體工商戶、
專業戶做好消防工作,指導村(居)民委員會開展群眾性的消防工作。
第六條市、縣應當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設立公安消防隊(站)
。公安消防隊(站)的布局、建筑和技術裝備,應當符合有關規定。
第七條下列單位和地方應當建立專職消防隊(站):
(一)火災危險性大、距離當地公安消防隊(站)較遠的大中型企業事業單位;
(二)企業集中、集市貿易規模較大的鄉鎮;
(三)重要港口、碼頭、起降大中型民航飛機的航站、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的
生產單位;
(四)專用倉庫、儲油或者儲氣基地;
(五)國家列入重點文物保護的古建筑群的管理和使用單位;
(六)經濟技術開發區和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
(七)其他需要建立專職消防隊(站)的單位。
專職消防隊(站)可以由一個單位建立,也可以由幾個相鄰單位聯合建立。
第八條企業事業單位可以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設立義務消防隊或者義務消
防員。村(居)民委員會、可以根據實際需要建立自防自救消防組織。
第九條專職消防隊、義務消防隊、專(兼)職消防人員應當接受公安消防監
督部門的業務指導和培訓。
第十條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村(居)民委員會以及其它組
織,應當搞好消防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增強全民的消防安全意識。
第十一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本地區社會和經濟發展的需要,逐步改
善城鄉公共消防設施和公安消防隊伍的裝備,保證消防設施和裝備水平同預防撲救
各種火災相適應。
第十二條城市總體規劃應當包括消防專業規劃。消防專業規劃由城市規劃主
管部門會同公安消防監督部門共同編制。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在審查城市總體規劃時,應當吸收同級公安消防監督部門參
加。
城市總體規劃審定批準后,公共消防設施由城建、公用、郵電等部門分別負責
建設和維護,當地公安消防監督部門負責驗收、使用。
第十三條城鎮公安消防隊(站)和消防指揮系統工程的建設及維護所需的經
費,除地方財政撥款外,其余部分按照有關規定從基本建設投資中解決。
第十四條各單位應當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制度,用火、用電、用氣必須符合有
關規定。對發現的火險隱患,應當及時采取措施予以消除,并記入防火檔案。
第十五條各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行政負責人對本單位消防工作負全面責任。
實行承包、租賃的企業,防火工作由承包人、承租人負責。
第十六條城鎮街道及其他消防通道必須保障消防車輛通行。任何單位和個人
均不得設置妨礙消防車輛通行的障礙物。集貿市場和營業攤點的設置,不得堵塞消
防通道。
第十七條消火栓等消防設施,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設置,并應有明顯標志。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責任維護消防設施,不得損壞和擅自挪用消防設備、器材,
不得埋壓和圈占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間距。
第十八條大型物資展銷和焰火、燈火晚會等活動,主辦單位應當采取消防安
全措施,并經公安消防監督部門審查同意。對主辦單位的申請,公安消防監督部門
應當在10日內予以答復。
第十九條建設單位新建、改建、擴建工程應當對消防安全負全面責任。設計
單位和設計人員應當嚴格按照建筑設計防火規范進行設計。施工單位應當嚴格按照
批準的防火設計組織施工,不得擅自更改。
第二十條裝飾、裝修工程和所用材料必須符合防火有關規定。裝飾、裝修工
程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單位負責,建設單位予以協助。
第二十一條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存放場所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采取消
防安全措施,并設置明顯的消防安全標志。
第二十二條任何單位和個人,生產、儲存、輸配、經營、使用燃氣以及設計
燃氣工程、銷售燃氣具必須按照城市燃氣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防止火災、爆炸等
事故的發生。
第二十三條從事生產、維修和銷售消防產品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嚴格執行消
防技術標準和規定,保證產品質量。
第二十四條高層建筑、地下工程的管理和使用單位,必須嚴格執行有關的消
防管理規定。高層建筑、地下工程的通道和出口不得堵塞,并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配
備供自救使用的避難救生器具。嚴禁在高層建筑、地下工程內,焚燒可燃物品、燃
放煙花爆竹、生產或者貯存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
第二十五條預防火災是公民應盡的義務。公民應當負責所在崗位和住宅的防
火安全,對他人違反消防管理規定的行為有權勸阻、制止或者向有關部門報告。
第二十六條公安消防隊(站)和專職、義務消防隊應當加強訓練,熟悉責任
區內的情況,保證及時參加火災撲救。實施滅火訓練時,有關單位應當提供必要的
條件和協助。
第二十七條需要特殊滅火劑進行滅火的單位,應當根據物品的性質、數量,
配備相應種類的滅火劑。
第二十八條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火警都有義務迅速向消防隊(站)報警,講
清起火地點、單位。有關單位和個人必須給報警人員提供方便,不準收取費用。電
信部門應當優先傳遞火災信息,不得延誤。
第二十九條公安消防隊(站)接到報警后,必須按照規定迅速趕赴火災現場
組織撲救?;饒隹傊笓]在緊急情況下,為避免更大損失,有權決定拆除毗連火場的
建(構)筑物;有權調動附近單位的專職消防隊和消防物資,組織交通運輸、供水、
供電、電信、醫療救護、環境衛生等有關部門的力量,統一投入滅火搶救。
火場總指揮在必要時,可以決定實行臨時交通管制。
第三十條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義務支援滅火。起火單位或者地區必須迅速
組織力量滅火,搶救生命和財產,并派人接應消防車。
第三十一條火災撲滅后,下列費用,經公安消防監督部門核實后,由起火單
位負責補償;起火單位參加保險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從保險公司償付的施救費
中予以補償。
(一)參加撲救火災的企業事業單位的專職或者義務消防隊所損耗的燃料、滅
火劑和損壞的裝備器材等費用;
(二)對火災原因進行技術鑒定的費用;
(三)對緊急情況下,為避免更大損失而拆除毗連火場的建(構)筑物的補償
費用;
(四)其他按照有關規定應當給予補償的費用。
第三十二條起火單位必須保護火災現場,并如實提供情況,協助公安消防監
督部門調查火災原因,核實火災損失。
對參加保險的單位和個人理賠時,計算火災損失,應當以公安消防監督部門和
保險公司共同核實的損失為依據。
第三十三條公安消防監督部門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在查明火災原因,確
定火災責任后,進行火災原因鑒定和火災原因認定,向起火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提出
處理意見,并填發《火災事故責任書》。
第三十四條公安消防監督部門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開展消防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定期深入各單位檢查、指導消防工作;
(二)調查處理消防方面的違法違章行為,督促消除火險隱患;
(三)迅速組織和正確指揮火災撲救;
(四)及時查明火災事故原因,準確統計火災損失;
(五)開發、研制防火滅火新產品,并對防火滅火新產品組織技術鑒定和推廣
應用。
第三十五條公安消防監督部門應當依法對責任區內的單位進行消防安全檢查。
被檢查單位應當予以協助,并如實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
公安消防監督部門在檢查中發現重大火險隱患,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及時發出《
火險隱患整改通知書》;發現隨時有可能發生火災危險的,有權責令有關單位和人
員立即整改;在緊急情況下,有權責令其危險部位停產、停業整改。
第三十六條新建、改建、擴建工程及裝飾、裝修工程的防火設計,必須經公
安消防監督部門審核同意后,有關主管部門方可批準施工。
建筑工程及裝飾、裝修工程竣工后,有關主管部門應當會同公安消防監督部門
共同驗收。經驗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第三十六條專門從事設計、安裝自動消防工程的單位和個人,需經省以上公
安消防監督部門驗收合格,并領取資格等級證書。
從事裝飾、裝修工程單位的資格條件,應當由有關部門會同公安消防監督部門
共同審定。
第三十八條對生產、貯存、經營、使用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單位的消防安
全設施,需經公安消防監督部門進行檢測驗收,合格的發給消防安全許可證。運輸
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的,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嚴格履行申報、審批制度。
第三十九條對在生產中火災危險性大的特殊工種和從事自動報警、自動滅火
設備安裝、操作的專門人員,應當由有關主管部門和公安消防監督部門進行消防安
全知識培訓。培訓合格產后,方可上崗。
第四十條公安消防監督部門應當在自己的職責范圍內,負責消防產品質量的
監督管理工作。生產、維修消防產品的單位和個人,必須按照有關規定持有省以上
公安消防監督部門核發的許可證,到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領取營業執照后,方可
營業。
銷售消防產品的單位和個人必須經市(地)以上公安消防監督部門審核批準。
從境外進口消防產品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辦理。
第四十一條在消防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單位和個人,由公安消防監督部
門、上級主管部門或者單位給予表彰、獎勵;成績突出的,報請當地人民政府給予
表彰、獎勵:
(一)普及消防教育,落實消防安全措施,健全消防組織、制度,改善消防設
施,及時發現消除火險隱患,預防火災事故成績突出的;
(二)及時撲滅火災或者支援鄰近單位和村、居民撲救火災,避免重大損失有
顯著貢獻的;
(三)模范遵守消防法律法規,制止違反消防法律法規的行為,事跡突出的;
(四)對查明火災原因有突出貢獻的;。
(五)開展消防科學技術研究和技術革新取得優秀成果的;
(六)在消防工其他方面有突出貢獻的。
第四十二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消防監督部門責令采取措施,限期整
改。拒不采取措施或者逾期不整改的,對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行政負責人、直接責
任人員處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并可對單位處以500元以上300
0無以下罰款:
(一)未按規定配置或者管理養護消防器材、設備,影響滅火效能的;
(二)設置妨礙消防車輛通行的障礙物、堵塞消防通道、損壞和擅自挪用消防
設備、器材,埋壓和圈占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間距的;
(三)未經公安消防監督部門批準,擅自舉辦大型物資展銷和焰火、燈火晚會
等活動的;
(四)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用電、用氣或者使用質量不合格的裝飾、裝修材料的;
(五)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場所不按照規定設置消防安全標志的;
(六)違反倉儲消防規定儲存物資的;
(七)起火單位不按規定組織撲救火災的;
(八)違反高層建筑、地下工程消防安全規定,堵塞通道和出口,末按規定配
備供自救使用的避難救生器具的;
(九)被檢查單位拒絕協助公安消防監督部門依法進行檢查,或者拒不如實提
供有關情況和資料的;
(十)危險性大的特殊工種和從事自動報警、自動滅火設備安裝、操作的專門
人員,未經培訓合格上崗操作的;
(十一)對報警人員應當提供方便而拒絕提供,延誤滅火時機,造成嚴重后果
的;
(十二)違反消防安全規定構成火險隱患的。
第四十三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消防監督部門責令限期整改。拒不整
改的,吊銷其公安消防監督部門核發的資格等級證書,并可對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
行政負責人、直接責任人員處以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對單位處以3
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罰款:
(一)設計單位和設計人員未按消防技術規范設計的;
(二)建筑工程和裝飾、裝修工程的防火設計未經公安消防監督部門審核同意
而交付施工,或者將未經驗收合格的工程交付使用的;
(三)施工單位擅自改變工程防火設計或者未按防火設計施工的;
(四)未領取資格等級證書的單位和個人,而專門從事自動消防工程的設計、
安裝和裝飾、裝修工程的。
第四十四條違反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管理規定,無證生產、儲存、經營、
運輸、使用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的,對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行政負責人、直接責
任人員處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對單位處以1000元以上5000
元以下罰款。
第四十五條無證生產、維修消防產品或者生產、維修的消防產品不合格的,
由公安消防監督部門對其產品予以查封、沒收,并可處以3000元以上5000
元以下罰款。
未經審批銷售或者從境外進口消防產品以及銷售進口的消防產品質量不符合標
準的,由市(地)以上公安消防監督部門對其產品予以查封、沒收,并可處以30
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第四十六條違反消防管理法律、法規,造成火災事故的,對單位可處以20
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對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行政負責人、直接責任
人員處以1000元以下罰款。屬于重大或者特大火災事故的,對單位可以處以火
災經濟損失5%以下的罰款;對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行政負責人處以2000元以
下罰款。
第四十七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應當給予責任人行政處分的,由有關主管部門對
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八條違反本條例規定的處罰由縣以上公安消防監督部門裁決。
罰款沒收財物按照《XX縣執法機關實施罰款沒收財物條例(試行)》和《河
南省司法機關罰沒收費行為若干規定》執行。
第四十九條違反本條例的行為,法律、法現有規定的,依照該法律、法規處
罰;沒有規定的,依照本條例處罰。
第五十條被處罰單位或者個人對公安消防監督部門作出的處罰決定不服的,
可以依法向上一級公安消防監督部門申請復議;對復議決定仍不服的,可以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訟。逾期不申請復議或者不又不履行公安消防監督部門處罰決
定的,公安消防監督部門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五十一條公安消防監督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
管機關視其情節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因消防監督工作失誤,給有關單位和個人造成損害的;
(二)明知有關單位和個人有違反消防法律、法規的行為而不加制止的;
(三),,索賄、受賄,包庇火災事故責任人或者借機打擊
報復的;
(四)在火災原因調查中不負責任,致使調查工作有重大疏漏的;
(五)其他的行為。
第五十二條本條例適用于人民駐豫部隊在地方領有營業執照并面向社
會營業的企業事業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