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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農村道路的法律法規范文1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預防道路交通事故“五整頓”、“三加強”精神,充分發揮交通安全宣傳在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重要作用,決定從4月15日起,在全鄉廣泛開展以“關愛生命、安全出行”為主題的道路交通安全宣傳進農村、進單位、進學校、進家庭的“四進”宣傳活動。現制訂實施方案如下:
指導思想
緊緊圍繞“降事故、保安全、保暢通”的主題,以交通安全宣傳“四進”活動為載體,廣泛深入地開展交通安全宣傳,使車輛駕駛人、中小學生、運輸業業主、務工人員、公路沿線居民等廣大交通參與者受到深刻的交通安全教育,進一步增強全民交通安全意識,提高遵紀守法的自覺性,在全鄉形成“關愛生命,安全出行”的濃厚氛圍。
組織領導
為加強交通安全“四進”宣傳工作的領導,成立鄉交通安全宣傳“四進”工作領導小組,由鄉黨委副書記嚴在堂任組長,鄉預防道路交通事故領導小組成員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虎崗車隊),具體負責全鄉道路交通安全“四進”宣傳的協調工作同志(車隊隊長)兼任辦公室主任,同志(公路工作站站長)任副主任。各村、有關部門和企事業單位、學校要成立相應的“四進”宣傳工作領導小組,確保宣傳工作順利推進,取得成效。
工作措施
各村、各單位要把“四進”宣傳作為預防道路交通事故的一項重要工作來抓,把原來建立“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月”活動并形成長效機制和建立“交通安全委員會”的基礎上,緊緊圍繞“降事故、保安全、少死人”的中心任務,扎實有效地開展工作,各村、各部門要投入足夠的專項宣傳經費,用于開展“四進”活動,使每一個機動力駕駛人,每一個中小學生、每一個運輸企業主、每一個外來務工人員、每一個城鄉居民及每一個交通參與者都受到每一次深刻的交通安全教育,真正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人人受到教育,人人增強交通安全意識,人人提高遵守交通法規的自覺性,形成“關愛生命,安全出行”的濃厚宣傳氛圍。
(一)道路交通安全宣傳進農村。要充分發揮派出所、各村黨支部(村委會)的作用,根據農村交通特點,開展有針對性的宣傳教育活動。各村要出一到二期的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欄,要張貼宣傳標語,有線電視站要開設道路交通安全專題節目,定期宣傳;派出所民警要深入到責任道路轄區農村,向村民宣講交通法律法規和安全常識,指導村黨支部(村委會)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宣傳工作;寓教于樂,積極開展農村群眾喜聞樂見的文體(藝)活動;利用趕集開展重特大交通事故案例巡回展覽,通過典型案例教育群眾,通過開展交通安全宣傳進農村活動,確保2012年度農村村民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交通安全知識普及率達80%,抽查合格率達70%。
(二)道路交通安全宣傳進單位。鄉直鄉辦各部門要高度重視交通安全宣傳工作,落實專人負責,要建立本單位、職工車輛和駕駛員的檔案資料,在交警部門的配合下,組織本單位的全體干部、職工物家屬觀看交通安全宣傳掛圖和光盤,有條件的要開設交通安全宣傳專欄,發放交通安全宣傳材料。不斷提高本單位干部職工和家屬的交通文明意識。派出所要深入到各單位(部門)強化交通安全意識。虎崗車隊要強化客運個體車主的交通安全宣傳工作,對客運車主實行定人、定責的宣傳,督促運輸車主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制度,明確職責,落實責任,采取有力措施,及時消除事故隱患。客運車主要強化對客運車輛和駕駛員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駕駛員行車記錄制度,將安全行車情況與駕駛員經濟利益密切掛鉤,獎優罰劣。
(三)道路交通安全宣傳進學校。要以創建“道路交通安全學校”為載體,以中小學校為重點,大力加強各級各類學校的道路交通安全宣傳工作。派出所要深入學校講授交通安全知識,各小學校要把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列為學校社會活動物法制教育課程的重要內容之一,選擇適合學生年齡、心理特點的交通事故案例,制作宣傳展板;要設立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櫥窗或宣傳欄,張貼宣傳掛圖(標語);把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道路交通安全知識和典型事故案例編印成適合不同年級學生的小畫冊、小教材,發放到每一個學生手中;深入開展道路交通安全知識競賽、演講比賽、道路交通安全夏令營活動,實行派出所民警擔任中小學校道路交通安全校外輔導員制度,定期到學校宣傳、指導和幫助學校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宣傳工作。學校要定期認真檢測運送學生車輛的安全性能,加強對駕駛員安全教育,確保學生交通安全。2012年度,中小學生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和安全知識普及率應達成100%,抽查合格率達90%。
(四)道路交通安全宣傳進家庭。派出所要加強群眾特別是有車家庭和有職業駕駛員家庭的宣傳工作。結合全縣派出所道路交通安全“小手拉大手”活動,增強家長交通安全意識;派出所配合交警大隊把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道路交通安全知識和事故案例編印成的小讀本、小掛圖、小畫冊,發放給廣大群眾;鄉有線電視站要加大交通安全“四進”宣傳力度,大張旗鼓進行宣傳,營造良好氛圍。
關于農村道路的法律法規范文2
關鍵詞:基層;統計;法制建設;統計數據
隨著社會主義經濟體制的不斷加強,我國人民對于基層統計法制建設問題愈加關注。因為法制的健全能夠促進社會生產的穩定進行,給人們的生活帶來很大的影響,所以在不同領域的工作建設都應該結合法制建設的相關原則進行出發。同樣的,農村統計工作的分析也應該結合我國《統計法》的規劃,加強基層統計法制建設工作。農村統計工作中的法制建設一直備受關注,而目前農村統計工作中存在很多質量問題,以下結合實際情況進行具體分析。
一、當前基礎統計法制工作存在的問題
就目前而言,我國的《統計法》以來,逐漸形成了有法可依、執法必嚴的全新場景,促進基礎統計工作大幅度邁向法制建設的道路,給以后社會主義建設的發展提供必要的工作建設基礎以及有效促進社會生活中法制環境的建立。但我國的政治經濟共同發展的引導方向還不夠完善,容易受到傳統思路的影響,造成基礎統計法制工作中存在很多的不足。例如在基礎統計中關于虛假信息的記錄中,沒有按照實際的工作原則進行反饋,對統計規則不夠尊重,很多虛假數據沒有統計到;法制建設在基礎統計工作的發展中,沒有按照統計原則進行平衡,給統計部門的工作帶來很大的困難。發生這種情況的原因主要是農村監督部門法制建設工作缺乏,不想破壞和統計單位之間的聯系,導致數據信息的虛假匯報;某些執法力度較強的工作人員因為受到這種執法不嚴局面的影響,也逐漸產生同化;對某些嚴重違反執法相關原則的工作人員沒有予以相應的懲罰。因此造成基層統計工作中統計人員缺乏應有的工作素質,在統計工作的執行中不能夠按照法制規定相關原則達到工作目的。為促進基層統計工作中法制體系的建設,促進統計工作走向法制建設規劃的道路,結合法制體系建設的工作難點進行分析尤為重要。從目前影響基層統計工作的發展情況來看,法制體系建設中主要存在以下幾點問題:(一)高層法制意識淡薄,干擾數據現象嚴重。我國的基層統計工作還不能脫離法制體系工程建設的約束,在政府經濟體制的建設中,各部門仍然以自身的經濟體系建設為主要發展對象,突出表現自己的政績。而某些高層管理者為得到政府部門的賞識,惡意捏造虛假的基層統計數據,嚴重脫離了基層統計工作的實際情況。因此農村基層數據統計工作中會受到上級工作的影響,在同樣的工作中也沒有具備應有的法制意識只是按照領導的意見進行工作,把虛假數據做的滴水不漏。規避嚴重問題,故意夸大成績,高層管理者就會得到更多的利益,而農村百姓生活中存在的問題卻不能得到及時反饋,導致農村基礎數據統計工作被破壞。高層管理者以犧牲國家的利益為主,損壞人民和法制建設的利益,把自身利益擺在最關鍵的位置,通過虛假的基層統計數據來給自己帶來更多的利益。并且嚴重打擊了追求真實數據的普通百姓,無視《統計法》的存在。而因為農村所處環境的偏僻,農村群眾也不能及時向上級部門進行舉報,導致該種現象一直存在于基層數據統計工作中。(二)領導重視和支持程度不夠。在基層統計建設工作的發展中,除了要求工作人員積極落實法制建設的相關原則之外,最關鍵的部分就是要求領導者對基層統計工作加以重視。但是在我國的基層統計工作中,大部分的領導者缺乏對應的統計相關知識,忽視上級領導的統計工作,并且某些基層統計相關指標不符合實際情況,導致農村的基礎設施建設一直達不到對應的標準。尤其是關于部分施工人員忽視統計報表的相關工作,在分析報表的工作中沒有對應的基準。在基層統計相關的法律條文要求中,農村統計工作相關人員沒有真正做到對統計數據進行明確分析,某些數據不能夠及時得到反映,在以后的反饋中難免會出現誤差。并且基層的統計工作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這對農村的生產建設來說是存在一定的不利的,因此大部分工作人員不能真正完成基層數據統計工作。(三)基層統計人員本身政治和業務數字、法制觀念有待提高和加強從目前的統計工作發展來看,我國要求的基層統計工作標準正在不斷提升,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中也因此出現了大量的難題,給基層統計工作人員帶來很大的困難。但從我國的基層。統計工作實施狀況來講,因為農村的基礎設施建設和學歷的普及工作還不足,大部分統計人員缺乏應有的工作學歷,對統計工作敷衍了事,農村基礎數據的統計情況存在一定的不足。在不了解準確的法制觀念的基礎上隨意改變統計數據,引起利益群體在其中大行其事,導致基層統計數據的準確度嚴重缺乏。從《統計法》的相關規定來看,部分工作人員法律意識缺乏,沒有對應的工作建設標準,工作步驟嚴重違反《統計法》的相關規定。特別是在關于統計法違規行為的查處中,監督部門對匯報虛假數據的統計工作人員沒有做到對應的懲處,農村數據統計存在一定的不足,因為農村遠離城市,消息閉塞,大部分問題不能夠真實反映到上級部門中,與《統計法》中的相關規定相違背,農村基層統計法律規范未能跟上市場經濟體制發展的需求。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發展下,只有促進執法力度的規范化,才能夠帶動執法工作的嚴格發展。隨著時代的發展,我們對基層統計法律中的相關規定進行要求,對違法行為制定了懲處標準。但關于法律規范標準的執行中,農村部分單位不按照法律規定的流程進行操作,導致執法一直不能規范化。而在執法工作的進行中,如果故意忽略某些步驟,就會導致執法程序嚴重缺乏對應的標準,不能夠達到應有的要求。
二、現階段加強基層統計法制建設的主要途徑
在新型的農村法制體系建設中,為促進數據統計工作快速良好發展,帶動信息的擴散,為實現小康社會提供必要的保證,應該從基層統計工作的實際情況進行出發,對以下幾個角度進行具體分析,以促進基層統計工作中法制建設的發展。(一)深入開展農村統計法規的學習宣傳,增強領導和統。計人員的法制觀念在改善農村統計工作中存在的違法情況中,應該從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進行出發。首先,應該加強基層干部工作素質,特別是在關于知法守法的有關階段,領導部門應該采取合適的法制宣傳活動來促進基層干部法律意識的提升,在各級領導者心中留下一個深刻的印象,促進法律法規的大范圍推廣。因為法律就是最基礎的執行條文,在完善社會主義現代社會的建設工作中,首先應該明確的就是法律觀念。其次,提升基層工作人員法規素質,在關于法律條文的認識中,及時對不同條款的內容進行整理,深入了解法規中存在的本質,為促進農村基礎設施建設作出重要保障。(二)建立健全執法機構,提高統計檢查人員的工作素質。在有效法律法規的調節中,基層統計建設的實施需要從統計部門的相關理念進行出發,建立健全執法機構,為促進農村數據統計建設作出重大努力,構建完善的監督部門,來促進統計法制工作的完善。在關于大量的法制工程體系的完善中,為實現基層法制部門的建設工作,大力推動工作人員工作理念的有效結合,培養農村黨風黨紀建設,為實現農村良好作風、精確執法隊伍的法制建設工作團隊做出重要保證,以及實現農村數據統計工作的有效發展,在當今統計工程建設原則的基礎上,充分調動統計監督部門的執法力度,為基層統計工作的法制建設奠定基礎。(三)加強基層統計執法檢查力度,提高執法水準。在執法統計的有關原則上,首先應該結合統計部門的有效工作報表或者年底的統計工作出發,促進大范圍的農村統計相關檢查工作。在基層統計法制的建設過程中,應該始終保持應有的工作態度,高舉法制建設的大旗,對不符合法律規定的有關行為進行處罰。對某些不認真遵守法律法規制度進行統計工作的人員,農村監督部門應該予以應有的懲罰,不能夠放松。建立良好的獎懲制度,將農村統計法制建設和城市法制統計建設接軌,維護法律的嚴肅,帶動統計工作的良好健康發展。(四)不斷完善基礎統計法規體系,促進法制建設緊跟時展的步伐。在《統計法》不斷推動和發展的情況下,我國農村統計工作發展已經到了一個全新的場景,在有法可依的正確道路上逐漸走遠。但是總的來講,農村的統計法制建設才剛剛開始,部分現行的法規還不夠標準。因此目前政府有關部門要積極進行基礎統計工作中法制建設工作的補充,完善現有的法規制度,為帶動基層統計法制建設作出不懈努力。在整體的統計工作建設中,不斷發展,及時進行有效監督工作和法規實施的協調作用。切實做好有效基礎統計工作的滲透,在每一個基層都應該做到準確落實關鍵的法律法規體系建設,促進統計工作朝著更加穩定的情況發展。基層領導也應該做好模范帶頭作用,做到知法守法,為基層統計工作中涵蓋的基礎設施建設進行良好的調整,認真協調基層部門的有關工作,真正貫徹落實基層統計法制建設工作。
三、結語
總的來講,在關于深入發展基層統計法制建設工作中,應該做好有效的宣傳工作,促進農村基礎統計工作的協調發展,提升基層領導的法制觀念,在知法守法的基礎上不斷貫徹落實有效的法律法規政策,增強基層統計法制建設的發展。充分調動監督工作的作用,在基層統計工作法制建設的基礎上,對某些不符合法制建設標準的工作人員進行對應的懲罰,為促進基層統計法制建設工作的發展作出重要保證。
作者:郭培志 王靜 單位:滄州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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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農村道路的法律法規范文3
一、“六五”普法的主要工作
根據縣委、縣政府“六五”普法規劃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的工作部署與要求,“六五”普法工作開展這五年來,我鎮緊密結合工作實際,扎實有效地開展了依法治理和法制宣傳教育工作。
(一)成立機構,加強領導
為加強對“六五”普法教育工作的領導,確保普法活動順利實施,根據文件要求,我鎮成立了以鎮黨委書記為組長、有關科室負責人為成員的“六五”普法工作領導小組。在健全組織機構的同時,我們對普法工作經費給予保障。普法工作離不開學習資料,我鎮辦公室在證訂普法資料時,均以保證本部門本單位普法學習的需要為前提,干部學法讀本的證訂數均按照上級要求如數征訂。同時,我們還結合自身執法的實際,對業務學習用書做到人手一冊。
(二)明確任務,制訂規劃
為適應依法治理和普法工作的要求,進一步廣泛深入地學習、宣傳法律法規知識,特別是文化、體育、旅游法律法規知識,加強我縣文化、體育、旅游管理法制建設,全面推進各項事業的依法管理,根據縣“六五”普法規劃要求,結合本部門實際,我們于2011年11月制訂出臺了《縣鎮“六五”普法規劃實施意見》,明確了指導思想、總體目標、普法對象及主要內容,制訂了具體實施工作步驟。同時,根據規劃,結合實際,每年都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計劃,從而在時間上、制度上、措施上、經費上保證了“六五”普法工作的扎實開展,加強了普法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三)精心組織,狠抓落實
自“六五”普法規劃制定后,我鎮按照《規劃》提出的總體要求和具體部署,普法學習采取集中培訓與自學相結合,面向全鎮干部職工以及市場經營戶,有計劃、有步驟地開展了法律、法規、條例等的宣傳教育活動,并取得了一定的實效。我鎮定期組織干部職工學法,各村社干部組織舉辦各類法制培訓班,這樣從各個層面保證了普法教育宣傳工作的有效開展。這幾年來,我們堅持組織學習了《選舉法》、《婚姻法》、《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稅法》、《土地法》、《行政許可法》、《道路交通法》以及《條例》等多部相關法律法規。此外,鎮所有執法人員堅持每年自學法律時間不少于40小時,認真學習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交流執法程序中需要改正的地方和執法業務知識,不斷提升執法業務水平。自覺增強依法行政意識,努力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和能力。在抓好本系統各個層次以及各類普法工作的同時,我們還十分注重對部門法規規章的社會宣傳和普及工作。我們以每年12·4法制宣傳日、6·26禁毒日等一系列活動為載體,通過懸掛標語、設置宣傳欄、專題新聞報道、現場設攤接受群眾咨詢、發送宣傳資料等形式大力宣傳法律法規知識。
(四)強化管理,依法行政
每年堅持每月鎮機關干部兩次學習日,其中,一次用于法制培訓會。內容以農村常用法律法規為主,對《選舉法》、《婚姻法》、《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稅法》、《土地法》、《行政許可法》、《道路交通法》等,由各主體部門人員任輔導員。重點解決鄉鎮機關工作人員依法行政,把行政管理轉變為依法管理。努力提高依法辦事、依法行政水平。
每年堅持每季度以鎮為單位一次大會培訓。對全鎮全體鎮、村、社干部黨員進行法律法規知識培訓。各村堅持每季度的村民大會,進行法制培訓。重點解決全體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努力做到廣大干部群眾依法辦事,提高廣大干部群眾的法律素質和社會化管理水平。
二、存在的問題
貫徹執行“六五”普法規劃的這五年,雖然取得了一定成績,但不可否認的也存在著一些問題與不足。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行政執法人員的法律素質與依法行政的要求相比,還有差距;二是對全鎮各行業法制培訓還有待加強;三是宣傳方式有些單一、片面、覆蓋面不廣。
以上這些問題,需要我們在今后的普法工作實踐中,認真加以改進。
關于農村道路的法律法規范文4
__縣位于__市南部,全縣轄27個鄉鎮、480多個村,總面積334萬畝,總人口85萬多人,是一個典型的大巴山區農業大縣。近年來,__縣農機安全管理工作在前進中與時懼進,在發展中開拓創新,多次受市、縣政府及省、市業務主管部門的表彰。但是隨著《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法》、《行政許可法》、《農業機械化促進法》的先后實施,農機安全監理出了許多新問題,并亟待加以認真解決。
一、農業機械安全管理的現狀
近年來,隨著農村經濟、交通事業的發展和國家對貧困山區農業機械推廣的扶持,農業機械以12的速度逐年遞增。特別是農村加工、機電提灌等作業機械已進千家萬戶,農用車、拖拉機已成為農村運輸的主要工具。目前,全縣擁有農業機械20715臺,占總人口擁有量24‰,其中農用車721臺,拖拉機504臺,加工機械9357臺,提灌機械6565,微耕機、制磚機、彈花機等其它農業機械3568臺。全縣現已修通村社道路671條,總長1430公里。當前,在農業機械安全管理工作中,農機行業重點存在三個方面的隱患:
(一)農村道路運輸安全隱患。由于受山區地理條件的限制、經濟發展的制約和文化素質落后的影響,農機運輸安全嚴重地存在著“三差”。一是駕駛員安全意識差。盡管20__年以來,縣農機監理站采取每季度進行一次農用車、拖拉>!教育,并以《安全學習查驗卡》督查形式增強駕操人員參訓自覺性,扎實開展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農機事故案例等內容的安全教育,但是農機駕駛員忽視和放松安全駕駛仍然存在:無證駕駛,報廢車、帶“病”車、“黑”車從運,酒后駕車,疲勞駕車,超速、超載、載客搭人,不辦理保險,不按期參加車輛檢驗等違法違規行為常有發生。二是從運的路況差。山區村社道路路面窄窩坑多、坡度大、彎道多,加之受雨水沖襲、養護管理不到位,相當一部份村社道路存在著嚴重的安全隱患。三是駕駛的車況差。一方面駕駛員安全意識淡薄,重掙錢,輕機車保養、維修,超負荷裝載運行;另一方面由于路況差,更容易造成機械安全性能損害,從而加速了機車“老化”影響安全運行。
(二)農村加工作業機械安全隱患。一是農村加工作業機械數量多、分布廣,安全管理難度大,一些安全隱患不能及時得到督查整治;二是絕大部份操作手缺乏正規的操作技術培訓,安全意識差;三是機器維修缺乏專業技術人才,購買配件極不方便,易造成“病機”作業,潛伏著很多安全隱患;四是加工房設置簡單,安裝電線極不規范,危險區域、部位警示標志、防護措施設置不齊,時常會發生農機安全事故;五是無證操作農業機械較為普遍。
(三)農機企業安全隱患。在市場經濟發展中,農機企業面臨著資金困難、人才缺乏等突出矛盾,從而造成農機企業逐步走向衰亡,一些安全隱患長期得不到有效整改。__縣軸承廠,80年代擁有職工800多人,廠房面積2、5萬平方米,受市場經濟的沖擊,企業負債1000多萬元,90的職工下崗,破舊的廠房、職工住房及老化電線無力維修,地質滑坡隱患無力整改,嚴重地威脅著職工生命財產安全。
二、影響農機安全管理的主要原因
隨著農機數量的增多和農機事故對人民群眾的損害,從國家到地方黨委、政府都十分重視農機安全生產。但是,一些措施不完善制約著農機安全的管理。
(一)地方政府要求與國家法律規定不一致,農機監理操作難。《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后,取消了農機監理機關“三權”(路檢路查權、處罰權、事故處理權),農機部門主要負責拖拉機入戶、檢驗及其駕駛證辦理、審驗等工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執法機關是公安交警部門。但是,為進一步加強道路交通管理,__市人民政府《關天印發加強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實施辦法的通知》(巴府發[20__]17號)又明確了農機部門的職責任務,要求農機部門“組織農機管理人員深入鄉村道路開展農機交通安全檢查,嚴管嚴治拖拉機違章作業、非法載人、客貨混裝等交通違法行為,維護鄉村道路交通秩序”。同時,__市編辦、市人事局、市公安局、市農機局《關于農機監理機構部份職能劃轉及人員分流安置的實施意見》(巴市編辦[20__]30號)還進一步明確“對道路行駛的拖拉機系列,由農機監理部門依法履行公安交通部門的管理職權”。由此可見,農機監理在實施拖拉機、鄉村道路動態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著很多難以操作的因素。
(二)農機監理工作量大,人員編制不足, 財政經費撥款偏少。__縣農機安全管理人員共有35人,其中縣農機監理站編制8人(含正、副站長),27個鄉鎮各配備1人,顯然現有編制人數與崗位設配要求人數嚴重不夠。一是縣農機監理站應設置“三股一室”(安全教育股、技術考核股、證照股及辦公室)、18個崗位。二是工作面寬量大,人員不足,管理工作難以到位。按照全縣現有農業機械擁有量,縣、鄉(鎮)兩級35名農機監理人員,人平擔負農用車、拖拉機35臺、加工作機械557臺、村社道路41公里的安全管理。三是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單人不能執法。四是縣財政從未解決農機安全管理工作經費,而且縣監理站人頭工資只撥90,鄉鎮老財政全額供給的農機管理員僅占33,67配備的農機安全管理員只撥財政工資的60。
(三)上級政府及業務主管部門對基層農機安全管理工作還應加大重視力度。我國是一個農業大國,農業機械的作用及安全生產具有十分重大的影響,各級應當關心、支持基層農機管理工作,幫助解決具體困難和實際問題。一是農機監理人員按編制系事業管理人員,按照規定,事業管理人員不符合行政執法。二是農機監理執法人員著裝、專用車輛未經認可,影響農機安全管理力度。三是監理收費省、市、縣留存的比例不合情,農機安全管理本身在于縣一級,工作任務重,經費開支大,而留存的比例縣一級最少,嚴重造成工作經費不足。
三、加強農機安全管理的辦法和措施
針對當前農機安全隱患和農機安全管理存在的突出問題,我們認為應著重抓好以下五個方面的工作:
(一)切實加強各級政府對農機安全生產高度的領導。農業機械是提高農業生產效率、增加農民收入的重要工具,農機安全生產是促進農機化發展、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措施。為此,各級政府應當加強對農機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切實幫助解決農機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具體問題。特別是對各級農機安全機構、職能要結合國情、農機安全管理實際,以國家法律法規的形式,確定監理機構、職能的法律地位,促進農機安全管理走向法律化、規范化、制度化建設軌道。
(二)認真解決地方政府要求與國家法律法規不一致,農機監理工作難進行等具體問題。__市政府明確的縣、區農機監理部門對上道路行駛的拖拉機系列、鄉村道路實施安全管理具有實際意義,彌補了公安交警警力不足,在強化全市安全管理責任的同時,也加強了農機安全管理。但是,在管理過程中不能實施執法主體。因而,要從保護國家利益、人民利益的實際出發,建立與此相適應的法律、法規、規章和規定,提高可操作性和農機安全管理水平。
(三)及時解決機構編制、監理人員著裝、監理工作經費不足等問題。__縣農機監理站編制8人,這是1988年核定的編制人數,而10多年來全縣農業機械增加了好幾倍,顯然這個人數管理上萬臺農業機械必然是鞭長莫及,所以必須解決增編問題。農機監理人員如果便裝執法,會影響農機安全管理的力度和執法的嚴肅性,況且,農村加工作業機械的安全檢查、事故處理,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屬農機監理范疇。必須統一解決著裝問題,并把農機監理人員納入國家公務員管理范疇。農機安全管理需要很多投入,(如車輛及燃修費、裝備等),加之隨著《道路交通安全法》和《行政許可法》的實施,農用車移交公安交警管理,監理收費項目明顯減少,收費標準明顯降低。因此,各級政府應加強對農機安全管理裝備的投入,及時解決經費不足等問題。
關于農村道路的法律法規范文5
根據縣依法治縣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縣司法局《關于開展“七五”普法中期督導自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在客觀公正評價本單位法制宣傳和依法治理工作實績的同時,認真查找存在的問題和不足,扎實推進“七五”普法工作。現將“七五”普法工作的自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加強領導,健全組織
為加強對“七五”普法教育工作的領導,確保普法活動順利實施,成立了以黨委書記、鎮長為組長,鎮領導班子成員為副組長,鎮級各單位、各部門為成員的“七五”普法工作領導小組,并由黨政辦負責“七五”普法的日常工作。在健全組織機構的同時,還要求每個部門針對其工作業務相關法律知識開展普法工作。
二、制定規劃,措施到位
為適應依法治理和普法工作的要求,進一步廣泛深入地學習、宣傳法律法規知識,全面推進各項事業的依法管理,根據縣“七五”普法規劃要求,結合本鎮實際,我們制發了《關于2018年開展“七五”普法工作的計劃》,明確了指導思想、總體目標及主要任務,制訂了具體實施工作步驟,切實
做到部署、措施、監督、總結“四落實”,真正做到普法宣傳教育實施有計劃,年度普法工作有總結,普法檔案資料整理有序,保障"七五"普法工作的順利進行。
三、精心組織,狠抓落實
一是認真開展“法律進機關”活動,著力提高領導干部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進一步強化領導干部日常學法用法,以《憲法》、《行政許可法》、《公務員法》及新修訂頒布的法律法規為主要內容,健全領導干部法制講座、黨委中心組學法、全體干部集體學法、法制培訓等制度,每周開展法律知識培訓,不斷提高領導干部學法用法的自覺性。不斷完善考評體系,把依法行政工作作為“法律進機關”的重要考核內容,嚴格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和過錯責任追究制,把執法水平和執法效果作為“法律進機關”工作的重要考核內容,切實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服務社會的能力。
二是扎實開展“法律進農村”活動,著力提高農民群眾的法律意識和法治觀念。強化農村法制宣傳教育基礎設施建設,鎮上設有法制輔導站,每個村設有法制宣傳欄。構建完善鎮村法律服務網絡,鎮上設有法律援助站,并由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及法律服務小分隊每年定期開展“送法下鄉”活動,對貧困弱勢的村民提供法律幫助。深化“法治示范村”創建活動,組織廣大村民依法建立《村規民約》,引導廣大村民依法行使權利、依法履行義務、依法表達自己的利益訴求和依法解決各種矛盾糾紛。全面普法宣法,通過“6.26”禁毒日、“12.4”全國法制宣傳日、逢單趕集日等有利時機,大力宣傳與群眾生產生活息息相關的法律法規,進一步提高廣大群眾的法律素質和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能力。
三是深入開展“法律進鄉村”活動,著力提高法制宣傳教育的陣地建設水平。充分發揮法制宣傳教育的基礎作用,認真總結經驗,積極探索法制宣傳新途徑,實現“四個一”建設:即建立一個法制宣傳欄、建設一支專兼職相結合的普法隊伍,建立一套居民學法制度,每季度開展一次法律宣傳活動。并結合各個時期的熱點、難點問題和發生在居民身邊的典型案例,有針對性地為居民開展公益性法制講座、居民法治論壇活動。
四是積極開展“法律進學校”活動,著力提高教師和青少年學生的法治觀念。嚴格落實法制副校長,每學期定期開設法制課,以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義務教育、遵守社會治安管理為主要內容,廣泛宣傳《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規,加強學生的法律意識和道德觀念,增強青少年的法制觀念和自律意識,營造良好的校園法治環境。同時加強教師專業法律法規的學習。對廣大教師進行以《教育法》、《教師法》、《未成年人保護法》、《教師職業道德要求》等為主要內容的培訓教育,進一步提高廣大教師依法執教、文明執教的自覺性。建立健全家庭、學校、社會“三位一體”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網絡建設,依托家庭、社區、村落開展青少年法制教育,營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長的社會環境。
五是切實開展“法律進企業”活動,著力促進企業依法經營和誠信經營。健全完善企業管理人員定期學法制度,不斷提高經營人員依法生產和經營意識。通過開展“安全生產月”宣傳活動,以集中宣傳和建立固定宣傳陣地等方式,在建筑工地、零售批發門點、鎮集貿市場等場所通過懸掛橫幅、發放宣傳資料等,宣傳與安全生產、誠信經營有關的法律法規,對管理者、經營者、消費者進行法制宣傳教育,提高公眾安全生產和保障權利的意識。
六是帶頭開展“法律進機關”活動,著力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務社會水平。按照領導干部學法制度,把單位領導干部學法用法與業績考核相結合,提高各單位領導的依法決策、依法管理能力;繼續推行月學法制度,定期組織全鎮鎮、村干部進行法律法規知識培訓,增強廣大干部依法維權、依法履行義務、依法承擔責任的意識。要求各單位均建立健全規章制度,實現依法建制、依法管理。
四、深化法治示范創建
一是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創建。進一步擴大普法依法治理和法制宣傳教育的覆蓋面,加強“法德”教育,定期對農村常見婚姻、贍養、鄰里等糾紛進行梳理,對典型案例進行面對面調處,并擴大群眾參與面,以案釋法的同時進行警示教育,鼓勵和帶動群眾自覺踐行中華民族傳統美德,樹立健康向上的社會新風,不斷凝聚發展的正能量,促進基層民主法治建設,不斷提高基層組織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自我監督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切實加強法制宣傳示范點建設。結合新農村建設,因地制宜制定工作標準,著力提升示范帶動作用,推進法制宣傳示范點建設。通過示范點建設,弘揚法治精神,引導公民樹立良好的法律意識、法律價值取向和法律行為方式,在全社會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維護法制權威的氛圍,促進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建設。
三是切實加強專兼結合的普法隊伍建設。充分發揮駐村干部義務調解員、普法宣傳員在農村法制宣傳教育中的骨干力量,鼓勵黨員干部擔當普法志愿者,進一步壯大普法宣傳隊伍。通過理論學習、業務培訓和走訪調研,著力提高普法隊伍政治業務素質和工作能力,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四、是加強專項依法治理建設。結合“平安”建設,積極開展安全生產、食品藥品、衛生安全、道路交通、社會治安、禁毒、矛盾糾紛排查調處等專項治理活動,以“三防一反”為內容的節前安全防范和以道路交通運輸安全為內容的節日文明出行等重點領域的安全監管。加強學校、市場等公共場所的安全防范,有效防范和遏制各類重特大事故發生,進一步提高全社會法制化管理水平。
五、存在的問題
“七五”普法雖然取得了一定成績,但不可否認的也存在著一些問題與不足。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普法工作還存在薄弱環節,總體工作發展不夠平衡,流動人口密集區和個別行業法治教育還有待加強;二是宣傳方式有些單一、片面、覆蓋面不廣;三是法治工作點多面廣,工作量大,工作人員少,任務重,難免有時候顧此失彼,特別是對于如何進一步提高法治工作的質量和效果,有待于進一步探索和努力。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進一步加大普法宣傳力度。要通過法律進鄉村、舉辦法制培訓班、印發宣傳資料、展出宣傳版面等活動為載體,廣泛開展法律宣傳,不斷提高全社會法制意識,創造良好的社會氛圍和執法環境。
關于農村道路的法律法規范文6
為遏止無證照生產經營行為,維護我市正常經濟秩序,消除安全生產隱患,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現就整治無證照生產經營場所的有關問題提出如下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請貫徹執行。
一、各區(縣級市)人民政府要結合商業網點布局,按照分區域、分類別、分步驟的原則,合理劃分“規范區”、“引導區”和“過渡區”,采取“疏”、“堵”結合措施開展整治工作。
(一)城市主要商業街區和商品房住宅小區原則上劃為規范區。規范區內的經營業戶必須在年12月31日之前全部實現亮證照經營,現有的無證照經營業戶必須依法予以取締,禁止適用本《意見》第五條規定以外的政策。
本《意見》施行前,規范區內已經領取有關經營證照的經營業戶,可以按《意見》規定辦理有關經營證照續期手續。本《意見》施行之日起2年后,規范區內的經營業戶不再適用本《意見》第五條規定以外的政策,必須嚴格按照規定辦理經營證照。
(二)農村地區、城中村和城鄉結合部原則上劃為引導區。引導區內的無證照經營業戶,要按照本《意見》規定辦理有關經營證照。各區(縣級市)人民政府要明確具體時間和步驟,積極引導該區域內的無證照經營業戶向過渡區和規范區發展。同時,可根據實際情況劃定固定區域或建設臨時場所,引導無證照經營業戶入場經營,對在劃定區域或臨時場所集中經營的經營業戶可采取便利的辦證措施。
(三)規范區和引導區以外的地區原則上劃為過渡區。過渡區內的無證照經營業戶應在年2月29日之前取得有關經營證照,取得證照后其生產經營場所應在過渡期內依法完善有關手續,達到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和要求。對在過渡期內未完善使用手續的生產經營場所,不得繼續作為生產經營場所使用。利用國有土地上的物業從事生產經營的過渡期為2年,利用農村集體土地上的物業從事生產經營的過渡期為3年。
要積極引導符合本《意見》規定政策的引導區和過渡區內的無證照生產經營業戶辦理有關經營證照,對拒不辦理有關經營證照繼續經營的,依法予以查處。同時各區(縣級市)人民政府要抓緊創建亮照經營示范區,逐步實現持證亮照經營。
二、下列無證照經營活動不適用本《意見》規定的政策,必須依法予以取締。
(一)利用危險房屋、住宅樓架空層從事經營活動的;
(二)在已被認定為違法建(構)筑物或者已列入即時清拆范圍的建(構)筑物內從事經營活動的;
(三)非法占有公共配建用地、公共配套設施、公用綠化地、預留地、待建地和危險邊坡地帶等場所從事經營活動的;
(四)利用城區商品房住宅(不包括農村地區、城中村、城鄉結合部的宅基地住宅)從事加工、制造、機電維修或機動車維修、餐飲、茶藝、酒吧、娛樂、網吧、電子游戲、放映場、桑拿、沐足、廢品收購等影響環境和居民生活的經營活動的;
(五)在飲用水源一級保護區范圍內除水廠設施以外的建筑物,在二級水源保護區內從事直接排放廢水的生產經營活動的;
(六)在一類環境空氣質量功能區從事排放工業粉塵、廢氣的生產經營活動的;
(七)在鐵路、港口、機場、礦區、油田、軍事、施工工地、水源保護區和金屬冶煉加工企業范圍內和周邊物業區域包括露天場所從事再生資源回收經營或儲存行為的;
(八)從事無證照診所、非法售票點、無證照網吧和電子游戲機室經營活動;
(九)從事無證燃氣經營活動和經營活動中有違法違規制造存儲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行為的;
(十)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存在嚴重安全生產隱患、污染環境、影響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生產經營活動。
三、除本《意見》第二條所列舉的取締范圍外,對凡具備基本生產經營條件的無證照經營業戶實行臨時經營場所使用證明制度,引導其辦理相關經營證照;對未按本《意見》規定申請辦理企業、個體工商戶開業登記的無證照經營業戶依法予以查處。
(一)臨時經營場所使用證明制度。
臨時經營場所使用證明制度是指由當地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對本《意見》第四條所列場所出具有效期不超過1年的《臨時經營場所使用證明》,證明該場所可暫時用于生產經營的備案證明制度。但《臨時經營場所使用證明》不作為對建筑物合法性的確認、房地產權屬證明和房屋、土地拆遷補償的依據。
(二)《臨時經營場所使用證明》的用途。
1.所有人使用自有場所作生產經營場所的,應憑《臨時經營場所使用證明》辦理經營期限與《臨時經營場所使用證明》有效期相同的相關經營證照。在工商登記機關辦理營業執照時,《臨時經營場所使用證明》可作為有效的企業住所(生產經營場所)使用證明;
2.出租房屋給他人作經營場地使用的,租賃雙方應到國土房管部門或其委托的街(鎮)出租屋管理服務中心辦理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手續,由受理單位在房屋租賃合同上作“根據穗府辦[2007]41號文件規定,該房屋只作臨時商用”注記(見附件1);
3.出借房屋給他人作生產經營場所使用的,借用雙方應到國土房管部門或其委托的街(鎮)出租屋管理服務中心辦理借用合同備案手續,由受理單位在借用合同上加蓋“根據《**市房屋租賃管理規定》第三十五條規定,該合同以穗租借XXXX號予以備案”的印章,并作“根據穗府辦[2007]41號文件規定,該房屋只作臨時商用”注記(見附件1);
4.承租或借用房屋的當事人,應持經備案的租賃(借用)合同和《臨時經營場所使用證明》等資料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經營期限與《臨時經營場所使用證明》有效期限相同的營業執照。
(三)《臨時經營場所使用證明》的發放。
1.《臨時經營場所使用證明》申請。
生產經營場所的使用人是〈臨時經營場所使用證明》的申請人。生產經營場所使用人與該場所有關證明文件上注明的所有權人不一致的,應提交所有權人同意將該場所用于生產經營場所的書面證明。
除規范區內的生產經營場所外,凡是已經在區(縣級市)人民政府登記備案并辦理《臨時經營場所使用證明》的生產經營場所,因該場地轉營、轉租,符合本《意見》規定的,新使用人可以繼續辦理《臨時經營場所使用證明》和相關經營證照。
2.《臨時經營場所使用證明》發放程序。
(1)《臨時經營場所使用證明》由當地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出具,并加蓋全市統一規格和樣式的臨時經營場所使用證明業務專用公章(見附件2),有效期不超過1年。《臨時經營場所使用證明》應在受理申請人申請資料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發出;
(2)當地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出具《臨時經營場所使用證明》時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3.《臨時經營場所使用證明》的發放管理。
(1)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每月將出具或續期的《臨時經營場所使用證明》副本送區(縣級市)整規辦備案;各區(縣級市)整規辦定期對轄區內的《臨時經營場所使用證明》發放情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的,應立即糾正;
(2)各區(縣級市)整規辦每月對轄區內的《臨時經營場所使用證明》發放情況進行統計,并報市整規辦備案。
4.《臨時經營場所使用證明》的續期。
商業網點布局(控制性詳細)規劃實施前,如生產經營場所《臨時經營場所使用證明》有效期屆滿,需繼續作為生產(經營)性場所使用的,原申請人應在有效期屆滿20日前,按本《意見》規定辦理《臨時經營場所使用證明》和有關經營證照續期手續。續期后的經營證照有效期與《臨時經營場所使用證明》有效期相同。
(四)《臨時經營場所使用證明》的主要內容(見附件3)。
1.房屋的使用人、房屋地址、場所證明的使用期限、編號等;
2.臨時經營場所證明使用用途、注意事項及失效事由等。
四、以下場所按照下列規定辦理《臨時經營場所使用證明》。
(一)關于無產權證或產權來源不明的商業性質的城區物業辦理《臨時經營場所使用證明》的規定。
使用由市、區(縣級市)人民政府審批或投資建設,但未完善用地、產權手續的物業從事經營的,提供政府批準文件或相關材料。
(二)不符合規劃核定使用功能的城區物業辦理《臨時經營場所使用證明》的規定。
1.使用房產證未標注使用性質但能證明為非住宅性質或標注為非住宅性質的房屋從事經營的,提交房產證。
2.使用臨街一樓的住宅從事經營的,除本《意見》第二條第(四)項規定的堅決取締的情形外,經營者須提交該房屋所有權人和周圍物業利害關系人同意其作為生產經營場所使用的證明文件。
“周圍物業利害關系人”的范圍由各區(縣級市)人民政府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轄區實際情況確定。
3.使用除臨街一樓以外的住宅從事軟件開發、設計等不影響環境和居民生活的經營活動,提供經房屋所有權人和有利害關系的業主同意的證明文件。
(1)“不影響環境和居民生活”的條件,由各區(縣級市)人民政府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要求,結合本轄區實際情況確定。“有利害關系的業主”的范圍由各區(縣級市)人民政府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要求確定。
(2)申請人需要向利害關系人征詢意見的,有關社區居委會應當提供協助,并報鎮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備案。具體操作辦法由各區(縣級市)人民政府研究制定。
(三)關于集體土地上的物業辦理《臨時經營場所使用證明》的規定。
1.根據市政府《**市房屋安全管理規定》(穗府[1996]95號)、市政府辦公廳《印發**市出租屋整治專項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府辦[2005]19號)規定,需要向房屋安全鑒定機構申請房屋安全鑒定的,應提供房屋安全鑒定文書;
2.使用有合法房地產權利證明的集體土地上的物業從事生產經營的,須提交該合法房地產權利證明;
3.使用集體土地上的物業從事生產經營,因歷史原因造成申請開業登記時無法提供合法房地產權利證明的,提供村委會或鎮國土所的有關證明文件;村委會已撤銷改由街道辦事處管理的,由街道辦事處出具證明文件;村委會改由經濟聯合社管理的,由經濟聯合社出具證明文件;
4.利用集體土地從事種植、養殖業的,提供村委會或鎮國土所的有關證明文件;村委會已撤銷改由街道辦事處管理的,由街道辦事處出具證明文件;村委會改由經濟聯合社管理的,由經濟聯合社出具證明文件;
5.在農村地區、城鄉結合部和城中村內經營的餐飲店,由各區(縣級市)人民政府結合實際研究提出切實可行的整治工作方案。有條件改造成飲食一條街的,由區(縣級市)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村集體經濟組織共同改造,并納入區(縣級市)商業網點布局(控制性詳細)規劃。
五、經營者辦理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工商登記前需要辦理消防、衛生、環保、道路運輸等行政許可的,應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下列規定辦理。
(一)關于消防前置許可的規定。
下列經營場所的建筑物應經消防審核、驗收合格,且該場所經消防安全檢查同意方可開業或投入使用:
1.建筑面積100平方米以上的歌舞廳、歌劇院等公共娛樂場所;
2.30張床位以上的賓館(旅館、酒店);
3.集貿市場和建筑面積200平方米以上的商場;
4.建筑面積500平方米以上的體育場館、會堂。
下列生產經營場所的建筑物應經消防審核、驗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生產、儲存、銷售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的場所。
(二)關于衛生前置許可的規定。
小型餐飲業經營場所按照下列規定申請辦理《食品衛生許可證》:
1.對100平方米以下的餐飲經營單位免去預防性衛生學評價;
2.僅制售涼茶、甜品、燉品、冷熱飲品、粥、粉、面單一品種的小食店,生產部門面積不小于全部生產經營場所三分之一;全部使用一次性食具或交付專業集中消毒食具的,可不設專用的食具洗消間,但應設有工用具洗滌區域,并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標明“本店為使用一次性食具餐廳”或“食具交付專業集中消毒餐飲單位”;
3.固定專用洗滌水池最少為3個,容積為50cmX50cmX40cm(長X寬X高),池高離地面85厘米;
4.經營中式快餐的小型餐廳應設置配餐間;具有良好衛生防護條件的,可不設預進間,但應設洗手消毒設施。
(三)關于環保前置許可的規定。
1.依據《環境影響評價法》、《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和《建設項目環境保護分類管理目錄》的規定,對需編制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項目,凡符合環保法律法規,環境影響評價結論可行的,由環保部門依法予以補辦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手續;
2.二級水源保護區、二類海域環境功能區及其沿海陸域的項目,凡污水納入市政污水管網并得到污水處理廠有效處理,選址、布局符合土地規劃和環保規劃要求,且生產經營不屬于法律法規規章禁止范圍、環境影響評價結論可行的,依法予以辦理環
保審批手續;
3.市、區(縣級市)環保部門應當嚴格按照省政府《**省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分級審批管理辦法》(粵府[2006]122號)規定的權限審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
4.市、區(縣級市)環保部門應告知企業可依法選擇環評機構。
(四)關于道路運輸前置許可的規定。
按照市政府實施貨運站場調整工作部署,對貨運過渡區內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經營條件和有關政策要求的貨運站場及場內經營業戶,在搬遷前核發有期限的道路運輸許可證;同時各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要協調督促發展區內新建貨運站場補充完善項目建設手續,按經營條件及時核發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
(五)其他法律法規對應辦理前置許可另有規定的,依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辦理。
六、法律責任。
各區(縣級市)人民政府對轄區內《臨時經營場所使用證明》的發放工作負主要監管責任。市整規辦會同市有關職能部門加強對各區(縣級市)整治無證照生產經營場所行動的監督和指導,定期檢查各區(縣級市)《臨時經營場所使用證明》和相關經營證照的發放辦理情況。
對不嚴格按照本《意見》規定,出具《臨時經營場所使用證明》和發放有關經營證照的,依法追究當地政府、發證單位和有關職能部門主要負責人和主要責任人員的行政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