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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任用條例范文1
學習貫徹《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推進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民主化進程,當前要正確處理好四個關系,進一步完善干部選任民主機制。
正確處理公開與保密的關系,不斷完善干部選任工作中的群眾知情機制。群眾對干部工作應當具有知情權,這是落實群眾在干部中的參與權、選擇權和監督權的前提和基礎。構建和完善干部選任工作中的知情機制,首要的是要解決好群眾知情的內容、知情的渠道和方式。群眾知情,從內容上說,應包括新時期黨的干部工作的方針、政策和各個階段干部工作的任務和重點、領導班子職位空缺情況、干部任職條件和資格、干部選拔程序和結果等。知情的渠道,應包括新聞媒體的宣傳、會議通報、書面報告和公示等。擴大干部工作民主,構建群眾知情機制,應貫徹適度公開的原則,科學界定保密與公開的范圍,一方面該公開的不公開,群眾不知情,貫徹群眾公認的原則就是一句空話;另一方面,干部工作不堅持適度保密,該保密的不保密,也會造成干部工作的極大被動。唯有做到干部工作的適度公開,才能真正落實群眾的知情權。
正確處理成本與效能的關系,不斷完善干部工作中的群眾參與機制。在干部的選任過程中,群眾參與面較為廣泛的形式是在大范圍內舉行民主推薦、民主評議等活動。這種活動具有規模和聲勢大、涉及的范圍和覆蓋面廣,推薦出來的干部人數多等特點,能最大限度地吸引眾多群眾的參與。正確處理成本與效能的關系,要注意把握三點:一是要加強教育,激發群眾的參與本資料權屬文秘寫作網,放上鼠標按照提示查看文秘寫作網更多資料熱情。二是群眾參與要滲透到干部選任工作的各環節,貫穿于全過程。要積極研究改進群眾參與的方法,提高工作的組織程度,增強操作的便捷性和經濟性,構建低成本、高效能的群眾參與機制。
正確處理推薦得票與群眾公認的關系,不斷完善干部選任工作中的群眾選擇機制。構建群眾選擇機制,要正確處理推薦得票與群眾公認的關系。一方面,要充分尊重民意,把群眾推薦得票作為選任干部的重要依據,另一方面,又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辯證地分析干部得票的多寡,不以得票多少作為唯一結論。一般說來,得票多寡可以反映群眾公認程度,但群眾公認度不是個體群眾的算術疊加。不同范圍、不同群體、推薦同一個人得票的多少往往有較大差異。因此,我們在選任干部時,切不可簡單地以票取人,要采取科學的方法,集中群眾的正確意見,防止工作中的片面性。
正確處理群眾監督與其他監督的關系,不斷完善干部選任工作中的群眾監督機制。在干部任用工作監督中,群眾監督是一種最基本、最重要的監督,它是干部任用工作貫徹落實黨的群眾路線的具體體現。發揮群眾監督的作用,構建群眾監督機制,首先,要從建立健全干部工作責任制入手,增強領導干部、組織人事部門自覺接收群眾監督的意本資料權屬文秘寫作網,放上鼠標按照提示查看文秘寫作網更多資料識,完善干部工作主動接受群眾監督的內在機制。其次,要加強群眾對干部工作的日常監督。只有把干部工作置于廣大群眾的監督之下,對干部的現實表現進行長期、不間斷地觀察,全面了解干部在工作圈、生活圈和交際圈的情況,才能搞好對領導干部和干部選拔任用的監督。再次,要把群眾對干部工作的直接監督和間接監督結合起來,一方面要拓寬群眾直接參與干部工作監督的途徑,如推行干部工作的預告、公示、述職考評等制度,直接聽取群眾對考察對象、擬任人選和領導干部的意見;另一方面,要加強對干部監督工作中的各種信息的收集、整理和處理,把群眾監督滲透到選拔任用干部工作全過程。
干部任用條例范文2
《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是選拔任用干部必須遵循的基本規章。自《條例》頒布以來,我局領導高度重視,認真貫徹落實,始終堅持正確的用人導向,建立科學規范的干部選拔任用制度,干部隊伍的整體素質有了大幅度提高。現將自查情況總結如下:
一、學習選拔任用條例。
通過領導帶頭學,全體同志堅持學,我們認真學習了《條例》和中央近年來頒布的一系列法規性文件、《公務員法》等重要內容,不斷強化學習效果,擴大宣傳面,不斷增強領導干部嚴格執行干部選拔任用條例的自覺性。
二、堅持選拔任用程序。
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上,我局堅持干部任用條件,嚴格干部任用程序,真正做到了“啟用想干事的人,重用會干事的人,培養能干事的人,調換不干事的人”。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按照規定程序辦事,認真把握好推薦、考察、討論、決定等關鍵環節,嚴格落實任前公示制、考察預告制、任職試用期制,自覺防止和抵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風,保證了選拔任用工作公開、公平、公正。今年,我局推薦一名中層干部為局黨組成員,推薦了兩名副局級后備干部。
三、嚴格選拔任用監督。
在完善制度的基礎上,我局不斷強化選拔任用干部監督機制,加強了對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干部工作的監督,有效的防止了違反選拔任用干部原則、程序和紀律的現象發生。真正用科學的制度、民主的方法、良好的作風、嚴格的紀律,把人選準用好。
四、加大干部培養力度。
我局領導班子在不斷加強自身建設的同時,全面落實《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綱要》,高度重視對干部的培養工作,注意提高領導干部隊伍的思想政治和業務素質,積極鼓勵干部參加省、市檔案部門組織的培訓和組織部組織的干部教育培訓,并派出兩名干部到局和石帆鎮掛職鍛煉,營造良好的學習鍛煉氛圍。
干部任用條例范文3
為貫徹落實以科學發現發展觀為指導,進一步加強民主監督,完善黨內民主,嚴格執行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規,促進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更加規范化和科學化,提高選人用人的公信度和群眾滿意度,按照市委組織部的有關要求,現將我局黨組20年度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報告如下:
一、總體情況。20年月,市商務局組建后,按照“三定”方案,商務局設置5個股室,根據工作需要,全局共調整任用5名股級干部,分別是局辦公室主任1名、市場股股長1名、規財股股長1名、外經貿股股長1名、行政審批服務股股長1名。新組建的商務局調整任用的股級干部都是原市商業協會及市經貿委所轄商務局擔任相關股室的股級干部,按規定程序進行,執行了股級干部選拔任用備案報告制度,干部群眾對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和新調整任用的干部都滿意。
二、貫徹執行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政策法規。黨組將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政策法規列為學習的重要內容,堅持抓好《干部任用條例》、《關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風、進一步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省委等法規文件和市委組織部出臺的相關規定的學習宣傳,使領導干部熟悉《條例》、精通《條例》、干部群眾了解《條例》。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做到了堅持原則不動搖、執行標準不走樣、履行程序不變通、遵守紀律不放松。
三、深入開展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風,健全完善干部任用和管理的長效機制。認真執行中央、省委和市委關于干部選拔工作的政策法規,加強干部任用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從建議人選的資格審查到黨組討論決定全過程,認真監督檢查,確保全局干部選拔使用工作做到公平公正透明,有效預防了干部任用工作中不正之風,完善了干部選拔任用有關事項報告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在全局樹立了正確的用人導向,形成了風清氣正的用人環境。
今后,要增進干部交流,建立溝通平臺。結合本局情況實際,通過考察、民主生活會、領導與干部交心談心等多種形式,及時聽取干部匯報,指出存在的問題,提出指導性意見。同時加強干部與干部之間的溝通聯系,形成行業互補和專業互助,不斷提高商務系統和諧奮進、科學發展水平。要在干部政治理論學習、業務能力提高上多下功夫,加大機關干部輪崗培訓力度,努力建設工作得力、作風過硬的高素質干部隊伍。
干部任用條例范文4
根據區委組織部關于《開展20xx年度區管領導班子干部選拔任用“一報告兩評議”工作的通知》(x組發〔20xx〕3號)要求,我局結合實際,認真開展了干部選拔任用“一報告兩評議”自查工作。現將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今年以來,根據工作需要,我局選拔任用糧管科科長1名,嚴格按照干部任免的任職條件,在規定的編制、職數范圍內,沒有超編超職數配備干部。
二、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視,認真學習
區糧食局黨組十分重視干部選拔任用“一報告兩評議”工作,成立了工作小組,細化工作責任,研究工作措施,切實加大對“一報告兩評議”工作的領導。先后多次組織全體干部和下屬企業班子成員集中學習《干部選任條例》和《xxx市XX區干部工作相關政策選編》等資料,并按“一報告兩評議”工作要求開展評議工作,全體干部本著高度負責、實事求是的態度,以無記名方式填寫《選人用人工作民主評議表》和《新選拔任用干部民主評議表》,客觀公正地對本部門開展干部任用工作進行了民主評議,評議的平均滿意率為100%。
(二)嚴格按規定選拔任用干部,形成正確的選人用人導向。
按照《xxx市XX區黨政機關科級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辦法(試行)》和《干部選拔任用條例》有關規定和要求,我局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始終堅持以《條例》為準繩,樹立正確的用人導向,牢牢把握用人標準,嚴格程序,規范操作,堅持原則,嚴肅紀律,做到堅持原則不動搖,執行標準不走樣,履行程序不變通,遵守紀律不放松。
1、嚴格標準條件,堅持用好的作風選作風好的人。一是堅持把政治標準放在首位,不僅看干部一時一事的表現,而且看其在一個相對較長時期內的整體表現;不僅看干部的平時表現,而且看其在關鍵時刻、重大問題面前的表現;不僅看干部八小時以內的表現,而且看其八小時以外的表現,全面了解其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堅決克服重才輕德現象。二是堅持走群眾路線,充分發揚民主,認真落實干部職工在選拔任用干部中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和監督權,堅決杜絕少數人選人、在少數人中選人的現象,進一步增強了干部工作的透明度。
2、嚴格按程序辦事,堅持程序一步不缺,履行程序一步不錯。一是嚴把推薦關。堅持會議投票推薦與個別談話推薦相結合,認真履行民主推薦程序,把好任用干部的提名關,提拔任用的科級干部,均按照有關職數配備、德才素質、任職條件等方面的要求,通過民主推薦確定考察對象。
二是嚴把考察關。考察前,由領導班子成員和辦公室組成考察組,制定考察方案,采取個別談話、民主測評、查閱資料、同考察對象面談等方法,全面掌握干部的德、能、勤、績、廉等方面的情況,有效地提高了考察結果的全面性、真實性、準確性。三是嚴把討論決定關。討論決定在整個干部任用工作中具有決定性的作用,不折不扣地堅持集體領導、個別醞釀、民主討論、會議決定的原則,認真貫徹民主集中制原則,充分發揚黨內民主,不搞個人說了算,不搞臨時動議,切實遵守組織人事工作紀律,嚴格按照規定辦事。四是嚴把公示關。認真做好干部任前公示,把好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的最后一道關口。對表決通過的擬任用的干部,在任前一定范圍內公開,主動接受干部群眾的監督,增加工作透明度,提高選人用人的準確性。
(三)強化組織領導,加強干部隊伍監督管理
一是加強管理。認真貫徹執行《干部選任條例》規定,結合實際,在任用干部工作中,始終按照編制規定的科級干部職數,嚴把職數關,做到不超編、不濫位。二是強化教育。進一步完善科級干部談話制度,主要領導不僅對科級干部進行任免談話,同時還強化干部日常管理,有針對性地進行工作談話、勤政廉政談話等,經常性提醒和防微杜漸,促使干部不斷加強自身修養,牢固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培養高尚的道德情操,切實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勵”,增強自我約束和主動接受監督的自覺性。
三、一報告兩評議效果
干部任用條例范文5
一、基本原則
堅持黨管干部原則;任人唯賢、德才兼備原則;群眾公認、注重實績原則;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民主集中制原則;依法辦事原則。嚴格掌握干部條件,確實把那些政治可靠、實績突出、群眾公認的優秀干部選拔到科級干部崗位上來。
二、擬選拔任用職位
主任科員職位2名(其中局機關主任科員一名;司法所主任科員一名)。
三、任職條件與資格
(一)基本條件
符合《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規定的黨政領導干部應當具備的基本條件。
(二)任職資格
1、競爭行政職位要求占用行政編,具有公務員身份的在職干部。
2、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
3、競爭正科非現職須具備副科級職務滿3年及以上的經歷。
4、年度考核連續2年優秀或連續3年稱職以上。
5、應經過任職培訓,特殊情況未達培訓要求的,應在提任后一年內完成培訓。
四、時間安排
去年12月9日—去年12月31日
五、程序步驟
1、核定職數(12月9日)
按照干部管理權限,與區公務員局核定職數,在有空余職數的情況下制定實施方案。
2、上報方案(12月10日)
將制定的民主推薦實施方案按照干部管理權限,上報區公務員局審批。
3、資格審查(12月13日)
按照民主推薦方案規定的資格條件進行資格審查,將符合任職資格的人選列入民主推薦范圍。
4、民主推薦(12月21日)
在全體干部中以不記名投票方式進行民主推薦。
5、確定考察對象(12月22日)
在民主推薦的基礎上,多數群眾認可方可列為考察人選,召開黨組會議,集體研究確定進入考察的干部人選。
6、上報審核(12月22日)
將民主推薦結果報區公務員局審核。
7、組織考察(12月22日—12月23日)
考察預告,組織考察組對考察人選進行考察。考察范圍為中層及以上領導干部、本科室全體干部及相關科室干部代表等。
對擬提拔的干部,在提交黨組討論前,先聽取紀檢監察部門的意見,對干部廉政情況做出文字說明。
8、討論決定(12月24日)
召開黨組會議,對擬任人選做出選拔任用決定。
9、任前公示(12月24日—12月30日)
根據《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有關規定和黨組會意見,將確定的擬任人選在機關內進行公示,公示期為七天。
干部任用條例范文6
全面以新《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以下簡稱新《條例»)和《關于加強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監督的意見》、四項監督制度等有關政策法規為指導,堅持黨管干部原則,結合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著力健全選人用人工作機制,從源頭上防止和整治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
二、工作目標
堅持把健全制度、嚴格監督、嚴肅紀律貫穿于選人用人工作的全過程,建立制度選人、陽光選人的長效機制,打造選人用人公信度“鏈條”,切實解決當前存在的選人用人范圍不寬;干部初始提名操作程序不夠規范;一定程度上存在以票取人現象;干部選任事前、事中、事后監管力度不夠,推進選人用人工作民主化、制度化、規范化、科學化水平。
三、工作時限
2014年3月—2014年12月
四、主要措施
(一)強化選人用人政策法規的學習教育。(3月-6月)
1、開展政策法規集中教育活動。將新《條例》和有關政策規定列為鄉科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必學內容,在全鎮開展一次選人用人政策法規集中教育活動,采取專題培訓、集體學習、個人自學、研究討論、知識測試等多種形式增強鄉科級領導干部執行選人用人政策法規的自覺性,自覺抵制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
2、開展分級分類談心談話活動。結合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分級分類開展干部談心談話活動,著重了解干部思想狀況,及時理順對干部工作有疑慮或對選人用人政策法規不了解等人員的情緒,并對加強和改進思想作風建設、帶頭遵守組織人事紀律、遵守選人用人政策法規、切實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等提出明確要求。
3、開展領導干部守紀承諾活動。研究制定《領導干部抵制選人用人不正之風守紀承諾書»,并組織領導干部簽訂《守紀承諾書»,作出個人承諾,切實做到用好的作風選作風好的人。
4、營造輿論宣傳氛圍。充分利用報刊、網絡等各種媒體,對選人用人政策法規進行大力宣傳,努力讓廣大干部群眾了解選人用人政策法規,支持并監督選人用人工作。
(二)清理規范健全選人用人工作制度。(3月一12月)
1、清理規范現有制度。組織專人對近年來制定的選人用人工作制度進行全面梳理,行之有效的要繼續堅持,不夠健全的及時修改完善,不合時宜的及時廢止,努力形成一套內容全面、程序嚴密、配套完備、有效管用的選人用人制度體系。
2、健全初始提名制度。完善推薦提名責任制,探索試行“三推兩決一述”選拔任用干部工作,按照新時期好干部標準以及“五看”、“五有”、“四選”、“兩不用一比較”的要求,重點強化黨委對初始提名人選的把關作用,全面樹立以德為先、注重實績、重視基層、群眾公認、作風過硬的用人導向,進而拓寬選人用人范圍,規范干部初始提名操作程序。
3、探索解決“四唯”問題。堅持發揚民主與組織把關相結合,在評價干部時做到既要尊重民意,又不簡單以票取人。以優化結構、提升素質、增強功能、形成合力為重點,進一步加強領導班子能力建設,強化班子配備的宏觀管理,引導干部樹立正確政績觀,在實干上競爭,在實績上比拼,充分調動各年齡段干部工作積極性,進而解決唯票唯分唯GDP唯年齡的“四唯”問題。
4、嚴格履行相關程序。根據新《條例》,明確干部選拔任用各環節操作步驟和程序,同時執行好《市縣(市、縣)黨委提拔調整干部任前報告審核工作暫行辦法》和《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全程紀實制度»,進而加強對干部選拔任用過程中的提名、推薦、考察、醞釀、決策等環節的全程監督,為開展問責追究提供依據。
五、組織領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