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的文章需要精心雕琢,小編精選了8篇保險機構管理范例,供您參考,期待您的閱讀。
商保經辦條件研究
本文作者:楊中蘇 單位:陜西省咸陽市西北二棉集團公司
我國商業健康保險始建于20世紀80年代國內保險業復業時期,發展初期,僅僅作為長期壽險業務的附加險種,產品種類單一,保障功能局限,進入21世紀,即2002年,才作為長期壽險業務的主業和專業來發展,盡管幾年來年均增長速度達到25%,但因“起步晚”的先天不足,與基本醫保的發展大趨勢還不相匹配。
商業健康保險尚未形成成熟市場2009年,我國商業健康保險保費收入占人身險總保費的不到7%,而作為成熟的保險市場,此比例一般應達到30%左右。2008年和2009年,我國商業醫療保險保費收入在國家醫療總費用中的占比都不足2%,而在保險市場成熟的國家,此比例一般達到10%—15%,高的達到20%—30%。從保費收入看,2010年,我國健康險保費收入574億元,其中疾病保險保費收入302億元,醫療保險保費收入270億元。絕對額過小,說明保障功能、覆蓋范圍十分有限。經營健康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只有近百家,提供包括疾病保險、醫療保險、護理保險和失能收入損失保險服務。
參考國際情況,像我們這樣的醫療保險人口大國,健康保險公司應該達到幾百家、幾千家甚至更多。可見,商業健康保險市場距成熟保險市場、距醫療保障體系的要求都有相當大的差距。商業健康保險自身的不成熟,制約了其在醫療保險公共服務體系中應該發揮的作用,經辦基本醫療保險業務總體上看時機尚不成熟。
商業保險經辦社會醫療保險的必要性分析盡管目前商業健康保險經辦社會醫療保險的時機和條件并不成熟,但這并不影響商業保險機構開展經辦某些醫療保障項目的嘗試,商業保險機構經辦社會醫療保險需要有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必須走先嘗試再進行制度化的實施之路。
基本保障與補充保障分工合作的要求按照基本保障由政府提供、基本保障之外的需求由社會服務機構管理的原則,商業保險機構經辦社會醫療保險業務是必然趨勢。“委托具有資質的商業保險機構經辦各類醫療保障管理服務”是中央新醫改文件的要求,也是多層次保障體系建設的要求,且是國際慣例。
激發醫保經辦機構內在活力的需求商業保險機構經辦醫療保障管理服務,可以與醫保經辦機構在管理服務效率與質量上展開競爭,這將會增強經辦機構的內生動力,進一步提高其經辦效率和服務水平。目前,政府舉辦的經辦機構大都實行“參公”管理,這種管理機制有利于確?;鸢踩踩菀资菇涋k機構缺乏危機感和進取的動力。在這種情況下,一方面要加強經辦機構的法人化、專業化、職業化建設,從教育和制度上增強其內生動力;另一方面,引進競爭對手也是一種激勵辦法。
大灣區建設中保險的社會管理作用
[提要]強化保險的社會管理功能是國家粵港澳大灣區建設賦予保險業的重要使命。本文運用保險的相關理論,以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視角,探討保險的社會服務功能在服務城市建設過程中遇到的困境及相應的舉措。研究指出:保險業應主動融入大灣區建設的風險管控和災害管理,提升自身的社會地位;要結合大灣區建設的特點,走服務創新之路,滿足各類服務需求;要加強保險理論和實驗研究,普及災害科學教育,提升人們的保險意識;要拓展責任保險在國計民生中的應用領域,并全力提升其服務效能。
關鍵詞:粵港澳大灣區;保險機制;責任保險;保險業;保險創新
一、前言
粵港澳大灣區是由香港、澳門和珠三角9市組成的城市群,是國家建設世界級城市群和參與全球競爭的重要空間載體,是全國經濟最活躍的地區。建設粵港澳大灣區,是推動國家重大發展的新戰略,是推動形成全面開放新格局的新嘗試,也是推動“一國兩制”事業發展的新實踐?;浉郯拇鬄硡^建設的提出順應了國際國內大勢,給保險業帶來了巨大的機遇。大灣區建設涉及9+2座城市,人口眾多、產業集中,在大灣區建設過程中必然要面對眾多風險,比如說自然風險、食品安全風險、責任風險、信用風險、經濟風險和法律風險,等等。如何依據大灣區建設的基本原則和戰略定位把握好這次機遇;如何按照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建設好深圳的保險創新發展試驗區,加強粵港澳三地保險機構的相互合作;如何發揮好保險業的獨特優勢,做好防災減損,提供風險解決方案,護航大灣區發展,這是大灣區保險業必須面對并解決好的一個重要課題。2014年8月國務院了《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現代保險服務業的若干意見》(簡稱“意見”)。“意見”指出,要發揮保險的風險管理功能,提高保險的災害救助參與度,特別是要充分發揮責任保險的功能,并且明確規定,要“強化政府引導、市場運作、立法保障的責任保險發展模式”,為保險業加入國家治理體系,融入國家應急管理作出了頂層設計。2019年2月黨中央、國務院頒布了《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2020年5月人民銀行總行等四部門了《關于金融支持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意見》,2020年7月廣東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等6家機構共同印發了《關于貫徹落實金融支持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意見的實施方案》,從支持深圳建設保險創新發展試驗區、支持保險公司跨境業務、完善跨境收支管理和服務、擴大保險業開放、支持保險資金投資粵港澳大灣區基礎建設基金、建立出口信用保險制度等諸多方面釋放了大灣區保險業的利好信息。對保險業來說,這是機遇,也是挑戰,更是一種使命與責任。
二、問題
保險作為一種市場化的風險轉移、社會互助和社會管理機制,在粵港澳大灣區社會管理體系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近些年來,保險業在解決經濟社會發展遇到的矛盾和問題過程中,充分發揮了保險機制的社會管理功能,避免了各種矛盾激化,化解了各種社會糾紛,維護了社會穩定大局,較好地體現了保險在社會矛盾化解和社會關系管理中的社會“穩定器”和社會“減震器”的作用。但因受制于多方面的原因,保險的社會管理機制尚未得到充分發揮。
(一)對保險的社會管理功能認識不足。一是各級政府對保險機制的作用認識不深。政府對社會風險管理還是習慣于大包大攬,主動運用保險機制提升社會管理能力的意識較弱,尤其是缺乏符合我國國情的巨災保險制度。比如,巨災發生后,救災的手段通常是政府逐級財政撥款,社會動員捐錢捐物,剩余的損失缺口則由災民自擔,其弊端是風險分散渠道不夠、保險機制作用不足、政府財政壓力過大等問題。二是社會公眾對保險的認識存在誤區。“以政府為主體,靠財政來支撐”,政府“保姆”式的風險管理行為助長了部分企業和社會公眾“等、靠、要”的慣性思維方式。三是保險機構參與社會建設、創新社會管理的主動性不高。部分保險機構對現代服務業的保險市場缺乏深入分析,錯誤地認為參與社會管理的險種難以短期見效,目光短淺,看不到經濟社會快速發展對保險業的需求。
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引入商業保險探析
“三農”問題始終是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重中之重。落實農村醫療保險,實現農村居民病有所醫,是做好“三農”工作、改善農村民生、全面建設農村小康社會的重要措施。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制度的出臺,切實為農戶帶來健康保障,取得了顯著成果。隨著農村經濟發展和農民群眾衛生健康需求的日益增長,商業保險參與農村醫療,既能夠滿足農戶多層次需求,還能夠促進我國保險行業發展,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1紹興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實施效果
1.1對新農合普及度調研
通過對紹興市越城區、柯橋區500戶農戶進行實地走訪,了解現階段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的普及程度和農戶滿意程度。調查結果顯示,在獲得的共467份有效問卷中,有63.6%的農戶自愿參保,該部分農戶認為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能夠為其帶來福利。部分農戶參保原因是出于配合政府工作,新農合對其來說不能改善家庭的經濟狀況。少部分農戶認為新農合并沒有減輕農村居民的經濟負擔,每年繳納的保險費用反而給家庭帶來負擔。這部分農戶中,有將近5%沒有參加新農合,其不參保或不愿參保原因主要是認為自己身體健康,保險費用成為額外支出。在抱有該想法農戶中,85.6%農戶很少體檢甚至從未體檢。另外部分不參?;虿辉竻⒈^r戶認為,有些疾病不在醫保范圍內,導致生病治病不能報銷或報銷比例過低。
1.2對新農合滿意度調研
調研參保農戶中,近85%農戶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表示滿意或基本滿意,表示會繼續參保。少部分農戶認為新農合需要完善或表示不滿意。35.6%農戶認為自身收入水平較低,新農合保費對家庭形成經濟負擔;45.8%農戶認為醫保報銷額度偏低,有些疾病無法報銷或報銷比例過低;19.6%農戶在投保期內未生病,認為保險不能減輕其經濟負擔,非醫保報銷類項目如免費體檢項目不夠全面。
2商業保險參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必要性
基層社會保險基金內部控制管理探析
一、基層社會保險基金的內部控制管理問題
(一)重視力度不夠
基層社會保險基金的內部控制沒有形成嚴格的重視,因為內部控制是全體企業都應參與的過程,各個單位領導要對內部的管理、控制建立完善的措施加以改善。如果基層社會保險基金的內部控制管理機制不完善,全體工作人員在內部控制的責任就不能加以完善,從而影響內控效果。雖然在內控管理中有相應的制度進行制約,但有些制度只是形式上的建立,在業務流程中并沒有發揮較大的作用。而且在基層社會保險基金內控工作中還缺乏良好的工作氛圍,在社會保險機構中,有些相關工作人員對自己的崗位職責沒有正確的認識,對內控的工作理念還比較膚淺,從而降低了工作中的強度。
(二)沒有嚴謹的內控組織
基層社會保險基金的內部控制沒有形成嚴謹的內部組織,基金內控組織主要是各個崗位之間沒有一定的機制來約束,各個部門缺乏獨立性管理能力。而且他們將內控目標確立在基金的平衡收支與合理的財務活動上,對基金的管理過程、管理風險以及分析和控制認識不深,特別是一些表面沒有風險、與基金無關的財務風險問題?;鶎由鐣kU基金的內部控制對監督、檢查力度的實行也不完善,由于控制內部問題是一個以計劃、執行、監督檢查為一體的系統化控制過程,如果其中一個環節發生變化也不能完成內控的主要目標?;鶎由鐣kU的內部控制的監督檢查是實行內控科學化、合理化的重要關鍵,相關政府在實際工作中由于工作比較忙忽視了對內控的監督檢查工作,所以就會出現一些因檢查力度不夠導致的內控問題。
(三)內部的審計力度不夠
基層社會保險基金的內部控制的審計部門力度不夠完善,內部審計部門的力度不夠主要是內部控制系統的監督體系不夠完善,管理人員在實際工作中會在內部審計部門出現嚴重的人力資源不充足現象,一些審計部門出現分散管理現象,特別是審計部門與財務部門的設立沒有形成統一的審計力度,雖然有些部門已經設立了統一的審計機構,但這種審計機構在管理過程中還只存在與表面形式,并沒有發揮它的積極作用。
政府公共管理與商業保險的功能定位
一、運用商業保險提高應急能力
我國是自然災害較多的國家。近年來,洪水、臺風、地震、泥石流、干旱等災害頻繁發生。同時,當前我國處在社會轉型期和矛盾凸顯期,社會管理相對滯后,突發風險事件較多,政府公共管理面臨較大壓力。在自然災害、環境污染、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食品安全等公共事件的管理中,保險可以最快的速度化解風險,穩定社會,安定人心,彌補政府對公共危機應急機制中資金投入的不足,減少災害事故損失,維護社會穩定,為政府排憂解難。在這方面,應大力發展農業保險、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安全生產責任保險、食品安全責任保險等,健全保險行業應對公共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機制,充分發揮保險在國家應對公共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機制中的作用。同時,要加快論證和研究,科學合理地設計符合我國國情的巨災保險制度框架和運行模式,完善自然災害風險管理體系。三、運用商業保險服務特殊人群當前,國家正在實施新型城鎮化戰略,其核心是城鎮化建設。在新型城鎮化進程中,將出現諸如留守兒童、高危職業從業者、失地農民、流動人口等特殊群體。他們的人身風險相對較大,也給政府的公共管理帶來挑戰。大膽運用商業保險機制,為這些特殊群體提供商業保險保障,應成為政府提高公共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比如,針對農民工群體,可以在農民工輸出地組織集中投保,對高危行業農民工提供保障,并開辦補充工傷保險,解除農民外出務工的后顧之憂。又如,在解決被征地農民的保障方面,可由政府、開發商和農民按適當的比例共同構建失地農民養老賬戶基金,由保險公司參與養老基金的管理。再如,在外來人口較多的城市開辦出租屋綜合保險、租住人員人身保險,在外來人口較多的建筑行業開辦團體意外傷害及健康保險,為流動人口的遷徙、就業和工傷等提供風險保障。
二、運用商業保險完善社會保障
以醫療、養老、失業等保障為核心的民生建設是政府公共管理的重要內容。長期以來,我國采取的是政府統攬包辦的方式。實踐證明,這是不可持續的,也受到社會廣泛詬病。按照新公共管理理論,對這些公共產品,應采取政府購買公共服務的方式,按照市場化的方式交由具備條件、信譽良好的社會組織、機構或企業來承擔。商業保險公司具有精算技術、機構網絡、體制機制等方面的優勢,完全可以承接下來。一方面,要支持保險業參與基本社會保障管理,充分發揮保險機構專業化的風險控制和資金管理優勢,支持保險機構在開展基本醫療、養老保險經辦服務的同時參與基金管理,形成“征、管、監”分離,相互監督制約的運作機制,在維護基金安全的同時提升基金運用效率。另一方面,要充分發揮保險機構的專業優勢,將補充醫療、補充養老保險以及企業年金業務交由商業保險機構經辦,滿足我國經濟社會發展不平衡情況下多層次的社會保障需求。
三、運用商業保險加強城市管理
隨著新型城鎮化的推進,大型城市規模將越來越大,中小城市將越來越多,城市管理也將越來越復雜。這是政府公共管理面臨的一個重要課題。保險企業參與城市管理可以解決城市管理中的許多問題。比如,在社會治安管理方面,社區可組織居民簽訂協議,以戶為單位參加治安保險。治安保險涵蓋意外傷害、財產失竊等賠償責任,可以進一步完善社區群防群治責任機制。又如,在城市交通管理方面,交通管理部門可與保險企業合作,開展交通事故快撤理賠服務,緩解城市道路交通擁堵壓力,預防二次事故,為群眾提供便利。再如,在公共場所管理方面,可以發展火災公眾責任保險,完善消防安全監管管理體系,提高火災風險防范能力和管理水平。
四、運用商業保險協調社會關系
政策性農業保險農經代辦機制思考
一、農經代辦機制容易引發的幾個突出問題
(一)承保數據不真實。
主要表現為以下幾種情形:一是虛構或虛增保險標的進行投保。比如A農戶已經將自家土地承包給B農戶,A農戶實際已不種地,但A農戶仍然按二輪土地面積投保,B農戶投保時把承包A農戶的土地也計算在內,因此,A農戶虛構了投保標的。再如某農戶實際只有10畝地,但投保時填寫的種植面積遠遠大于10畝,則虛增了一部分投保標的。二是替保問題。比如A替B以A的名義投保了農業保險,投保人是A,保險標的歸B所有,出險后A獲得全部賠款或A和B一起瓜分賠款。三是冒名投保。比如A冒用B的名字,在B不知情的情況下,以B的名義投保農業保險,出險后A獲得賠款。
(二)理賠數據不真實。
主要表現為以下幾種情形:一是無災返本,即災害造成的損失程度達不到公司條款規定的起賠點時,通過編制虛假賠案的方式將農戶交納的農險保費再返還回去。二是協議賠付或平均賠付,即不考慮承保標的受災程度的差異,通過參與各方協商確定一個賠款金額,通常一個保單項下的參保農戶所獲得的畝均賠款是一致的。三是通過虛增農險理賠款向部分農險經辦人員支付工作報酬,或者向有關參與各方支付一部分額外收益。
(三)農險資金使用缺少監督。
一是農險代辦費使用缺少監督。在農經代辦機制下,保險機構無法監督代辦費資金的實際用途,代辦費有無使用、如何使用等情況均不得而知,導致使用效果大打折扣。二是農險防災防損費使用效果不佳。實踐中,保險機構向政府有關部門支付了大額的防災防損費,但檢查發現,有的防災防損費支付已超過了保險期限,資金支付缺乏必要性和合理性,有的支付給對方單位后做掛賬處理并未實際使用,未發揮防災防損作用,還有的防災防損資金用于治沙打井等,與農業保險關聯不大。三是農險專家鑒定費支出缺少監督。在農經代辦機制下,保險機構一般會聘請大量的農險專家參與理賠查勘并支付高額的鑒定費,但從檢查情況來看,有的專家實際不具備資質,有的專家雖具備資質但實際并不掌握農險查勘定損知識。
構建存款保險制度的辦法
作者:田玲駱佳單位:清華大學經管學院 江漢大學商學院
存款保險制度是指存款類金融機構,按其吸收存款的一定比例向特定的保險機構繳納一定的保險費,當投保金融機構出現支付危機、破產倒閉或者其他經營危機時,由特定的保險機構通過資金援助、賠償保險金等方式,保證其清償能力的一項制度。長期以來,我國由于沒有對存款保險作出制度安排,實行的是隱性的存款保險,即當金融機構面臨破產時,由國家承擔了存款保險的責任,對退出市場的金融機構的儲蓄存款實行優先償付和全額收購政策。發生于上世紀90年代的“海南發展銀行”事件、“廣東國際信托投資公司”事件以及“中農信”事件中,最后“買單”的往往是各級政府或中央銀行。這種隱性的存款保險不僅使宏觀金融風險過分集中于國家,增加了政府處置金融風險的成本,而且容易助長銀行的“風險偏好”,引發道德風險,甚至出現“倒逼機制”———迫使中央銀行為解決金融機構的風險問題增加貨幣投放,導致貨幣政策目標嚴重扭曲。因此,隱性的存款保險必將被顯性的存款保險制度所取代,問題只在于我國建立顯性存款保險制度的時機選擇。
一、我國建立存款保險制度的時機基本成熟
(一)金融改革已有的成效為存款保險制度的建立創造了基本條件
上世紀九十年代亞洲金融危機后,我國對金融機構實施了股份制改造、建立健全公司治理機制、加強監管等系統性的金融改革,使我國銀行運行質量得到明顯改善。不僅提高了金融機構的資本實力與資本充足率,而且加強了風險管理與內控水平,降低了金融機構的清償性風險。數據顯示,截至2011年12月末,銀行業金融機構總資產為111.5萬億元,同比增長18.3%。銀行業的資產利潤率和資本利潤率分別從2010年的1.1%和19.2%提升至1.3%和20.4%,達到歷史最高水平。2011年4季度,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12.7%,核心資本充足率10.2%,所有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水平全部超過8%。2011年4季度商業銀行不良貸款率1.0%,較2010年四季度的1.1%下降0.1%。中小銀行整體上保持了較好發展,資產質量持續改善,風險抵御能力增強,盈利能力持續增長。這些改革成效為存款保險制度的建立創造了內部條件。銀行、保險、證券被譽為金融業發展的“三駕馬車”,為了實現金融穩定的長效機制,我國政府十分重視問題金融機構市場退出機制的建設。目前,保險保障基金已經建立,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也已初步建立,這意味著保險與證券業的市場退出機制正在形成,同時也為存款保險制度的建立埋下伏筆。
(二)金融改革深化的趨勢為存款保險制度的建立奠定了市場需求
推進金融體制改革,需要組建眾多的中小銀行,形成多種所有制、多種經營形式、結構合理、功能完善的金融體系,這既是我國金融業進一步發展的目標之一,也為存款保險制度的推出奠定了市場需求。存款保險制度運行的數理基礎是大數法則,它需要眾多的、且業務相對分散和獨立的銀行作為投保人。自2003年農村信用社改革以來,我國地方性銀行迅速發展。截止2010年8月,全國中小銀行法人機構2500多家,組建新型農村金融機構(村鎮銀行、貸款公司和農村資金互助社)334家,這些中小銀行機構及網點遍布城市和農村廣大地區,其接受儲戶數占全國銀行儲戶數的60%以上,擁有數量眾多而分散的個人投資者。眾多的中小銀行既是存款保險制度發揮作用的條件之一,也需要存款保險制度保駕護航。深化金融改革,需要放開金融市場準入和利率管制,讓民營資本進入,讓經營不善的金融機構退出,形成公平的競爭環境。存款保險制度的建立,可以通過市場化機制分攤金融機構倒閉產生的損失,緩解金融風險引發的震蕩,維護金融和社會穩定。目前,我國的存款保險條例和銀行業金融機構破產條例已經進入立法進程,這兩個條例與新的企業破產法配套,將構成金融安全網的主要組成部分。
服務關鍵技術的應用與展望
摘要:農業保險是氣象災害重要的風險管理工具。研究通過分析氣象科技服務農業保險的現狀,以陜西省氣象部門為例系統總結了氣象部門利用現有技術手段服務農業保險創新發展的具體實踐,為農業保險高質量發展要求下氣象服務關鍵技術在精準承保、理賠等農業保險全流程中的應用提供思路和建議。圍繞解決農業保險道德風險大、勘災成本高、理賠糾紛多、信息不對稱以及基差風險等現實需求,提出基于差異化費率和氣象指數化的保險產品設計、基于農業大數據和衛星遙感的投保校驗、直通式的保戶精準服務、基于多源數據融合技術支撐的格點化理賠核算、基于互聯網的信息對稱公示、基于物聯網的精細化監測及服務鏈延伸等服務技術,并結合未來可能的應用場景進行具體分析與展望。
關鍵詞:保險科技;氣象服務;農業保險;氣象指數;衛星遙感;氣候變化
農業保險作為一種氣象災害風險分散和管理工具,在規避生產風險、穩定農民收入、鄉村振興等方面發揮了“穩定器”和“助推器”作用。截止2021年,陜西農業保險總保費已達21.95億元,共為597萬戶次參保農戶提供風險保障1549億元,涉及種植、養殖、林業等領域,為農業產業可持續發展提供了金融支持;但由于科技創新手段支撐不足,農業保險“五公開三到戶”難度較大,管理相對粗放,存在虛假投保、勘災成本高、理賠糾紛多、信息不透明、道德風險高等難點[1-2],距離精準承保、理賠的要求還有一定差距。同時,隨著全面脫貧和鄉村振興戰略實施,農產品從單純提高產量到品質提升轉變,農業期貨和精準農業對保險提出更高要求,保險與農業產業總體發展的需求還有不小距離[2-3]。這些都是農業保險邁向高質量發展階段進程中亟待解決的問題,解決這些問題一方面需要政策制度、政府與保險機構運行機制、保險機構經營管理等方向的變革與創新。另一方面還需要氣象等行業的科技手段支撐,以提升效率強化創新應用來助力農業保險的轉型升級[4],以科技創新來驅動農業保險高質量發展[5-7]。農業保險面臨的自然災害風險主要以氣象災害為主,隨著農業保險領域的快速發展,農業保險對氣象服務的需求快速增長,要求提供針對農業保險的精細化氣象服務。國務院頒布的《關于加快發展現代保險服務業的若干意見》文件中,明確提出鼓勵探索氣象指數保險等創新產品和服務。2016年以來的中央一號文件多次提出探索實施氣象指數保險試點。2021年,中國氣象局與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聯合印發的《全國氣象發展“十四五”規劃》中指出,服務金融保險氣象部門要承擔指數設計、天氣指數保險氣象認證表出具,同時做好農業金融扶貧工作技術支撐等落地工作。發展“氣象+保險”服務新模式,發揮氣象科技優勢,促進氣象科技成果轉化,通過農業保險氣象科技創新助力農業保險產品、承保理賠機制和服務創新提升農業保險創新力和科技轉化水平已成為科技創新驅動農業保險發展的重要內容之一[8-10],亟需氣象部門開展農業保險氣象服務關鍵技術的應用研究和布局。本文分析了氣象科技服務農業保險的現狀,并以陜西氣象部門為例總結了氣象部門利用現有技術手段服務農業保險創新發展的具體實踐,為農業保險高質量發展要求下氣象服務關鍵技術在精確承保、理賠等農業保險全流程中的應用提供思路和建議。
1氣象科技服務農業保險現狀
1.1氣象科技服務農業保險國內外現狀
目前,氣象科技在農業保險領域的應用中。國內外主要集中在氣象指數保險產品設計應用研究、氣象預報預警、精細化農業氣象災害風險區劃評估、氣象災害損失評估、農業遙感監測分析等方面。其中,農業氣象指數保險產品設計應用是氣象科技最重要的應用場景,國內外圍繞擴大氣象指數應用范圍、氣象指數模型測算、費率厘定等內容,以降低基差風險為目標開展相關研究,增強農業氣象指數產品的適用范圍、實用性和合理性[11-14]。針對保戶和保險機構的氣象防災減災需求,研究主要集中在分區域、分作物的農業氣象災害指標上[15-17],以提供基于位置、分作物、覆蓋農業生產全流程的農用天氣預報預警服務[18-20]。針對農業保險逆選擇問題,主要開展基于區域氣象站、海拔、地形等的精細化農業氣象災害風險區劃研究,為農業保險費率厘定提供訂正依據,基于農業氣象災害風險實現差異化費率[21-23]。針對農業保險理賠查勘定損,開展分作物、分災種的氣象災害指標研究,結合農業產業、地理信息數據等,提升農業氣象災害損失評估定量化水平[24-27]。近年來,遙感技術在農業保險領域的應用研究快速發展,其中作物長勢以及洪澇、干旱等災害遙感監測分析是農業遙感應用的重要研究方向[28-31],相關成果已逐步發展為氣象部門的農業遙感監測業務,為農業保險承保、理賠提供重要科學參考。
1.2氣象科技服務陜西農業保險現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