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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業政策評估論文范文1
論文關鍵詞:林業社會化;服務體系;社會需求
2004年8月,江西省開始了新一輪集體林權制度改革,主體改革基本結束,配套改革正在跟進。林業產權制度改革塑造了林農的市場主體地位。林農自主經營、發家致富的積極性極大地調動起來,但以家庭為基本單位的小規模林業生產與規模化、專業化、社會化大生產之間的矛盾越來越突出,建立健全林業社會化服務體系能較好地解決這一矛盾。為此,筆者與課題組成員于2006年8月至2007年9月先后深入江西省林業基層單位、鄉村和農戶中開展林業社會化服務需求調研,以期通過實地調研為林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提供依據。
1林業社會化服務體系的概念和內容
林業社會化服務。指的是專業經濟技術部門、鄉村合作經濟組織和社會其他方面為林業發展所提供的各種服務。林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是指為林業發展提前、產中和產后服務的服務組織和活動的組合。
林業社會化服務內容十分廣泛,涵蓋了林業生產全過程,一是產前服務。包括林業技術教育和培訓服務、科技推廣和咨詢服務、林業政策法律咨詢服務、林產品市場信息服務、林地林木流轉服務、籌資融資(信用擔保、抵押貸款)服務、提供優質種苗等必要生產資料二是產中服務,包括林地規劃設計,造林撫育設計。采伐更新作業設計,育種育苗、整地造林、撫育間伐、林地更新的技術指導,森林有害生物和火災預防,林地林木資產評估,木竹檢量,林木采伐等服務。三是產后服務,包括林產品收購、儲運、加工、銷售提供的服務。
2林業社會化服務需求調研基本情況
2006年8月到2007年9月,筆者和課題組成員按山區、丘陵、濱湖平原選擇了江西省14個縣開展實地調研和問卷調查,另外6個縣開展農戶問卷調查。調研中,共召開由政府和部門領導、林業技術管理干部、鄉村干部、林農、林業大戶組成的現場座談會42場,實地考察調研鄉村、基層林業工作站、產權流轉中心、“三防”協會、造林公司、國營林場、林業生產基地等與林業社會化服務體系相關的單位和部門45個。調查問卷分干部調查問卷和林農調查問卷兩類,發放干部調查問卷230份,收回180份;發放林農調查問卷305份,收回229份,合計收回調研問卷409份。通過調研,取得了第一手數據資料。
3林業社會化服務需求調研結果分析
3.1林農從事林業生產要素稀缺性調查分析
調查問卷設計了“您經營林業最缺的是什么?”,如林農缺少某項要素則按資金、技術、市場信息、勞務、其它5項填寫。在全省調查了23個村229戶林農,結果有225戶農戶缺少一項或幾項生產要素,占調查農戶的98.3%。其中,缺少資金的124戶,缺少技術91戶、缺少市場信息51戶、缺少勞力32戶,缺少其它如林地、管理等6戶,它們分別占缺少生產要素戶數的55%、40%、23%、14%和3%。林農主要缺的是資金,其次是技術和市場信息,勞動力和其它要素不是主要問題。5項生產要素的稀缺性比例結構如圖1。
然而,在山區、丘陵或平原地區林農生產要素稀缺性表現不同:在山區鄉村,63%的農戶缺乏資金,33%的農戶缺少技術,26%的農戶缺乏市場信息,10%的農戶缺少勞力;而在丘陵或平原鄉村,45%的農戶缺乏資金,51%的農戶缺少技術,20%的農戶缺乏市場信息,21%的農戶缺少勞力。按農戶生產要素稀缺性從大到小排序,山區順序是:資金一技術一信息一勞力,丘陵或平原順序是:技術一資金一勞力一信息。調查研究結果表明,由于不同地區林業經營的傳統和習慣不同。農戶在經濟上對林業依賴程度不同,生產要素的稀缺性和需求程度也不同。山區林農對林業的依賴程度大。同時林地面積大,資金成為經營林業最大障礙;丘陵或平原地區農戶基本上以農耕為主,務林不是傳統產業,缺乏林業經營經驗和技術,技術則成為第一需求。因而,不同區域宜采取不同的政策措施,以滿足農民的林業生產需求。
同時,在對林業干部、技術人員、鄉村干部的調查中。也能印證上述結果。調查問卷設計了“您認為當前林業發展需要解決的問題是什么?(依迫切程度按順序填寫:A為政策、B為資金、C為技術、D為信息、E為中介服務、F為市場、G為產業發展)”。排列在前3位的問題是最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調查了14個縣(市)林業局、鄉鎮、行政村干部和科技工作者180人,填寫的有效票140張,按前3位的問題統計得票數:填寫政策問題117票。資金問題105票、技術問題59票、信息問題34票。即林業發展中迫切需要解決的前3位問題中。84%的人認為是政策問題、75%的人認為是資金問題、42%的人認為是技術問題、24%的人認為是信息問題,資金、技術、信息3類問題是僅次于政策而急需解決的關鍵問題。如果用票數結構比例表示。則政策、資金、技術、信息、中介服務、市場發育、產業發展票數分別占總票的33%、29%、16%、9%、2%、7%和4%(圖2)。
由此可見,無論從林農的需求,還是從林業管理干部、鄉村基層干部、林業科技工作者的角度看,除政策問題外,資金、技術、信息問題是當前林業發展中最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因此。林業社會化服務的核心是盡力幫助林農和林業經營者解決上述問題。
3.2林農森林抵押貨款需求意愿調查分析
如前所述,資金缺乏成為林農投資林業的第一制約因素。農村小額貸款是一個可行的途徑,但點多面廣,貸款風險大。銀行不愿意進行小額貸款,那么森林資源抵押貨款是否可行?在問到林農“您是否希望能實行森林抵押貨款?”時,69%的農戶希望能抵押貨款,24%的農戶無所謂,只有7%的農戶不希望抵押貨款。而林業和鄉村干部的判斷是:森林抵押貨款需求旺盛的占30%,一般的占55%,很少的占15%;在問到是否需要開展森林資源抵押貨款時,干部認為需要的占80%。不需要的占10%,無所謂的占10%。兩者認識基本一致,同樣足以說明森林資源抵押貨款是林農和林業發展所必需。就不同地域而言,山區縣76%的林農希望能抵押貨款。16%的農戶無所謂,只有8%的農戶不希望抵押貨款;丘陵、平原縣中,58%的農戶希望能抵押貨款,37%的農戶無所謂。只有5%的農戶不希望抵押貨款。山區與丘陵平原縣比較,農戶希望森林抵押貨款人數比率相差18%,說明山區更希望能開展林業抵押貸款。這與干部調查判斷基本一致:在山區縣調查,林業和鄉村干部認為當地森林抵押貨款需求旺盛的占37%,一般的占46%,很少的占15%;而在丘陵平原縣調查,當地林業干部認為森林抵押貨款需求旺盛的占11%。一般的占67%,很少的占22%。以上結論說明,森林資源抵押貸款的重點應放在山區林區。
3.3林農從事林業經營風險調查分析
從事林業會面臨著各種自然風險、經濟風險、社會風險和政策風險。但林農真正最擔心的風險是什么呢?最害怕的事一般是風險最大的事。調查組設計了“您經營林業最怕的是什么?”讓林農問答。在229戶調查農戶中,227戶回答了該問題,其中:怕政策不穩(A)的132票,怕不賺錢(B)的45票,怕發火災、病蟲害(C)的93票,怕林木被偷盜(D)的37票,其它(E)的4票;分別占有效票的58%、20%、41%、16%和2%。分區域統計表明:山區村農戶63%的人怕政策不穩、17%的人怕不賺錢、40%的人怕發生火災和病蟲害、23%的人怕林木被偷盜;而在丘陵平原地區51%的人怕政策不穩、24%的人怕不賺錢、42%的人怕發生火災和病蟲害、7%的人怕林木被偷盜。兩者沒有本質的差別。只是山區農戶依靠山林生存,更擔心林業政策的穩定性;而丘陵平原地區由于農業生產用火多,防火意識不強。更擔心發生山林火災(圖3)。
調查結果表明。從事林業最大的風險是政策風險,其次是火災、病蟲害風險,再次是經濟風險和社會風險。調查結果揭示一個事實,因林業生產周期長,政策穩定性是關鍵,“三防”建設是重點。經濟效益是動因。因此,制定有利于林業發展政策,特別是產權政策長期穩定,同時組建有效率的“三防”體系,是林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的重要內容。
3.4森林資源保險意愿調查分析
林業經營風險大,林農是否有林業保險需求呢?在問到林農“您是否希望實行森林資源保險?”時,希望實行森林資源保險占調查戶數的71%,無所謂的占21%,不希望實行保險的占8%,可見林農有森林資源保險的潛在需求。在山區,農戶希望實行森林資源保險的71%,無所謂的占17%,不希望實行保險的占11%;在丘陵平原鄉村,農戶希望實行森林資源保險的71%,無所謂的占26%,不希望實行保險的占3%。從調查結果看,農戶實行森林資源保險的意愿在不同地區變幅很小。
在林業部門干部、技術人員、鄉村干部調查的180人中有171人進行了問卷回答,認為有森林保險必要的有127人,不必要的16人,無所謂的28人,分別占總人數的75%、9%、16%。同樣可以說明森林保險的必要性。
3.5法律咨詢服務調查分析
林業不同于其他行業或者農業,除林木生長周期長等本身特征外。它的外部經濟性很強,涉及到國土安全、國際生態環境、人類生存、生物多樣性保護等一系列重大問題,是當今全球關注與參與的熱點領域。同時,務林不同于務農,林業上的造林整地、撫育間伐、防火防蟲、采伐運輸都要受到林業法律的諸多剛性約束。林農只有了解林業法律法規知識,并在實踐中加以運用,才能既保護個人的合法權益,且不至侵犯國家、集體和他人的利益。而林農不可能全面熟悉有關林業政策法律知識。因此,需要在普法的基礎上開展林業政策法律咨詢服務。那么服務需求到底如何?對林業部門、鄉村干部和林農的調查表明,林農迫切需要政策法律咨詢服務的占30%,需要的占69%,二者合計人數比例達99%。其中,山區林農迫切需要政策法律咨詢服務的占33%,需要的占66%;而丘陵平原農民迫切需要的占21%。需要的占77%。山區林農需要政策法律咨詢服務顯得更為迫切。
當問到林農“您覺得法律對林農來說有沒有幫助?”時。回答很有幫助的占53%,有一定幫助40%,沒有幫助的占7%。在山區鄉村,法律對林農很有幫助的占55%,有一定幫助34%,沒有幫助的占11%。在丘陵平原鄉村,法律對林農很有幫助的占49%,有一定幫助49%,沒有幫助的占2%。兩者在法律的運用方面沒有表現明顯的差別。
因此,開展林業政策法律咨詢服務是林農經營林業的需要。也是促進林業發展、維護林區穩定、達到森林資源增長的重要途徑和基本內容。
3.6林業科技服務需求調查分析
調研中。在問到“您是否希望有人對您進行林業科技指導?”時。87%的農戶需要林業科技指導,13%的農戶無所謂。而沒有農戶回答不需要林業科技指導。林業和鄉村干部也認為:林農對林業科技服務迫切需要的占36%,需要的占6o%,共占人數的96%。不需要和不知道的僅占4%。
調研統計中還發現,林農最缺的林業實用技術是毛竹培育技術、果樹培育技術、用材林豐產培育技術和茶葉栽培技術。而現有的林業技術從何而來?問卷統計表明:22%的人是祖輩傳下來的(A),16%的人從當地能人處學來的(B),14%是通過廣播電視、報刊雜志獲得的(C),13%的人是技術人員推廣得到的(C),20%的人是林業技術培訓獲得的(E),15%的人是從學校(F)和其它途徑(G)獲得的(見圖4)。
以上調研說明,林業科技服務體系還沒有真正有效運行起來,林業科技推廣部門、林業院校、林業科研院所等還未充分發揮科技資源優勢,以滿足基層和林農對林業科技日益增長的需求。
3.7社會中介服務調查結果分析
林業社會中介服務包括森林資產評估、木竹檢量服務、調查設計等可市場化的領域,是林業社會化和產業化發展中必不可少的重要內容。
對于森林資產評估需求而言,在調研中,林業部門、鄉村干部認為林農迫切需要的占25%。需要的占68%,共占總人數的93%。分區統計結果顯示:在山區縣,認為迫切需要的占29%,需要的占67%。合計占總人數的96%;在丘陵平原縣,認為迫切需要的占15%,需要的占68%,合計占總人數的83%。而對木竹檢量服務需求而言。認為迫切需要20%。需要的占71%。合計占總人數的91%。分區統計結果是:在山區縣,認為迫切需要的占24%,需要的占69%。合計占總人數的93%;在丘陵平原縣,認為迫切需要的占11%,需要的占76%,合計占總人數的87%。
以上調查統計結果表明,總體上林業社會中介服務的需求是旺盛的,但區域不同森林資產評估需求不完全一致,山區的需求比丘陵平原更旺盛。因此,在山林分戶經營后,由于股份合作經營、家庭聯合經營等經營形式日益多樣化,森林資源產權流轉速度加快。森林資源抵押貸款在逐步推行,專業技術性強的中介服務需求必然日益旺盛。
3.8林業產權交易機構需求意向調查分析
林業政策評估論文范文2
很多山區都因為荒漠化嚴重而擺脫不了貧困,為此,不能只依靠貧困山區的人民來預防和治理荒漠化。我們應該鼓動成千上萬的人民群眾一起參與到防止荒漠化的過程中,例如,讓人民群眾承包山林,大面積種植樹木和草地在荒地上,同時,我們還應該大范圍的引進新品種的藥材和果林,以此幫助公司和荒漠化地區的農民建立藥材基地和沒有公害的綠色果地。并且,利用好沙地生物圈林草間作模式,大面積的種樹和種草,諸如文冠果、山杏、地產果等樹木,努力發展荒漠化地區的具有特色的林業生產。
2機制方面
針對較為嚴重的荒漠化區域,我們總是可以大概的發現有發展畜牧業的痕跡。有些地區在發展畜牧業上沒有進行嚴格控制,任其隨意擴大發展,導致破壞了植被,日常月久,逐漸出現了的山石,造成了沙化出現。所以,我們應該在政策和體制上做出有效的調整,因為制度相對于人為治理來看,更有利于綜合有效的治理荒漠化。在蓄養牛羊的地區,我們應該控制好河畔、林場、山場和草場的環境,宣傳鼓動牧民在喂養羊和牛時使用玉米桔稈的氨化技術,大肆杜絕那些處于恢復植被區的地方放牧牲畜。大體來講,防止荒漠化并不與發展畜牧業生產相矛盾,事實上,只要我們處理好政策和制度上的問題,就可以實現互相作用、互相激勵和互相促進的功效。比如黑龍江省的一個養牛大縣,其在蓄養黃牛時采取的手段就是玉米秸稈氨化,如此一來就輕松地處理好了黃牛上山吃草的問題。制度就是發展,是一種調整,同時也是一種約束。在我們防止荒漠化的過程中,應該重視科學技術的含量,同時也應該重視機制方面的影響,我們應該借鑒鑒定機制和專家的評估,力求科學合理的指導預防和治理荒漠化的工作。
3技術方面
自然環境和人類社會存在的矛盾之一就是荒漠化,在防止荒漠化的進程中我們采用的技術方式主要是種草治沙、種樹治沙,大多依靠的樹木和草禾。最近這些年來,很多從事林業科技的人員主要是力求革新新品種,廣泛培育并引進了許多新的草種和樹中。改變了治理荒漠化的方式,利用了很多頗具綜合性的技術方法,比如高效節水技術、保護森林技術、抗旱種草造林技術、水分平衡技術和植被覆蓋技術等,運用此種科學技術來進行治理,有效的阻礙了沙塵暴的發生概率,同時在防治荒漠化較好的區域,已經有效地減少了沙塵暴的危害,取得了顯著的成效。
4理論方面
眾所周知,荒漠化具有十分嚴重的危害。所以,從事林業科技的工作者都進行了大范圍的調查和研究,刊登了許多頗具科學價值的期刊論文,同時還利用媒體公之于眾。這些文章都具有比較新穎的見解,涉及了廣泛的內容范疇。現今,根據網絡搜索顯示的這些論文結果大多是探討環境監測、利用保護、治理途徑、漸進機理、演化規律、發展趨勢、形成機制和荒漠化的具體危害情形等,其給預防和治理荒漠化提供了理論性的建議。理論先行,防重于治。面對越來越嚴重的荒漠化進程,假若我們不采用合理和科學的技術手段來進行綜合治理,那么我國大范圍的國土將會面臨更加嚴重的荒漠化,所以,我們應該有所警惕。
5結語
林業政策評估論文范文3
一、導言
隨著研究生規模的不斷擴大和社會需求的不斷變化,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越來越成為我國研究生教育的熱門話題。為滿足社會經濟發展的需要,我國從2009年開始加大了研究生人才培養結構的調整力度,計劃到2015年實現全日制專業型碩士與學術型碩士各占一半的目標。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迎來發展的春天。[1]因此,對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的現狀研究越來越成為一項重要的課題。以CNKI學術總庫(2002—2011年)關于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的文獻為研究對象,采用文獻計量學方法和內容分析法,從文獻數量、相關的碩士和博士學位論文數量、專業學位類別、比較研究文獻、中文關鍵詞等五個維度展開統計分析,試圖闡述國內對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的研究現狀和趨勢,以期為今后我國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的發展提供參考。
二、樣本選擇
1.抽樣。打開CNKI學術文獻總庫,輸入主題“專業學位”并含“研究生教育”進行高級檢索,且對每篇文獻進行諸篇查閱,以確保檢索結果的準確性,檢索出2002—2011年這十年間的1199篇文章。檢索日期為2012年3月25日。從中剔除年鑒、記者報道、日報、人物與學校介紹等非學術文章,得到有效樣本1047篇。
2.對樣本的討論。研究的樣本是中國CNKI學術總庫“學術文獻總庫”收錄的2002—2011年有關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的文獻。學術文獻總庫里的文獻總量萬篇。CNKI(ChinaNationalKnowledgeInfrastructure)即中國知識基礎設施工程,它是全球信息量最大、最具價值的中文網站之一。目前已集結了7000多種期刊,近1000種報紙以及眾多的博士、碩士論文,會議論文,圖書以及國內外1100多個專業數據庫,其信息內容是經過深度加工、編輯、整合并以數據庫形式進行有序管理的,有明確的來源、出處,內容可信可靠,可以作為學術研究、科學決策的依據。對于教育研究熱點的分析,可以通過關鍵詞數量的變化來判斷。關鍵詞出現頻次的升降變化,從一個方面透露了研究熱點的形成和轉移,因而也可以幫助人們預測某一領域今后研究的走向。[2]CNKI系統的主題標引類型恰能反映出學科的屬性以及研究熱點、發展方向,能較好地提供給用戶與學科研究熱點和發展趨勢相吻合的文獻,[3]因此所取樣本是全面、有效的。本研究對樣本采用內容分析法,對檢索結果按被引頻次排序。《學位與研究生教育》是研究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的主要來源期刊,最高被引文章是2006年翟亞軍等人發表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上的《我國專業學位教育主要問題辨識》。
三、統計結果與分析
1.對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研究的文獻數量統計分析
近10年來,有關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的文獻數量總體呈增長趨勢。從2009年開始,文獻數量明顯增加,平均增長率為55.3%,其中,2010年的增長率就到達68.2%;從圖1中可以直觀的看出,10年來,國內對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的研究情況呈上升趨勢。在2009年之后,上升趨勢增強,在2010年,增長趨勢更加明顯。2009年和2010年是我國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發展歷程中十分重要的年份。2009年,教育部加大研究生人才培養結構的調整力度,將擴招的碩士研究生全部作為專業碩士進行培養;2010年1月,國務院學位委員會第27次會議審議通過了19種新增碩士專業學位類別。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和教育部分別將積極發展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大力推動研究生教育結構調整,著力培養高層次應用型專門人才等內容列入2009年、2010年工作要點,將研究生教育結構調整、大力發展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作為當前學位與研究生教育改革與發展的一個重要任務。[4]隨著政策的出臺和相關會議的召開,我國專業學位研究教育開始加速度前進,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的發展同教育政策的制定和改革密切相關。
2.對研究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的碩士、博士學位論文數量統計分析
碩士、博士學位論文對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的研究甚少,10年中僅44篇,占文獻總量的4.20%。從表3的數據變化上看,文獻數量呈波浪式增長,高峰值出現在2005年和2011年,且2011年的論文數量最多,其中碩士學位論文占主要部分。從論文數量的變化趨勢上看,2006年,碩士學位論文數量的增長速度最快,2007—2009年有緩慢下降趨勢,2010年趨于平穩,2011年急劇上升。之所以會出現上述的變化,與2009年和2010年的政策改革有直接關系。學位論文體現的是創新,是研究生經過2或3年的努力做出的學術成果,前期的準備時間是1或2年,2011年恰是呈現研究成果的一年。不過,研究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的博士學位論文數量極少,10年中僅有4篇,數量是碩士學位論文數量的1/10,在2009-2010年,研究趨勢緩慢上升,2011年緩慢下降。相對而言,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仍未引起在校博士生足夠的關注。碩、博學位論文是經過整個研究生學習生涯的深入研究取得的學術成果,在學術研究成果中具有較大的影響力。在校研究生作為學術創新中的主要群體,所研究的領域是引領這一領域發展的主要激流。因此,我國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的發展,有待依賴在校研究生在相關方面的科學研究。在校研究生作為學術群體中主要的研究主體,更應該拓寬視野、前衛創新,將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分層剖析,理論聯系實際,通過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為我國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的發展貢獻自己的力量。另外,通過對碩、博學位論文所采取的研究類型進行統計分析發現,學位論文的研究類型以理論研究為主,實證研究的較少。
3.對不同專業學位的文獻數量統計分析
除了將專業學位分類統計外,剩余的文獻均歸類到其他綜合論述的文獻上(見表4)。由表4可以看出,國內對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的研究,以某一個專業學位為研究對象的研究甚少,合計379篇,僅占總研究文獻的36.1%。所研究的專業學位類別共29個,文獻數量大于10的僅有9個專業。分別是工程、臨床醫學、教育、農業推廣、體育、公共管理、軍事、法律、藝術。其中,以工程碩士為研究對象的最多(75篇),其次是臨床醫學碩士(57篇)、教育碩士(56篇)。目前,研究生考試共有39個專業開設了專業碩士。其中,對應用統計、稅務、保險、資產評估、出版、林業、應用心理、建筑學、城市規劃和審計等10個專業學位的研究處于空白。從表4的數據變化上看,對29個專業學位的研究基本都處于震蕩波動的變化形態中,并且在2009年開始呈現上升趨勢。由于我國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起步較晚,當前正處于起步發展階段,在理論、經驗方面尚有不足。“我國的專業學位研究生(俗稱‘應用型研究生’)教育始于1991年,但在近20年時間內發展緩慢。直到2009年,在全國招收的40多萬研究生中,專業學位研究生僅占大約10%。在社會上,專業碩士一直處于被邊緣化的地位。”[5]但是,隨著對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的關注程度逐漸加深,相信國內對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的研究會邁向一個新的臺階。例如,2011年3月18日,我國設立了促進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指導委員會。指導委員會涵蓋的碩士專業學位類別有:金融、應用統計、稅務、保險、資產評估、法律、社會工作、警務、教育、體育、漢語國際教育、應用心理、藝術、翻譯、新聞與傳播、出版、文物與博物館、建筑學、工程、農業推廣、獸醫、風景園林、林業、臨床醫學、口腔醫學、公共衛生、護理、藥學、中藥學、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會計、旅游管理、圖書情報、工程管理等領域。涵蓋的博士專業學位類別有:教育、獸醫、臨床醫學、口腔醫學。杜玉波強調,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是當前研究生教育改革發展的重要領域。[6]可以說,我國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有著極為良好的發展勢頭,對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的研究是一項亟待深入開展的課題。#p#分頁標題#e#
4.按照同國外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的比較
研究進行統計由表5可以看出,國內對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的研究,比較研究的文獻甚少,僅有42篇,2011年的文獻數量最多(13篇)。以美國作為比較研究對象的論文數量位居第一,相關文獻有27篇。其次是日本(5篇),數量與美國相差4.4倍。由此可知,國內對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的研究主要以美國作為比較對象。其中,秦春生的《中美教育碩士教育比較研究》為最高被引文章。2002—2011年比較研究情況整體呈上升趨勢(見圖4),并在2010年急劇上升。美國是專業學位教育的發源地,其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從發展完善(1970年)至今有42年的歷史,已形成完整的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體系,因此,是我國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的主要參考對象。“日本的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剛剛起步,其藍本取自美國,雖然目前還僅僅處于初步的模仿階段,起步比我國還晚,但鑒于我國目前的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并不完善,與培養高層次專門人才的要求還有不小的距離,因此關注日本高等教育領域發生的這一重大變化仍有必要。”[7]古羅馬著名學者塔西陀曾說:“要想認識自己,就要把自己同別人進行比較。”在科研工作中,同國外的相關領域進行比較研究是重要的研究途徑,有助于研究者更好地認識事物的本質和本國的教育狀況,把握教育的普遍規律,取得權威的研究成果。
5.對專業學研究生教育的研究熱點統計
“通過關鍵詞標引頻次統計分析某一時段的學術熱點和升降趨勢,是一種新的研究范式和路徑。盡管此類基于數量的評析往往較少涉及熱點問題本身的具體內容和意義,但是只要分析的時間段有一定的長度,收集的數據充分且具有足夠的覆蓋面,則此種研究方法就具有較好的信度和效度。”[8]表6顯示,關鍵詞總個數排名前七位的分別是:“(研究生)專業學位(教育)(744個)、(研究生)培養(模式)(163個)、工程碩士(65個)、(教育、培養)質量(保障)(58個)、臨床醫學(53個)、問題(現狀、對策)(53個)、教育碩士(49個)。由此可以得出,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的“培養模式”、“工程碩士”、“質量”、“臨床醫學碩士”、“問題(現狀、對策)”、“教育碩士”等是近10年國內對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的研究熱點。這個結論也印證了的統計結果。從中也可以看出涉及比較研究的關鍵詞相對較少,僅有“美國(比較研究)”(32個)。另外,“應用型人才”(6個)、“結構”(5個)、“學位制度”(5個)等關鍵詞尚少,作為培養應用型人才的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更應該注重這方面的研究。值得說明的是,表6中沒有教學、導師等與之相關的詞語。盡管培養模式的簡化公式:培養模式=目標+過程與方式(教學內容和課程+管理和評估制度+教學方式和方法)中包含著教學部分,但將其作為關鍵詞,專門進行思考和研究的還未受關注。國內對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教學方面和導師隊伍建設方面的研究處于弱勢。“教學如何教”、“教師哪里來”都應該成為今后研究選題的重要方向。
四、結論
林業政策評估論文范文4
關鍵詞:林業可持續發展森林資源經濟效益生態效益
一、可持續發展思想的提出及其涵義
1987年在挪威首相布倫特蘭夫人的領導之下,世界環境與發展委員會想聯合國提交一份題為《我們共同的未來》的報告,在報告里提出了我們應致力一條環境保護與經濟發展相結合的發展模式,并且對可持續發展作了明確的定義:既滿足人的需要,又不損害后代人滿足需要能力的發展。
可持續發展包括三個方面的內涵:生態的可持續發展、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和社會的可持續發展。所謂生態的可持續發展,是指社會賴以生存的自然條件的可持續發展。人類的生存離不開一定的自然條件,而自然條件的優劣往往又會給人類的生存和發展造成影響。
二、林業的定義及目前我國林業的發展狀況
所謂林業,是為進行森林經營組織起來的,以進行木材、林產品生產和保護性資源經營并以后者為基礎的基礎產業和公益事業。森林經營包括森林的采伐與更新、森林保護(含病蟲害防治與防火)、森林再造、森林撫育和城市森林的建立、管理等一系列林事活動。
我國的林業發展經歷了三個發展時期,第一個階段是林業的初期發展階段,(1949-1978),即傳統林業發展階段。這是為國家工業化提供積累,大量采伐原始林的過程。第二階段是林業發展的探索階段(1978-1992),這一時期的核心活動是在集體林區和其它非國有林區進行“林業三定”:穩定山權、林權,劃定自留山,確定林業生產責任制。但由于對改革的目標認識不足,林業改革的進展,遠遠落后于其它部門,迄今未走出一條可行之路。第三階段始于1992年,受世界環發大會和國際林業轉軌的發展態勢以及我國環境惡化的現狀的影響,我國的林業邁向新的發展之路,但這一過程很漫長。特別是我國地區經濟發展不平衡,一般說林區多在山區,而這些地區也是經濟上最貧困的地區。因此,基于經濟的誘惑,各地破壞性掠奪式采伐利用仍時常發生。這一時期的林業的發展必須落實到林業的科學經營上。否則,再像過去幾十年只知道造林、采伐而不知道森林經營,最終將葬送林業的發展。這也就提出了兼顧生態效益和經濟效益相結合的可持續發展的林業經營模式。
三、林業可持續發展的含義及實現林業可持續發展的對策
(一)林業可持續發展的含義
林業的可持續發展是在1992年的世界環境發展大會上提出的,這時可持續發展的理念深入到各個方面,我國也已把此定為國策之一。當前世界各國都在研究和判定林業可持續經營的標準和指標體系,我國的林業工作者也參與了這一活動,有關方面也提出了標準和66項指標,對這方面的研究也正在深化。
林業可持續發展的涵義,實質表現在三個方面:⑴經濟能力,即能源、資源、資金和信息使用的效率、效益和增長率,人均收入、資源儲量、資本可替代性等;⑵社會合力,即人口容量、人口素質、公共意識、文化道德、生活方式、社會公平性、社會穩定性、體制合理性等;⑶生態支持力,即生態自我調節力、生態還原力、資源承載力、環境資源等。
(二)實現林業可持續發展的對策
林業的可持續發展,我覺得主要應作以下幾個方面的努力:
1、依靠科技發展林業。我認為可持續發展的一個根本的策略是科技的發展,因為可持續發展的內涵包括經濟的發展和對資源與環境的再發展能力的保護。那么既要發展經濟又要保證資源與環境的發展力,最有效的解決辦法就是依靠科技來發展經濟,改變傳統的以環境和自然資源為代價的粗放式經濟發展模式。因此,在林業發展上,實施科技興林,不斷提高林業建設的科技含量是林業可持續發展的關鍵。
(1)建立林業科技創新體制,建立起以企業為主體、以市場為導向、以科技為核心、以效益為目的的林業科技創新體系,以促進林業生產力提高;有人提出了“數字林業”的概念,即利用現代信息科技手段,推動林業經營和管理的精確化、科學化,加快實現林業的現代化。
(2)深化林業科技體制改革,堅持科研成果從實踐中來,到實踐中去,指導林業的發展,從根本上解決科研與生產建設脫節的問題。要鼓勵科技人員通過技術承包、技術轉讓、技術服務、聯合開發、創辦經濟實體等形式,加快科技成果的轉化。
(3)加強基礎研究和應用技術研究。一要加強森林生態系統的研究,開展森林生態系統的監測;二要抓好良種壯苗和樹種結構調整,充分利用先進的技術,提高良種苗培育水平;三要研究高新技術改造傳統的木材加工、制造、利用技術,盡快提升木材工業總體技術水平,增加木材和林產品的經濟價值,增強市場競爭力。
2、優化林業經濟結構,促進林業的可持續發展
林業經濟的可持續發展調整優化林業經濟結構,促進林業產業的發展,是實現林業可持續發展物質保證。在第一產業方面,以市場需求為導向,大力推進短周期工業原料林和其他原料林、速生豐產林、竹林和名特優新經濟林建設;在第二產業方面,加大新產品開發力度,促進以低層次原料加工向高層次綜合精深加工轉變的步伐;在第三產業方面,要加大森林旅游業、花卉業的發展。要采取“以二促一帶三”的策略,調整生產力布局,淘汰落后產業,改造傳統產業,培育新興產業,推動產業重組,解決林業產業結構不合理的問題。調整林產工業產品結構,大力發展精深加工、發展優勢產品,努力開拓木材林產品的新用途,延伸產業鏈,增加附加值,解決林產品結構不合理和產品缺乏競爭力的問題。調整企業布局和資產結構,實施大集團、大公司發展戰略,共同開發新產品、新技術和新市場,提高企業專業化程度和產品技術含量,提高市場的競爭力。
3、注重林業生態、經濟效益綜合評價
(1)林業的生態效益
就我理解,林業的生態效益是指林業的發展所帶來的生態方面的正面影響。“人們普遍認識到,森林兼具有經濟效益、社會效益與生態效益等三種效益,其生態效益價值遠遠大于其經濟價值。”林業的發展可以帶來三種效益,在這三種效益中,經濟效益往往最先受到關注,但我們可以看到,在目前的情況下,生態價值得到了越來越多的關注。而林業的生態效益和經濟效益有著密切的聯系,林業的生態效益可以創造經濟效益。以下的這個表格可以看出這一結論:
1999年3月,廣東省林業廳依環境經濟學的基本原理,對重植林生態經濟效益進行評估如下:
經濟價值萬元
重植林內部林產品價值417.72
外部吸收CO2放出O2價值8162.00
涵養水資源價值3.27
水土保持價值10.89
保肥價值10.79
旅游價值13320.00
生物多樣性價值4.36
空氣負離子效應無法評估
濾菌功能無法評估
吸塵功能無法評估
合計21929.01
由以上可見,生態效益實質上有巨大的經濟價值,林業的生態價值和經濟價值時一致的。
(2)林業的生態效益與經濟效益的關系
林業的經濟效益和生態效益二者之間具有互相依存、互相矛盾、互相影響、互相作用的關系。在忽視生態環境而過度追求經濟增長時期,盡管當期的經濟增長速度相當快,但后期的經濟發展卻受到了生態環境被嚴重破壞而增長環境惡化的巨大報復,使得經濟發展停滯不前或萎縮。在既重視經濟效益又注重生態效益的時期,不僅當期的經濟快速發展,而且后期的經濟增長也能保持著良好的增長勢頭。當然,我們應注意,對經濟效益和生態效益的注重,并非消極的注重,而是積極的注重。如果采取消極的注重,即單純注重生態環境而放棄必要的經濟增長,那么,終究會因沒有必要的經濟增長而導致經濟效益滑坡,缺乏強有力的經濟實力支撐會使得生態環境保護失去現實意義或物質基礎。有學者提出“生態效益經濟”的概念,它充分反映了生態效益和經濟效益之間的關系。
生態效益經濟是在以生態環境系統良性循環約束條件下的追求經濟效益總量較大化的社會再生產活動。它包括以下五層意義:
其一,生態效益經濟是一種講求社會生產力發展速度和總量的社會再生產活動。其二,生態效益經濟是一種追求經濟效益總量較大化的社會再生產活動。其三,生態效益經濟是一種以保持環境系統良性循環為約束條件的社會再生產活動。其四,生態效益經濟是一種以綠色產業為重要支柱的社會再生產活動。其五,生態效益經濟是一種經濟增長、經濟效益、生態環境三者之間相互協調和有機統一的社會再生產活動。
從以上的生態效益經濟的定義和涵義我們可以看出,首先,生態效益經濟的落腳點在“經濟”上,它追求的是一種經濟效益,它“講求社會生產力發展速度和總量”,它“追求經濟效益總量較大化”;其次它又是一種“再生產活動”,它“以保持環境系統良性循環為約束條件”、“以綠色產業為重要支柱”(3)注重林業的經濟效益和生態效益在實踐中的對策
這些年來,林業的生態效益和經濟效益受到了極大的關注,各地在實踐中采取了各種對策,取得了很大的成效。大體有以下幾個方面的措施:
①林農結合式。應用和推廣國內外先進技術和成果,采用科學的生產、管理方法,以林為主,林農結合,多種經營,逐步建成具有經濟、生態和社會效益的林業發展模式。大力推廣生態價值和經濟價值兼備的生態經濟兼作。如實行林草間作、林藥間作、喬灌混交等種植模式,最終使退耕還林成為調整農村產業結構,增加收入的良機,同時實現了生態和經濟效益的綜合效果。
②造林規模化。從提高生態效應、景觀效果、經濟效益出發,成片造林力度明顯加大,。片林建設以發展苗木基地、經濟果林、速生豐產林等經濟型林地為主。
③造林多樣化。采用多樣化的以林養林方式,有的以發展苗木養林,有的以發展林木加工養林,有的以發展經濟果林養林。農民還采取林苗結合、林禽結合、林菜結合、林果結合等方式,提高林地產出和經濟收益。
四、建立林業可持續發展的法律機制
以上關于林業可持續發展的對策,集中從政策制度層面進行了理解和闡釋。我們知道,除了政策制度,法律是最有效的保證和監督執行機制。以下將簡單地從現存法律中關于林業可持續發展思想的體現以及存在不足需要完善的地方進行評述。
(一)我國法律中關于林業可持續發展思想的體現
我們目前關于林業的單行法主要有兩部:《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以下簡稱《森林法》)及其實施條例。
在《森林法》的立法目的種就體現了可持續發展的思想“為了保護、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資源,加快國土綠化,發揮森林儲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和提供林產品的作用,是應社會主義建設和人民生活的需要,制定本法。”在這以立法宗旨中,充分體現了可持續發展的思想和目的。在總則中,第5條規定“林業建設實行以營林為基礎,普偏護林,大力造林,采育結合,永續利用的方針。”第11條規定“植樹造林、保護森林,是公民應盡的義務。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全民義務植樹,開展植樹造林活動。”這些規定體現了可持續發展的思想,反映了我國法律對林和可持續發展的重視和關注。
在第二章“森林的經營管理”中的第14條建立森林資源檔案制度、16條政府制定林業的發展計劃、18條占用林地時的處理;第三章“森林保護”和第四章“植樹造林”都體現了可持續發展的理念,在實施條例中的相關規定同樣也體現了這一思想。
(二)對我國現存林業法律制度的完善
我國已經設立的林業法律制度的完整性、嚴密性存在缺陷,在立法思路、立法原則、履行程序、實現方式、法律責任等方面的制度內容上有遺漏、空白、不明確之處。我們應該從以下幾個方面加以補充和和完善:
(1)首先,重新確立林業立法思路。我國的林業立法,沒有全面反映生態規律的要求,沒有真正貫徹生態優先、保護資源的立法思想,應該借鑒發達國家立法的先進經驗,實行環境保護優先原則。在生態利益與經濟利益及其他利益發生沖突時,優先考慮生態利益。
(2)立法原則的創新。
a、尊重和體現生態規律的原則。林業立法充分地考慮森林生態系統的物質、能量運行規律,重視生態平衡理論以及生物多樣性的發展規律,尊重自然和生態規律。
b、以可持續發展為導向的原則。林業立法應當充分地考慮實現人類社會、經濟發展所必需的生態環境與森林資源條件,考慮地球環境與森林資源的保護。
c、突出生態利益與經濟利益協調平衡的原則,在進行林業行政立法時,注重林業的生態經濟效益綜合評價。我們應當將森林生態環境損益分析立法和對法律規范的成本----效益分析方法分別運用到對森林開發行為的預測、評價、管理以及擬定(或既定)法律制度的設計與分析之中,作為指導法律以及確定法律規范的理論基礎。以真正通過立法實現社會、經濟、環境三方面效益的均衡和綜合發揮。
(3)在執法方面,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需要改進:一是必須實行森林采伐限額管理,控制森林資源過量消耗,健全管理機制,加大管理力度。二是必須加強林地管理,防止有林地逆轉,實行林地用途管制和總量控制制度,嚴懲毀林開墾和亂占林地的違法犯罪行為。三是必須認真執行憑證運輸木材制度,嚴格對木材經營加工單位的監督管理。建立健全木材運輸證的領取、保管、發行和統計報告制度。四是必須堅持依法治林,加強基層執法隊伍建設,抓好林業法律、法規制度的建立健全工作,將森林資源保護管理置于法律、法規的約束之中,加強基層執法隊伍的建設,實現森林資源保護管理的規范化、制度化。
(4)在監測方面,要進一步加強綜合監測體系建設,實現對森林資源與林業狀況的綜合監測。要以森林資源監測為主體,整合現有監測資源,擴展監測內容,建立健全全國森林資源與林業狀況綜合監測體系,實現對森林資源和林業狀況的綜合監測和評價。要制定切實可行的計劃,采取有力的措施,實現對森林資源的監測和林業經營的管理。要依靠科技進步,建立森林資源管理信息系統,為林業信息化建設和管理提供平臺,全面提高森林資源監測的科技含量和監測成果的時效性。
另外,要在全面加強森林資源監測和分析的基礎上,建立重大突發森林資源破壞事件的預警和應急系統,有效防范重大突發森林資源破壞事件的發生和發展。
(5)在訴訟方面,我國資源狀況的嚴重問題和資源訴訟的特殊性聯系起來,建立專門的資源訴訟法院。“在我國,土地法院、水事法院、礦業法院等專業法院已經存在,這表明資源訴訟的專門化已經優先例和經驗可循。”所以基于森林資源的特殊性與重要性,我國也應設立森林法院。
(6)在法律責任方面,應建立健全法律責任制度。法律責任制度的不健全是我國法律中普遍存在的問題。“徒法不足以自行”,“無懲罰即無救濟”都說明了法律責任體系在整個法律實施過程中的重要性。在我國的森林立法中,這方面的問題也比較的明顯,我們應當建立完善的法律責任制度,使得其能真正發揮其效用,從而達到對我國森林資源的保護和林業經營的管理。
畢業論文參考文獻:
①蔡守秋等著《可持續發展與環境資源法制建設》,中國法制出版社,2003年3月第1版。
②金瑞林:《環境法學》,北京大學出版社,1999年6月第1版。
③金瑞林、汪勁:《20世紀環境法學研究評述》,北京大學出版社,2003年6月第1版。
④原田尚彥著、于敏譯《環境法》,法律出版社,1994年4月第1版。
⑤陳泉生:《環境法原理》,法律出版社,1997年12月第1版。
⑥張美華、葉謙吉:《可持續生態林業補償問題分析》載于《林業經濟問題》,2000年10月第5期。
⑦黃河亮、陳欽:《林業可持續利用管理問題初探》,載于《林業經濟問題》,1999年第4期。
林業政策評估論文范文5
關鍵詞:林業可持續發展森林資源經濟效益生態效益
一、可持續發展思想的提出及其涵義
1987年在挪威首相布倫特蘭夫人的領導之下,世界環境與發展委員會想聯合國提交一份題為《我們共同的未來》的報告,在報告里提出了我們應致力一條環境保護與經濟發展相結合的發展模式,并且對可持續發展作了明確的定義:既滿足人的需要,又不損害后代人滿足需要能力的發展。
可持續發展包括三個方面的內涵:生態的可持續發展、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和社會的可持續發展。所謂生態的可持續發展,是指社會賴以生存的自然條件的可持續發展。人類的生存離不開一定的自然條件,而自然條件的優劣往往又會給人類的生存和發展造成影響。
二、林業的定義及目前我國林業的發展狀況
所謂林業,是為進行森林經營組織起來的,以進行木材、林產品生產和保護性資源經營并以后者為基礎的基礎產業和公益事業。森林經營包括森林的采伐與更新、森林保護(含病蟲害防治與防火)、森林再造、森林撫育和城市森林的建立、管理等一系列林事活動。
我國的林業發展經歷了三個發展時期,第一個階段是林業的初期發展階段,(1949-1978),即傳統林業發展階段。這是為國家工業化提供積累,大量采伐原始林的過程。第二階段是林業發展的探索階段(1978-1992),這一時期的核心活動是在集體林區和其它非國有林區進行“林業三定”:穩定山權、林權,劃定自留山,確定林業生產責任制。但由于對改革的目標認識不足,林業改革的進展,遠遠落后于其它部門,迄今未走出一條可行之路。第三階段始于1992年,受世界環發大會和國際林業轉軌的發展態勢以及我國環境惡化的現狀的影響,我國的林業邁向新的發展之路,但這一過程很漫長。特別是我國地區經濟發展不平衡,一般說林區多在山區,而這些地區也是經濟上最貧困的地區。因此,基于經濟的誘惑,各地破壞性掠奪式采伐利用仍時常發生。這一時期的林業的發展必須落實到林業的科學經營上。否則,再像過去幾十年只知道造林、采伐而不知道森林經營,最終將葬送林業的發展。這也就提出了兼顧生態效益和經濟效益相結合的可持續發展的林業經營模式。
三、林業可持續發展的含義及實現林業可持續發展的對策
(一)林業可持續發展的含義
林業的可持續發展是在1992年的世界環境發展大會上提出的,這時可持續發展的理念深入到各個方面,我國也已把此定為國策之一。當前世界各國都在研究和判定林業可持續經營的標準和指標體系,我國的林業工作者也參與了這一活動,有關方面也提出了標準和66項指標,對這方面的研究也正在深化。
林業可持續發展的涵義,實質表現在三個方面:⑴經濟能力,即能源、資源、資金和信息使用的效率、效益和增長率,人均收入、資源儲量、資本可替代性等;⑵社會合力,即人口容量、人口素質、公共意識、文化道德、生活方式、社會公平性、社會穩定性、體制合理性等;⑶生態支持力,即生態自我調節力、生態還原力、資源承載力、環境資源等。
(二)實現林業可持續發展的對策
林業的可持續發展,我覺得主要應作以下幾個方面的努力:
1、依靠科技發展林業。我認為可持續發展的一個根本的策略是科技的發展,因為可持續發展的內涵包括經濟的發展和對資源與環境的再發展能力的保護。那么既要發展經濟又要保證資源與環境的發展力,最有效的解決辦法就是依靠科技來發展經濟,改變傳統的以環境和自然資源為代價的粗放式經濟發展模式。因此,在林業發展上,實施科技興林,不斷提高林業建設的科技含量是林業可持續發展的關鍵。
(1)建立林業科技創新體制,建立起以企業為主體、以市場為導向、以科技為核心、以效益為目的的林業科技創新體系,以促進林業生產力提高;有人提出了“數字林業”的概念,即利用現代信息科技手段,推動林業經營和管理的精確化、科學化,加快實現林業的現代化。
(2)深化林業科技體制改革,堅持科研成果從實踐中來,到實踐中去,指導林業的發展,從根本上解決科研與生產建設脫節的問題。要鼓勵科技人員通過技術承包、技術轉讓、技術服務、聯合開發、創辦經濟實體等形式,加快科技成果的轉化。
(3)加強基礎研究和應用技術研究。一要加強森林生態系統的研究,開展森林生態系統的監測;二要抓好良種壯苗和樹種結構調整,充分利用先進的技術,提高良種苗培育水平;三要研究高新技術改造傳統的木材加工、制造、利用技術,盡快提升木材工業總體技術水平,增加木材和林產品的經濟價值,增強市場競爭力。
2、優化林業經濟結構,促進林業的可持續發展
林業經濟的可持續發展調整優化林業經濟結構,促進林業產業的發展,是實現林業可持續發展物質保證。在第一產業方面,以市場需求為導向,大力推進短周期工業原料林和其他原料林、速生豐產林、竹林和名特優新經濟林建設;在第二產業方面,加大新產品開發力度,促進以低層次原料加工向高層次綜合精深加工轉變的步伐;在第三產業方面,要加大森林旅游業、花卉業的發展。要采取“以二促一帶三”的策略,調整生產力布局,淘汰落后產業,改造傳統產業,培育新興產業,推動產業重組,解決林業產業結構不合理的問題。調整林產工業產品結構,大力發展精深加工、發展優勢產品,努力開拓木材林產品的新用途,延伸產業鏈,增加附加值,解決林產品結構不合理和產品缺乏競爭力的問題。調整企業布局和資產結構,實施大集團、大公司發展戰略,共同開發新產品、新技術和新市場,提高企業專業化程度和產品技術含量,提高市場的競爭力。
3、注重林業生態、經濟效益綜合評價
(1)林業的生態效益
就我理解,林業的生態效益是指林業的發展所帶來的生態方面的正面影響。“人們普遍認識到,森林兼具有經濟效益、社會效益與生態效益等三種效益,其生態效益價值遠遠大于其經濟價值。”林業的發展可以帶來三種效益,在這三種效益中,經濟效益往往最先受到關注,但我們可以看到,在目前的情況下,生態價值得到了越來越多的關注。而林業的生態效益和經濟效益有著密切的聯系,林業的生態效益可以創造經濟效益。以下的這個表格可以看出這一結論:
1999年3月,廣東省林業廳依環境經濟學的基本原理,對重植林生態經濟效益進行評估如下:
經濟價值萬元
重植林內部林產品價值417.72
外部吸收CO2放出O2價值8162.00
涵養水資源價值3.27
水土保持價值10.89
保肥價值10.79
旅游價值13320.00
生物多樣性價值4.36
空氣負離子效應無法評估
濾菌功能無法評估
吸塵功能無法評估
合計21929.01
由以上可見,生態效益實質上有巨大的經濟價值,林業的生態價值和經濟價值時一致的。(2)林業的生態效益與經濟效益的關系
林業的經濟效益和生態效益二者之間具有互相依存、互相矛盾、互相影響、互相作用的關系。在忽視生態環境而過度追求經濟增長時期,盡管當期的經濟增長速度相當快,但后期的經濟發展卻受到了生態環境被嚴重破壞而增長環境惡化的巨大報復,使得經濟發展停滯不前或萎縮。在既重視經濟效益又注重生態效益的時期,不僅當期的經濟快速發展,而且后期的經濟增長也能保持著良好的增長勢頭。當然,我們應注意,對經濟效益和生態效益的注重,并非消極的注重,而是積極的注重。如果采取消極的注重,即單純注重生態環境而放棄必要的經濟增長,那么,終究會因沒有必要的經濟增長而導致經濟效益滑坡,缺乏強有力的經濟實力支撐會使得生態環境保護失去現實意義或物質基礎。有學者提出“生態效益經濟”的概念,它充分反映了生態效益和經濟效益之間的關系。
生態效益經濟是在以生態環境系統良性循環約束條件下的追求經濟效益總量較大化的社會再生產活動。它包括以下五層意義:
其一,生態效益經濟是一種講求社會生產力發展速度和總量的社會再生產活動。其二,生態效益經濟是一種追求經濟效益總量較大化的社會再生產活動。其三,生態效益經濟是一種以保持環境系統良性循環為約束條件的社會再生產活動。其四,生態效益經濟是一種以綠色產業為重要支柱的社會再生產活動。其五,生態效益經濟是一種經濟增長、經濟效益、生態環境三者之間相互協調和有機統一的社會再生產活動。
從以上的生態效益經濟的定義和涵義我們可以看出,首先,生態效益經濟的落腳點在“經濟”上,它追求的是一種經濟效益,它“講求社會生產力發展速度和總量”,它“追求經濟效益總量較大化”;其次它又是一種“再生產活動”,它“以保持環境系統良性循環為約束條件”、“以綠色產業為重要支柱”(3)注重林業的經濟效益和生態效益在實踐中的對策
這些年來,林業的生態效益和經濟效益受到了極大的關注,各地在實踐中采取了各種對策,取得了很大的成效。大體有以下幾個方面的措施:
①林農結合式。應用和推廣國內外先進技術和成果,采用科學的生產、管理方法,以林為主,林農結合,多種經營,逐步建成具有經濟、生態和社會效益的林業發展模式。大力推廣生態價值和經濟價值兼備的生態經濟兼作。如實行林草間作、林藥間作、喬灌混交等種植模式,最終使退耕還林成為調整農村產業結構,增加收入的良機,同時實現了生態和經濟效益的綜合效果。
②造林規模化。從提高生態效應、景觀效果、經濟效益出發,成片造林力度明顯加大,。片林建設以發展苗木基地、經濟果林、速生豐產林等經濟型林地為主。
③造林多樣化。采用多樣化的以林養林方式,有的以發展苗木養林,有的以發展林木加工養林,有的以發展經濟果林養林。農民還采取林苗結合、林禽結合、林菜結合、林果結合等方式,提高林地產出和經濟收益。
四、建立林業可持續發展的法律機制
以上關于林業可持續發展的對策,集中從政策制度層面進行了理解和闡釋。我們知道,除了政策制度,法律是最有效的保證和監督執行機制。以下將簡單地從現存法律中關于林業可持續發展思想的體現以及存在不足需要完善的地方進行評述。
(一)我國法律中關于林業可持續發展思想的體現
我們目前關于林業的單行法主要有兩部:《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以下簡稱《森林法》)及其實施條例。
在《森林法》的立法目的種就體現了可持續發展的思想“為了保護、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資源,加快國土綠化,發揮森林儲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和提供林產品的作用,是應社會主義建設和人民生活的需要,制定本法。”在這以立法宗旨中,充分體現了可持續發展的思想和目的。在總則中,第5條規定“林業建設實行以營林為基礎,普偏護林,大力造林,采育結合,永續利用的方針。”第11條規定“植樹造林、保護森林,是公民應盡的義務。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全民義務植樹,開展植樹造林活動。”這些規定體現了可持續發展的思想,反映了我國法律對林和可持續發展的重視和關注。
在第二章“森林的經營管理”中的第14條建立森林資源檔案制度、16條政府制定林業的發展計劃、18條占用林地時的處理;第三章“森林保護”和第四章“植樹造林”都體現了可持續發展的理念,在實施條例中的相關規定同樣也體現了這一思想。
(二)對我國現存林業法律制度的完善
我國已經設立的林業法律制度的完整性、嚴密性存在缺陷,在立法思路、立法原則、履行程序、實現方式、法律責任等方面的制度內容上有遺漏、空白、不明確之處。我們應該從以下幾個方面加以補充和和完善:
(1)首先,重新確立林業立法思路。我國的林業立法,沒有全面反映生態規律的要求,沒有真正貫徹生態優先、保護資源的立法思想,應該借鑒發達國家立法的先進經驗,實行環境保護優先原則。在生態利益與經濟利益及其他利益發生沖突時,優先考慮生態利益。
(2)立法原則的創新。
a、尊重和體現生態規律的原則。林業立法充分地考慮森林生態系統的物質、能量運行規律,重視生態平衡理論以及生物多樣性的發展規律,尊重自然和生態規律。
b、以可持續發展為導向的原則。林業立法應當充分地考慮實現人類社會、經濟發展所必需的生態環境與森林資源條件,考慮地球環境與森林資源的保護。
c、突出生態利益與經濟利益協調平衡的原則,在進行林業行政立法時,注重林業的生態經濟效益綜合評價。我們應當將森林生態環境損益分析立法和對法律規范的成本----效益分析方法分別運用到對森林開發行為的預測、評價、管理以及擬定(或既定)法律制度的設計與分析之中,作為指導法律以及確定法律規范的理論基礎。以真正通過立法實現社會、經濟、環境三方面效益的均衡和綜合發揮。
(3)在執法方面,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需要改進:一是必須實行森林采伐限額管理,控制森林資源過量消耗,健全管理機制,加大管理力度。二是必須加強林地管理,防止有林地逆轉,實行林地用途管制和總量控制制度,嚴懲毀林開墾和亂占林地的違法犯罪行為。三是必須認真執行憑證運輸木材制度,嚴格對木材經營加工單位的監督管理。建立健全木材運輸證的領取、保管、發行和統計報告制度。四是必須堅持依法治林,加強基層執法隊伍建設,抓好林業法律、法規制度的建立健全工作,將森林資源保護管理置于法律、法規的約束之中,加強基層執法隊伍的建設,實現森林資源保護管理的規范化、制度化。
(4)在監測方面,要進一步加強綜合監測體系建設,實現對森林資源與林業狀況的綜合監測。要以森林資源監測為主體,整合現有監測資源,擴展監測內容,建立健全全國森林資源與林業狀況綜合監測體系,實現對森林資源和林業狀況的綜合監測和評價。要制定切實可行的計劃,采取有力的措施,實現對森林資源的監測和林業經營的管理。要依靠科技進步,建立森林資源管理信息系統,為林業信息化建設和管理提供平臺,全面提高森林資源監測的科技含量和監測成果的時效性。
另外,要在全面加強森林資源監測和分析的基礎上,建立重大突發森林資源破壞事件的預警和應急系統,有效防范重大突發森林資源破壞事件的發生和發展。
(5)在訴訟方面,我國資源狀況的嚴重問題和資源訴訟的特殊性聯系起來,建立專門的資源訴訟法院。“在我國,土地法院、水事法院、礦業法院等專業法院已經存在,這表明資源訴訟的專門化已經優先例和經驗可循。”所以基于森林資源的特殊性與重要性,我國也應設立森林法院。
(6)在法律責任方面,應建立健全法律責任制度。法律責任制度的不健全是我國法律中普遍存在的問題。“徒法不足以自行”,“無懲罰即無救濟”都說明了法律責任體系在整個法律實施過程中的重要性。在我國的森林立法中,這方面的問題也比較的明顯,我們應當建立完善的法律責任制度,使得其能真正發揮其效用,從而達到對我國森林資源的保護和林業經營的管理。
畢業論文參考文獻:
①蔡守秋等著《可持續發展與環境資源法制建設》,中國法制出版社,2003年3月第1版。
②金瑞林:《環境法學》,北京大學出版社,1999年6月第1版。
③金瑞林、汪勁:《20世紀環境法學研究評述》,北京大學出版社,2003年6月第1版。
④原田尚彥著、于敏譯《環境法》,法律出版社,1994年4月第1版。
⑤陳泉生:《環境法原理》,法律出版社,1997年12月第1版。
⑥張美華、葉謙吉:《可持續生態林業補償問題分析》載于《林業經濟問題》,2000年10月第5期。
⑦黃河亮、陳欽:《林業可持續利用管理問題初探》,載于《林業經濟問題》,1999年第4期。
林業政策評估論文范文6
關鍵詞:重點國有林區;職工家庭;生計資本;生計策略
中圖分類號:F362.2;X22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291X(2017)11-0153-03
引言
東北、內蒙古國有林區長期以來一直是我國重要的天然林木材生產基地。作為東北亞生態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重點國有林區是中國東北、華北生態的重要屏障,對維護松嫩平原、三江平原的生態安全,保障農業和糧食生產起到關鍵作用。自2014年4月1日起,國家開始實施全面停止天然林商業性采伐政策(以下簡稱“停伐”),重點國有林區發展目標也由“向森林要木材”到“向森林要生態”轉變。然而,基于目前“停伐”政策實施情況的分析,學者們認為政策實施會導致林區職工家庭生計模式受到一定程度的影響。朱震鋒等(2014)認為,全面停伐政策在一定時期內對森工企業和林區職工具有不利影響,林區基本生產生活受到沖擊[1]。袁少青等(2015)提出了黑龍江省國有林區進行全面停止天然林商業性采伐會使林區就業再就業承受巨大壓力[2]。本文基于英國國際發展署(DFID)的可持續生計框架[3],研究重點國有林區職工家庭在“停伐”政策實施的背景下,生計資本對生計策略產生的影響,為分析和解決林區職工生計問題提供新思路,為改善林區職工家庭生計模式提出針對性政策建議。
一、研究方法與數據來源
(一)研究方法
文獻分析法:文獻研讀是撰寫論文的重要前提,它可以為具體研究工作提供方法參考和研究思路。本文的研究基于DFID可持續生計框架,所以更離不開對國內外學者,尤其是國外學者有關生計框架的研究。
問卷調查法:問卷的內容涉及家庭基本情況、家庭社會關系、物質資本情況、地塊信息、家庭收入情況、家庭支出情況等有關林區職工家庭生計狀況的多個方面。通過實地訪談方式進行調研,對數據進行整理和分析,為本文的研究提供了數據支持。
描述性分析:通過研讀文獻,結合國有林區的實際情況構建生計資本評價體系,并通過描述性分析對指標存量評價結果進行系統描述。
實證分析法:本文運用無序多分類Logistic計量模型進行回歸分析,將5種生計資本作為自變量,將純國有單位職工家庭、兼業家庭及非國有單位職工家庭的3種生計策略作為因變量,研究林區職工家庭生計資本和生計策略之間的關系。
(二)數據來源
本文研究使用的數據是基于龍江森工集團、黑龍江大興安嶺森工集團、內蒙古森工集團以及吉林森工集團內的12個林業局的調研數據,通過采取問卷調查和半結構訪談相結合的方法,收集718戶職工家庭問卷信息,剔除無效樣本后的有效樣本共計602份,樣本分布具體情況如表1。
二、生計資本對生計策略影響的計量經濟分析
(一)生計資本變量及定義
基于英國國際發展部(DFID)的可持續生計分析框架,結合重點國有林區實際情況,選擇以下指標來衡量重點國有林區職工家庭生計資本,并采用極差標準化法對變量進行量化處理。
1.自然資本:林區職工家庭最重要的自然資本是經營的耕地、承包或管護的林地,因此,選取家庭人均經營耕地面積、家庭人均承包或管護的林地面積2項指標來衡量自然資本。
2.物質資本:選取家庭房屋價值、家庭住房面積、家庭耐用消費品價值和家庭農林業生產性固定資產價值4項指標來衡量重點國有林區職工家庭的物質資本。
3.人力資本:用家庭勞動力數量、家庭勞動力平均受教育年限和家庭成員是否參加職業技術培訓3項指標來衡量重點國有林區職工家庭的人力資本。
4.社資本:以家庭是否有干部或管理人員、家庭年隨禮支出、家庭月均電話費、親戚中干部或公職人員數、親戚中自辦企業或做生意人員數、親戚中在外地打工人員數等6項指標來衡量社會資本。
5.金融資本:金融資本具體化為家庭人均年收入、家庭銀行存款金額、家庭有無獲得現金援助的機會和家庭有無獲得貸款的機會等4項指標來衡量重點國有林區職工家庭的金融資本。
(二)模型結果及分析
為分析5種生計資本對生計策略選擇的影響,將重點國有林區職工家庭擁有的5種生計資本作為自變量,將純國有單位職工家庭、兼業家庭和非國有單位職工家庭這3種生計策略作為因變量,分別賦值為1,2,3,以非國有單位職工家庭作為參照組,利用Stata13.1軟件進行無序多分類Logistic回歸分析。在估計模型之前,需要對“無關選擇的獨立性”假設進行檢驗。Small-Hsiao檢驗結果表明,該假設成立。模型估計結果如表3所示。由檢驗統計量可知,模型擬合良好,有較好的解釋力。
由表3可知,職工家庭的物質資本是決定其生計策略選擇的關鍵因素,并在5%的水平上顯著,即物質資本越豐富,職工家庭越傾向于選擇非國有單位職工家庭策略,越不傾向于選擇純國有單位職工家庭策略。這與現實情況相符,職工家庭物質資本越豐富,意味著其有更多機會從事農林業生產經營活動,從而其家庭更可能為非國有單位職工家庭。
職工家庭的人力資本對其生計策略選擇影響顯著。具體而言,人力資本每增加1個標準化單位,職工家庭選擇純國有單位職工家庭策略與非國有單位職工家庭策略的概率比為原來的106.406倍,兼業家庭策略與非國有單位職工家庭策略的概率比為原來的3 963.759倍,即人力資本越豐富,職工家庭越傾向于選擇純國有單位職工家庭和兼業家庭策略,越不傾向于選擇非國有單位職工家庭策略。這同林區的現實情況也是一致的。職工家庭的人力資本豐富表明勞動力的數量較多和質量較好,因此,同等條件下家庭勞動力進入森工林業局、機關事業單位等對勞動力素質(特別是文化素質)要求較高的國有單位的概率就越大。
職工家庭的自然資本對其生計策略選擇的影響不顯著,這可能是因為擁有耕地或承包管護林地的職工家庭僅占少數。職工家庭的金融資本對其生計策略選擇的影響不顯著,這可能是因為該區金融事業發展比較落后。職工家庭的社會資本對其生計策略選擇的影響也不顯著,原因可能在于該區地理位置相對封閉、職工家庭社會關系網絡同質性較強。
三、政策建議
基于以上分析及結論,提出如下政策建議:首先,要引導林區職工家庭有效利用自然資本。一方面,對于已經占用的林地必須要求合理利用,重點發展林下經營,提高對家庭收入的貢獻度;另一方面,對林下生產經營的具體內容要嚴格把控,一切生產經營行為必須保證在不破壞林地結構、肥力和質量的前提下進行,引導林區職工家庭進行可以維持甚至提高林地質量的林下經營活動,盡可能發展林區特色種養殖業。其次,要提高基礎教育和職業培訓水平。由于重點國有林區勞務市場發育不完善、就業信息平臺建設比較滯后、勞動力供求信息網絡不健全,而造成人力資本因素短期內很難實現快速提升,因此,社會網絡渠道成為現階段重點國有林區職工家庭就I的最主要途徑[4]。政府應重視提升職工家庭人力資本水平,關注并著手解決林區勞動力轉移和再就業問題,從林區實際出發,提高基礎教育和職業培訓水平,為林區儲備更多優質勞動力,幫助職工家庭實現更多生計策略選擇,發展多樣化生計方式,從而提升抵御政策變化帶來的生計風險能力。再次,要建立廣泛的社會關系網絡。以血緣和地緣為主的社會資本作為拓寬職工再就業渠道的潛在資源,因其具有長期性和穩定性所以要繼續保持和維護,充分發揮其在職工家庭整個社會資本體系中的積極作用。構建經濟、社會、文化等領域的社會化服務組織,特別是林產品生產、林產品營銷、林業生產經營勞動互助等領域的組織和團體,為林區職工提供可以融入不同類型社交圈的機會。最后,通過政府扶持,提升林區金融資本。政府出臺相關政策支持銀行加大向國有林區職工家庭發放低息甚至零息小額貸款的力度,各銀行對職工家庭生計情況和生產經營能力進行評估,優先為林區職工開通綠色通道;同時,政府設立林下經濟發展專業保證基金庫,為林區職工發展自主經營活動保駕護航。
參考文獻:
[1] 朱震鋒,曹玉昆,王雪東,等. SSP范式下黑龍江省森工林區全面停伐試點政策的影響分析[J].林業經濟問題,2014,34(5):402-408.
[2] 袁少青,沈慶宇,田健,等.黑龍江森工林區全面停止天然林商業性采伐試點調研報告[J].林業經濟,2015,(2):4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