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中文期刊網精心挑選了車站衛生管理實施辦法范文供你參考和學習,希望我們的參考范文能激發你的文章創作靈感,歡迎閱讀。
車站衛生管理實施辦法范文1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國務院《城市綠化條例》、《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云南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實施辦法》、《云南省城市綠化辦法》、《城市道路管理條例》、《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辦法》、《醫療廢物管理條例》、《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縣縣城綜合管理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的縣城綜合管理是指在*城區內對縣城市容、環衛、道路交通、市場、文化和居民行為等方面的管理。
第三條縣城綜合管理在*縣城市工作委員會的統一領導下,以城市主管部門為主,白鶴灘鎮人民政府和社區協同組織實施,公安、城管、規劃、環保、衛生、財政、工商、交通、交警、文化、國土資源、稅務、發改、技術監督等相關部門分類執法。
*縣城市工作委員會負責領導、協調、監督。
第四條在縣城規劃區范圍內,任何單位和公民,必須遵守本辦法。對違反本辦法的行為有勸阻、舉報和控告的權利。
第五條城市管理應堅持以下原則:
(一)建管分離、統一管理、分類執法原則;
(二)有利于管理、有利于執法原則;
(三)依法、公開、公平、公正原則;
(四)方便群眾、提高效能、文明服務、嚴格執法原則;
(五)教育與處罰相結合原則。
第六條任何單位和公民都要不斷強化城市意識,尊重城市管理人員的勞動,服從管理,不得阻撓管理人員履行職責。
第七條新華路、新華北路、紅衛街、花橋街及花橋南段、青年路劃定為“嚴管街”。在“嚴管街”內違反有關規定的從重處罰。“嚴管街”的區域可根據城市發展的需要而變更,由城市管理部門統一劃定,向社會公告。
第二章縣城市容環境衛生管理
第八條縣城市容維護和環境衛生實行責任區域制度。
(一)保持市容整潔、無亂設攤、亂搭建、亂張貼、亂涂寫、亂刻畫、亂吊掛、亂堆放等行為;
(二)保持環境衛生整潔、無垃圾、糞便、污水、污跡、蚊蠅孳生地;
(三)合理設置公共設施,并保持其整潔、完好;
(四)城市街道兩側的單位和經營戶應當按照“門前三包”責任制的要求,管理好綠化、秩序和衛生。
(五)責任區域由下列責任人負責:
1、縣城的主要街道環境衛生由城市管理部門負責組織清掃保潔。
2、巷道和各社區公共道路部分,由各社區負責組織清掃保潔。
3、廣場、公園、車站、停車場、影劇院、體育場等公共場所,由經營或者管理單位負責。
4、集市貿易市場、展覽展銷場所、商場、飯店等場所,由經營或者管理單位負責。
5、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內的環境衛生由本單位負責組織清掃保潔。
6、施工工地由施工單位負責,待建地塊由業主負責。
7、個體工商戶經營鋪面,由經營業主負責。
8、居民戶由居民自行負責。
9、縣城衛生死角區域由縣政府“愛衛辦”分配任務,各相關單位組織清掃保潔。
責任不清的或者對責任人的確定有爭議的,由*縣城市工作委員會予以確定。
縣城內房屋門面出租單位與個人應負責監督租用方的環境衛生管理,并承擔因此而引起的連帶責任。
第九條縣城區內的任何單位、個體經營者及居民住戶都應遵守門前“三包”(包門前衛生、秩序、綠化)責任制,城市管理部門和社區應當對門前“三包”進行定期檢查,給予“最清潔、清潔、不清潔”的評價,并對評價結果公開公示,凡“不清潔”連續超過二次的單位或個人,將在電視媒體公開曝光。
第十條禁止下列影響市容環境衛生的行為:
(一)隨地吐痰、便溺、亂扔果皮、紙屑、煙蒂、飲料罐、口香糖、塑料袋、包裝物等廢棄物;
(二)亂倒垃圾、污水、糞便、亂扔動物尸體等廢棄物;
(三)在露天公共場所和垃圾收容器內焚燒樹葉、垃圾或者其他廢棄物;
(四)禁止違反規定燃放煙花爆竹;
(五)有損市容環境衛生的其他行為。
第十一條城市管理部門應按規定的路線、地點,按時收集、清運生活垃圾,日產日清。
任何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規定時間、地點和方式傾倒垃圾,并按規定繳納垃圾處理費。
第十二條各類運輸垃圾、糞便、渣土、砂石、土方、泥漿等物料的車輛,必須采取密閉、全覆蓋措施,不得沿途泄漏、遺散、飛揚。
第十三條修建、挖掘道路、清理窨井淤泥等施工、作業產生的廢棄物,完工后,施工、作業單位必須及時清運、處理,不得亂堆、亂放、亂倒。
第十四條嚴禁從室內、車內向外扔廢棄物。
第十五條舉辦各種慶典等活動產生的廢棄物,由舉辦者在當日活動結束后3小時內清掃干凈。
第十六條臨街道兩側建筑物的陽臺和窗外不得堆放、吊掛有礙市容的物品。
第十七條禁止在城市街道及其兩側和其他公共場所進行營業性宣傳咨詢活動。特殊情況需臨時占用的,須報城市管理部門審批。
第十八條戶外廣告及霓虹燈、標語、招牌、標牌、電子顯示屏、燈箱、實物造型和其他戶外設施,未經城市主管部門批準,不得擅自設置。
經批準設置的戶外設施,設置單位應當負責設施的日常規劃維護、保養,文字、燈光顯示不全或者污濁、腐蝕、陳舊的,應當及時修理或者拆除。
第十九條縣城內指定專用位置張貼非經營性廣告。一切經營性廣告必須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審批和城市管理部門批準,在規定位置和期限內張貼。禁止在城市建筑物、構筑物、公共設施、樹木等物體上刻畫、涂寫、張貼宣傳品或標語。
第二十條縣城區內禁止敞養敞放雞、鴨、鵝、兔、羊、豬等家畜家禽。
第二十一條狗類的飼養(含寵物狗),必須按規定免疫,辦理準養證,實行家養或栓養,嚴禁放到縣城規劃區內的城市道路和帶入公共場所;對于未辦準養證的狗或將已辦準養證的狗放到城市道路和公共場所的,城市管理部門一律按流浪狗進行處置。
第三章城區建設管理
第二十二條縣城主要街道(青年路、紅衛街、過境路、花橋街、新華路、新華北路、龍潭公園路、金江路等)的臨街建筑物粉刷墻漆、二次裝飾、裝修,實行統一規劃、統一標準。裝飾方案必須經城市管理部門審核批準后方可實施。
第二十三條縣城規劃區內,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亂挖亂建;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在街道兩側和公共場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構筑物或其它設施,因建設等特殊需要,在街道兩側和公共場地臨時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構建物或者其它設施的,必須經主管部門批準,并按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第二十四條禁止在城市街道的人行道上擅自設置電話亭、報刊亭、彩票亭等設施。
第二十五條位于主要街道的單位應拆除圍墻,選用透景、半透景圍欄,搞好綠化。新建、改建、擴建、遷建單位,未經批準不得修建全封閉的圍墻。
第四章綠化管理
第二十六條禁止下列損壞縣城綠化的行為:
(一)就樹建房或者圈圍樹木;
(二)擅自在公共綠地設立商業服務攤點或廣告牌;
(三)在綠地內堆放物料或者傾倒廢棄物;
(四)損壞草坪、花壇、綠籬、苗木等;
(五)釘、栓、刻樹木,攀摘花木;
(六)其他損壞城市綠化和其它設施的行為。
第二十七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砍伐城市綠化樹木或者占、挖城市綠地。因建設或其它特殊需要砍伐城市綠化樹木或者臨時占、挖城市綠地的,應當經城市管理部門批準,并依法予以補償。
第五章市政公用設施管理
第二十八條城區的出租車站牌、候車亭、崗亭、交通標志、郵政信箱、消火栓、照明設施、窨井蓋、電桿、欄桿、電線等城市公用設施,應當按行業規范建設,與周圍環境相協調,并經常維護保養,保持完好、整潔、美觀。
第二十九條不得損壞、盜用和收購窨井蓋、路名牌等市政設施,任何單位和公民發現有收購、盜賣窨井蓋、路名牌等市政設施的,應及時向公安機關和管理部門報告。
第三十條禁止下列損壞縣城照明的行為:
(一)擅自拆除、遷移、改動城市道路照明設施的;
(二)在城市照明設施附近堆放雜物,挖坑取土,興建建筑物及有礙城市道路照明正常維護和安全運行活動的;
(三)擅自在城市道路照明燈桿上架設通訊線(纜)、懸掛廣告橫幅或安置其它設施的;
(四)私自接用路燈電源的;
(五)偷盜城市道路照明設施的;
(六)故意打、砸城市道路照明設施的;
(七)不聽勸阻和制止,非法占用城市道路照明設置的。
第三十一條城市道路范圍內禁止下列行為:
(一)擅自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
(二)履帶車、鐵輪車或超重、超高、超長車輛,擅自在城市道路上行駛;
(三)機動車在橋梁或者非指定的城市道路上試剎車;
(四)擅自在城市道路上建設建筑物、構筑物;
(五)擅自在橋梁、交通安全設施上設置廣告牌或其它掛浮物。
(六)其他損害、侵占城市道路的行為。
第三十二條不得擅自挖掘、損壞和占用街道。確需挖掘和占用的,必須報主管部門批準,交納道路賠償費和占用費,取得道路挖掘許可證,并按規定設置安全防護措施和施工標志,方可施工。
第三十三條禁止損壞各類環境衛生設施及其附屬設施。未經批準不得擅自移動、拆除、損壞公共設施。
第三十四條路名牌、街巷牌、樓房幢號牌和門牌應當由有關部門統一制作,設置規范,保持整潔、齊全。
第六章環境保護
第三十五條在人口集中地區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護的區域內,禁止焚燒瀝青、油氈、橡膠、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產生有毒有害煙塵和惡臭氣體的物質。
第三十六條不得向江河、溝渠、水體傾倒垃圾、扔廢棄物、排放污水等。
第三十七條各單位和住戶的排放污水必須經過處理后集中排污,排污口的設置必須經主管部門批準。臨街的單位和住戶禁止設置露天排污口。縣城區域內的新建房屋必須自建化糞池,經三級化糞池處理后方可排放。
第三十八條從事車輛清洗、修理以及廢品收購和廢棄物接納作業的,應當保持經營場所周圍環境衛生整潔,采取措施防止污水外流或者廢棄物向外散落。
第三十九條在城市市區中心區域和較集中的居民住宅區,禁止中午和夜間進行產生環境噪聲污染的建筑施工作業,或從事建筑裝修和家具加工及其他產生噪聲污染的活動。搶修、搶險作業和因生產工藝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須連續作業的,須經批準并盡可能采取措施降低噪聲污染。
第四十條禁止在商業經營活動中采用發出高噪聲的方法招攬顧客。
第四十一條醫療垃圾必須由產生醫療垃圾的醫療機構按《醫療廢物管理條例》進行處理,不得混入生活垃圾中。
第四十二條任何單位和個人在新建、改建或裝飾房屋中產生的建筑垃圾,按《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規定》處理,不得混入生活垃圾中。
第四十三條城市飲食服務業的經營者,以及向大氣排放惡臭氣體的排污單位,必須采取措施,防治油煙或惡臭氣體對附近居民造成污染。
第七章道路交通、運營秩序管理
第四十四條各種車輛必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城市管理的有關規定。
第四十五條嚴禁一切車輛從事非法營運。營運車輛實行準運證制度,客運車輛進入城區必須在指定地點停放、攬客和上下乘客,違者責令其改正。
禁止掛外地牌照的三輪車在縣城內非法營運,禁止二輪摩托車在縣城內搞營運。
第四十六條禁止畜力車、超限車輛進城。嚴格限制大型貨運車輛進城,確需入城御貨的,所運貨物必須在每天零時至次日凌晨5時以前進城。拖拉機(含小四輪)、農用車輛、自卸機械車輛、建筑施工車輛只能在每天零時至5時出入“嚴管街”。上述車輛因特殊情況需要駛入城區的,必須經城市管理部門和交警部門批準,核發“臨時入城通行證”,并按指定時間、路線行駛。違者按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
第四十七條進入城區的車輛必須在停車場內或準予臨時停放車輛的地點依次停放,禁止亂停亂放。
城區停車場和臨時停車點,由城市管理部門統一規劃。
第四十八條行人必須遵守交通管理規定,在人行道和人行橫道上行走,不準在機動車道內行走,不準攀越防護欄。
第四十九條二輪摩托車除駕駛人外限載一人,摩托車駕駛人及乘坐人員應當按規定戴安全頭盔。禁止各類機動車在人行道上行駛。
第五十條禁止占用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人行道從事修車、洗車、擺攤設點。
第五十一條執行任務的警車及其護衛車隊、工程搶險車、救災物資運輸車輛、消防車、救護車、食品衛生監督(檢測)車、垃圾清運車、灑水車、道路維修車、郵政車、銀行運鈔車、市政和城市管理巡察車輛等,不受本章各條款的限制。
第五十二條營運車輛必須進站歸點經營,禁止在城市街道上慢行候客、隨意停車攬客。
第八章文化、娛樂市場管理
第五十三條禁止在中小學校周邊200米范圍內設置營業性網吧、電子游戲室。網吧、電子游戲室禁止接納未成年人,并有醒目標志,營業時間不超過8:00時至24:00時。
第五十四條歌舞娛樂場所不得接納未成年人,并懸掛未成年人禁入或者限入的警示標志。每日凌晨0:00時至8:00時,娛樂場所不得營業。
第九章縣城集貿市場管理
第五十五條縣城集貿市場實行劃行歸市管理,經營者從事各類商品經營活動,必須進入市場或者店鋪內經營。禁止以路為市,占道經營,以流動貨攤的方式經營,在店外伸桿搭棚、擺攤設點、維修作業。
第五十六條與人民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各行各業的便民服務店,合理布局在縣城內各街道兩側店鋪內經營。所有飲食攤點(含早點、燒烤等)和便民服務店必須進入室內經營,禁止占道經營。
第五十七條街道早、夜市攤點和集貿市場內的攤點,應配備處置自產垃圾的容器。實行“攤前三包”制度,即包無垃圾、無積水、無污染。
第五十八條餐館、飲食店應保持店內外環境衛生整潔,應實行餐廳、廚房分離的衛生要求。具備相應的消毒、盥洗、防蠅、防鼠、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條件或設施。不得迎街搭建固定式爐灶和使用移動式爐灶。禁止向店外傾倒垃圾、污水、殘湯剩菜等。
第五十九條汽車和摩托車修理、洗車、廣告制作等經營地點由城市管理部門批準設立,不得影響市容市貌。
第六十條縣城街道所有鋪面的戶主,在得到城市管理部門的市場布局規劃通知后,必須服從政府統一規劃,出租或經營商品符合劃行歸市的有關規定。
第十章罰則
第六十一條違反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和建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按《云南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實施辦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由城管部門責令改正,可以警告或者下列幅度內的罰款:
(一)違反第十條(一)、第十四條的規定處2元以上5元以下罰款。
(二)違反本辦法第十一條規定的處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罰款。
(三)違反本辦法第八條、第十條(二)、(三)、(四)、第十五條規定的處以100元以上300元以下罰款。
(四)違反本辦法第十六條,處5元以上20元以下罰款。
(五)違反本辦法第十二條,處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
(六)違反本辦法第十三條,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七)違反本辦法第十九條,處10元以上50元以下罰款。
第六十二條違反本辦法第二十條的,由城市管理部門或者其委托的單位按《云南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實施辦法》第二十三條規定責令限期整改或者予以沒收,并處5元以上50元以下罰款。
第六十三條違反本辦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第二十三條的,由城市管理部門按《云南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實施辦法》第二十四條規定責令改正,限期清理、拆除或者采取其它補救措施,并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第六十四條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二條、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五條,建造不符合縣城規劃標準和環境衛生標準的建筑物或者設施的,由城市管理部門按照《云南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實施辦法》第二十五條規定責令有關單位和個人限期改正或者拆除;逾期未改正或者拆除的,經縣人民政府批準,由城市管理部門組織,并處500元以上1000以下罰款。
第六十五條違反綠化管理的處罰
(一)違反本辦法第二十六條(一)、(二)、(三)項規定的,由城市管理部門按《云南省城市綠化辦法》第二十二條規定責令限期遷出或者拆除,恢復原狀,并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二)違反本辦法第二十六條(四)、(五)、(六)項規定的,由城市管理部門按《云南省城市綠化辦法》第二十二條規定責令改正,并處5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三)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七條規定,由城市管理部門按《云南省城市綠化辦法》二十一條規定責令限期整改,恢復原狀,并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十六條違反市政設施管理的處罰
(一)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九條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二)違反本辦法第三十條的,由城市管理部門按《城市照明設施管理規定》第二十一條規定責令限期恢復或拆除,賠償經濟損失,并可處1000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并可處以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三)違反本辦法第三十一條的,由城市管理部門按《城市道路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規定責令限期改正,并處20000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四)違反本辦法第三十三條的,按《云南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管理實施辦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由城市主管部門責令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并可以處1000元以下罰款。
第六十七條違反城市環境保護的處罰
(一)違反本辦法第三十五條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七條的規定,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處2萬元以下罰款。
(二)違反本辦法第四十一條的,由縣衛生行政部門或環保部門按《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第四十七條規定責令其立即改正,并處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逾期不改正的,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造成傳染病傳播或環境污染事故的,暫扣或吊銷相關證照。
(三)違反本辦法第四十二條的,由城市管理部門按《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規定》第二十條規定責令其立即改正,并對單位處3000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200元以下罰款。
第六十八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環保部門按有關規定處罰或由公安部門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八條違反關于社會生活噪聲污染防治的法律規定,制造噪聲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處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一)未經批準在城區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內使用高音廣播喇叭,超過國家規定的環境噪聲排放標準的;
(二)未經批準在城區街道、廣場、公園等公共場所組織娛樂、集會等活動,使用音響器材,產生超過國家規定的環境噪聲排放標準,干擾周圍生活環境的;
(三)經營中的文化娛樂場所,產生邊界噪聲超過國家規定的環境噪聲排放標準,造成環境噪聲污染的;
(四)從家庭室內發出超過國家規定的環境噪聲排放標準,嚴重干擾周圍居民生活,造成環境噪聲污染的;
(五)在城區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內,夜間進行禁止產生環境噪聲污染的建筑施工作業的;
(六)機動車輛不按規定使用聲響裝置的。
第六十九條違反交通運輸秩序的處罰
(一)違反本辦法第四十五條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管理條例》六十四條規定責令停止經營,有違法所得,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違法所得不足2萬元的,處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
(二)違反本辦法第四十八條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條規定,處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罰款。
(三)違反本辦法第四十九條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規定,處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
(四)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機動車停放、臨時停車規定的,可以指出違法行為,并予以口頭警告,令其立即駛離。機動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處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
第七十條違反文化、娛樂場所管理的處罰
(一)違反本辦法第五十三條的,按《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第三十條的規定,由文化行政部門給予警告,可以并處15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直至吊銷《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
(二)違反本辦法第五十四條的,按《娛樂場所管理條例》第四十七條的規定,由縣文化主管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非法財物,并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1萬元的,并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1個月至6個月。違反營業時間按照《娛樂場所管理條例》第四十八條的規定,由縣文化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1個月至3個月。
第七十一條集貿市場中違反城區市容環境衛生的,按城市管理的有關規定處罰;違反食品衛生有關規定的,按相關法律進行處罰。
第七十二條本辦法所涉及的行政處罰,引用法律法規原文。執行公務時,應當佩戴相關標志,出示行政執法證件。
第七十三條處罰的程序和管理
(一)處罰程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的規定,按簡易程序、一般程序和聽證程序實施處罰。
(二)對未成年人的罰款,由其家長或監護人繳納。
(三)各項罰款使用云南省財政廳統一負責印制的罰款收據,并注明罰款原因。
(四)所有罰款收入全額上交財政,按規定管理使用。
第七十四條當事人對行政處罰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復議和提訟,對當事人的處罰,不因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而停止執行。逾期不申請復議、不,又不履行處罰決定的,由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依法執行或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七十五條城市管理工作人員、、的,由其所在單位或上級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十六條臨時聘用的城市管理員,由城市管理局負責管理,提高素質,協助城管工作,不得擅自處罰。對、造成嚴重后果的一律解聘,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十七條公民、法人或其它組織對城市管理工作人員違反規定的行為,可直接向行政主管部門或紀檢監察部門舉報。
第七十八條公安機關對拒絕、阻礙城市管理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應及時依法從嚴處理。
第十一章附則
第七十九條設置城市管理監督舉報電話,并向社會公布。接到舉報電話,城市執法隊必須及時派人核實、處理。
車站衛生管理實施辦法范文2
今天,市委、市政府在這里召開迎接國家衛生城市復審動員大會,主要任務是,動員全市上下立即行動起來,切實做好各項迎查工作,確保通過國家衛生城市的復審。會議結束前,市委王書記將作重要講話。根據會議安排,我先講三點意見。
一、創建工作回顧
自20*年建成國家衛生城市以來,通過全市上下共同努力,城市長效管理工作保持了較高水平。
(一)愛國衛生運動不斷深入。建成國家衛生城市后,市委、市政府立即將工作重心轉移到城市衛生長效管理上來。愛國衛生工作堅持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的管理原則,實行屬地管理和層級負責,強化了愛國衛生工作目標管理責任制。以開展“元旦、春節、五一、七一、十一”衛生周活動和每年一次的“愛國衛生月”活動為載體,通過加強日常衛生管理和開展衛生周(月)活動相結合,以周促月、以月促年,保證了群眾國衛生得以深入、持久開展。市有關部門還設立并公開舉報電話,認真及時辦理群眾在衛生方面的投訴,得到了市民好評。
(二)市容環衛管理不斷完善。近幾年來,我市不斷完善市容環衛管理。20*年,市政府投入500多萬元建立了垃圾處置中心,將每天收集的百余噸生活垃圾經機械壓縮后,用封閉式專用車運往南通市指定地域進行衛生填埋,收集、清運、處置過程均達到國家衛生標準要求,并消除了二次污染隱患。城市市容管理、門前三包管理、集貿市場管理、建筑工地管理等得到進一步加強。市城管委每年多次組織城管、公安、工商、交通等部門進行市容、交通、經營秩序專項整治,取得了較好成效。
(三)行業衛生管理不斷加強。不斷加強行業衛生監控,嚴格衛生執法,保持了較高的公共場所衛生和食品衛生安全管理水平。衛生系統組織開展“行業衛生流動紅旗”競賽評比活動,起到了典型引路、抓兩頭帶中間的效果,使公共衛生管理保持了良好發展態勢。與此同時,衛生監督和疾病預防控制能力得到進一步加強。
(四)社區和單位、城中村及城鄉結合部衛生狀況不斷改善。按照國家衛生城市標準要求,加強單位和居民區衛生管理。強化對物業管理企業的督查、考核,加強小區日常保潔。多次組織住宅小區環境集中整治,小區環境衛生得到進一步改善。開發區、金沙鎮還組建專業保潔隊伍,負責后街后巷保潔工作。制定、出臺了《后街后巷長效管理實施辦法》和《衛生單位和清潔家庭評比辦法》,使單位衛生、家庭衛生、小區衛生工作融為一體。各單位還建立健全了各類臺賬資料,使單位衛生更加規范。城中村及城鄉結合部衛生狀況得到逐步改善。
回顧創建工作,城市長效管理工作主要有以下五個方面的特點。
1.領導重視。從市領導到各部門領導,長效管理始終被放在重要位置上。市委、市政府分管領導經常關心、過問長效管理情況,親自協調解決重大問題和突出問題。各部門的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高度重視長效管理工作。市級機關工委、市監察局等單位把長效管理列入機關考核的重要內容,在長效管理的督促、協調上發揮了重要作用。
2.宣傳有力。近年來,我市通過各種途徑,全方位多角度宣傳城市長效管理工作的重要意義。新聞媒體每年都開設專題、專欄,組織專題討論。特別是對每年的五個“衛生周”活動,開展了大張旗鼓的宣傳報道,對先進典型進行跟蹤報道,對不文明行為進行監督批評。通過宣傳引導,促使城市長效管理工作從“要我做”變成“我要做”,從“行政推動型”向“社會推動型”、“自覺參與型”轉變,營造了良好社會氛圍。
3.計劃周密。每年年初,市城管辦按照工作項目化、項目責任化的要求,提出了實施長效管理優化工程的各項指標,分解任務,制定措施。衛生周活動有計劃、有組織、有部署、有檢查、有考核、有評比、有總結,從20*年一直堅持到現在,成效顯著。
4.督查有效。在長效管理中我們形成了三個方面的督查機制,一是實行城管辦與9個職能部門互查互評,二是聘請5位老干部專職督查;三是新聞媒體的監督,從而使長效管理各項工作得到貫徹落實。
5.攻堅克難。面對長效管理中的許多老大難問題,市城管辦不等不靠,認真牽頭組織,市建設局、城管局、衛生局、公安局、工商局、交通局、環保局、金沙鎮、開發區等職能部門齊心協力,在治標的同時著力治本,減少了同一問題反復發生的機率。
雖然近幾年來,我市城市長效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績,但對照國家衛生城市復審的標準和要求,還存在一些不足和問題,有些問題還十分突出,與國家衛生城市標準有一定差距,形勢不容樂觀。根據全國愛衛辦《20*年愛國衛生工作要點》和省愛衛辦《關于加強國家衛生城市長效管理做好迎接全國復審的通知》要求,全國愛衛辦今年將對命名滿三年的國家衛生城市進行復審并重新命名確認。我市建成國家衛生城市已滿三年,今年必須接受復審。省愛衛辦將在上半年組織全面檢查,檢查方式以明查和暗訪相結合,結果報全國愛衛辦。全國愛衛辦下半年組織復審,復審以暗訪為主。全國愛衛會將對本次復審中符合標準要求的城市予以重新確認;對達不到標準要求的城市,暫緩確認,并限期半年整改;再次復審仍不合格者,取消其命名。這次國家衛生城市復審,直接關系到我市能否保住來之不易的榮譽,事關*形象,事關*未來發展大局,任務艱巨,責任重大。我們必須保持清醒頭腦,嚴格對照國家衛生城市標準,全力以赴開展各項迎查準備工作。
二、關于工作任務
這次迎接國家衛生城市復審的重中之重是城區大環境整治及“五小”行業衛生管理。為注重實效,突擊重點,目前,市已建立了環境整治工作組,集貿市場整治工作組,“五小”行業整治工作組,市政、綠化、河道、小區整治工作組,市容秩序整治工作組,交通秩序整治工作組,開發區綜合整治工作組,督查組等八個重點工作組,實施大環境整治及長效管理。下面,我就八個重點工作組的任務及要求進行交辦。
(一)環境整治工作組由金沙鎮牽頭負責。主要任務是對后街后巷、城中村、城郊結合部、呆溝呆塘及無物業管理的小區按要求實行全面整治。環境整治工作組的工作面廣量大,包括了國家衛生城市十項標準中社區和單位衛生、城中村和城郊結合部衛生兩大塊內容,任務十分艱巨,難度很大。金沙鎮要集中人力、物力,全力以赴組織開展后街后巷、城郊結合部環境衛生整治,清理呆溝呆塘邊雜草、雜物,清除城郊結合部的所有畜、禽飼養棚舍和房前屋后的所有垃圾、雜物、雜草,垃圾要日產日清;抓好農夾居區域的環境衛生整治工作,搞好綠化;高標準改造旱廁,使后街后巷、城郊結合部的衛生達到標準;確保二級保潔隊伍人員到位、工作到位、責任到位;督促居民清除房前屋后的暴露垃圾,搞好小區保潔,維護好小區內的花壇、綠化帶;認真整治企業單位的環境衛生,特別要整治好企業職工宿舍樓的環境衛生;全面整治住宅小區環境,重點清除住宅小區內的農作物,并進行綠化;清理小區樓道亂貼亂畫,并進行粉飾出新。后街后巷和城郊結合部的環境整治工作要做到“九個要”:亂要治、雜要清、草要除、路要硬、墻要白、地要綠、水要凈、害要滅、室要潔。
(二)集貿市場整治工作組由工商局牽頭負責。具體內容有兩項:一要加強對城區各農貿市場和小商品市場管理,整治市場環境,規范經營行為。二要做到市場內部“劃行就市”,衛生整潔,垃圾桶和公廁等環衛設施整潔完好。市場外部市容環境責任區落實,車輛停放整齊,場地清潔,有專人管理。
(三)“五小”行業整治工作組由衛生局牽頭負責。主要是對“五小”行業進行全面整治。具體內容有三項:一是組織、督促有關部門加強對“五小”場所(小歌舞廳、小飯店旅館、小浴室、小理發店、小網吧)進行整治。“五小”場所要做到證照齊全,衛生許可證和衛生制度上墻,衛生設施到位,從業者持健康證上崗,正確運用消毒器具。對破損紗窗、紗門要及時維修,消毒池、清洗池要分開,消毒柜要滿足容積需求并正常運行,毛巾、被褥等做到一客一換一洗一消毒。室內外要保持清潔衛生,物品擺放整齊。室內廁所要確保無異味、無污跡。加強對從業人員健康知識教育,做到人人能熟練掌握健康知識。對一時難以達標的“五小”場所,要責令其停業整頓。二是組織、督促有關部門嚴格執行國家衛生城市標準和食品衛生法。對各食品生產銷售行業和飲食行業實施監督檢查,做到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和機關、學校、工地食堂的食品衛生安全責任制落實,重大食物中毒事故和食品安全事件應急預案、報告體系制度資料齊全,對無證加工、無固定加工、就餐場所等違反《食品衛生法》的行為依法予以取締;對從業人員加強培訓,使從業人員掌握有關食品衛生知識,養成自覺遵守食品衛生制度的良好習慣;對城區各食品行業和防鼠防蠅設施進行一次普查,督促店主修補損壞的紗窗、紗門等設施,提高完好率;重點整治小飯店、小飲食店,做到證照齊全,衛生管理制度上墻,環境衛生整潔、消毒設施齊全,并按消毒程序操作,確保衛生質量達標。三是組織、督促有關部門建立和完善各種形式的除“四害”專業隊,并至少組織1-2次除“四害”集中行動。設置防鼠設施,消滅老鼠、蟑螂。加強對重點行業、重點單位、重點部位除“四害”工作。按照國家衛生城市標準,做好傳染病防治工作。
(四)市政、綠化、河道、小區整治工作組由建設局牽頭負責。主要任務是對城區道路、綠化、河道、物業小區,按要求實行整治修復。具體內容有五項:一是對城區主次干道、街巷路面及人行道、路牙、花壇等進行修補和維修,確保地面硬化平整,無殘墻斷壁,無坑洼積水;有問題的化糞池要迅速整修,已壞的窨井蓋要迅速更換。二是充分利用當前時機,抓緊綠化工作,對城區公共綠化帶及地塊,要及時整理、鏟除農作物、補載花草樹木。并有專人負責長效管理。三是組織維修路燈,確保亮燈率達100%。四是加強城區河道保潔,做到無漂浮垃圾;河坡要清理雜草、雜物,保持岸坡整潔。五是確保污水處理廠正常運行。
(五)市容秩序整治工作組由城管局牽頭負責。主要任務是對城區市容秩序、戶外廣告,各類攤點等進行全面整治,并做好亮化工作。具體內容有四項:一是強化對沿街門面各種車輛按線停放的管理;大力整治店外店、攤外攤、騎門攤、小廣告、違章店牌和戶外廣告牌;加強對非機動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整治亂停亂放行為;加強公廁管理和環衛設施管護,公共場所垃圾箱配備齊全,督促單位、小區更換破舊垃圾桶,充實保潔隊伍,加強衛生保潔,確保城區環境衛生;督促沿街單位落實“市容環衛責任區”制度。二是對占道經營和流動攤販開展專項整治,該取締的堅決取締,該規范的迅速規范;制止居民樓房陽臺、屋頂亂堆雜物、亂掛衣服等行為。三是加強對城區生活垃圾收集、清運、處置的管理。生活垃圾處置、糞便無害化處理要達標,場內、周圍要衛生、美化。加強公廁管理和環衛設施管護,公廁要保持清潔衛生,垃圾桶要進行全面清洗、維修、更換。四是督促沿街各有關部門、單位迅速修復反射燈、霓紅燈、廣告燈箱等各種燈具,確保完好并正常亮燈。
(六)交通秩序整治工作組由公安局牽頭負責。具體內容有四項:一是加強城區交通秩序管理,尤其是機動車輛的停放秩序,抓好汽車站衛生管理,搞好“三車”(出租車、人力三輪車、貨運三輪車)整治。二是加大門前三包管理力度,特別是強化對沿街門面各種車輛按線停放的管理,做到車頭朝外,停放整齊。三是刷新標志標線,規范機動車、非機動車停放點。四是加強城區燃放煙花爆竹管理,及時捕殺流竄野貓野犬。
(七)開發區綜合整治工作組由開發區管委會牽頭負責。主要是做好開發區范圍內以上第一、第四工作組相應的工作任務,并進行長效管理。
(八)督查工作組由市紀委(監察局)牽頭負責。主要任務是對以上7個工作組的工作情況進行全程督查,其結果與單位年終考核掛鉤。
除此之外,相關單位要做好以下工作:
民政局做好對癡呆人員的收容或遣送工作。
建管局做好建筑施工現場的環境衛生管理。建筑工地管理符合《建筑工地現場環境與衛生標準》要求,施工場地規范設置隔離護欄,高度不低于1.8米;施工現場清潔,物料堆放整齊,建筑垃圾管理規范,設置車輛沖洗設施,全面實施密閉運輸,無亂倒現象;職工食堂、宿舍符合衛生要求,廁所、洗浴間保持清潔;待建和正在施工的工地無亂倒垃圾和亂搭亂建現象。
環保局要加強對已建且仍在使用的無動力地埋式污水處理裝置排水的監督、監測,發現所排水質不達標的,要迅速采取措施進行處置;要加強對大氣質量、飲用水質量、噪聲、煙塵等監測,提高市區煙塵控制區的覆蓋率。對排放超標污水的單位要嚴肅處理。組織開展對飯店、鋁合金加工等行業的排污、噪聲整治工作。
水利局要負責對城區內河適時換水,確保水質達標。
交通局要重點做好對汽車站、金通公路、新通掘路的環境衛生綜合整治。
宣傳部門要對衛生城市復審工作進行大張旗鼓的宣傳報道,要積極創樹迎查工作中的先進典型,同時對未及時解決的問題也要敢以曝光。
機關工委要督促市直機關及其下屬單位搞好本單位室內外的環境衛生工作,發動機關干部積極參與掛鉤小區、路段的環境整治,積極組織開展星期六義務勞動。
三、關于工作要求
國家衛生城市復審在即,各部門、各單位一定要充分發揚主人翁意識,確保完成各項迎查任務。
一要加強組織領導。為了確保復審的順利通過,市已調整充實了城管委成員,切實加強了對迎查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了迎接國家衛生城市復審工作領導小組,并以市城管辦為依托,組建專門工作班子。各部門、各單位要迅速組建相應的領導機構和工作班子,明確專人負責。市城管辦要將迎接復審的各項工作分解落實到各責任單位。各相關部門和職能單位在今天會議之后,要迅速把本單位的工作內容分解落實下去。主要領導要親自部署,及時了解工作進展情況,分管領導要親自抓落實,督促工作按期完成。要對照迎查標準,把每一項工作都落實到相關責任人。要研究制訂具體的實施方案和措施,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二要嚴格對照標準。各部門、各單位必須嚴格對照國家衛生城市新標準開展迎查工作,確保各自承擔的工作不失分。當前需要特別強調的幾項重點工作:一是城中村環境衛生整治;二是城郊結合部、后街后巷環境衛生整治;三是住宅小區環境衛生整治;四是“五小”行業衛生整治。這四項重點工作直接影響復審結果,必須高質量、高標準完成。要結合“五一衛生周”等活動的開展,落實長效管理措施,使城市環境和衛生狀況始終保持較高水平。
三要緊扣時間部署。由于復審工作主要采取暗查形式,不會通知具體的檢查時間,因此我們要做好充分的準備工作。在今天的會議上,已印發了迎接國家衛生城市復審工作方案,各部門各單位要嚴格按照方案上的部署,集中精力,全力以赴,切實做好迎查工作。金沙鎮、開發區和其他各職能部門,要按照市里提出的時間部署,動員機關干部和廣大市民以主人翁的姿態,積極投身到迎查活動中來。新聞媒體要加大宣傳力度,在全市上下迅速形成濃厚的迎查氛圍。
車站衛生管理實施辦法范文3
第一條為了加強城市戶外廣告設置管理,美化城市景觀,提升城市綜合功能,促進廣告業健康有序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者在本市市區從事戶外廣告活動,應當遵守本辦法。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的戶外廣告包括下列商業廣告和公益廣告:
(一)在道路、廣場、綠地、水域、機場、車站、碼頭等公共場地或者非公共場地的空間、建(構)筑物以及公共交通工具外表上,利用各種形式設置的戶外商業、公益廣告;
(二)企、事業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在其辦公或者經營場所設置與其單位注冊登記名稱相符的標牌、匾額、指示牌等戶外招牌廣告。
第四條*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是本市市區戶外廣告設置的主管部門,負責對本市市區戶外廣告設置進行統一監督管理。
*市戶外廣告和燈光夜景建設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市燈管辦)具體負責本市市區戶外廣告設置的日常管理工作。各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具體負責轄區內沿街道路一層店面店牌店招設置的日常管理工作。
市規劃局負責組織編制戶外廣告設置技術規范。
市工商局負責戶外廣告經營資格審查及廣告內容的登記工作,發放《戶外廣告登記證》。
城管執法、*交通、園林、交通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密切配合,協同實施辦法。
第二章設置規劃與設置許可
第五條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城市戶外廣告設置規劃,經市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綜合協調,按有關規定報批后,統一納入城市總體規劃。
編制城市戶外廣告設置規劃應當根據城市的風貌、格局和區域功能、道路特點等統一規劃,整體設計,分區控制,合理布局,與周圍環境相協調,保證城市景觀的整體美觀。
市城鄉規劃行政部門應當會同市建設、工商等相關部門,根據城市戶外廣告設置規劃及有關標準編制戶外廣告設置技術規范。鼓勵廣告設置使用新材料、新技術等,并在日常廣告設置審批管理中予以指導。
第六條禁止在下列場所和設施設置戶外廣告:
(一)國家機關集中辦公場所的區域和路段;
(二)文物保護單位、歷史建筑、文物保護建筑、紀念性建筑物、教育、文化設施用地范圍內;
(三)違章建筑、危房及其他可能危及安全的建(構)筑物和設施:
(四)交通標志、信號燈、護欄等道路交通安全設施;
(五)立交橋、高架橋等各種橋梁及機動車下穿地道(隧道)的內外側和上下方;
(六)建筑物坡屋頂或不宜改變原有造型的建筑物頂部;
(七)在廣場、道路交叉口和鐵路道口50米范圍內;
(八)測量標志、消防栓、進水井、各類檢查井、路燈桿以及閘閥設施周圍3米范圍內;
(九)橋涵安全保護區范圍內,即大中型橋梁基礎周圍60米,小型橋梁和橋涵基礎周圍30米;
(十)寬度不足3米的人行道;
(十一)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場地與設施。
第七條利用城市公共視覺空間設置戶外廣告實行有償使用制度。戶外廣告位置使用權應當通過公開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取得,但店牌店招廣告、公益性廣告除外。
第八條設置戶外廣告應當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取得戶外廣告設置許可。
申請設置戶外商業廣告和公益廣告許可,應當提交下列申請材料:
(一)*市戶外廣告建設項目申請表》;
(二)在本市注冊登記的廣告經營單位營業執照;
(三)廣告位位置示意圖、現狀照片、廣告立面彩色效果圖(白天、夜景)、多個單位共用一個場所或一個建筑物內有多個單位的,應作整體設計方案;
(四)房屋產權證、戶外廣告設置使用權證明文件、委托廣告的證明文件。
申請設置店牌店招,應當提交下列申請材料:
(一)*市戶外廣告建設項目申請表》;
(二)廣告主營業執照;
(三)店牌店招位置示意圖、現狀照片、廣告立面彩色效果圖;
(四)產權證、租賃合同等經營場所證明文件。
第九條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戶外廣告設置規劃及設置技術規范對設置申請進行審查,對申請設置位置進行實地勘察。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戶外廣告設置許可申請應當在十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許可的決定。
戶外廣告設置許可期限為二年。戶外廣告設置期滿后,廣告經營者或廣告主需要延續設置的,應在期限屆滿三十日前提出申請。
第三章設置管理
第十條設置戶外廣告應當符合戶外廣告設置規劃和設置技術規范,遵守*市市區道路景觀規劃建設管理規定》、戶外廣告設置許可的相關要求。
經許可設置戶外廣告的,除店牌店招、車身廣告等外,戶外廣告經營者應當委托具有建筑結構設計資質的設計單位,以及有相應資質的監理、施工單位進行設計和設置,但不得設置鋼架外包塑料布的廣告。
第十一條戶外廣告畫面應美觀整潔,文字、語言規范,計量單位應符合國家標準;鼓勵采用節能、環保的新材料、新工藝、新技術。
營業面積小于100㎡的單位的店牌店招,實行“一店一牌”制。
第十二條經許可設置的戶外廣告,應當于發證后六十天內完成廣告設置,并按要求取得設置竣工驗收報告及專業檢測單位的安全檢測報告,報市燈管辦備案。
第十三條廣告經營者或者在廣告前應按有關規定向工商管理部門進行登記,取得《戶外廣告登記證》。
廣告經營者或者應在廣告設施上標明《戶外廣告登記證》和戶外廣告設置許可證件的編號。
第十四條戶外廣告經營者或廣告者是戶外廣告設施維護、管理的責任人,負責對廣告設施進行日常維護和安全檢查,應委托專業檢測單位每年對戶外廣告設施進行一次結構安全的技術檢測,保證戶外廣告設施安全、整潔、美觀,檢測報告應報市燈管辦備案。
第十五條經批準設置的戶外廣告設施,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擅自占用、拆除、遮蓋或損壞。
因建設需要遷移或拆除廣告設施,廣告經營者或者應當服從調整,遷移或補償費用由拆遷單位負責。
第十六條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本市市區戶外廣告設置活動的監督檢查工作,建立戶外廣告設置不良記錄制度,具體辦法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另行制定。
第四章法律責任
第十七條未取得戶外廣告設置許可擅自設置戶外廣告,或者違反本辦法第十條第一款、第十四條規定的,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移送城市管理執法部門處以五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并依法采取措施。
對前款所列違法行為的處罰,法律、法規、規章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十八條違反本辦法第十三條第二款規定,廣告經營者或廣告者未在廣告設施上標明戶外廣告設置許可證件編號,或者違反本辦法第十二條規定的,由建設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廣告經營者或廣告者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以一千元罰款。
車站衛生管理實施辦法范文4
關鍵詞:城市;地方政府;市容管理;金華
中圖分類號:C916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002-2589(2014)02-0043-03
城市市容管理是地方政府管理職能之一,它是地方政府組織與建立相關行政主管部門和監督隊伍,發動社會力量參與,依法對城市的建筑外貌、景觀燈光、戶外廣告設置和生產運輸等進行管理,以實現城市容貌整潔、秩序規范等的管理活動,是城市綜合管理中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衡量城市管理水平高低的重要尺度之一[1]。本文以近年來金華城市建設迅速發展與城市市容建設形成反差為切入點,剖析地方政府城市市容相對滯后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水平,并就如何通過城市市容管理促進城市總體功能的發揮和城市品位的提升闡發一孔之見。
一、城市市容管理中存在的問題綜述
城市市容的“美化、潔化、綠化”不僅展現著該座城市的外在形象,更展現著城市市容管理部門的城市管理的管理理念、管理水平與工作態度。就目前各地城市市容管理中的“美化、潔化、綠化”而言,城市市容管理不容樂觀。
(一)城市市容美化度趨低
1.街面及街兩側鋪設難求整齊劃一
街面及街兩側整齊劃一是城市街面鋪設的最基本要求,但是在金華市城區(尤其是老城區)則不然,或街面破損,并經多年粗糙修補使街面“補丁”連連;或街面鋪設不一,水泥路、柏油路、青磚路等應有盡有,如江南區基本為水泥街面、江此區多柏油街面;或街之兩側鋪設不劃一,水泥磚、水泥地各占一邊者有之(如人民東路),兩側水泥磚型號不一、色澤不一有之(如勝利北街),兩側未鋪設者有之(如旌孝街);或車行道、人行道混雜,機動車道和非機動車道合一(如八一南街和八一北街);或同街道車道設置不一,如連接江南江北的同一條街道,八一南街為雙向六車道、八一北街為單向四車道;或街面經常性被“開膛”及善后事宜草草了事。
2.街面擁堵司空見慣
隨著居民生活條件改善,車輛擁有量逐年攀升,給城市市容管理也帶來極大的挑戰,其中車位的捉襟見肘就是最大的難題,車輛吞噬街面、車輛隨意占道停放、車輛擠碰刮擦、車輛致交通不暢等都是使街面擁堵顯見;臨街商輔的占道經營依然是老問題,使本就不寬敞的街面更顯擁堵。盡管政府出臺一系列關于整治擁堵的政策法規,并通過城管執法部門付諸實施,但均難以徹底改變城市擁堵癥結;另外,行人橫穿馬路、翻越隔離帶,非機動車無視紅綠燈、隨意穿插在機動車道等都在一定程度上平添城市的擁堵。
3.臨街商輔裝飾雜亂無序
愈益增多的街道兩側商輔一方面反映出城市的繁華,但另一方面也帶來城市市容管理中的新難題,依據各地地方政府市容管理中關于臨街建筑物裝飾的指導性規定,臨街建筑物則在其裝飾要求上必須考慮臨街的特性,而使臨街建筑物的裝修不允許完全個性張揚[2],但商家出于招徠顧客注意力的需要,盡可能在店面裝飾中求“新”求“異”,于是商輔裝飾類別五花八門,使商輔的裝飾難以整齊美觀,更使街面整體雜亂無序。
4.臨街建筑物裝飾百樣雜陳
建筑物及其外墻裝飾既從一個側面反映出該城市的建筑風格,也同樣反映出該城市居民生活的觀念及品位,因此,標“新”立“異”也在情理之中,但臨街建筑物則在其裝飾要求上必須考慮臨街的特性,而使臨街建筑物的裝修不允許完全個性張揚,對此,各地地方政府也都下發一些關于臨街建筑物裝飾的指導性規定。由此,臨街建筑物的外墻裝飾方面基本可保持統一的規格,但是在部分老民居的外墻依然有損觀瞻;相當多的民居因生活需要添加的一些附件(如防盜窗、晾衣架、空調外掛機、雨棚等)則使臨街建筑物外觀“難堪”,如以防盜窗為例,安裝的與未安裝的并存、窗型不一、材質不一、新舊不一,等等,可謂百樣“雜”陳。
(二)城市市容潔化難以維系
1.城市毒瘤根治問題
牛皮癬廣告歷來被稱之為城市毒瘤,盡管政府出臺相關措施進行經常性的大力整治,但牛皮癬廣告則因其內含的利益驅使表現出其頑固性,燈柱上、街道墻上、公交車站牌、廣告牌、小區樓道等,“無處不存、無時不有”,給城市市容潔化帶來極大困難。
2.城市潔化持久問題
總體上看,潔化并未成為一些城市市容的主基調,除卻市民(包括外來客人)的衛生習慣與衛生行為,客觀上,政府對潔化工作資金投入不足所導致的潔化設施建設受制及維持潔化工作的人員存在的較大缺口、環衛工作時間段的受限制等都使城市潔化成為市容管理中的一大難題,在枯枝殘葉凋零的深秋季節城市衛生狀況更令人擔憂。
(三)城市綠化的弱化
1.道路綠化的削減
由于私家車的不斷增加,城市交通擁堵現象層出不窮,于是,對城市街面的拓寬工程是各城市不二的選擇,但隨著街面拓寬工程的開展,原有城市道路綠化則無可奈何地變成這一工程的犧牲品,以市區八一南街和雙龍南街為例,街面拓寬后,道路綠化則剩下了站立在街兩側的梧桐,而道路中間的綠化帶則蕩然無存。當城市主要街道都被拓寬后,城市道路綠化的結局則難以想象了。
2.景觀綠化的低質
景觀公園量的多少與質的高低標志著一個城市的品位[3]。近十年來,各地方政府對景觀公園的建設投入也是作為其主要的一項工作予以推行,如金華市政府對市區景觀公園的建設投資力度是空前的,先后建設有回溪公園、金華江兩側的各大公園(如江北有婺州公園、八詠公園、清風公園、建筑藝術公園、艾青文化公園等,江南有兒童公園、櫻花公園、黃賓虹公園、月亮灣公園等)等[4],開放式的公園讓生活在金華的人有個可以休憩、娛樂、散步的好去處。但是,景觀綠化美中不足。一是綠化分布不均,作為人口密度大、房屋密集的江南、江北城市中心地塊僅有回溪公園、人民廣場、市民廣場等較少的公園、廣場和街頭綠地,市區總體綠地偏少,不能完全滿足市民享有公共綠地的需求;二是再是綠化重點不突出,缺少綠化精品重;三是養護經費投入不足,綠化管養水平不高,如八詠公園等各大公園內綠化質量下降。
二、城市市容管理中難以到位的原因試析
(一)城市市容管理工作重要性認知有待提高
地方政府在對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認識上存在著“唯經濟發展觀”的偏差,即認為城市管理工作應圍繞經濟建設開展,因此,包括市容管理在內的其他城市管理工作在一定程度上被忽視,認為城市市容管理只不過是掃掃垃圾而已,看不到城市潔化、美化、綠化對城市品位及老百姓生活的重要作用,從而缺乏整體經營城市的理念,短視城市市容管理的作用和價值。事實上,良好的人居環境絕不亞于出臺招商引資等實質性政策對城市經濟建設的推進作用。因此,各地方政府現存的問題式、突擊式、應付式、表面式的城市市容管理思維模式和運作模式無法使市容管理工作得以根本性改變。
(二)城市市容管理工作機制急需完善
近年來,部分地方政府通過城市管理辦公室或城市管理局等機構的設置將城市市容管理納入政府管理職能[4],對于加強城市包括市容在內的城市管理、促進城市現代化建設發揮了重要的作用。然而隨著城市化進程的日益推進,現行城市管理體制在市容管理工作機制層面愈益滯后。一是沒有專門的城市市容管理機構。城市市容管理職能主要歸口于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但它又不屬市容管理的專門機構。二是市容管理“頭重腳輕”。在原有地方政府權力過于集中現象未得以根本性改變的前提下,基層政府及其派出機構無法理順市容管理工作機制,權責無法合一。三是市容管理執法主體散亂。城市市容管理是一項綜合性的管理工作,涉及的部門眾多,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建設局、規劃局、工商局、公安局、衛生局、環保局、文化局等部門都不同程度地承擔著管理城市市容的部分職能,各自為政、分頭執法,形不成合力。
(三)城市市容管理經費投入必須增加
城市的增大必須以相應的管理經費投入方可保證城市市容管理工作的正常開展,但能保證管理經費正常投入的地方政府并不居多數,以金華市為例,近三年來,城市規模以每年5平方公里的速度增長,城市建設投資達五十多億元,但城市市容管理經費的投入卻遠遠低于這個比率,一是管理人員缺口大。從道路清掃保潔上看,市區婺城區、金東區、開發區三個環衛處共承擔304萬平方米的道路清掃保潔任務,按照省建設廳規定的定額標準,需環衛工人1 200人,實際只有698人,缺口502人。從城市管理隊伍看,市開發區城建監察大隊編制只有10人,管轄23平方公里的城市面積和70條道路,人均管理2.3平方公里城市面積和7條道路[5],嚴重超負荷工作,其管理的力度和效率可想而知。二是市容管理經費短缺。對街面的整修經常性出現的超短期行為――城市街道補丁模式、無奈行為――無限拉長整修期、年整修街面奇少;市容管理的操作工具更新滯后。因此,城市市容管理工作并未全面、合理地鋪開。
(四)市民文明素質亟待提升
市民文明素質包含社會公德意識、衛生意識與環境意識,是城市市容確保持久的必備要素之一,但就目前城市市容中呈現的不足而言,在一定程度折射出市民在城市“潔化、美化、綠化”等社會公德意識、衛生意識與環境意識層面上的缺失,進而導致社會公德行為的偏頗。一是由于城市建設步伐較快導致的人員結構復雜、文化層次高低不一;二是由于部分市民在主觀意識上對社會公德的認知度不高,導致部分市民的社會公德意識淡薄,出口臟話、亂丟垃圾、亂貼亂畫等現象常有發生。
三、加強城市市容管理,提高城市品位
加強城市市容管理,是提升城市品位必不可少的一項工作,對此,除地方政府的重視,尚需完善切實高效的城市市容管理工作機制,轉變城市市容管理工作理念,提升城市市容管理工作水平,并大力開展宣傳教育,著力提高市民的社會公德意識、衛生意識與環境意識等文明素質。
(一)將市容管理置于城市管理的戰略高度
正如前所述,城市市容是其對外的第一張名片,因此,地方政府必須將其置于政府整體工作的總部署中,上至地方政府的行政首長、下至市容管理的具體管理部門都必須糾正固有的對城市市容管理的舊觀念,將城市市容管理提升到現代化城市建設的戰略高度,不以“唯經濟發展論”作為城市建設的唯一評判標準。以此為基點,在政府日常工作中投入應有的關注度,并付之以相應的城市市容管理機制,使市容管理實現法制化與長效化。
(二)完善城市市容管理工作機制
1.城市市容管理規劃的科學化
依據管理科學理論,市容管理應作為一項系統工程上升到理性的高度[6]。原有市容管理主要貫徹“重點主義”原則,即在實施管理過程中主要依靠開展幾項集中整治活動,難以體現市容管理工作的系統性。各級別的創衛活動均可讓城市市容亮麗一陣,但隨著活動的結束,大多數地方政府對于如何保持創衛成果卻顯怠慢,致使城市市容好一陣、壞一陣。因此,完善的市容管理機制必須以研究地方城市建設發展的整體布局為基礎,結合城市規劃、建設目標,將市容管理作為一項系統工程,做出適合各自城市特點的科學規劃,將優化的城市道路結構、良好的垃圾處理設施、科學合理的市場體系、美化的城市空間景觀、完善的公益服務設施等科學的、長遠的設想納入整體規劃目標,保證城市基礎設施的完整性、協調性。
2.市容管理的標準化
市容管理工作部門應當參照2007年國家頒行的《城市容貌標準》和《全國衛生城市檢查標準》,并結合各地的實際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對市容、環境衛生、公共環境衛生設施、管理監督等管理目標,將市容管理項目細化,并將管理的標準作為“硬指標”,統一納入各地普遍采用的目標責任管理體系中,嚴格考核、獎懲兌現[7]。如景觀公園是金華市容建設中的具有地方特色的項目,建成后應更加注意后期的管理,并對管理中的各個“潔化、美化、綠化”項目依據法規設定符合金華特色的標準,將景觀公園管理常態化。
3.市容管理的法制化
依法治市是城市管理的方向,只有走法制化的道路[1],市容管理才能跟上城市快速發展的步伐。一是發揮輿論導向作用。通過各種輿論導向,廣泛宣傳市容管理的規章、條例和規定,讓市容管理規定走入百姓,形成從我做起、從小事做起的市容管理氛圍。二是加大重難點市容管理的執法力度。尤其對市容管理中的重難點,要依照有關的法律法規,加大處罰力度,真正起震懾作用。三是要規范管理。通過制定嚴格的管理制度,對不文明行為進行約束,做到管有依據、罰有力度、懲有程序。
4.市容管理的立體化
市容管理涉及城市生活的方方面面,因此立體化管理的方式是必需的。第一,城區空間的全方位管理。使市容管理輻射臨街商輔、路面、橋面、建筑物立面等,制止有損于市容行為的發生。第二,時間的全過程管理。把握住市容管理階段性、及時性、經常性特點,盡可能避免市容管理中在時間上的空當,尤其是對一些重點、易發地段必須在時間上保持連貫性。第三,推行“四定”管理。依據市容管理的動態性特點,在城區各重要場所實行“四定”管理,即“定人、定時、定崗、定責”[1],隨時處置一些違規違法行為,促進人們逐步達到自覺維護正常市容秩序的目的。
(三)加大城市市容管理的力度
一是加大對城市市容管理的經費投入,包括街面整修、人員經費支出、裝備更新等,盡可能保證“補丁”式、“拉鏈”式的街面整修不再是主要方式,城市市容管理工作者隊伍不再“少”與“老”,街面潔化工作不再主要依托手工進行。二是管理過程中必須克服畏難和同情心理,對那些屢罰屢犯人員決不能手軟,通過重罰強行規范有損于市容的不文明行為。對下崗職工和外來人員通過擺攤設點來維持生計的現實,應采取疏堵結合的辦法,堅持“既照顧群眾,又靚麗城市”的原則,在不影響交通的地段規劃一定的經營區,以解決其生計問題,對無證經營和亂扔垃圾等個人行為則必須加大處罰力度。
(四)架構城市市容綜合性管理機構
根據各地的實際情況,以“二級政府,三級管理,四級網格”[8]模式架構城市市容綜合管理機構,即成立市、區兩級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作為綜合執法的主體、建立統一的執法隊伍,并依托街道辦事處構筑成由各城市社區參與的“網格”,開展城市市容管理,同時市、區兩級政府可適當下放行使城市規劃、市容環衛、城市綠化、環境保護、市政公用方面等法律、法規規定的全部或部分行政處罰權。綜合執法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分區負責”,變多頭管理為統一管理,變多家執法為綜合執法,減輕群眾負擔,提高執法效果。
(五)倡導城市市容管理的全員化
顯然,城市市容管理靠少數人不行,靠少數部門也不行,必須牢固確立全員參與的管理思想。因此,通過對文明行為的褒揚、對損害市容的行為的責貶,逐步形成具有社會輿論壓力的氛圍,使廣大城市居民自覺融入維護城市容面貌的行列,并積極參與市容管理活動,使自覺地維護城市整潔成為居民的習慣行為,才能形成市容管理的合力,確保市容管理長效化。
總之,城市市容是城市的窗口與名片,必須引起政府及市民等各方的重視,因此,作為一項系統工程的城市市容管理工作,必須以政府部門提高對其的認知度為切入口,通過完善城市市容管理的工作機制,加大對城市市容建設的投入,在全體市民的積極參與下,才能取得真正的成效。
參考文獻:
[1]百科名片.城市市容管理[EB/OL].http://.
[2]省政府令第51號.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實施辦法[R].1994-09-12.
[3]徐化成.景觀生態學[M].北京:中國林業出版社,2003:367.
[4]程哲人,凌舒.論金華市公園植物的配置[J].江蘇林業科技,2003(27):45-63.
[5]金華社區論壇[EB/OL].http:///.2011-08-20.
[6]景觀人才網.景觀縱覽.上海確定市容景觀發展方向[EB/OL].http:///.2004-0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