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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民健身計劃綱要》的提出 1993年原國家教委要求全國教育部門在中小學、大學和其它各類學校開設健康教育課程,實現健康教育“從娃娃抓起”的方針。1994年開始實施由四個部委參與的“九億農民健康教育行動”,通過健康知識下農村,從而使廣大農民建立健康的生活方式。 為了更廣泛地開展群眾性體育活動,增強人民體質,推動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發展,1995年6月,經國務院批準,《全民健身計劃綱要》在全國頒布實施。 《全民健身計劃綱要》的任務是到20世紀末,經濟、社會和體育發展程度不同的各類地區,經常參加體育活動的人數都應有所增長,人民體質明顯增強,群眾參加體育活動的時間、體育消費額等逐步加大,群眾體育健身活動的環境和條件有較大的改善。初步建成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全民健身管理體制,初步形成人民群眾廣泛參與、充滿發展活力的運行機制,建立起社會化、科學化、產業化和法制化的全民健身體系的基本框架。到2010年的奮斗目標是:努力實現體育與國民經濟和社會事業的協調發展,全面提高中華民族的體質與健康水平,基本建成具有中國特色的全民健身體系。 2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加快發展農村體育事業 國務院頒布并啟動的《全民健身計劃綱要》是增強全民體質,提高民族素質的一項重要措施。農民是社會人口的重要組成部分,他們健身活動開展狀況直接影響著這一計劃實施的進程和質量。2005年10月召開的中共中央十六屆五中全會上,中央在關于制定“十一五”規劃的建議中,將“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作為一個專題提出,并強調指出,要積極“推進城鄉統籌發展”,“擴大公共財政覆蓋農村的范圍”,“大力發展農村公共事業”和“加快發展農村文化教育事業”,進一步明確了現時期農村在社會經濟文化中的發展地位。而以農民問題為核心的“三農”問題,成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核心和難點。小康社會中全民健身計劃能否順利推行與逐步落實,關鍵也在農村,也在農民。 農村體育不發展,農民沒有機會參加體育活動,中國的社會體育永遠不能實現現代化,也永遠不能達到真正意義上的“全民健身”的目的。 2005年由國家體育總局、教育部、科技部、國家民委、民政部、財政部、農業部、衛生部、國家統計局、全國總工會10個部門聯合在全國31個省(區、市)進行了第二次國民體質監測工作。國民體質綜合指數顯示,20-69歲年齡段城鎮人群體質水平高于鄉村人群,而且城鄉差距隨年齡增長而增大。同時,國民體質評定等級結果顯示:20-69歲年齡段城鎮人群優秀率為16.6%,不合格率為10.1%;鄉村人群優秀率為8.1%,不合格率為19.9%。這反映出我國鄉村人群體質狀況較弱,國家統計局根據2005年全國1%人口抽樣調查數據推算,2006年底中國大陸城鎮人口為5.77億,農村人口為7.37億,農村人口占全國人口的56%。在實施全民健身工程中,要提高我國全民體質水平,必須要解決提高農村人群的體質水平的問題,改善與提高農村人群的體質水平是提高我國全民體質健康水平工作的重中之重。 2003年6月由國家體育總局、國家統計局、教育部、鐵道部、農業部、文化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國家旅游局、全國總工會九部門聯合在全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解放軍、武警、鐵路系統10816個基層普查單位(縣、鄉鎮級)的2003年底實有和被占體育場地進行了第五次全國體育場地普查工作。根據統計,我國現有850080個體育場地,其中僅有8.18%分布在鄉(鎮)村。體育場地缺少嚴重制約了農村體育的發展。推行全民健身計劃,構建具有中國特色的全民健身體系,重點在農村,難點也在農村。 在執行和推廣《全民健身計劃綱要》中,農村體育的發展很不平衡,相當大的一部分農村地區,農村體育在全民健身活動中沒有發揮應有的作用。影響農民參加健身鍛煉的原因,除了受管理體制的影響外,農村領導干部工作缺乏主動性和創新意識;農村的體育場地、器材匾乏、體育消費意識差、參加體育活動的積極性不高等,嚴重制約了農村體育活動的開展。面對體育經費嚴重不足,體育場地設施少質量差,居住分散、農閑時間各不相同的特殊農民體育群體,由政府部門具體操作,依靠政府的體育撥款,給多少錢辦多少事,這種工作方法顯然不能適應新時期農村群眾體育工作的要求,必須從根本上加以轉變。國務委員陳至立同志在2004年年初召開的全國體育局長會議上指出:“沒有農民的小康,就沒有全國的小康,沒有農村的穩定,就沒有全國的穩定。同樣沒有農村體育事業的發展,也就沒有全國體育事業的全面發展。”因而,對我國農村體育從戰略的角度進行統一規劃勢在必行。群眾體育工作向農村傾斜,堅持面向農村、服務農民的原則,積極構建農村體育健身體系,為廣大農民提供更多的體育設施、更完善的體育服務,用健康向上的體育活動占領農村思想文化陣地,不斷滿足廣大農民日益增長的體育健身需求,對于增進農民的身心健康,豐富農民的精神世界,倡導文明的生活方式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3構建和諧社會對農民體育健身工程的要求 3.1充分發揮政府在推動農民體育方面的作用 農民體育活動得開展與政府的重視程度息息相關。現階段農民體育的發展尚離不開政府的支持和推動。農村體育基礎設施匱乏,農民收入低,且不穩定,大力發展農民體育健身,從根本上改變農村體育落后狀況,必須依靠政府推動來實現;同時,農民的生活觀念落后,健身意識差,轉變農民體育健身觀念,提升農民健康意識,需要政府通過“全民健身運動”的宣傳,普及與推廣等途徑來實現。 3.2樹立以人為本的親民發展觀 以人為本,體現著人類社會在發展觀念上的重大轉變,構建以人為本的農民體育必將成為社會體育的發展趨勢。將農民體育的出發點和歸宿點放在人上,把人的發展看作發展的最高目標。在農民體育工作中,體育部門要尊重農民的主體性,從農民的切身利益和需求出發,以提高農民身體素質和生活質量為宗旨,保障其參與體育的權益,尊重其話語權,鼓勵農民參與體育建設和活動組織,真正使其得到實惠,感受民主,不走形式,不搞突擊,切忌以物、以政績為本,真正做到“民思我想、民求我應、民需我做、民辦我助,”把農民體育建設成一個“民心工程”。#p#分頁標題#e# 3.3加強農村基層體育骨干隊伍建設 由于農村居民眾多,居住分散,需求多樣化,僅靠鄉、鎮、村極少數體育專職人員開展活動,顯然是不現實的。體育行政部門有責任幫助農村培養數量多、能力強的基層體育骨干、指導員和積極分子,主要對象是職工、退伍軍人、鄉村干部、教師、學生或一部分富裕起來的農民或有文化、有思路的文體專業人員及熱心人,以確保農村地區能經常性地開展體育活動。農村體育骨干宣傳及組織活動,提高廣大農民的健身意識,倡導、培養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組織農民進行體育鍛煉并分類進行指導,提高其體育鍛煉的科學水平。 3.4挖掘、整理和推廣鄉土、地域及民族性體育活動 農民體育的活動內容要滿足農民的興趣需要,結合農村生產生活特點,既要有鄉土特點的內容,如:武術、秧歌等,又要有現代氣息的項目,如:健美操、交誼舞等。利用農閑和傳統節日組織體育活動,內容應貼近農民生產生活實際,符合農民消費水平,地點應就近、方便,形式豐富多樣。鄉土體育活動多年來的廣泛流傳和受歡迎程度說明它具有很強的群眾性,也具有省錢、易組織及可操作性。體育部門應重視鄉土體育的挖掘與整理,組織鄉土體育活動的普查與整理活動,使鄉土體育更廣泛、更深入地在民間開展。另外,要重視地域、少數民族體育的開展和普及工作。 3.5建立小城鎮、學校、家庭和社區四位一體的農民體育健身發展模式 建立小城鎮、學校、家庭和社區四位一體的農民體育健身發展模式是社會體育發展的需要,也是當前新農村體育發展的需要。模式就是將他們聯系起來,把以前組織分散設立的體育模式,納入到社會的網絡系統中去,形成優勢互補的格局,充分發展其功能,從而促進新農村體育健身工程的協調發展。 3.6建立新農村體育服務多元化體系 為使農民體育健身工程能更好的服務于新農村建設,就必須構建新農村體育服務多元化體系。它是指福利性、公益性和非營利性的社會體育服務。重點是通過組織體系的建立來滿足不同類型農村居民的體育服務需求,解決他們日益增長的體育需求與供給之間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