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产一区二区三精品久久久无广告,中文无码伦av中文字幕,久久99久久99精品免视看看,亚洲a∨无码精品色午夜

犬友笑傳范例6篇

前言:中文期刊網精心挑選了犬友笑傳范文供你參考和學習,希望我們的參考范文能激發你的文章創作靈感,歡迎閱讀。

犬友笑傳范文1

(吉林大學 法學院,吉林 長春 130012)

摘 要:目前理論界和實務界關于股東優先購買權對股權外部轉讓合同效力影響的眾說紛紜,實則是對優先購買權性質及其效力的認識分歧所致。按照股東優先購買權的制度本旨,其法律性質應為形成權,并且內在具有對抗第三人的效力。無論第三人是否完成股權變更登記,優先購買權人均能優先地獲得標的股權。承認未經優先購買權人同意的股權對外轉讓合同有效,不僅不會損害優先購買權人的利益,而且能夠最大限度地保護第三人的利益,因此是一種更為合理的制度選擇。

關鍵詞 :《公司法》;優先購買權;股權對外轉讓;合同效力

中圖分類號:D922.291.91 ;D92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2-3240(2015)04-0101-05

收稿日期:2015-02-22

作者簡介:尹航(1986-),山東菏澤人,吉林大學法學院民商法博士生。

現行《公司法》第71條規定,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過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并且,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這便是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對外轉讓股權的限制性條款,但其所限制的究竟只是股權變動的結果,還是包括股權對外轉讓合同效力,法律并未明確,由此導致理解的分歧。而實踐中爭議最為突出的問題則是,如果轉讓股東違反這一規定——未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并放棄優先購買權——而向第三人移轉股權并完成工商變更登記,其與第三人所簽訂的股權轉讓合同效力應當如何認定?法律實踐中對于相同的案情,法院的判決結果卻大相徑庭,至少存在無效、可撤銷、效力待定和有效四種觀點,表面上看是對優先購買權能否影響股權轉讓合同效力的爭議,實則反映出對于股東優先購買權的效力乃至性質的根本分歧。為正本清源,本文將從股東優先購買權的法律性質切入,然后剖析其內在法律效力,最后論證其與股權對外轉讓合同效力之間的關系。

一、股東優先購買權的性質厘定

股東優先購買權屬于私法中優先購買權的一種,對于其性質,由于我國現行法律規范未予明確,導致理論和實務的爭議頗大,其中影響較大的是請求權說和形成權說。

第一,請求權說。有學者主張優先購買權的性質應為請求權,即權利人對于有償轉讓財產之人所享有的優先于他人訂立買賣合同的請求權,[1](P325)或謂“優先購買請求權”。[2]按照這種觀點,當優先購買權的行使要件具備時,權利人須向轉讓人(義務人)發出以同等條件購買轉讓財產的要約,并且只有在轉讓人承諾時買賣合同方才成立。反之,如果轉讓人拒絕承諾,則買賣合同無法成立,優先購買權亦不能實現。如此顯然對優先購買權人不利,著名民法學家王澤鑒教授對此批評道:“依契約訂立請求權理論,買賣契約之成立,尚須義務人之同意,論其實質,無異于要約,因此義務人得以拒絕,與一般買賣契約的成立并無區別,不能合理地說明優先購買權的性質。”[3](P478)有鑒于此,附強制締約義務的請求權說隨之產生,該觀點認為,對于權利人的購買請求,義務人負有強制締約的義務,如果其拒絕承諾的,權利人可以訴請公權力介入,由法院強制義務人作出承諾,從而權利人取得買受人的地位。最高人民法院相關人士在解釋承租人優先購買權的性質時,即采納了這一觀點。 [4](P286-287)本文認為,附強制締約義務的請求權說否認優先購買權的獨立地位,而將其歸入強制締約的范疇,存在明顯缺陷。一方面,從制度功能來看,強制締約制度的功能旨在維護公共利益,且以當事人沒有同等的締約能力為前提,而優先購買權制度則不具有這樣的功能和前提。[5]其二,從制度操作來看,在義務人幾無可能避免與權利人成立買賣合同的強制締約機制下,仍然要求遵循要約-承諾程序,實在既無必要,又徒增成本,還拖延合同成立時間,違背效率原則。[6]因此,附強制締約義務的請求權說亦不符合優先購買權的本質。

第二,形成權說。就優先購買權的性質而言,在國內外學界形成權說都已逐漸成為一種通說。德國學者拉倫茨認為,“先買權屬于形成權,是旨在通過單方的行為建立一種對他人法律關系的形成權。”[7](P290)梅迪庫斯指出:“先買權是一種形成權,權利人可以通過單方意思表示而在自己與形成權的相對人(《民法典》將這稱作義務人)之間成立買賣合同。此項權利以義務人向一個第三人出賣為前提條件。”[8](P128)王澤鑒教授亦認為,優先購買權“無論其為法定或約定,論其性質,系屬形成權”。[3](P468)具體就股東優先購買權的性質而言,公司法學者指出,轉讓人與第三人成立股權轉讓關系后,一旦權利人主張優先購買權,即能夠使權利人與轉讓人之間按同等條件形成股權轉讓合同關系。鑒于這種法律關系是依照權利人單方意志而產生的,符合形成權的基本屬性,應認可優先購買權具有形成權的性質。[9](P225)

本文認為,法律規定優先購買權制度的目的就在于,確保權利人能夠以與第三人的同等條件,優先于第三人獲得轉讓財產,從而實現維護社會穩定、保持既有秩序、發揮物之價值等功能。而形成權的法律定性則更有助于實現這一立法目的,有利于權利人盡早進入買賣關系,在司法操作中也相對便捷高效。此外形成權說還具有規范和理論上的優勢,即優先購買權既不同于自由締約機制,也不同于強制締約機制,而是具有獨立的地位。[5]

二、股東優先購買權的效力辨析

基于股東優先購買權的形成權性質,其他股東一經向轉讓股東做出行使權利的意思表示,無論轉讓股東是否愿意,二者之間就可以直接成立股權轉讓合同,此即優先購買權的內部效力,對此并無疑義。但是,優先購買權是否具有外部效力,或者說對抗第三人的效力,法律并未明確規定。如果轉讓股東未對優先購買權人履行通知義務,或者在優先購買權人表示購買之后,仍然將標的股權移轉給第三人,并辦理完畢公司股東名冊變更及公司登記機關變更登記手續的,此時優先購買權的行使能否阻卻第三人取得股權?對此,理論界和實務界存在著不同的認識。

本文認為,只要優先購買權人在除斥期間內行使權利,就能夠優先于第三人取得股權,無論第三人是否為善意、是否已經完成股權轉讓的登記機關變更登記。

第一,從法定優先購買權制度創設的本旨來看,就是要確保權利人能夠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于第三人取得轉讓財產的所有權。法律之所以賦予特定主體以優先購買權,實質上是因為這些主體或者與優先購買權指向的標的之間存在特別的結合關系,如是長期承租人、建筑物所在土地的所有人,或者與轉讓人有特別的人身關系,如是轉讓人的親屬、共有人、股東或合伙人等,為了保護這些特別的關系,法律嚴格限制轉讓人的轉讓自由,確保優先購買權人終局取得財產權。基于此種宗旨,法定優先購買權無需公示就能對抗任何人,即便第三人不知道該權利存在而從轉讓人處取得財產權,也不能求助于善意保護。[5]因此,股東優先購買權既然是由公司法明確規定的,那么這種規定本身即相當于權利的公示,甚至強于交付、登記等一般公示的效力,并且應當高于對善意第三人的保護。[10]

第二,從股東優先購買權的機能來看,對抗第三人也是其應有之義。公司明文法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股東的優先購買權,顯然不是僅僅使權利人能夠依其單方意志自動與轉讓股東成立合同關系,而是對于第三人也產生效力,此種效力即法定的優先效力,即優先購買權人能夠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于第三人獲得股權。此種法定的優先效力相當于物權的優先效力,[11](P342)因此,優先購買權的物權效力自其行使的基礎事實具備時產生,如果轉讓股東無視優先購買權的存在而將股權移轉給第三人的,此種行為對于優先購買權人無效,其可請求公司撤銷該股權變更相關登記,而將自己登記為該股權的持有人。反之,如果不承認股東優先購買權具有此種對抗第三人的物權效力,則無異于使之降格為債權,與第三人處于平等地位,一旦第三人完成股權登記機關變更登記,優先購買權人的權利將徹底無法實現,這種不具有優先性機能的權利還能稱之為優先購買權嗎?這顯然不符合優先購買權制度的立法目的。就此意義而言,優先購買權不僅具有對抗轉讓人的效力,亦同時具有對抗第三人的效力,只有兼具這兩種機能的權利方能稱之為優先購買權。

第三,從股東優先購買權特有的制度功能來看,外部效力也是其實現的必要條件。反對優先購買權外部效力的一個重要理由就是不會損害權利人的根本利益,以房屋承租人優先購買權為例,有學者認為,在出租人向第三人移轉房屋所有權之后,即使不賦予優先購買權對抗第三人的效力,也不會損害承租人的利益,因為租賃合同中承租人的最大利益是繼續租賃房屋,取得租賃房屋的所有權則是附屬利益,而根據“買賣不破租賃”原則,承租人可以繼續享有租賃期內的租賃利益,所以當承租人的優先購買權遭受損害時,可賦予其損害賠償請求權的方式去填補,[2]而沒有必要否定第三人對租賃房屋的所有權。本文認為,如果說以不會損害權利人根本利益來否定優先購買權外部效力的觀點對于承租人優先購買權似有一定合理性的話,對于股東優先購買權則無適用余地。因為優先購買權制度不僅具有維護原有股東經濟利益的功能,更為重要的是能夠維護公司的人合性,而后者則是有限責任公司存續與穩定的重要基礎。因此,有限責任公司股權的對外轉讓,并不單純是一個財產權的交易問題,還涉及到公司成員之間的信任關系及公司結構穩定的問題,在這里善意第三人利益保護并非居于絕對優先的地位。如果否認股東優先購買權的外部效力,由第三人終局性地取得股權,而由轉讓股東對優先購買權人承擔違約責任,似乎沒有損害原有股東的經濟利益,但卻無法彌補其維護公司內部關系穩定期待利益的損害,讓原有股東與其反對的人合作共事,難免不會發生互不信任、爭執甚至僵局,最終影響公司的運營與發展,對于受讓股權的第三人來說,這似乎也是其所不希望的結果。相反,肯定優先購買權的外部效力,給第三人帶來的只是無法獲得股權的經濟利益損失,對此通過轉讓股東的損害賠償即可以完全填補。因此,從利益衡量的角度來而論,肯定優先購買權的外部效力,是一個契合有限責任公司相關各方利益實際的方案。

三、優先購買權對股權對外轉讓合同效力影響的取舍

現在回到本文開篇時提到的問題,即股東優先購買權能否對股權對外轉讓合同的效力產生影響,目前理論和實務界對此問題的回答可以歸納為肯定論和否定論兩種基本的立場。

(一)肯定論及其缺陷

肯定論主張股東優先購買權能夠對股權對外轉讓合同效力產生影響,亦即在其他股東未放棄優先購買權情形下而簽訂的股權對外轉讓合同不能成為有效合同。但在具體解釋此種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原因時,肯定論內部亦存在分歧,歸納起來主要有三種代表性觀點:

第一,無效說。這種觀點認為,《公司法》第71條有關滿足其他股東優先購買權的規定屬于強制性規定,而《合同法》第52條規定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合同無效,因此未經其他股東放棄優先購買權而簽訂的股權對外轉讓合同無效。[12]第二,可撤銷說。這種觀點認為,轉讓股東未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或未向其他股東通報轉讓價格等主要條件而訂立的股權對外轉讓合同,應當界定為可撤銷合同,因為其違反了公司法有關轉讓股東行使處分權的法定限制條款,侵害了其他股東的優先購買權;又鑒于其他股東是否有意、是否具有財力行使優先購買權并不確定,因此,任何享有法定優先購買權的股東均可請求撤銷該合同。[13]第三,效力待定說。這種觀點認為,有限公司股東的股權轉讓受到法定和約定的限制,即股東對其享有股權不能完全自由地處分,他必須在其他股東同意或放棄優先購買權的情況下才能向非股東轉讓其股權。在這種情況下,股東對股權的處分并不完整、充分,這與欠缺處分權而為的民事行為類似,應當類推適用民法有關無權處分行為的規定,認定該行為為效力待定的民事行為。[14]

本文認為,無論無效說、可撤銷說還是效力待定說,其所例舉的具體理由,均不能夠為肯定優先購買權作為股權轉讓對外合同效力的限制條件提供充分的支撐。

第一,公司法中的股東優先購買權規定并不屬于強制性規定。首先,《合同法》第52條第5款規定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合同無效,但現行法律、法規并未規定轉讓股東與第三人所簽訂的股權轉讓合同須經其他股東放棄優先購買權才能生效,因此未經其他股東放棄優先購買權不構成股權對外轉讓合同無效的理由。其次,公司法關于優先購買權的規定屬于任意性規定而非強制性規定。[9](P225)《公司法》第71條第4款明確規定:“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這意味著法律出于尊重公司自治的目的,允許有限責任公司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對股權轉讓程序作出不同于同條前3款的規定,亦即,公司章程可以規定股權對外轉讓不受任何限制,無需經過其他股東同意,其他股東也不享有優先購買權。因此,以未經其他股東同意或者放棄優先購買權而違反強制性規定為由認定股權對外轉讓合同無效,與現行法規定顯然不符。

第二,優先購買權人并不具備行使合同撤銷權的主體資格。可撤銷說主張優先購買權人可以權利被侵害為由撤銷轉讓股東與第三人之間的合同,但卻并未明確其法律依據,對此,只能在合同法中進行探尋。《合同法》第54條所規定的可撤銷合同,是指因意思表示不真實,而允許受到損害的一方當事人通過行使撤銷權的方式使其歸于消滅的合同,具體范圍包括因重大誤解、顯失公平、欺詐、脅迫、乘人之危等原因而成立的合同。未經其他股東放棄優先購買權而簽訂的股權對外轉讓合同明顯不屬于因意思表示不真實而成立的合同,并且,即使合同的確存在意思表示瑕疵,能夠行使撤銷權的主體也只能是合同的當事人,而非當事人以外的優先購買權人。因此,允許優先購買權人撤銷股權對外轉讓合同的觀點在現行法律規范中無法找到直接的依據。

第三,轉讓股東對其股權享有完全的處分權。效力待定說的立論基礎是將未經其他股東同意或放棄優先購買權而訂立的股權對外轉讓合同類比為無權處分合同,但是這種類比并不適當:首先,《合同法》第51條所規范的無權處分合同是指“無權處分權的人處分他人財產”而訂立的合同,而作為股權對外轉讓合同中轉讓人的股東處分的顯然不是“他人財產”,而是自己的合法財產;轉讓股東更不是“無處分權的人”。其次,即使對于無權處分合同,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3條“當事人一方以出賣人在締約時對標的物沒有所有權或者處分權為由主張合同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其效力也不再取決于權利人的追認或者無權處分人取得處分權,而是完全有效。[15](P81)因此,效力待定說亦不符合股權對外轉讓合同的實際。

(二)否定論及其優勢

鑒于肯定論所存在的上述諸多缺陷,目前已有越來越多的理論與實務觀點開始否定優先購買權與股權對外轉讓合同效力之間的聯系,認為股權對外轉讓合同自成立即生效,即使未經其他股東同意或放棄優先購買權亦不受影響。最高人民法院早在2003年北京新奧特公司訴訟華融公司股權轉讓合同糾紛案中即明確指出,轉讓股東與第三人簽訂的股權轉讓合同是“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且不違反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的禁止性規定,屬有效合同”,“轉讓股東未告知優先購買權人或者征得其同意的,股權轉讓合同依然具有確定的法律效力”。 其原因在于,如何判斷沒有滿足其他股東優先購買權規定的股權轉讓合同效力問題,在本質上依然屬于合同法的范疇,理當回歸到合同法的規定中去。[16]《合同法》第44條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而公司法及有關行政法規并未就股權轉讓合同作出須經批準或登記生效的規定,因此,如果股權轉讓雙方不存在《合同法》第52條所規定的惡意串通損害其他股東優先購買權的情形,其股權轉讓合同自成立時生效。[17](P127)《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優先購買權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2條也明確規定:“股東向股東以外的第三人轉讓股權,其他股東行使優先購買權或因不同意對外轉讓而購買擬轉讓股權,其他股東或公司請求人民法院撤消股權轉讓合同或確認股權轉讓合同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于支持。”

本文認為,否定股東優先購買權會對股權對外轉讓合同效力產生影響的觀點,具有如下四個方面的理論與實踐優勢。

第一,符合股東優先購買權的制度目的。公司法規定股東優先購買權的目的在于,確保原有股東能夠以同等條件優先于第三人獲得標的股權以維護公司內部的信任關系,而不是優先于第三人與轉讓股東簽訂股權轉讓合同。更為關鍵的是,僅有股權轉讓合同的生效,并不能立即發生股權變動的后果,后者還需滿足法定的轉讓限制條件、辦理公司股東名冊變更以及公司登記機關變更登記才能最終實現。所以,為確保股東優先購買權的制度目的,法律只需要否定第三人對標的股權的終局取得即可,而沒有必要否定第三人與轉讓股東之間的股權轉讓合同。就此意義而言,《公司法》第71條所規定的其他股東同意權及優先購買權,實際上是對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變動結果所作的限制條件,而非對股權對外轉讓合同效力的限制。因此,股權對外轉讓合同的效力應當依據合同法的規定來確認,并不受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和優先購買權的影響。[18](P103)

第二,符合股東優先購買權行使規則。作為形成權的優先購買權行使需要具備前提條件,即王澤鑒教授所言的“唯此項形成權附有停止條件,須俟義務人出賣標的物于第三人時,始得行使。”[3](P477)就股東優先購買權而言,其行使的前提條件即為轉讓股東與第三人成立有效的股權轉讓合同,優先購買權人須要根據該合同的內容確定自己行使權利的同等條件,如果不承認該合同有效,反而將該合同認為無效,則股權對外轉讓就無從談起,優先購買權因而也喪失了行使的依據。據此,為保證股東優先購買權的順利行使,亦應當承認作為其前提的股權對外轉讓合同的有效性。

第三,并不損害優先購買權人的利益。在明確優先購買權的外部效力前提下,其他股東的優先購買權并不會因為股權對外轉讓合同的生效而喪失,權利人在除斥期間內仍然可以隨時行使權利,當轉讓股東與第三人簽訂股權轉讓合同后,如若辦理股權變更登記,須向向公司提出,其他股東此時可以提出優先購買的主張,如果轉讓股權拒絕向優先購買權人移轉股權,優先購買權人可請求法院強制實際履行;如果轉讓股東在未通知其他股東的情況下利用控制公司事務的便利私自為第三人辦理了股權變更登記,則其他股東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同時請求撤銷轉讓股東與第三人之間的股權變更登記。[17](P128)據此,并非只有通過使股權對外轉讓合同無效或被撤銷才能保障優先購買權的實現,實際上優先購買權所內含的對外效力即可實現同樣的效果,也就意味著股權對外轉讓合同是否有效不會對優先購買權造成損害,那么也就沒有必要以優先購買權來限制股權對外轉讓合同的效力。

第四,有利于最大限度地保護第三人的利益。無論是否承認股權外部轉讓合同的效力須受優先購買權的制約,優先購買權人均能夠最終取得標的股權,但對第三人的利益保護而言,則存在實質性差異。在肯定優先購買權的行使決定股權對外轉讓合同效力的情形下,股權對轉讓合同只有無效這一種最終結局,此時第三人只能通過締約過失責任獲得救濟。相反,在否定論下,股權對外轉讓合同自成立時生效,其他股東行使優先購買權,導致轉讓股東與第三人之間的合同履行不能,轉讓股東應向第三人承擔違約責任。而違約責任和締約過失責任存在明顯的區別,其中與第三人利益關系最為密切者為歸責原則和賠償范圍:在歸責原則方面,違約責任是嚴格責任,締約過失責任是過錯責任。在損害賠償范圍上,違約責任賠償的是期待利益的損失,期待利益既包括了可得利益,也包括了履行本身。而締約過失責任只賠償信賴利益的損失,即非過錯方因信賴合同的訂立而支付的各種費用。[19](P360-361)由此可見,違約責任對于第三人的保護顯然更為充分,這亦成為否定論優于肯定論的又一有力證據。

綜上,本文認為,根據股東優先購買權的制度目的,其法律性質應當界定為形成權,并具有兩種內在的效力:一方面權利主體可依單方意志與轉讓股東成立合同關系,另一方面能夠優先于第三人而終局地獲得標的股權,無論后者是否完成股權變更登記。據此,無論未經優先購買權人同意的股權對外轉讓合同的效力如何,都不會妨礙優先購買權的行使,以優先購買權來限制股權對外轉讓的效力并無必要。相反,承認未經優先購買權人同意的股權對外轉讓合同有效,不僅更為契合股東優先購買權的操作實際,更能夠極大提升第三人利益的保護程度,“無疑是一種相對最優、更為可取的選擇”。[6]

參考文獻

[1] 王利明.合同法研究.(第三卷)[M].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 2012.

[2] 蔣大興.股東優先購買權行使中被忽略的價格形成機制[J].法學,2012,(6).

[3] 王澤鑒.民法學說與判例研究(第一冊)[M].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5.

[4] 奚曉明.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理解與適用[M].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2009.

[5] 常鵬翱.論優先購買權的法律效力[J].中外法學,2014,(2).

[6] 趙旭東.股東優先購買權的性質和效力[J].當代法學,2013,(5).

[7] (德)卡爾·拉倫茨,王曉曄等.德國民法通論(上冊)[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

[8] (德)迪特爾·梅迪庫斯,杜景林,盧諶.德國債法分論[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7.

[9] 葉林.公司法研究[M].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8.

[10] 李永軍.論優先購買權的性質和效力[J].中國政法大學學報,2014,(6).

[11] 奚曉明,金劍鋒.公司訴訟的立論與實務問題研究[M].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2008.

[12] 張艷,馬強.股權轉讓的法律問題--《公司法》第72條適用之探討,[J].法學論叢,2008,(3).

[13] 劉俊海.論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轉讓合同的效力[J].法學家,2007, (6).

[14] 趙萬一,吳民許.論有限公司出資轉讓的條件[J].法學論壇,2004,(5).

[15] 奚曉明.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買賣合同司法解釋理解與適用[M].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2012.

[16] 曹興權,股東優先購買權對股權轉讓合同效力的影響[J].國家檢察官學院學報,2012,(5).

[17] 白慧林.股權轉讓熱點問題:規則與實踐的考量[M].北京:法律出版社,2014.

[18] 張舫.公司法的制度解析[M].重慶:重慶大學出版社,2012.

犬友笑傳范文2

1、一般的運動推薦每天二十到三十分鐘,每天運動的次數不少于3次,轉呼啦圈減肥的話也可以適用,以感覺舒適、不勞累為度。

2、呼啦圈屬于相對較緩和的運動,對于減掉腰腹部多余的脂肪有較好的效果,呼啦圈最好選擇重量適中的藤條包裹的,不要用過重的金屬呼啦圈,以免對身體和內臟造成損害。

(來源:文章屋網 )

犬友笑傳范文3

獨特的市場定位確定專、業的產品策略

“問題肌膚的顧問”是宗茂產品的獨特定位,這是宗茂一直以來堅持走的一條專業化的路線,這在中國的化妝品行業中也是獨樹一幟的。一個企業要有競爭力,產品首先要有賣點,宗茂產品獨到的產品定位、過硬的產品質量、精美的產品包裝、優良的售后服務,專門幫助問題性肌膚的消費者解決問題。專業是宗茂產品一貫以來秉承的宗旨,從研究開發、生產渠道,到經營管理、銷售模式都追求“專業”。十年來宗茂一直堅持執行:非確實有效的產品是絕對不會推向市場的,而事實證明宗茂的決定是正確的,宗茂品牌能取得這樣的品牌效應,也正是依靠這些堅持。

在營銷策略方面,宗茂公司于2003年始斥巨資在中國中央電視臺投放大量廣告,提高公司知名度與美譽度,努力完善市場銷售及售后服務的基礎上建立了龐大的營銷網絡體系,并堅持以“優點經銷制”的營銷方針,在全國范圍內推廣“宗茂”品牌。另外,公司還設立了專業的銷售服務部,通過全套信息網絡服務跟蹤體系、光纖通信等現代化營銷方式,對宗茂產品的銷售、品牌建立、售前售后服務進行全方位的跟蹤維護。在多年建立的銷售渠道基礎之上,力保重點城市終端的銷售,同時積極拓寬銷售渠道,不斷開發二三級市場,并不遺余力地以各種政策和手段解決分銷渠道中的問題;或是緊跟市場發展趨勢,適時調整營銷策略:將多年的批發營銷模式向扁平化發展,逐步過渡到終端市場,同時推進在各大中型城市的深度分銷。

化妝品行業競爭的激烈大家是有目共睹的,如何把握自己產品的需求和定位,做好透徹的市場分析和研究,是化妝品企業的根本所在,也是創建品牌的基礎所在。

創造真正的中國化妝品名牌

很多人都知道“理念”,并且常掛在嘴邊,但是對“理念”的真正含義,知道的人卻很少。其實,拆宇分析,“理”有道理、理想、理會等意思,“念”有念想、惦念、紀念等含義,總起來的意思是指,一個人精神世界里具有一定審美要求的觀點、思考、演繹之疊加與提煉。

產品賣給誰,為哪些顧客服務,只有產品的市場定位準確,市場發展前景好,市場容量大,才有可能創出品牌。目前,化妝品主要有“高端、中端、低端”三種,“高端”是以它的品牌價值和產品質量取勝市場;“中端”則以合理的價格和廣泛的受眾贏取市場;而“低端”則是以低廉的價格和產品的多樣化占據市場。企業應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和市場環境合理地制定產品計劃。

一個企業可以沒有資產,但決不可以沒有品牌,品牌的創建成就了資產的巨大價值,因為它是涵蓋了設計、態度、產品、質量、服務、知識、身份地位象征及價值在內的無形資產。隨著WTO的逐漸深入。全球化進程的加快,企業對品牌的要求也已越來越重視。國外賣的是文化,中國賣的是產品。市場是變幻莫測、無法預料的,“身在其位,必謀其政”,在激烈的市場和行業競爭中,化妝品企業應時刻保持清醒頭腦,以不變應萬變,密切關注市場動態,隨著時間的變化而不斷地調整策略,以創新意識確保品牌的持續發展。

犬友笑傳范文4

債權轉讓通知書送達的效力有,債權轉讓通知書,由律師送達,只要債務人收到,并確認就是債權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就有法律效力。合同法對債權轉讓的生效要件采用通知主義原則。

根據《合同法》第八十條規定,“債權人轉讓權利的,應當通知債務人。未經通知,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債權轉讓協議生效后,受讓人取得了債權,但是如果該轉讓未通知債務人,受讓人向債務人主張權利的,債務人有權予以拒絕。

(來源:文章屋網 )

犬友笑傳范文5

[關鍵詞]土地轉讓;承包

中圖分類號:D9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0278(2014)01-140-01

1982年,原告張某金作為戶主,在巫山縣某村四組承包土地4.05畝。2008年5月4日,被告張某宣、陳某與被告巫山縣某民用煤銷售有限公司簽訂《土地轉讓協議》,將張某金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戶承包的的荒山轉讓給被告巫山縣某民用煤銷售有限公司。被告巫山縣某民用煤銷售有限公司一次性補償被告張后宣、陳某208000元。該協議后經過了該村集體組織的認可。被告巫山縣某民用煤銷售有限公司在轉讓該荒山后,將其用作修建辦公生產綜合樓用地,并向行政部門申請了審批,相關審批手續得到了國土房管部門審批,用地許可證正在辦理過程中。在被告巫山縣某民用煤銷售有限公司辦理用地審批時,被告張某宣、社長張某林,村民委員會出具了土地轉讓情況的證明,證明土地轉讓情況屬實,請相關部門按照相關政策辦理相關手續。后該荒山劃在新城改造范圍內,土地升值,故原告以被告簽訂的土地轉讓協議沒有經過原告允許,也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要求確認《土地轉讓協議》無效。

爭議焦點:本案涉及農村承包土地轉讓問題,歸結到本案就是原被告之間簽訂的《土地轉讓協議》是否有效的問題。

本案在審理過程中,出現了以下幾種不同的觀點:

第一種觀點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一百二十八條規定,土地承包經營權人依照農村土地承包法的規定,有權將土地承包經營權采取轉包、互換、轉讓等方式流轉。本案中,雖然原告張某金為該農村承包經營戶的戶主,但被告張某宣、陳某作為該農村承包經營戶的成員,其與被告巫山縣某民用煤銷售有限公司簽訂土地轉讓協議轉讓荒山土地的行為,實際上是一種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戶的代表行為,所簽訂的土地轉讓協議,對其他家庭成員具有約束力。同時雙方簽訂的《土地轉讓協議》征得了發包方的同意,該合同沒有違背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應屬有效。

第二種觀點認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一百四十條,建設用地使用權人應當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改變土地用途;需要改變土地用途的,應當依法經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批準。《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條,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于非農業建設;但是,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并依法取得建設用地的企業,因兼并、破產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權依法發生轉移的除外。本案中二被告陳某、張某宣將該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轉讓給被告某民用煤銷售有限公司,用于建設企業生產、生活用房,改變了農村土地的用途,某公司使用該土地至今未取得國家有權機關的批準,其行為違反了國家土地管理法中的效力性強制性規定,應認定無效。

第三種觀點認為:被告巫山縣某民用煤銷售有限公司在受讓原告的荒山后,雖然計劃用于修建企業生產生活綜合樓,但并未進行違法建設,改變土地用途的行為也沒有連續實施,被告巫山縣某民用煤銷售有限公司所購買的土地為荒山,并非耕地,所轉讓土地用于公司經營,并無違法。如果某民用煤銷售有限公司在轉讓土地后改變了土地原先的規劃性質,那么該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協議就應當無效。但現在某民用煤銷售有限公司在轉讓土地后還沒有改變土地用途,只是計劃用于修建企業生產生活綜合樓,因此該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協議應當是效力待定。

案件評議:

犬友笑傳范文6

但該公司成立后,王偉因不懂經營管理,加上不務正業,使公司欠下800多萬元的債務。為了讓公司走出困境,張麗和王偉商量,二人離婚,公司歸張麗所有,債務也由張麗負擔。

2007年3月15日,張麗與王偉簽訂了協議書,約定他們公司所有的資產歸張麗所有,并由張麗自行經營。3月19日,張麗與王偉簽訂離婚協議,同日約定他們公司所欠債務由張麗承擔,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為張麗。6月8日,王偉與張麗簽訂財產、債務分割協議,約定公司歸張麗。

雖然上述約定已經達成,但自離婚后,王偉不僅始終未與張麗辦理股權變更登記,還不認可上述協議。2010年7月,張麗訴至法院,要求確認王偉持有的公司80%的股權為張麗所有。

案經人民法院審理認為:離婚協議中關于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離婚的男女雙方均具有約束力。張麗、王偉簽訂的離婚協議中約定他們公司所欠債務由張麗承擔,公司歸張麗所有,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為張麗,由于公司的股東只有王偉和張麗,所以雙方的上述協議內容可以確認王偉就公司的全部股權應轉歸張麗所有。上述協議是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其內容未違反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合法有效,雙方均應依約全面履行,故判決王偉持有的公司80%的股權歸張麗所有。

律師點評:

本案爭議的焦點為:一、張麗與王偉在財產分割中約定將公司的資產歸張麗所有,是否包含了轉讓股權的意思?在沒有股權轉讓協議的情況下,此種約定是否視為王偉已經將80%的股權轉讓給了張麗?二、張麗的訴訟是否已經超過訴訟時效?

首先,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八條規定:離婚協議中關于財產分割的條款或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工資、獎金;生產、經營的收益;知識產權的收益;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本案中張麗與王偉于2007年3月15日達成協議,約定將公司的所有資產歸張麗,這個協議是兩人已經達成離婚的共識,進而對二人生活期間的財產進行分配而達成的協議。因公司是張麗與王偉在結婚以后設立的,故應屬于張麗與王偉夫妻生活期間的共有財產,這個公司的股東又只是張麗與王偉,因此,二人有權處理、處分該公司,二人在離婚協議中約定將公司的所有資產歸張麗所有也是符合法律規定的。

另張麗與王偉于2007年3月15日和6月8日達成的協議,都明確寫明了公司歸張麗所有,不僅該公司的資產歸張麗所有,與該公司有關的一切有形和無形財產包括股權全部歸張麗所有。因此,可以確認張麗與王偉就公司的全部股權歸張麗所有已達成一致意見,即王偉所有的80%的股權應轉歸張麗所有。上述協議是張麗與王偉的真實意思表示,其內容未違反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合法有效。

此外,在張麗與王偉的財產分割協議中,未明確約定履行期限,依據《合同法》第六十條規定,當事人就有關合同內容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適用下列規定: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債務人可以隨時履行,債權人也可以隨時要求履行,但應當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據此,在王偉未依照約定履行的情況下,張麗可隨時要求其履行,本案也就不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故,法院支持張麗的訴訟請求是符合法律規定的。

相關精選

主站蜘蛛池模板: 五十老熟妇乱子伦免费观看| 色窝窝亚洲av网在线观看| 曰本无码不卡高清av一二| 日本艳妓bbw高潮一19| 国产精品成人久久久久久久| 自拍偷在线精品自拍偷无码专区| 久久亚洲熟女cc98cm| 9久9久女女热精品视频在线观看| 亚洲国产精品久久青草无码| 国产精品_国产精品_k频道| 日本亚欧热亚洲乱色视频| 日本极品少妇videossexhd| 男人一边吃奶一边做爰免费视频| 人妻三级日本三级日本三级极| 成在人线av无码免观看| 亚洲欧美不卡高清在线| 亚裔大战黑人老外av| 国产精品无码人妻一区二区在线| 国产精品国产三级在线专区| 久久久久亚洲av成人无码网站| 国产精品久久久久高潮| 久久天天躁狠狠躁夜夜躁2014| 亚洲人成在线影院| 少妇伦子伦情品无吗| 精品香蕉99久久久久网站| 久久亚洲日韩精品一区二区三区| 国产精品国产三级国产aⅴ下载| 久久免费观看午夜成人网站| 最新国模无码国产在线视频| 玖玖资源 av在线 亚洲| 国产偷窥熟女精品视频大全| 风韵少妇性饥渴推油按摩视频| 国产卡一卡二卡三免费入口| 亚洲人成在线观看网站不卡| 97无码人妻福利免费公开在线视频| 亚洲欧洲中文日韩乱码av| 人妻aⅴ无码一区二区三区| 无码人妻一区二区无费| 国产三级精品三级在专区| 无码熟妇人妻av在线一| 天天躁夜夜躁av天天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