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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充分發揮績效考核的激勵作用,在機關工作人員隊伍中旗幟鮮明地樹立“干與不干不一樣、干多干少不一樣、干好干壞不一樣”的工作導向,進一步激發全鎮干部職工干事創業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經鎮黨委、政府研究,決定對鎮機關工作人員實行工作目標績效考核管理。特制定管理辦法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中央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激勵廣大干部新時代新擔當新作為的意見》為指導,深入貫徹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緊緊圍繞縣委“鞏固脫貧成效、決勝全面小康”兩大戰略任務,持續改進工作作風、提升辦事效率,引導全鎮干部職工在推進峽江高質量跨越式可持續發展過程中凝心聚力、擔當實干、開拓奮進,形成創先爭優的良好工作氛圍。
二、考核對象
鎮機關在編在崗的公務員、事業編制工作人員,其他參與鄉鎮中心工作的人員
三、考核原則及方式
堅持“突出實績、公平公開、獎優罰劣、簡便易行”的原則,采取月月評、年中考、年終定相結合的方式,實行百分制考核,細化量化考核內容,通過自我述職評議、民主監督評議、組織審定核定的考核步驟,分層分級實施考核。
四、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全鎮績效考核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鎮績效考核工作領導小組,由鎮黨委書記任組長,黨委副書記、鎮長任第一副組長,黨委副書記;黨委委員、副鎮長;黨委委員、組織員;黨委委員、紀委書記任副組長,其他黨政班子成員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簡稱考核辦),由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成員為,具體負責全鎮績效考核工作的組織實施。
五、考核內容
(一)黨政主要領導干部
黨政主要領導干部的年終考核總分取全體鎮黨政班子成員的平均數。
(二)黨政班子成員
黨政班子成員根據所分管從事的工作實績排名、民主測評情況、日常考勤及加減分情況得出年終績效考核排名。
1.工作實績(75分)
(1)分管工作(50分):根據班子成員分工情況,以及所分管工作在年終縣級考核任務中占比情況,分管工作占1-3分的設基礎系數1,占4-6分的系數為1.025,占7-9分的系數為1.05,占10-12分的系數為1.075,占13分以上(含13分)的系數為1.1。分管工作縣里排名得分折算方式為:以分管工作列全縣考核第4名為基準,得第4名即得50分滿分,每往前進1名加1分,每往后退1名減1分。多個分管工作的取平均分。每多一項不參加年終縣級考核的分管工作,在總得分基礎上增加0.01的系數。
(2)駐村工作及“一崗雙責”(25分):根據實際情況,因工作時間緊、任務重,部分中心工作需全體黨政班子成員共同溝通承擔,需班子成員切實肩負起“一崗雙責”職責。同時,根據全鎮各村的經濟發展水平、人口總數和工作強度等因素,將村委劃分為難易不同的Ⅰ、Ⅱ、Ⅲ類,分別賦予1.1、1.05、1的考核系數。其中Ⅰ類村為:步溪村、灼嶺村、灼溪村;Ⅱ類村為:硯溪村、鵬溪村、虹橋村、覺溪村、金坊村;Ⅲ類村為:坪頭村、因山村。根據年終村級目標考核得分折算駐村領導最終得分,具體折算公式為:所駐村第一名得分25分,第二名24.7分,第三名24.4分,依次類推。駐村領導此項工作的最終得分為所駐村得分乘以該村相應的考核系數,按比例折算計入考核總分。
2.民主測評(15分)
年終召開鎮村干部大會,根據黨政領導班子成員德、能、勤、績、廉情況進行民主測評。按照百分制進行打分,并根據比例折算為最終得分。民主測評分A票、B票,A票由黨政班子成員填寫,測評分值權重占60%;B票由其他鎮村干部填寫,測評分值權重占40%。
3.作風建設考核(10分)
嚴格遵守工作紀律、考勤制度以及住夜值班制度,堅持打卡簽到制。根據上級單位規定的上下班及值班時間,及時更新領導干部去向欄。每遲到、早退1次扣0.5分,無故缺勤半天扣1分、缺勤一天扣2分。每次學習無故缺席扣0.5分。雙休日因工作需要照常上班時,參照執行。
全年累計請事假超過15天,該項考核計0分,外出開會學外,病假、產假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外出開會、學習以文件或辦公室通知為準,因病因事需請假者,必須提前請假,請假以請假條為準,病假銷假還需附醫院診斷證明。鎮紀委和黨政辦負責做好簽到和請銷假情況的統計工作,每月一公示,并存檔。
(三)機關、站所干部職工
機關、站所干部職工根據工作實際考核、作風建設考核、民主測評情況及加減分情況得出年終績效考核排名。
1.工作實績(60分)
(1)業務分管領導評價(10分):主要考核干部職工年度總體業務工作及分管領導交辦工作完成情況,由分管領導進行評價。(多部門管理的干部職工取平均分)
(2)業務工作得分(30分):主要考核縣委、縣政府及上級業務部門所下達的工作任務完成情況。根據各業務口考核排名計分,業務考核在全縣排名第一的得滿分,每遞減一名扣1分。(多業務部門的干部職工按各部門工作排名計分再取平均分)
(3)駐村工作考核(20分):根據干部職工所駐村工作完成情況(12分)和年終村級目標管理考核情況(8分)進行綜合考量。駐村干部職工工作完成情況由駐村領導及村干部進行打分;未駐村的干部職工取總平均分。年終村級目標管理考核情況計分辦法為:前3名8分,中間4名6分,后3名4分。
2.民主測評(30分)
(1)組織測評(18分):班子成員根據干部職工日常工作完成情況、為民辦事熱情、遵章守紀、服從大局維護團結等方面綜合對考核對象進行打分。
(2)干部測評(12分):干部測評由鎮村干部參加。主要從思想政治素質、組織領導能力、工作作風、工作實績、廉潔自律等方面考核干部滿意度情況。按照百分制進行打分,并根據比例折算為最終得分。
3.作風建設考核(10分)
主要考核干部職工上下班制度執行、工作紀律、工作作風等方面情況,采取倒扣分制,直到扣完為止。
(1)打卡簽到制及外出報告制(5分)。根據上級單位規定的上下班時間及值班時間進行考核,及時更新干部去向欄。每遲到、早退1次扣0.5分,無故缺勤半天扣1分、缺勤一天扣2分。雙休日因工作需要照常上班時,參照執行。下村或外出辦事應向分管領導報告,由分管領導告知考核辦,否則作缺勤處理。
(2)堅持值班制(5分)。按值班安排進行值班,值班期間必須確保辦公室電話有人接聽,并做好來信來訪接待和登記、上傳下達、衛生打掃等工作。結束后,與接班領導做好交接事宜。每遲到、早退1次扣0.5分,無故缺勤半天扣1分、缺勤一天扣2分。如遇外出學習、開會、出差等,要主動換好班,并及時向帶班領導書面請假,確保值班不脫崗,帶班領導負責鎮機關、站所干部職工當天的考勤督查,并及時向考核辦反饋情況。
全年累計請事假超過15天,該項考核計0分,外出開會學外,病假、產假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外出開會、學習以文件或辦公室通知為準,因病因事需請假者,必須提前請假,請假以請假條為準,病假銷假還需附醫院診斷證明。鎮紀委和黨政辦負責做好簽到和請銷假情況的統計工作,每月一公示,并存檔。
六、其它加減分項目
1.在工作中敢于擔當,業績突出,經鎮黨委、政府審核同意可以適當加分,加分不超過10分。
2.年度考核內,業務工作受到國家級、省級及市級表彰的,分管領導及相關責任干部分別加8分、6分、4分。個人受到國家級、省級、市級及縣級表彰的,分別加4分、3分、2分和1分。
3.日常工作受到上級部門通報批評的,相關責任干部一次扣1分;年終考核工作被上級單位評為不達標或掛黃牌的分管領導及相關責任干部扣4分。(通報批評以上級文件為準)
4.因工作不作為、亂作為、管理不到位、作風漂浮,在社會和群眾當中造成不良影響,受到縣局級、市廳級、省部級通報批評,經核查屬實,每書面通報批評一次分別扣1分、2分、3分;造成嚴重后果的扣10分。同一工作(事件)受到各級通報批評或新聞媒體曝光的按最高層次一次性扣分。
5.被縣級及以上效能督查通報或媒體曝光的干部每次扣10分,被鎮效能督查通報的干部每次扣2分。
6.因工作作風、會風等受到縣委、縣政府、縣紀委等部門書面通報批評的,每通報批評一次扣1分。單位或科室受通報批評的,每名干部均扣1分。
7.領導交辦工作任務推諉拖拉造成不良影響的扣2分,拒不執行的扣3分。遇到重要工作、緊急事務、關鍵時期需加班加點工作,凡未經批準缺席的每次扣2分。
8.干部職工被查處或受到黨紀政紀處分等,按照縣委、縣紀委有關規定執行相應績效考核。
七、績效考核成果的運用
1.設立績效考核獎金,根據考核得分情況分成一級、二級、三級3個等次,評為一級等次的比例不超過30%,評為三級等次的比例不超過10%。績效考核獎金根據等次及得分情況具體量化,最高與最低之間級差不低于1萬元,3個等次獎金基數根據獎金總量確定。
2干部年終績效考核排名,作為提拔使用、確定科級后備干部的重要依據,并根據排名情況確定公務員年度考核等次。
3.對于年度考核排名全鎮倒數3名內的干部職工,由鎮紀委對其進行提醒談話,并向鎮黨委、政府寫出書面檢查。
4.調入、調離工作人員按實際工作天數折算參與績效考核時間(以每月15日為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