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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聯網+流通”行動計劃》是商務部貫徹國務院部署的具體政策,加快互聯網與流通產業的深度融合,推動流通產業轉型升級,釋放消費潛力。《行動計劃》提出了以互聯網為載體、推進現代流通體系建設的工作思路、總體目標、重點任務和主要措施,未來對于引導生產、促進流通、擴大消費、吸納就業以及改善民生將產生重要意義。
據統計,商務部《“互聯網+流通”行動計劃》屬于第一個部委層面的專項行動計劃。今年以來,部委相繼為“互聯網+”鳴鑼開道,包括發改委、衛計委、工信部、交通部、旅游局、農業部、能源局、商務部。
商務部“互聯網+”行動計劃劍指電子商務領域,據商務部電子商務司副司長聶林海介紹,未來,商務部門以“互聯網+流通”為載體,發揮市場主體作用,完善政府在公共服務、市場監管和宏觀引導方面的職能,加大公共環境建設投入,進一步深化電子商務應用,推動傳統流通產業轉型升級,開辟就業增收新渠道,形成“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新局面。
其主要目標是在電子商務進農村、電子商務進中小城市、電子商務進社區、線上線下融合互動、跨境電子商務等領域打造安全高效、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流通產業升級版,實現流通方式的不斷創新、流通效率的大幅提升以及流通環境的進一步完善。
在主要目標的基礎上,商務部還制定了具體目標:力爭在2016年年底,我國電子商務交易額達到22萬億元,網上零售額達到5.5萬億元。力爭在1到2年內,在全國創建培育200個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縣,示范縣電子商務交易額在現有基礎上年均增長不低于30%;創建60個國家級電子商務示范基地,培育150家國家級電子商務示范企業,打造50個傳統流通及服務企業轉型典型企業,培育100個網絡服務品牌。同時,推動建設100個電子商務海外倉;指導地方建設50個電子商務培訓基地,完成50萬人次電子商務知識和技能培訓。
電子商務進農村、電子商務進中小城市、電子商務進社區、線上線下融合互動、跨境電子商務,這幾個方面的發展目前都剛起步,未來蘊藏著巨大的發展空間,因此,亟待國家出臺有關政策,來進行相關引導與扶持發展。例如電子商務進農村,《行動計劃》把其擺在了十分突出的位置,因為我國農村市場廣闊,農村人口占14億人口的56%,農村消費潛力巨大。
“十二五”以來至2014年年底,農村人均收入的增速連續四年超過城鎮,農村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的名義增速連續三年超過城鎮,實際增速連續兩年超過城鎮。
因此,促進農村消費可以說是刺激消費的關鍵點。而要促進農村消費,就必須打破原有落后的流通體系。毫無疑問,以互聯網為載體的電子商務正是轉變農村流通方式的突破口。推動電子商務進農村,打造工業品和生活用品下鄉及農產品進城的便利渠道,促進農村電子商務發展,培育農村電商環境。
事實上,農村電子商務的潛力已經顯現。在近兩年的大型電商促銷活動中,農村市場顯示出強大的網購能力。因此,國內大型電商企業阿里巴巴、京東等已經開始搶占農村市場,以進一步挖掘農村的消費潛力。作為行業的龍頭企業,它們的發展方向具有很強的指導性,因此對于整個電商行業來說,農村市場將成為一個新的盈利增長點。
前景是美好的,但現實是當前農村基礎流通設施非常落后。在商務部召開的一次例行新聞會上,商務部新聞發言人沈丹陽就曾提出,“互聯網+流通”有兩個瓶頸問題:“最后一公里”與“最后一百米”。因此,下一步,完善農村基礎流通設施,轉變落后流通方式迫在眉睫。
除農村之外,當前,中小城市和農村快遞配送、物流倉儲等基礎設施尚與大城市有一定差距,如果中小城市和農村物流基礎設施得以提升,我國電子商務的發展還將有很大規模的提升空間。
在跨境電子商務方面亦是如此。2014年,我國跨境電商交易額達到3.75萬億元,同比增長39%。其中,跨境電商零售額達到4492億元,增速44%。進口1290億元,增速60%;出口3202億元,增速40%。預計未來幾年跨境電商將快速發展,到2017年,跨境電商交易額將占我國進出口貿易總額的20%左右。
因此,在促進跨境電商方面,《行動計劃》提出一系列方案,包括加快建立健全適應跨境電子商務的監管服務體系,協同推進跨境電子商務通關、商檢、結匯、退稅等環節“單一窗口”綜合服務體系建設,提高服務便利化水平;加強知識產權和消費者權益保護,規范跨境電子商務健康發展。支持涉外會展平臺開展電子商務服務;鼓勵電子商務企業“走出去”建立海外營銷渠道,創立自有品牌,多渠道、多方式建立海外倉儲設施等,提升電商企業全球化經營能力。
聶林海說,要努力建立海外營銷渠道。目前,境外零售都是通過快遞進行,效率較低,國外消費者可能要一個星期以后才能收到。如果先把貨物運到國外放到倉庫里,國外消費者能夠很快收到貨物,可以給當地國家增加勞動力就業,提供稅收,提高其積極性。
商務部既承擔電子商務,又承擔促進消費,促進“互聯網+流通”的任務,對于提高流通效率,促進消費,發展“三農”都有積極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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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總體要求
以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要求,堅持民生為本的理念,全面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健全保障職工勞動報酬權益的預警預防體系和執法監督機制,提高全區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自覺性,促進工資支付行為法制化、規范化,為創建和諧社會、打造“無欠薪”創造條件。
二、組織領導
成立區“無欠薪”創建活動領導小組。組長由區政府分管領導擔任,副組長由區政府辦、區人社局領導擔任。區維穩辦、區局、區工信局、區監察局、區財政局、區建設局、區商務局、區檢察院、區法院、區司法局、區總工會、區工商聯、區婦聯、公安分局、區工商局、區農水局、九州管委會、高新園區管委會分管領導和各街道辦事處主任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公室主任由區人社局領導擔任。
三、目標任務
緊緊圍繞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大局的要求,以發展為主題,以改革為動力,以創建和諧企業為主線,重點突出“夯實‘網格化’管理基礎、實施網絡動態監管、提升欠薪預警防控能力、完善欠薪案件快速查處機制、創建‘無欠薪街道’品牌、健全欠薪案件部門聯動機制”六項主要內容,實現全區小微企業勞動合同簽訂率達92%以上、已建工會企業(含聯合工會)集體合同和工資集體協商協議簽訂率達90%以上、勞動爭議案件結案率達95%以上、欠薪案件較上年下降10%、區政府建設項目企業落實員工實名備案管理,全員簽訂勞動合同,工資支付全部實施“一卡通”、區屬企業書面審查達到目標考核數,確保勞動者按時足額領取工資、確保不發生新的拖欠、確保不發生因欠薪引發重大。
四、主要內容
(一)夯實勞動監察“網格化”管理基礎,提升“網格化”管理水平
1.實現網格精細化管理。配足配強勞動保障監察員(協管員),嚴格實行“定人、定崗、定責、定網格、定標準、定獎懲”的“六定”制度,根據網格劃分清晰、網絡上下貫通、人員配備到位、硬件設施齊全、規章制度健全、目標責任明確、業務運轉規范、經費保障到位等工作要求,研究制定精細化網格管理工作和考核標準。
2.增強網格管理實效性。繼續開展書面審查和信息采集工作,擴大企業勞動用工書面審查和信息采集覆蓋范圍,提高書面審查和信息采集的真實性和有效性,及時掌握和更新企業勞動用工信息,實現勞動保障監察信息共享的實效性和準確性,為做好工資報備、信息采集、書面審查、隱患排查、預警監控、案件調處等工作提供網格管理信息支持。
(二)實施網絡“ABC三級分類”監管,實現信息管理動態化
1.完善區欠薪預警網絡信息管理系統。依托“勞動保障監察信息系統”平臺,健全區欠薪預警網絡信息管理系統,加強對工資報備、信息采集、書面審查、隱患排查、預警監控、案件調處的動態管理,將轄區內企業用工信息實時錄入信息系統,逐步建立勞動保障監察信息基本數據庫。
2.實施用工企業“ABC三級分類”。根據日常巡查、專項檢查、書面審查、案件調處等工作中掌握的企業情況,對用工企業實施“ABC三級分類”,將企業分為三類:經審查全面符合勞動保障政策法規要求的,為信用A級用人單位;經審查基本符合勞動保障政策法規要求的,當年未發生使用童工、無故拖欠工資和超時加班加點等違法行為的,為信用B級用人單位;經審查基本不符合勞動保障政策法規要求的,當年雖未發生重大勞動保障違法案件但勞動保障基礎管理薄弱,存在一定勞資糾紛隱患的用人單位。為信用C級。
3.實現用工企業“ABC三級分類”動態監管。對信用A級用人單位,通過授牌授證、公告表彰等方式進行鼓勵,勞動保障監察部門每年進行一次主動監察、書面審查或者信息采集;對信用B級單位,積極幫助其進一步規范勞動用工管理,爭取盡快達到A級標準,勞動保障監察部門每半年進行一次主動監察或者信息采集;對信用C級單位,做出限期責令改正決定,落實整改措施,勞動保障監察部門每季進行一次主動監察、書面審查或者信息采集;對于整改不力的C級單位,向社會公布名單,依法進行執法監察,嚴格查處各類違法用工行為。
(三)提升欠薪預警防控能力,規范企業用工行為
1.積極開展各類專項執法檢查。扎實開展以“春暖”、“打擊非法用工”、“社會保險”、“工資清欠”、“規范職介”為主的不少于6次的專項監察行動,加強對建筑裝飾、勞動密集型、餐飲服務等重點行業企業工資支付的執法檢查,以提高小微企業勞動合同簽訂率為突破口,規范轄區內各類企業勞動用工管理行為。
2.完善欠薪預警防控體系。建立健全區、街道、社區三級預警防控體系,充分依托勞動監察“兩網化”管理平臺,重點加強對從事建筑裝飾、勞動密集型、餐飲服務等行業的企業,以及已發生欠薪、可能欠薪、工資爭議較多企業的日常巡查和監控,按照及早發現、及早疏導、快速處理、屬地解決的原則,預防和預控企業拖欠工資行為,把勞資糾紛解決在企業內部,解決在初始階段。
3.實行租賃企業工資支付報備制度。將區范圍內租用經營場地從事餐飲服務企業、娛樂服務企業、無資質裝潢業企業以及已發生嚴重拖欠工資行為的企業實施工資支付報備制度。
4.建立樓宇商圈聯動機制。建立樓宇商圈承租單位欠薪預警工作聯動機制,通過與樓宇商圈出租單位、物業管理等單位之間的定期聯系機制,及時發現企業欠薪隱患,并積極采取措施消除隱患。通過落實責任,定期預警分析,排點監控對象,實時跟蹤、督改,及時有效防控因欠薪引發的。
5.加強建筑業農民工工資保障制度。落實《建筑(裝飾)施工企業勞動用工管理制度》和《建筑(裝飾)企業勞動用工管理責任人崗位職責》兩項制度,建立《建筑(裝飾)施工現場職工名冊》、《建筑(裝飾)施工現場員工考勤表》、《建筑(裝飾)企業員工工資發放表》三本臺賬,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實現施工現場人員勞動關系清、底數清、基本情況清、出勤清、工資發放記錄清、進出時間清的“六清”目標,認真落實企業法人作為第一責任人的規定,實行農民工工資支付“一卡通”,由銀行農民工工資,禁止將農民工工資轉交包工頭,確保建筑業農民工工資按時足額發放。按市上要求,區政府所有建設項目未繳納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的建筑企業一律不得進場開工。
(四)完善欠薪案件快速查處機制,提高工資支付保障能力
1.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強化區勞動保障監察機構和街道勞動保障所勞動者維權接待工作,勞動監察各網格點要統一標識,方便勞動者就近投訴舉報,做到“有訴必查、有案必究”,切實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2.健全工資清欠應急快速處理機制。建立完善欠薪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和溝通協調機制,形成橫向協作、縱向聯動的快速處理工作機制。提高處置欠薪事件應急綜合保障能力,建立信息專報和重大事項報告制度,對欠薪逃匿案件、因欠薪引起的突發事件、欠薪金額10萬元以上,涉及20人以上的,在事發2小時內上報市政府和區政府。對反映的因欠薪問題引發的突發性、,就近就地派遣勞動監察工作人員到現場處理,確保及時查處,將欠薪群體、突發案件調查處理周期從原規定60工作日縮短為15個工作日,元旦至春節期間縮短為7個工作日,確保勞動者工資報酬及時足額兌現。
3.完善勞動爭議工資報酬快速調處機制。利用勞動爭議仲裁綠色通道,實現重大勞動工資報酬爭議案件和集體欠薪案件快立、快調、快審、快結,依托基層勞動爭議調解組織多渠道、多層次的調解網絡,將小額、簡單、涉及人數較少的欠薪糾紛快速化解在基層。
4.完善欠薪應急周轉金制度。進一步明確欠薪應急周轉金墊付辦法,健全欠薪應急周轉金制度,按照區本級不少于50萬元的標準籌集應急周轉金。一旦發生因企業經營困難等情形導致欠薪特別是群體性欠薪事件,迅速啟用應急周轉金,確保應急機制發揮作用。
(五)創建“無欠薪街道”品牌,實施“無欠薪街道”評估制度
1.貫徹落實目標責任書。建立《區防范處置企業拖欠工資,促進勞動關系和諧穩定工作目標責任書》,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加強組織協調,分解目標責任,確保責任目標的完成。
2.制定“無欠薪街道”創建活動實施方案。各街道成立“無欠薪街道”創建活動領導小組,落實責任部門和人員,研究制定“無欠薪街道”創建工作實施方案和推進計劃,按照實施方案確定的項目內容,分解責任,層層落實,深入推進創建“無欠薪街道”活動。
3.建立“無欠薪街道”評估制度。出臺《區創建“無欠薪街道”活動評估細則》,從組織領導、勞動監察“兩網化”基礎建設、日常監管、案件處理、機制建設、保障措施等六個方面對評估內容進行量化和細化。區政府每年3月組織創建“無欠薪街道”工作評估活動,對創建情況進行通報。
(六)健全欠薪案件部門聯動機制,提高工資清欠處置能力
1.積極發揮協調勞動關系三方組織作用。繼續完善人社行政部門、工會組織、工商聯三方協調機制,充分發揮基層勞動關系協調組織作用,加強本轄區內非公有制企業集體合同和工資集體協商的協調指導,推進區域性、行業性集體協商,規范協商內容、協商程序和協商辦法,切實增強工資集體協商的針對性和實效性,確保已建工會企業全面落實工資集體協商制度。
2.推進勞動爭議調處“四位一體”工作格局建設。把“勞動監察、爭議調解、勞動仲裁、司法援助”緊密結合、相互促進、融為一體,形成勞動爭議調處“四位一體”工作格局,加強勞資糾紛、仲裁、監察、勞動關系、政策法規等部門維穩聯動處理機制,大力推進基層勞動爭議調解網絡建設,充分發揮司法所、勞保所調解作用,實現勞動爭議就近就地及時解決。
3.設立元旦春節期間區“清欠追逃”行動辦公室。在元旦春節期間設立區“清欠追逃”專項行動辦公室,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牽頭,區工商分局、公安分局、區人民法院、區勞動監察大隊組成,針對群體性欠薪、欠薪逃匿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等案件實行部門聯動處理。
4.建立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惡意欠薪案件查處工作聯動機制。加強區維穩辦、人社、住建、公安、工商、檢察院、法院、各街道辦事處等有關部門聯動配合,有效形成對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案件的處置合力。依法查處拒不支付勞動報酬違法犯罪案件,建立勞動監察執法與刑事司法聯動和欠薪犯罪案件移送機制。涉嫌犯罪的,人社部門、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按照各自職責,認真履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行為涉嫌犯罪案件的調查、移交、偵辦、審查批捕、審查和審判工作。
五、實施步驟
第一階段:動員部署(2014年9月至2014年12月)。落實全區“無欠薪”創建活動,全面部署創建活動重點工作。各成員單位要及時組織召開動員會,結合各單位實際,制訂具體工作方案,明確任務、明確責任、明確時限、明確要求,確保各項工作措施落實到位。
第二階段:全面實施(2015年1月至2015年年12月)。各成員單位根據區里的統一部署和要求,對各項創建工作進行深入排摸,切實掌握工作實情,確定工作重點、難點,加強協調配合,有針對性地采取不同辦法和措施,積極開展創建活動,落實各項任務,全方位做好“無欠薪”創建工作。
第三階段:鞏固深化(2016年1月至2016年8月)。各成員單位按照創建目標和要求,做好“無欠薪”創建自評工作,認真總結經驗和做法,梳理存在的問題,及時提交交流材料,推廣典型,互相學習,查漏補缺,深入整改,逐步將防范處置用人單位欠薪工作引入規范化、常態化管理軌道。
第四階段:考核驗收(2016年9月至11月)。各街道、相關部門認真開展自查自驗工作,并將自查自驗情況形成自查報告上報區政府,區政府將對各相關部門、街道創建活動實施情況進行全面考核、驗收、評估并進行通報。
六、工作保障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打造“無欠薪”,對于我區和諧勞動關系的建立、和諧企業的創建、經濟的穩定和社會的發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各成員單位要高度重視,在區“無欠薪”創建活動領導小組的統籌組織協調下,加強組織領導,及時制定本單位打造“無欠薪”活動實施方案,形成齊抓共管工作機制,明確目標、落實責任。
(二)營造氛圍,精心組織。利用網絡、報刊等各類媒體,加強“無欠薪”創建活動宣傳力度,不斷提高全社會的認同度和參與度。各成員單位和街道要周密部署、科學計劃、結合實際、調查摸底,通過印發宣傳資料、舉辦勞動保障法律講座和培訓班等活動,在宣傳的廣度和深度上做文章。同時,根據實際情況,抓緊完善處置拖欠工資及群體性欠薪事件的應急措施,突出重點、抓住難點,針對性地做好各項拖欠工資清欠工作。
網格聯動機制范文3
DOI:10.3969/j.issn.1674-7739.2012.06.014
2009年下半年,上海閔行區立足本區的實際情況,探索城市管理的新模式——城市綜合管理和應急聯動機制(簡稱“大聯動”機制),取得管理效益和社會效益雙豐收。2012年5月,上海市委書記俞正聲在“上海市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工作推進大會”上指出:要總結推廣“大聯動、大聯勤管理,完善城市綜合管理體制,創新常態化工作方式”。這是對上海城市管理者提出的殷切希望,是對上海破解社會管理難題作出的具體要求,也是創新社會管理,加強社會建設,實現“四個率先”的必要舉措。
本文對閔行區“大聯動”機制進行個案研究,總結其成功經驗,分析其所面臨的問題,并從法制化、規范化的視角,探討其常態化和長效化運作的具體措施
一、閔行區城市綜合管理“大聯動”機制的主要特點
閔行城市綜合管理“大聯動”機制是在不改變現有行政管理組織體制,也不改變各部門的行政管理職能的情況下,以信息化平臺建設為支撐,以“管理力量大整合、信息采集大共享、行政執法大聯動”為重點,優化城市管理運行機制,較好地解決了城市管理中存在的管理層次多、行政力量各自為政、社會資源缺乏有效整合與利用等問題,形成服務、管理、執法一體化的社會管理聯動局面。其具體措施是建立了“三級管理、四級網絡、多方聯動、內外驅動”的管理體系和運作機制。
(一)建立統一和權威的三級管理組織體系,形成城市綜合管理的指揮平臺,打造“大聯動”推進機制
要保證政令暢通、運作高效,必須要有一個權威的組織體系。閔行區建立了在黨委政府統一領導下的,由“區大聯動中心、街道分中心、居(村)委工作站”組成的三級組織架構,三級組織實行“書記負責制”,有力地推進和保證了“大聯動”工作的權威化、常態化。在區級層面,成立區“大聯動”工作領導小組及辦公室,由區委、區政府主要領導擔任組長、副組長,區相應委辦局、13個街道鎮黨委主要領導為小組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是個議事協調機構。同時,在閔行區公安分局應急指揮中心的基礎上,成立了實體機構“閔行區城市綜合管理和應急聯動中心”,統一指揮協調職能部門,加強城市綜合管理、應對突發事件。區公安分局常駐“大聯動”應急中心辦公,承擔了牽頭人的角色。
在街鎮層面,全區13個街鎮建立實體性的“大聯動”分中心,各街鎮主要領導擔任“大聯動”分中心主任、副主任,分管領導抓落實,綜治辦、派出所、城管執法隊、房管所、工商等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街鎮“大聯動”分中心統一指揮街面網格化巡管和社區網格化巡管工作,集中處理轄區內城市綜合管理各項事務。
在居(村)委層面,依托現有的居(村)委建制,全區成立521個基層“大聯動”工作站,各居(村)委書記任站長,社區民警和治保主任為副站長。村居委大聯動工作站作為“大聯動”機制最基層的觸角,負責收集、分析信息,前期研判和前期管理,排查隱患在社區,整治隱患在社區,消除隱患在社區,最大限度減少綜合執法的壓力。
(二)整合各類管理資源和管理力量,構建四級管理網絡,形成全區統一的信息共享平臺,打造“大聯動”支撐機制
1.充分整合各類城市管理資源,形成“一網一熱線”的信息平臺
閔行全區著力打破職能部門的條線壁壘和條塊分割的工作格局,把現有的巡防警務網、治安防控網、圖像監控網、城管執法網、市政服務網等城市管理資源全面整合為一張城市管理大網,全區大網以行政區劃為單位,可劃成13張(13個街鎮和莘莊工業區)中網,小網由街面巡管網格和以居村委為單位的社區巡管網格組成,小網再視情況下設巡區或責任塊,層層遞進建立起一張“豎到底,橫到邊”的管理網絡。閔行區社區巡管網格是以每個居(村)委為單位,共有521個小網、小網下設1299個責任塊。街面巡管網格由各街鎮現有的市容城管巡管網格和治安巡防網格統一整合、疊加為街面巡管網格,下設75個巡區,巡區下設189個責任區。街面工作人員負責各網格的城市管理和治安防控等工作,建立城市管理信息庫;社區信息員負責各小區網格的信息收集、隱患排查和信息上報工作,建立人口基礎信息庫。這樣,由區大網、街鎮中網、社區小網和街面小網、若干責任塊組成的四級城市管理網絡最終形成,集管理與服務于一體的綜合性、跨部門、跨區域的“大聯動”信息采集與共享網絡平臺建立了起來。
同時,閔行區開通了一個全區統一的民生熱線“962000”,設在區“大聯動”中心,市民可以24小時撥打熱線,對閔行區城市管理提出投訴、建議、舉報或咨詢,聯動平臺將統一協調相關政府職能部門在規定時間里予以處置,群眾的訴求得到及時有效回應。在市民眼中,“962000”就是“大聯動”,集管理與服務的聯動。
2.充分整合各類社會協管力量,形成資源最優化組合和最大化利用的格局
整合管理力量是指各種社會協管力量的整合。按照區級負責統籌,街鎮統一管理,社區集中使用的原則,分階段推進“大聯動”社會協管力量整合。
一是在社區整合社區保安、社區綜合協管、房屋協管、就業援助、社區助殘、社區公共文化服務等六支管理類社會協管隊伍,組成社區網格化巡管力量。二是在街面整合市容環境管理力量(城管執法隊、市容環境協管、城市網格化監督、保潔公司等)和治安巡邏力量(派出所民警和社保隊員)組成街面網格化巡管力量。兩支力量由街鎮統一領導和集中使用,條線進行業務指導,負責協助開展人口管理、安全穩定、社會保障、市政管理、城市管理(如出租房屋、違法建筑、無證經營、非法行醫和地下加工場等)基本信息的采集上報與隱患排查等工作。
3.充分整合工作職能,形成集約化城市管理模式
閔行區“大聯動”中心集合信息受理、指揮協調和考核測評等職能,主要由“區大聯動呼叫中心”和“區大聯動指揮中心”承擔。例如,2010年4月,閔行區城市綜合管理和應急聯動中心成立時,就整合了公安110指揮中心、城管網格中心、民生熱線、黨務信箱、區長信箱、區應急值班電話,成立了“區大聯動呼叫中心”。2011年元旦,“區大聯動呼叫中心”又整合21個區級職能部門的34部城市管理類服務電話,推出民生熱線“962000”。非緊急類的城市管理或社會事務通過大聯動網絡平臺和民生熱線接聽、下派、處置。一個電話進來,如果是咨詢類的,信息員會直接把來電接到34部電話中的一部,由職能部門進行專業解答;如果是舉報、投訴類的,則“區大聯動指揮中心”通過內部信息系統“分派”任務,由職能部門限時處置、反饋。
(三)同網同責、多方聯動、協調共治,形成城市綜合管理的工作流轉和民生服務平臺,打造“大聯動”運作機制
“多方聯動”是指“大聯動”實行“多網合一、同網同責”的網格化管理,形成條塊聯動、執法聯動、內外互動的管理格局。
1.條塊聯動
“大聯動”充分發揮“塊”(街道)綜合管理優勢和“條線”(相關職能部門)專業管理優勢,實行“條線執法、街道牽頭、力量整合、工作聯動”的屬地化管理模式。在區大聯動中心統一指揮下,通過聯席會議制度、派駐協商制度、授權委托制度建立常態化的街鎮綜合管理與條線專業執法相結合的聯動機制。同時,區大聯動中心通過信息流轉制度、交辦督辦制度,以信息化手段有效整合各職能部門內部資源,指揮調度全區“大聯動”工作,集中整治專項城市管理的頑癥。區聯動中心還建立了跟蹤與反饋系統,將案件的處理情況以及前后情景的圖文對比形式回饋到區聯動中心,中心確認后予以結案。區大聯動中心“派發、督促、反饋”這一系列工作流程,打破了政府部門的“條塊”分割,消除了相關職能部門間的管理空隙,有效防止了扯皮推諉。
2.執法聯動
一是社區和街面執法聯動模式,實現了城市管理的無縫銜接。在街面,市容城管和治安巡邏隊伍采取職責交叉的聯動運作模式,網格責任塊疊加,人員相互融合編組,共同開展市容城管和治安巡防等工作。白天,城管巡邏隊以市容城管為主業,兼顧搜集報告違法犯罪活動線索,扭獲現行違法犯罪嫌疑人。夜間,社保隊以治安巡邏為主業,兼顧管理亂倒垃圾廢物、亂貼黑色廣告、亂設攤點等行為。這種科學合理劃分社區和街面巡管網格,以及執法聯動模式,實現了城市管理的三個無縫銜接:馬路和小區管理空間的無縫銜接、白天和夜晚管理時間的無縫銜接、市容管理和治安防控管理責任的無縫銜接。
二是“2+X”的街面聯勤巡管模式,改變單邊作戰多、協同作戰少的狀況。“2”是指派出所、城管兩個牽頭部門,作為街面巡管的基本力量;“X”是指工商、食藥監、衛監、交巡警等職能部門以及輔助巡管的市場管理公司,作為街面巡管的新生力量。“2+X”團隊每天聯合開展街面巡管,除派出所民警,輔警、監察隊員和城管隊員必須參與外,工商、食藥監、衛監、交巡警等則根據執法所需參加聯勤巡管。例如,對涉及專業管理部門的無證餐飲攤點問題,街鎮分中心通知工商、城管、食藥監等部門根據各自職責,共同在現場處置。
3.體制內外聯動
“大聯動”就是“大家動”,最主要的是通過居民自治,廣泛動員、鼓勵全社會力量,積極參與社區建設和城市治理,打一場“人民戰爭”。例如,“大聯動”工作站充分發揮居民自治功能,利用小區內的人才資源,使用好志愿者,發揮黨員作用為社區服務,形成了社區組織與公眾廣泛參與、內外互動的管理格局。為此,區財政安排專項資金對責任塊的綜合協管員、居委干部、志愿者等信息員,每月落實數百元的激勵經費,鼓勵全社會力量,積極參與城市管理。可以說,“大聯動”機制不僅管理聯動,而且服務連心。
(四)建立體制內外共同驅動的城市綜合管理考核平臺,打造“大聯動”考核、監督機制
目前,閔行區已有52個職能部門近300多項管理事項進入大聯動平臺,大聯動的邊界正在不斷擴大。但是,要讓各個職能部門形成合力,提升大聯動的效能,關鍵需要一套嚴密的監督考核制度來保障。閔行區的做法是建立體制內外共同驅動的考核機制,實行閉環式管理。其考核思路是區政府將“大聯動”工作納入各職能部門與街鎮的考核,權重占到總分的10%,考核結果與部門、街鎮領導工作績效、獎懲掛鉤。考核的方式有兩種:
一是區“大聯動”中心通過案件辦結率,在體制內對條塊進行考核。條塊考核的手段,主要是“曬工作”。區聯動中心借助網絡平臺,運用信息化手段對條塊的日常城市管理工作進行監督指導,實時將各個部門、街鎮接處聯動中心分派事項的處理結果在“閔行區城市綜合管理及應急聯動平臺”上向各級領導公開。“已結案”的用綠色標注,“處置中”的用藍色標注,而“超時事件”用紅色標注,工作業績,網上留痕,一目了然。
二是市民尋訪團、輿論和市民等體制外力量通過案件發現率對責任塊進行考核。街鎮分中心考核居(村)委工作站,居(村)委工作站考核信息員應發現、快發現案件的情況。當信息員及時發現城市管理中的問題,經核實后,有獎勵;當然,未及時發現問題,而被市民發現,就要扣分,影響整個責任塊的考核成績。這樣使得責任塊的各責任主體相互幫助配合,在工作中主動跨前一步,在做好主業的同時,兼顧他業。
二、閔行區“大聯動”機制運行中的問題
“大聯動”機制體現了“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社會管理創新的要求。但城市綜合管理工作在常態化、規范化建設中仍存在一些需要克服和改進的問題。
(一)人員編制和待遇問題,制約了“大聯動”機制的發展
目前“大聯動”所設立的機構并不是專職機構,屬于非常設機構,參與“大聯動”管理工作的人員五花八門,來自不同的部門,且多為臨時聘用或是從其它部門借調而來的,各自的薪級也相差頗大。他們任務重、工作忙、責任大,卻無正式編制、薪水較低,人心不穩。這種人員的不完整、不穩定、不安心狀況,給“大聯動”機制的長期發展帶來消極影響。
(二)“大聯動”機制長效化還有待制度保障
由于“大聯動”只是一個指揮、協調機構和活動平臺,不是一個實體職能部門,不是一個責任主體,缺乏工作的動力和壓力。目前,推行“大聯動”的關鍵是依賴領導重視。靠領導的重視來推進工作,畢竟不是長久之計。因為,領導的改變或領導注意力的改變,“大聯動”就有可能中斷或流于形式。“大聯動”機制長效化,終究要通過各種新的制度建設來保障。
(三)“大聯動”的法律保障機制不明確
除了“大聯動”機制運作的組織機構、人員編制及經費待遇需要制度化、法制化保障外,還必須理清聯動聯勤與依法行政的職權邊界。由于對群租問題沒有明確的法律法規約束,只能依靠“大聯動”機制,通過相關職能部門協商確定由誰來執法,如果商定不成,只能通過領導指定某機關執法。這種聯動如果處理不當,可能違背職權法定的原則,偏離了依法行政的要求。
(四)“大聯動”績效考核機制有待完善
某種程度上,“大聯動”的考核標準并沒有切實反映各職能部門、各條塊管理部門的工作表現,考核本身發展還不夠平衡,以至一些互相扯皮、處置不力的現象時有發生,需要進一步完善。例如,區“大聯動”中心對條塊考核的指標是案件辦結率,于是,相關部門則重視處置率和辦結率,而忽視了案件的發現率。
“大聯動”考核機制存在著考核主體與客體合一,既當運動員,又當裁判員的問題,這違背了權力監督制約的原則。例如,案件由居委會上報,但是處置結果的核實主體又是居委會,就有可能形成瞞報、不報的情況。
三、閔行區“大聯動”機制常態化運作的策略
完善城市綜合管理體制,創新常態化工作方式,確保管理運行高效有序,而又充滿活力,是創新城市綜合管理的必然選擇。
(一)統一認識,增大對“大聯動”的支持度
通過加強宣傳教育,統一認識,增強“大聯動”參與者對“大聯動”工作的認同支持,克服觀望和應付心理,這是推進“大聯動”的思想基礎。一是積極爭取上級領導對“大聯動”工作的支持,要在人、財、物上保障和加大投入。二是通過思想教育和具體行動爭取廣大群眾的支持。三是通過宣傳報道,爭取各方媒體的支持。四是通過研討、論證、推廣活動,爭取同行、理論界的支持。五是統一思想,爭取各職能部門的支持和積極配合。六是總結和推廣典型經驗,強化自我認同,整體推進全區“大聯動”工作。
(二)推進城市綜合管理的制度化、規范化和法制化建設
1.理順城市綜合管理體制,保障城市綜合管理機制的長效和常態化運作
城市綜合管理的長效和常態化建設,必須實行體制突破,理順城市綜合管理體制機制,不能長期試點。穩定的管理機構和一定數量的專職人員,是“大聯動”機制能否長效的組織保障,定崗定編定職是關鍵。所以,應該設立一個統一高效的大部制、綜合性、有權威的城市綜合管理機構,并不斷深化制度設計,完善人事編制、經費保障系統。當前,尤其要重視在加強黨委、政府的領導下,把參與“大聯動”管理工作的機構納入到正常軌道上來,把“大聯動”工作作為各級政府部門效能的重要考核標準,“大聯動”機制才有長期推進和運行的組織保障,才能健康發展。
2.提升“大聯動”機制的法律保障地位
首先,加強“大聯動”機制的法制化建設。“大聯動”機制不僅涉及各個條線上的數萬名專門負責發現問題的信息員,還涉及負責城市管理的政府部門,以及眾多負責問題處置的基層作業單位。所以,要固化“大聯動”機制,穩定機構、穩定隊伍,必須要有法可依。目前,要加快“大聯動”機制的規章制度建設,為“大聯動”提供強有力的法理支撐。
其次,要理清聯動聯勤與依法行政的職權邊界。“大聯動”提倡各職能部門跨前一步做事,齊抓共管,形成合力。但是,這要與依法行政的職權邊界分清楚,應在現有法律構架下,更加明確各個部門的管理職責,進一步完善問責機制,對敷衍推諉者嚴懲不貸,推動各有關責任主體各司其職、各負其責;應更加明確職能部門的聯動工作的處置流程和行為準則,保障聯動管理和執法的合法性,推動各有關責任主體齊抓共管,形成合力。
(三)逐步增強“大聯動”機制的運作能量
首先,要有計劃有步驟完善大聯動信息系統,不斷提高區、街(鎮)、社區等資源投放、整合力度,逐步整合區建交委、工商、房管、衛生、安監、食品藥品監察等與城市管理有關的信息數據,建立全區統一的城市綜合管理平臺,實現城市管理分類收集、信息共享、整合提升,解決信息“孤島化”現象。
其次,要有計劃有步驟最大限度整合城市管理一線隊伍,形成全區統一指揮、待遇一致、素質優良的城市綜合管理輔助隊伍,增強“大聯動”的基礎力量。
再次,要有計劃有步驟加強法律知識、崗位技能等職業培訓,并逐步實施任職資格制,規范協管隊伍建設,提高隊伍素質,進一步提升“大聯動”隊伍質量。
最后,要有計劃有步驟拓寬“大聯動”的內涵,把供水、供電、供氣等社會公共服務企業納入“大聯動”工作中,加強前端管理和提供優質服務。
(四)不斷完善“大聯動”監督考核體系
除了加強體制內考核,更應重視體制外考核,尤其重要的是部署信息監督員和動員老百姓來監督各部門的工作成效。還要完善對政府派出機構的雙重管理和考核機制。一方面,所有參加“大聯動”的管理工作人員,都應納入考核對象范圍。另一方面,把“大聯動”的工作成績納入干部考核體系,通過具體數據來評判相關職能部門的工作成績。三是進一步細化考核標準,做實年度、季度考核標準。四是根據分權制約原則,考核主體與客體要分離,不能既當運動員,又當裁判員。五是進一步做好考核的公開透明。考核結果不僅向政府內部公開,還要分階段向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最終向市民公開。這既是行政精細化管理的需要,也是強化群眾監督的要求。
說明:本文系2012年上海市委黨校一般課題《上海特大型城市管理方式創新的經驗研究——以閔行區城市綜合管理“大聯動”機制為例》的階段成果。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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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總體目標
以市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管理體系為依托,在全區各街道、鎮設立勞動保障監察中隊,在受委托權限內執法。以街道、鎮為單位,根據居(村)分布情況,劃分若干網格責任區,原則上網格責任區與各居(村)勞動保障服務站相統一,明確相應的勞動保障法律監督員,組建勞動保障法律監督員隊伍,作為勞動保障監察基本監管責任單位,對用人單位進行監督檢查。同時按照定人員、定區域、定職責、定任務的原則,對網格地域內的所有用人單位,進行信息采集和動態監控,建立區、街(鎮)、居(村)三級聯網的勞動保障監察信息網絡化監管系統,并實現與勞動就業、勞動合同、社會保險等信息系統聯動,形成全覆蓋、全方位、全動態、全過程監督檢查的勞動保障監察機制。
二、工作職責
(一)區勞動保障局負責指導街(鎮)勞動保障監察中隊的設立和網格的劃分。負責對街(鎮)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兩網化”管理工作人員的培訓。負責對街(鎮)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兩網化”管理工作的指導、監督檢查和考核驗收。
(二)街(鎮)勞動保障監察中隊負責落實轄區網格劃分,加強網格勞動保障監察法律監督管員的日常管理;組織查處勞動保障違法案件;組織實施勞動保障專項檢查和勞動保障年審工作;監督職業介紹機構職業介紹行為;辦理用工登記備案;指導各居(村)勞動保障服務站開展勞動保障監察相關工作。
(三)居(村)負責對本網格內用人單位的監管,對網格區內用人單位進行信息采集,做到基本情況清、用工人數清、簽訂合同清、工資支付清、參保情況清;對用人單位進行勞動保障法律、政策宣傳;協助上級勞動保障監察機構調查和調解舉報投訴案件;對發現的勞動保障違法行為,尤其是因勞動糾紛有引發群體性突發事件苗頭的,要及時向上級勞動保障監察機構報告。
三、工作內容
(一)建立勞動保障監察中隊,建立“網格化”監管體系。于20*年*月*日前,各街(鎮)勞動保障事務所增掛勞動保障監察中隊牌子,設立勞動保障監察中隊,名稱統一為:“*區××街道(鎮)勞動保障監察中隊”。增掛牌子后,勞動保障監察中隊工作人員從現有人員中調劑,由專兼職勞動保障監察員、勞動保障監察法律監督員組成,其中專職監察員不少于2人。網格的劃分,由各街(鎮)勞動保障監察中隊提出意見,報區勞動保障局審核,市勞動保障局備案。各街(鎮)可結合當地實際,具體劃分網格,每個網格明確不少于1名勞動保障監察法律監督員。網格劃分后,各街(鎮)要制作“網格化監管責任公示欄”,公示內容包括“網格化監管責任區域示意圖”、“行政區域平面圖”等。
(二)建立“網絡化”監察體系。利用勞動保障信息網絡平臺,由市局組織與區勞動保障監察機構以及各街(鎮)、居(村)進行聯網,依托網格化管理進行網絡化監察。
(三)組織人員培訓。專兼職監察員及法律監督員應進行培訓,取得證件,依法開展工作。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組織相關工作人員參加勞動保障監察系統軟件的使用培訓,使之能熟練使用勞動保障監察系統的信息錄入和查詢工作。
(四)開展勞動保障監察工作。街(鎮)勞動保障監察中隊要在一站式服務大廳設立窗口受理舉報投訴;居(村)設立勞動保障舉報投訴電話,并向社會公開。區勞動保障監察大隊、街(鎮)勞動保障監察中隊、居(村)勞動保障工作站“三級”按職責規定進行處理。首先由法律監督員進行宣傳教育,督促用人單位進行整改。對拒不改正的,逐級上報,由上級機構實施監察。對經處理過的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案件,須由作出處理的勞動保障監察機構建檔入庫。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明確責任。街(鎮)對“兩網化”體系建設要高度重視,按“兩網化”工作進度的要求,認真抓好工作落實。區成立“兩網化”體系建設領導小組,負責對全區“兩網化”體系建設工作指導。各單位要根據工作安排,明確責任,抓好勞動保障監察網格化管理工作的計劃、組織、協調和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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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屆論壇上,國內外47名從事應急管理的官員及專家、學者發表了演講。來自12個國家和地區,以及3個國際組織的代表,共500余人參加了論壇活動。
我國應急救援的新進展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局長楊棟梁出席了開幕式并致辭。楊棟梁指出,中國政府歷來高度重視安全生產,在法制、體制、機制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重大舉措,使全國安全生產狀況呈現總體穩定、趨向好轉的發展態勢。安全生產之所以取得這樣的成效,與強有力的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是分不開的。實現安全生產形勢的根本好轉,應急管理工作肩負著重要使命。要突出抓好應急能力建設,為安全生產狀況的持續穩定好轉提供保障;要在充分發揮國家礦山應急救援隊應急救援能力的基礎上,加快推進區域礦山應急救援隊和中央企業應急救援隊建設,形成結構合理、上下貫通、縱橫銜接、互為補充的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要加強資源整合和應急管理信息化建設,加大應急裝備建設的投入,把煤礦應急救援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確保在關鍵時候能拉得出、用得上、打得響。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副局長、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主任王德學在開幕式上發表了主旨演講。王德學指出,近年來,中國政府先后采取了一系列重大舉措,全面加強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不斷強化事故預防的基礎地位,加大應急管理科技攻關力度;積極推進應急管理社會化工程,從體制機制和制度上將安全生產應急管理納入加強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之中;全面構建功能綜合、優勢互補、上下貫通、縱橫銜接的網絡化應急救援體系;落實屬地為主、條塊結合、上級指導、專家會商和救援隊指揮員參與決策等制度,提升科學施救水平。王德學要求,要加強國際間的安全文化交流;深化國際間的安全生產應急技術合作;開展國際間的安全生產應急培訓和競賽,提升管理的信息化水平、建設的標準化水平、裝備的現代化水平、隊伍的正規化水平、施救的科學化水平。
新理念 新理論
事后救援向事前預防轉變
“事故易發、多發是我國現階段的實情,減少傷亡是最大的民生。為此,我們必須從事后救援向事前預防轉變,從不惜一切代價應急處置向千方百計做好應急準備和科學處置轉變,由政府包攬向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企業全面負責、社會廣泛協調、公民積極參與轉變。”國家減災委專家委員會副主任、國務院參事、國務院應急管理專家組組長閃淳昌如是說。他還就深化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提出了自己的建議:“按照底線思維的方法,立足應對重特大事故,立足應對巨災造成的次生、衍生事故,加強應急準備工作;本著布局合理、專兼結合、裝備精良、訓練有素、反應迅速、處置高效的原則,加強應急救援體系建設;加強公共安全科學研究和技術開發,發展應急產業,加強應急信息化建設;實施全民安全文化建設工程,提高廣大職工和公眾的憂患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提高各級領導的研判力、決策力、掌控力、協調力和輿論引導力。”
應急聯動機制成效明顯
“中國政府將安全生產應急管理作為社會管理的重要內容,自上而下建立了跨部門、跨行業、跨地區和多層次、全覆蓋的應急聯動機制。中國應急聯動機制在建設過程中,始終堅持生命至上、整體合力、快速響應的原則。”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副主任王志堅在介紹中國的應急聯動機制時說。他還舉例道,2013年5月20日四川瀘縣地震救援中,從接警到展開救援,響應靈敏,處置果斷,行動迅速,信息的及時性發揮了關鍵作用,這說明信息就是戰斗力。2010年3月28日山西王家嶺礦嚴重透水事故救援中,救援力量和裝備快速到達極為關鍵,說明應急聯動的重要職責之一,就是迅速協調相關各個部門,建立空地運輸通道,將力量裝備快速投遞到現場,也說明時間就是生命。
用系統方法進行重大災害備災
“應對重大災害的備災和應急響應規劃,往往存在部門各自為政的問題,影響全盤救災行動,進而影響長期的災后重建工作。因此,需要各部門多管齊下,采用系統方法。”美國威特奧布萊恩公司首席執行官、美國聯邦應急管理局前首席運營官肯·伯里斯介紹了美國的應急管理理念。他介紹,若災害嚴重,且持續時間較長時,救災能力就會有很大的負擔,需要投入更多力量應對問題,這時,系統方法就不可或缺了。采用系統方法制定和維護應急響應方案的措施包括:為各類主體制定并實施標準應急響應、災后恢復工作框架;擴展應急管理任務;加強監督和協調能力;加強信息搜集和分享能力;加強風險管理和風險溝通;持續推進應急管理工作。此外,標準化應急管理系統和早期預警及告警系統,是應急響應方案的新的發展趨勢。標準化應急管理系統由事件管理系統、機構間協調和溝通機制、互助約定和民間組織的參與、扎根基層等部分組成。
新技術 新方法
重大危險源安全監測監控技術的發展趨勢
“我國從上世紀90年代初期起,開始開展重大危險源的監測監控和應急救援等相關研究。對重大危險源實施有效的安全監測監控,是重大工業事故預防控制體系‘辨識評價—安全規劃—監控管理—應急救援’中的重要環節。”中國安全生產科學研究院副院長魏利軍,介紹了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安全監測監控技術的現狀和發展趨勢。他指出,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安全監控監管工作的方向為:綜合利用移動互聯網、現代控制、物聯網、地理信息系統、多媒體、風險管理等先進適用的技術,將重大危險源監測監控與監管為主的重大事故預防控制,朝數字化、網格化、信息化和智能化的方向發展;研發集成先進技術裝備,為重大危險源監測監控和安全技術改造提供技術支撐。
技術引領 強化救援裝備建設
“大同隊積極組織科技攻關和技術革新,研發了礦山救護信息管理系統,研制了風動木工鋸、風動射釘槍等裝備,建立了3D仿真模擬演練培訓系統,為地下演習巷道配備了地面計算機控制的高溫濃煙演練系統。”國家礦山應急救援大同隊副大隊長馬紅立介紹了具體做法。他說,大同隊還投資1500萬元改建了調度指揮中心,配備了集調度指揮、信息傳輸、綜合演練、視頻會議為一體的綜合應急指揮平臺,實現了應急指揮、快速反應、應急管理、安全預警和協調綜合演練5項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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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導思想和目標任務
(一)指導思想。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及省委、市委、縣委政法工作會議和省、市、縣司法行政工作會議精神,主動適應形勢新變化和經濟發展新常態,在縣委、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凝聚全縣司法行政系統力量,緊緊圍繞全縣經濟社會發展的中心任務和廣大人民群眾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動員組織廣大法律服務工作者和人民調解員深入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保障公平正義,為深化平安、法治建設,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二)目標任務。建立健全矛盾糾紛預防化解機制,建立健全律師參與化解和涉法涉訴案件機制,通過不斷加強全縣人民調解組織、隊伍、制度、保障等建設,使人民調解網絡進一步完善,調處化解聯動機制更加規范,調處化解時效性和成功率進一步提高,進一步增強法律服務工作者主動參與化解矛盾糾紛的積極性,有效遏制集體訪、非訪、和“民轉刑”案件發生,力爭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矛盾不往上交”的工作目標,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諧因素,充分發揮司法行政工作化解矛盾糾紛的獨特優勢,全面提升法律服務和人民調解工作成效。
二、工作措施
(一)健全完善“三調聯動”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立足自身職能,積極推進人民調解與行政調解、司法調解銜接聯動機制和平臺,不斷完善全縣人民調解委員會與公安機關、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的對接,規范有序推進“警調對接”“訴調對接”“檢調對接”工作。
(二)進一步加強行業性、專業性人民調解組織建設。認真貫徹落實縣司法局、縣綜治辦、縣人民法院、縣民政局《關于深入推進全縣行業性專業性人民調解工作的實施意見》要求,積極推動重點行業領域行業性、專業性調解工作深入開展,加強勞動爭議、道路交通、醫療事故、土地征用及地界糾紛、城市建設和拆遷、校園、水事、消費、安全生產、土地承包及財務糾紛、婚姻家庭等行業性、專業性人民調解組織建設,發揮其專業性強、業務權威、成本較低的優勢,及時解決本行業領域的矛盾糾紛。
(三)及時高效運用人民調解做好矛盾糾紛化解工作。全縣各級人民調解組織對于鄰里矛盾糾紛、婚姻家庭矛盾糾紛、損害賠償矛盾糾紛等常見性、多發性矛盾糾紛,要堅持及時就地化解;對于各類疑難復雜矛盾糾紛,要組織專門力量、采取有效措施,及時化解;對涉及勞動爭議、醫患糾紛、道路交通事故、環境保護、旅游消費等行業領域的糾紛,要充分發揮相關行業性、專業性人民調解組織的力量,及時化解。對于有可能激化或引起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的糾紛,要高度警惕,及時穩控,及時報告,堅決防止形成現實危害。
(四)組織推動律師參與案件和矛盾糾紛化解。按照中央政法委《關于建立律師參與化解和涉法涉訴案件制度的意見(試行)》精神,充分發揮法律服務隊伍在維護群眾合法權益、化解矛盾糾紛、促進社會和諧穩定中的積極作用,推進律師參與涉法涉訴案件化解和工作,引導群眾理性表達訴求、依法維護權益,及時化解矛盾糾紛,引導涉法涉訴走向法治途徑,形成良好秩序,提高依法解決涉法涉訴問題的工作效能。
(五)充分發揮公證和基層法律服務機構在矛盾糾紛化解中的作用。公證機構通過提供公證服務,在依法履行辦證職責的同時,要積極發揮專業優勢,以證釋法,以證析理,引導當事人增強法治觀念,充分運用公證手段有效化解矛盾糾紛。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要把矛盾糾紛化解工作當作分內職責,在法治宣傳、法律服務中排查、調解、解決矛盾糾紛,為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做出成績。
三、制度機制
(一)建立矛盾糾紛動態排查制度。全縣各級各類人民調解委員會要做好本轄區、本行業領域內的矛盾糾紛和隱患排查,形成全覆蓋、無盲區的網格化排查工作格局。基層司法所要組織指導好調解委員會和人民調解員落實月排查制度、建立排查糾紛工作臺賬,及時掌握矛盾糾紛總體情況和動態。圍繞矛盾糾紛易發、多發領域深入開展排查,做到矛盾糾紛“早發現、早穩控、早化解”。同時,要根據黨委、政府的統一部署,在元旦、春節、“兩會”、國慶等重要節點、敏感時段,開展矛盾糾紛集中排查調處活動。
(二)推進矛盾糾紛網格化管理制度。各基層司法所要以綜治、維穩網格為基本管理單元,實施以網格長為具體聯絡指導,網格員為基礎的區塊化、網格式的管理模式,形成“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直接到戶、覆蓋全員”的矛盾糾紛排查化解網絡格局。嚴格落實網格化管理責任,收集排查各類矛盾糾紛信息,化解調處矛盾糾紛,網格內一般性矛盾糾紛,由網格員現場處理,并登記上報;對網格員難以解決的矛質糾紛,及時上報網格長,協調村(居)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處;對疑難矛盾糾紛進行分類匯總,協調相關職能部門共同協商解決,重大矛盾糾紛及時逐級上報。
(三)實行突出矛盾清單化管理制度。各基層司法所要對本轄區存在的矛盾糾紛登記造冊,建立臺賬,按照“分級負責”“歸口管理”“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加強指導督促,及時化解。縣局每月核報一批重點和突出矛盾糾紛,列出清單,明確化解責任單位、責任人和化解時限,明確工作要求,強化跟蹤管理,做到按期銷號管理。
(四)完善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告知機制。人民調解委員會對不適合調解或者調解不成的矛盾糾紛,應當告知當事人通過仲裁、訴訟等途徑解決。律師等法律工作者接受當事人委托或參與矛盾糾紛化解時,應告知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渠道供當事人選擇。
(五)建立分析研判制度。在動態排查的基礎上,基層司法所每半月、村調解委員會每周召開一次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例會,分析、研究可能引發惡性事件和的苗頭隱患,提出解決問題的辦法,明確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通過分析研判,防止矛盾激化升級。重大節點和特殊敏感時期實行日排查和零報告制度。
(六)深化司法確認制度。基層司法所要強化服務意識,及時向當事人指導做好對已化解矛盾糾紛達成協議的司法確認工作,確保做到申請材料的規范和證據的齊全。不斷擴大司法確認工作的影響力和認知度。
(七)健全源頭預防機制。根據排查匯總的矛盾糾紛信息,將可能進一步擴大升級的苗頭性、傾向性的隱患登記造冊,研判可能發生的時間、地點、群體、規模等情況,形成預警信息,建立糾紛預警臺賬。并按照管理層級及時報告當地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
四、工作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