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尋找寫作靈感?中文期刊網用心挑選的機關工作人員績效考核方案,希望能為您的閱讀和創作帶來靈感,歡迎大家閱讀并分享。
一、總則:
為進一步激發機關人員工作激情,調動工作人員的積極性、主動性,按照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獎勤罰懶、獎優罰劣的原則,依據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財政局《關于抓緊制定事業單位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方案的通知》及縣委組織部《大學生村官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辦法》等文件精神,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二、適用范圍:
機關單位所有工作人員,包括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大學生村官、公益性崗位人員、鎮聘人員、縣委下派掛職鍛煉人員等。
三、考核辦法:
績效考核實行百分量化和定性評價相結合的考核機制,由月度量化考核、季度評價考核與年終匯總三部分組成。分值基數為100分,每月底由各考核單位按照定崗定責原則,根據單位工作人員出勤率、執行力、工作完成等情況,實行加減分的辦法記錄分值,報分管領導備案。季度定性評價包括三個部分:1、月度量化考核平均分值,占量化考核分值的50%;2、部門負責人評定分值,占量化考核分值的10%;3、分管領導評定分值,占量化考核分值的40%。(季度績效分值=月度平均分值×50%+部門負責人評定分值×10%+分管領導評定分值×40%)年終匯總,把各季度考核分值進行累加,取平均值,即為該年度績效考核分值。
四、等次認定:
1、績效考核排名前20%的,認定為優秀等次;
2、績效考核排名在優秀與基本合格之間的認定為合格等次;
3、績效考核排名后10%的,認定為基本合格等次;
4、績效考核排名后5%且綜合分值低于60分的,認定為不合格等次。
五、考核結果運用:
(一)對公務員
1.公務員年度考核參照績效考核結果;
2.認定為優秀等次的,優先提拔使用;
3.認定為基本合格等次的,誡勉談話;
4.認定為不合格等次的,予以轉崗轉任或建議調離本單位。
(二)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1.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參照績效考核結果;
2.認定為優秀等次的,年終獎勵性績效工資在本單位平均基數的基礎上上浮30%;
3.認定為合格等次的,年終獎勵性績效工資領取本單位平均數;
4.認定為基本合格等次的,年終獎勵性績效工資在本單位平均基數上下調50%,并調離原崗位;
5.認定為不合格等次的,年終獎勵性績效工資在本單位平均基數上下調70%,連續兩年確定為不合格等次的,予以降低崗位或撤職,情節嚴重的,予以解聘或辭退。
(三)對大學生村官
1.大學生村官年度考核參照績效考核結果;
2.年終獎勵性績效工資按認定的等次參照《大學生村官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辦法》予以發放;
3.認定為優秀等次的,優先提拔使用并積極向上級組織推薦重用,優先考慮扶持創業項目;
4.認定為基本合格等次的,調離原崗位;
5.認定為不合格等次的,建議調離本鎮。
(四)對公益性崗位人員
由鎮財政拿出專項資金(每人每月100元)作為公益性崗位人員的績效考核工資。
1.認定為優秀等次的,領取全鎮公益性崗位人員績效考核工資平均值的130%,并作為政策傾向性招考的優先推薦人選;
2.認定為合格等次的,領取全鎮公益性崗位人員績效考核工資的平均值;
3.認定為基本合格等次的,領取全鎮公益性崗位人員績效考核工資平均值的50%,并調離原崗位;
4.認定為不合格等次的領取全鎮公益性崗位人員績效考核工資平均值的30%,并建議縣人社局予以解聘。
(五)對鎮聘人員
由鎮財政拿出專項資金(每人每月200元)作為鎮聘人員的績效考核工資。
1.認定為優秀等次的,領取全鎮聘用人員績效考核工資平均值的130%,并作為政策傾向性招考的優先推薦人選;
2.認定為合格等次的,領取全鎮聘用人員績效考核工資的平均值;
3.認定為基本合格等次的,領取全鎮聘用人員績效考核工資平均值的50%,并調離原崗位;
4.認定為不合格等次的領取全鎮聘用人員績效考核工資平均值的30%,并予以解聘。
(六)對縣委下派掛職鍛煉人員
1.年度考核結果參照績效考核結果;
2.認定為不合格等次的,建議終止掛職鍛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