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學法律評論》(半年刊)創刊于2016年,以馬列主義、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和“雙百方針”,理論聯系實際,開展教育科學研究和學科基礎理論研究,交流科技成果,促進學院教學、科研工作的發展,為教育改革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做出貢獻。
研究報告、文獻綜述、簡報、專題研究
民事證據制度改革論綱
論法官的職能沖突及其解決
論行政訴訟履行判決的重構
我國限制出境措施問題研究
巖礁國際法律地位的路徑重構
論我國行政訴訟確認判決的定位
我國知識產權法院建設與改革述評
論我國法官責任豁免制度的合理構建
犯罪論體系的證明責任分配功能辨析
清末法院設置體制改革初探與歷史啟示
刑事司法中的犯罪數額概括化認定研究
2土地經營權的性質及其法制實現路徑
損害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罪的規范解釋
檢察機關司法責任制與案件指導關系研究
論生態文明入憲后環境條款的整體性詮釋
宅基地資格權的權屬定位與法律制度供給
黨政機關合署辦公的標準:功能、問題與重構
3司法責任制下法官“權”“責”“利”的統一
司法體制改革背景下司法人員責任的認定與追究
司法規律引領下的檢察機關內設機構優化配置探析
以審判為中心改革背景下公安機關偵查取證的問題及其應對
行政訴訟中變更判決的適用條件——基于理論和案例的考察
“三權”分置思想指導下的深化農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法律問題
逃稅罪的解構與重構——基于稅收制度的整體考量和技術性規范
我國財稅法中轉移支付的公平正義——以運行邏輯與實現機制為核心
行政黑名單制度的法律屬性及其控制——基于行政過程論視角的分析
論承包地流轉的法律表達——以我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的修改為中心
污染環境罪單位刑事責任的客觀歸責取向及其合理限制:單位固有責任之提倡
論認罪認罰協商機制的構建——對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試點中的問題的檢討與反思
論股東資助和補償董事選舉的法律規制——兼議我國防范董事選任利益輸送的前置性變革
1、文章標題要簡短,能概括中心思想,一般不超過20個漢字,必要時加副標題
2、正文應層次清楚,行文規范,方便閱讀,字數一般以2500-8000字為宜,重要稿件可不受此限制
3、題目下面均應寫作者姓名、單位名稱、所在城市、郵編,多位作者分別列出上述信息
4、來稿必須附有100-300字的內容摘要和3-5個關鍵詞
5、如文章獲得基金項目資助,以[基金項目]作為標識,并注明基金項目名稱和編號
6、正文中圖表主要是文字難以表達清楚的內容,圖表應設計合理,先后分別給出圖表序號
7、來稿請注明姓名、性別、籍貫、出生年月、學歷、職稱、工作單位、聯系電話、詳細郵寄地址
8、編輯部有權對稿件進行修刪,不同意請在稿件中聲明
9、請勿一稿多投,發現一稿多投者,一切不良后果由作者承擔
10、若不能被錄用,恕不退稿,請作者自留底稿,不同意上述稿件處理方式的作者請轉投他刊
11、本站并非云南大學法律評論雜志社和云南大學法律評論編輯部官方網站
地 址:北京西單橫二路2路
郵政編碼:100031
若用戶需要出版服務,請聯系出版商,地址:北京西單橫二路2路,郵編:100031。本站僅做歷史信息展示,不提供任何服務。